成都市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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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项目环保措施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项目环保措施环评报告

项目环保措施一、施工期施工工艺及产污分析1、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简述施工期 营运期图5-1 工程建设流程图施工期产污位置如下图所示:图5-2 施工期流程及产污位置图2、主要污染工序(1)基础工程施工:规定地堆放 循环使用 大气环境 环境噪声 扬尘、废气 噪声 水管网排入 污水处理厂①噪声: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夯实机、压路机等土建施工机械造成;②扬尘:土建工程造成;③弃土:本工程的基础工程开挖土石方69158方,约48410方作为绿化整土,20748方外运作市政土;④污水:施工人员工地食宿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2)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①噪声:混凝土、搅拌机、水泥车、运土车、材料运送车、震动器、成型机等混凝土工程机械、切割机、弯曲机、电焊机等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起重机、升降机等轻重吊装机械造成;②扬尘:混凝土工程、地基开挖与回填;③固废:土建工程施工废弃物、工地生活垃圾;④污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工地生活污水;⑤废气:施工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

(3)装饰工程施工:①噪声:刨平机、灰浆泵、电锤、喷枪机等装饰工程机械造成;②扬尘:喷、涂、磨、刨、钻、砂等装饰工程机械引起的扬尘;③固废:主要是在室内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可以清运解决;④污水:量少、可以忽略;⑤废气:随装饰材料而异,重点控制苯系物污染。

(4)设备安装噪声:动力噪声。

3、施工期污染物产生、排放及治理(1)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①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建成设施进行处理。

该工程施工高峰期民工人数可达200人左右,民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民工生活污水排放按0.05立方米/人.天计算,日排放生活污水约为10m3/d。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第九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工地施工废水工地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废水主要含泥砂,pH值呈弱碱性,并带有少量油污。

本项目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沉淀,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操作竞赛试题

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操作竞赛试题

成都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业务技能竞赛平台操作岗试题一、单选题。

(共10 题,每题 2分,共20分)1、下面哪一项不属于城市管理类的法律法规()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C、《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管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到()年年底,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A、2016B、2017C、2018D、20203、《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制度。

A、门前三包B、网格化C、责任区D、市场化管理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为指向。

A、城市管理现代化B、理顺体制机制C、智慧城市建设5、下列哪一类不属于部件园林绿化设施大类( )。

A、行道树B、地灯C、街头座椅D、雕塑6、路名牌问题的责任主体是()。

A、市民政局B、市城管委C、市公安交管局D、市交委7、2016年修订的《成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处置责任分解表》,其中增加了()项细类。

A 、77B 、97C 、122 D、668、小类违章接坡包括固定接坡和()。

A、临时接坡B、移动接坡C、硬质接坡D、乱接坡9、我市推行的“门前三包”是指()。

A、包门前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立面B、包门前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文明C、包门前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D、包门前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美化10、下面哪一项噪音不属于城市管理管辖范围()。

A、音响器材播音产生的商业噪音B、现场加工铝合金等产生的商业噪音C、夜间无证施工噪音D、“广场舞”产生的噪音。

二、多选题。

(共10 题,每题2分,共20分)1、《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但确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的除外:A、设置市场、摊点B、堆物、作业、搭建设施C、开展宣传、经营或者娱乐活动D、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2、《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下列()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附属设施设置户外广告:A、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和医院用地范围内的。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0807王成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0807王成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政策解读王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0年8月7日修订背景技术指南主要内容绩效分级实施细则申报材料模板3214目录应急减排清单填报规范5编制目的⚫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保护公众健康⚫切实发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作用,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依法依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督促。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急措施”。

近年工作开展情况时间出台文件2017年《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办大气函〔2017〕86号)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2019年《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作思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以问题为导向,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继续开展今年绩效分级工作⚫定位为鼓励性政策,树立行业标杆,对A、B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免减排措施,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落实检查,保证不同级别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坚持“可落地、可监测、可核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材:不低于2000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等;有色金属: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等医药: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与技术的开发和生产等石油化工: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煤经甲醇制对二甲苯等钢铁:炼焦项目、180 平方米以下烧结机等独立铝用炭素: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建材:2000吨/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有色类:铜冶炼、电解铝、铅锌冶炼等人造板:刨花板、纤维板等煤制氮肥:新建项目等钢铁:土法炼焦、炭化室高度低于4.3米等石灰窑:石灰土立窑电解铝:铝自焙电解槽及160kA 以下预焙槽水泥:落后设备、落后产品有色金属:落后焙烧、简易收尘炼锌项目、炼铜等医药类:落后工艺等油墨:300吨/年以下、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包装印刷:全部铅排、铅印工艺等石油化工:低年产能生产线人造板:湿法纤维煤制氮肥:间歇转化工艺等编制依据-产业指导目录搜集了39行业的国标(已发,即将发布)、地标、实施意见、治理方案、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等。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综合报道
COMPREHENSIVE REPORT
政策法规

瓦世
2020.17
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 排放等。
(十三)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 于 10%的物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本指南中的 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渣、 液)等术语的含义与 VOCs 物料相同。
程度时,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在地方政府启动重 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根据季节特点
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涉气重点行业均应按照当地 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
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减排。
实减排措施。
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总体要求
全国和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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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保障类企业审核程序。对于保障民生、 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 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需纳入保障类的,应当严格 控制数量。原则上,对于重点行业内的保障类企业, 应达到 8 级及以上绩效分级或弓 l 领性指标水平,由 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非 重点行业保障类企业和保障性工程,可由省级相关 主管部门确定。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 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如保障类企业超出 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 关要求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移出保障清单。
(十四)挥发性有机液体:是指任何能向大气释 放 VOCs 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机液体:1. 真实 蒸气压大于等于 0.3kPa 的单一组分有机液体;2. 混 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 0.3kPa 的组分总质量 占比大于等于 20%的有机液体。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

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方案。

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1.2.2标准、技术规范(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

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羊纵八线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羊纵八线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羊纵八线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物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 TSP 值增高,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影响起 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施工渣土堆场、进出车辆带泥砂量、起尘高度、采取的防 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 位按照《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成人发〔2016〕38 号)和《成都市空气质量 达标规划(2018-2027 年) 》 (成府: ①道路施工沿线采取全封闭施工的方式,设置 2m 高围挡,道路施工阶段采取湿法 作业,防止扬尘扩散。 ②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使用防尘布覆盖) ,装填时进行压实,装填高度严禁超 过车斗防护栏;车辆卸货时禁止直接倾倒、抛撒;施工期材料适量、适时采购,运至施 工场地。 ③施工现场适时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尘土;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湿法清理;临时 堆场采用防尘布覆盖,开挖土石方、建渣堆场应相对集中,严禁露天堆放。 ④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和施工场地实施限速管理,禁止超速、超载行驶;施工场 地出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配套设置地面排水沟、 沉淀池。 ⑤风速大于 4m/s 时,禁止进行开挖和材料运输等作业;尽量避免冬季、春季进行 大规模土方作业,做到“慎开工,早完工” ;遇重污染天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 》 (成办发〔2017〕42 号)落实各级预警下 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⑥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必须及时运输处理, 禁止遗留在施工场地。 同时,施工单位还需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 知》 (川办发〔2013〕32 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场地 扬尘的控制,全面督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 、 “六不准”的执行情况,即:必须 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 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 不准高空抛撒建渣、

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施工方案编制: 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2017年11月目录一、编制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成都市重净化气候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施工人员及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程概况********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对一般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道路以及硬化的地面每日二至三次进行撒水降尘,且撒水必须覆盖每个有尘土的地方;施工现场施工、开挖土方、回填部位施工重点部位对重点部位的防尘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施工道路进行不定期的洒水,洒水不宜过多,避免积水泥泞;施工现场土方及裸露土地保证做到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土方进行百分百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的措施进行降尘;对于施工已经清理完成未安装窗户的楼层,大风天气必须进行全面的洒水,以免刮风时尘土飞扬。

四级以上大风(包含四级)禁止进行土方作业;对于空气重污染达到预警级别时,按照相应的空气重污染预警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及各项法律法规。

4、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五、预防空气污染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主路采取混凝土硬化或碎石铺设路面。

2、材料寄存区、大模板寄存区等场地必须接纳混凝土硬化。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空气重污染天气,施工现场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工作。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进行土方作业或运输。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干燥天气、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撒水1次数。

6、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接纳密闭式公用垃圾道或关闭式吊运,严禁凌空抛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算。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占地面积36913.71m2,本项目为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生产性项目。

目前未动工。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油漆废气。

(1)扬尘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其中车辆运输、装卸及施工开挖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

施工期扬尘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由于施工的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也会产生扬尘。

扬尘量与距地面50m处风速、起尘风速、尖粒的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①施工现场架设2.5~3米高墙,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架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使用混凝土、胶合板等搭设的简易封闭棚、对于松散或粉状材料等采取砌墙围挡,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另设喷淋系统,使堆放材料保持湿润,从而减少粉尘的产生。

②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对于项目就近外购的水泥、砂石等建材,运输车辆必须经过遮盖封闭处理。

设专人对施工现场24小时进行清理,防止空气污染。

③对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场地坪进行砼硬化,工地出入口50m之内进行砼地坪硬化。

在场区内禁止燃煤及木柴或其他材料,控制烟尘在规定范围内。

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许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到地面。

④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抑止。

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

如遇连续高温或风速较大等天气,应增加洒水频次来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成都市极度污染天气紧急预案(2023年修订)

成都市极度污染天气紧急预案(2023年修订)

成都市极度污染天气紧急预案(2023年修订)引言本预案是针对成都市出现极度污染天气时的应急措施,旨在降低极度污染天气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影响,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

本次修订主要对应急响应措施、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完善。

应急响应措施一级响应当空气环境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达到300及以上时,启动一级响应。

同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限制工厂生产;- 停止城市开放式焚烧;- 禁止柴油车辆上路;- 停止此类施工作业(木料加工、钣金喷漆喷涂及其它户外施工);二级响应当AQI连续三天达到500及以上时,启动二级响应。

在一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延长学校和单位放假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不得组织室外体育比赛和集体户外娱乐活动;- 下达停止施工指令,拆除尘源和摆放秸秆禁火区;- 启用地铁和公交免费接送群众车辆;三级响应当AQI连续三天达到1000及以上时,启动三级响应。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启动机动车限号措施,实行单双号限行;- 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停止上班上课;- 关闭城市主要干道,限制城市内部小汽车通行;- 启动应急疏散措施,保障老人、儿童、孕妇和患有呼吸等病症居民的生命保障,并尽量将其疏散至相对安全的地区;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统筹实施本预案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由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建,总指挥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负责应急指挥、信息收集、预测发布、应急调度等工作。

应急分指挥机构指挥部可根据需要组建空气质量监测、交通疏导、医疗救护、信息发布、后勤保障、安全防范等分指挥机构。

应急工作职责本预案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市环保部门须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发布等工作,市交委要及时采取限行等交通疏导措施,市卫计委要做好医疗救援准备工作等。

结语本预案的实施将有效应对成都市极度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理,确保居民的安全。

xxx项目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应急预案

xxx项目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应急预案

xxx项目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应急预案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xxx有限公司xxx年12月15日目录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2)3、编制原则 (2)4、红色预警期间应急救援程序 (7)5、通讯联络 (9)6、红色预警期间报告 (10)7、天气红色预警系统及针对措施 (10)1、编制依据京建发【2015】131号《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xxx年修订)》京政发〔xxx〕49号市住建委通知如下:各单位:根据监测预报,xxx年12月16日至12月21日,华北地区天气形势趋于稳定,将出现区域性空气重污染,我市受此影响,天气静稳,冷空气减弱,湿度增大,温度回升,逆温增强,预计将出现持续重污染过程,其中18、19日污染程度将达到峰值,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xxx 年修订)》预案分级规定,将达到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启动级别。

经市政府批准,12月16日20时,全市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计21日夜间起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

请各区住建委、房管局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对收到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要在10分钟内进行全面传达,加大对辖区内施工现场巡查执法力度。

请各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内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市区住建委执法机构将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未严格执行预警响应的单位,一律从严从重惩处。

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12月16日20时至12月21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停止土石方等施工作业;有关工业企业停限产;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错峰上下班、调休或远程办公;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

成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doc

成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doc

成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2.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2.3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4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5专家组3 监测预警3.1信息监测3.2预警分级及发布3.3预警处置4 应急响应4.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4.2应急响应原则4.3应急响应程序4.4指挥协调4.5应急监测4.6安全防护4.7应急终止4.8信息报告及通报5 新闻发布6 善后处置7 调查评估8 应急保障8.1经费保障8.2装备保障8.3通信保障8.4人力保障8.5技术保障8.6宣传教育8.7应急培训8.8应急演练9 责任与奖惩10 附则10.1名词术语10.2预案管理与更新10.3预案解释部门10.4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跨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区(市)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突出重点,预防为主。

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实施监控,加强环境事件危险源监测、分析、预测、预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强培训和预案演练,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成办发〔2020〕27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12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修订单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34号)相关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市辖区内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

二、预警分级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三、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

(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公共交通无优惠措施。

)(一)三级响应(黄色预警)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正文:----------------------------------------------------------------------------------------------------------------------------------------------------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的通知》(环大气〔2016〕80号)要求,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到“五个突出抓好”。

其中之一即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快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要求,把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修订预案为抓手,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可行、督查到位、确保效果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二、着力提高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拓展操作空间。

坚持提前预警。

在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

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强化上限预警。

当预测可能出现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应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可能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应根据上级预警提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预警级别。

实行分时实施。

应急减排措施应该在发布预警时即组织开展实施,重污染天气来临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并及时发布预计预警解除时间,指导公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2.06
•【字号】川办函〔2018〕10号
•【施行日期】2018.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8年修订)的通知
川办函〔2018〕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川办函〔2016〕208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6日附件:川办函10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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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0年修订)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要求,在《成都市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成都市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地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协同处置;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响应迅速,精准管控。

三、预警分级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四、应急响应措施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气办)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工地须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裸露堆土应全覆盖;施工现场国Ⅱ(含)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施工工地内渣土车、砂石车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停用(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施工作业时喷淋设施应全部开启。

(二)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全市范围内: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作业停工;除市
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裸露堆土应全覆盖;施工现场国Ⅱ(含)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施工工地内渣土车、砂石车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停用(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施工作业时喷淋设施应全部开启。

(三)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全市范围内: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裸露堆土应全覆盖;施工现场国Ⅱ(含)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施工工地内渣土车、砂石车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停用(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施工作业时喷淋设施应全部开启。

(四)名称术语解释
1. 中心城区(11+2):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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