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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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制度

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制度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一、概述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是在对本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通过合适的风险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编制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 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电离辐射的测量按照《GBZ125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的方法进行。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230-20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76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76号)三、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目标1、企业层面:建立风险等级管控标准,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效能;2、监管层面:建立职业卫生风险等级管控和职业病预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科学精准、动态有效的等级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四、单位职业卫生概况**********************************1、粉尘工业园:2,6-二溴-4-硝基苯胺车间(北厂区)投料口最高浓度0.9 mg/m³;2,6-二溴-4-硝基苯胺车间(北厂区)包装工段最高浓度0.7mg/m³;2,6-二溴-4-硝基苯胺车间(北厂区)反应工全工段0.4mg/m³;2,6-二溴-4-硝基苯胺车间(北厂区)干燥包装全工段<0.4mg/m³。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第2部分:化学物;——第3部分:高温;——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3.3 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3.4 脉冲噪声impulsive noise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问>1s,A声级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的噪声。

3.5 噪声作业work(job)exposed to noise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 的作业。

噪音作业防护的规章制度

噪音作业防护的规章制度

噪音作业防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噪音对员工的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噪音作业的场所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噪音作业防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噪音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第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其健康权益。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配合公司开展噪音作业防护工作。

第二章噪音作业评估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涉噪音作业的场所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噪音作业评估应当包括噪音源、噪音强度、暴露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噪音作业评估应当有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噪音作业评估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十二条根据噪音作业评估结果,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噪音作业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对于噪音作业场所,公司应当采取控制噪音源、减少噪音传播、个人防护等措施。

第十四条控制噪音源措施包括使用低噪音设备、隔离重要噪音源等。

第十五条减少噪音传播措施包括隔音隔振、增设隔离板等。

第十六条个人防护措施包括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装备。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防护措施的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正确佩戴防护装备,确保防护效果。

第十九条员工在进行噪音作业时应当注意控制噪音源,减少噪音传播,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第四章噪音作业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涉噪音作业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应当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对于严重问题应当停止相关作业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开除。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

1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1.1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根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提出的预防控制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实施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如下:a)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方法及内容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b)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听力保护计划,实施职业暴露评估、工程控制及行政控制、护听器配备使用、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告知、培训及档案管理等,并评估听力保护计划有效性。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参见附录D。

1.2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内容1.2.1 听力保护计划当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时,用人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听力保护计划。

听力保护计划的编写指导书参见附录E。

1.2.2 噪声职业暴露评估当用人单位任何作业岗位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用人单位应建立噪声暴露评估系统。

应按第4章的要求进行噪声职业暴露情况调查、噪声暴露水平测量及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

1.2.3 工程与行政控制1.2.3.1 工程控制噪声的工程控制应按GB/T 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

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使噪声作业工人接触噪声声级符合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1.2.3.2 行政控制当工程控制不足以控制噪声暴露时,应使用行政控制加以补充。

应通过减少员工噪声暴露的工作时间或者操作方式的改变进行行政控制。

当噪声暴露不可避免时,应使噪声暴露人数最小化。

为劳动者提供安静、干净、舒适的休息区,使劳动者定期地远离工作场所的噪声。

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试题(一)卷

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试题(一)卷

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试题(一)卷一、单选题1、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的主要依据为() [单选题] *A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询情况(正确答案)B事故的经济损失和伤亡情况C对事故现场的目击者的问询情况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的排查项目。

[单选题] *A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C检维修工作(正确答案)3、工贸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至少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单选题] *A隐患排查考核记录B隐患整改通知单C排查治理台账(正确答案)4、工贸企业应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用的方法和措施、()、安全措施和应对急预案等。

[单选题] *A经济和物资的落实、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时限和要求(正确答案)B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治理时限和要求C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治理时限和要求、治理机构和人员5、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对挂牌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对监督检查结果采用相当的处置措施、下列处置措施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审核合格的、同意恢复生产B、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C、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安全监管部门予以关闭(正确答案)6、、工贸企业根据排查类型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一般为() [单选题] *A班组级、岗位级B公司级、部门级(正确答案)C部门级、班组级、刚位级7、、工贸企业应根据排查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一般为() [单选题] *A、班组级、岗位级(正确答案)B、车间、部门级C、部门级、班组级、岗位级8、企业在编制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时、清单内容应至少包括、排查范围(风险点)、()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单选题] *A、排查计划、排查目标、排查结果B、排查目标、排查结果C、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正确答案)9、工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时、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等。

职业卫生评价考试题库及答案

职业卫生评价考试题库及答案

资质现场评审题库单位名称:姓名:从事专业:评分:一、填空题1.采用类比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应当阐明拟建项目与类比项目之间的可比性,包括自然环境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措施、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相似性。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是缺氧或剧毒品,当浓度很高可危及生命时,则应选用隔离式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标准》论文文献里有。

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6.全面通风的效果取决于通风换气量和车间内的气流组织两个因素。

7. 最高容许浓度MAC主要是针对具有明显刺激、窒息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可导致严重急性损害的化学物质而制定的不应超过的最高容许接触限值。

8.概括地说,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

其 9.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由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10.当接触浓度超过 PC-TWA,达到 PC-STEL水平时,一次持续接触时间不应超过 15min ,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 4 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 60min 。

11.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噪声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噪声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噪声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防治噪声职业病,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噪声作业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章的宗旨是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和控制噪声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噪声管控机制,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噪声病害的防治工作,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噪声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控制第五条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听觉损害、心理疾病、影响睡眠等,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会导致噪声职业病的发生。

第六条预防噪声职业病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一)控制噪声源:采用密封、隔离等措施减少噪声源的产生和传播。

(二)技术改进: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材料,进行设备维护和升级,降低工作环境噪声。

(三)个人防护:职工应戴耳塞或耳罩等个人防护设备,降低长期暴露于噪声中的危害。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噪声职业病的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条噪声作业场所应当进行定期噪声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噪声超标问题。

第三章噪声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第九条对于因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导致的职工,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疾病应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为因工作引起的噪声职业病提供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尽力保障职工的健康。

第四章噪声职业病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各级劳动保障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噪声职业病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做好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严格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章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者,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章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为《噪声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真遵守,共同努力预防和控制噪声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健康。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项目名称: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管理部门: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南开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负责人:黄德寅起止年限:2014年1月~2014年12月《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由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组织起草。

2、协作单位根据编制工作需要,选择南开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为协作单位。

3、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编写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起草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国内外文献调研和资料收集,掌握我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现状及不足,并广泛征求《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制定意见。

第二阶段:整理分析调研资料及各方面反馈意见,初步确定具体的内容及篇章设计,成立《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编写组,形成《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制定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阶段第三阶段:根据实施方案分配具体工作;整理集中各章节内容,根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制定要求,综合形成初稿;经充分调研讨论并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对初稿进一步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计划以函调和专家咨询及会议等形式,征询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和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单位的意见,修改完善《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形成送审稿。

征求意见的专家涵盖相关科研、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培训、监管监察等领域。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德寅、刘茂、李敏嫣、张倩、薄亚莉、孙倩、陈会祥、王卉。

黄德寅为标准策划及编写执笔人,刘茂为标准起草技术负责人及审核,李敏嫣、张倩、刁立成、高海山、赵健、刘忠河、吴梅香、张建强负责标准起草及修改工作,李敏嫣、张倩负责资料汇总及处理。

噪声伤害事故安全教育培训丨26页

噪声伤害事故安全教育培训丨26页

冼艺芝在华帝公司从事碰焊工作,接触噪声职业 病危害因素。后因职业病“职业性轻度噪声聋” (右耳听力丧失50dB,左耳听力丧失53dB) 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八级。
2 噪声防护安全知识
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1. 噪声损害听力。听觉疲劳、听力下降、耳鸣、耳痛、噪声性耳聋、爆震性耳聋。 2. 噪声损害神经系统。头痛、头晕、睡眠障碍、全身乏力等症状;记忆力减退、情绪不 稳、易怒,视觉运动反应时延变长,皮肤划痕试验反应迟钝。 3. 噪声损害心血管系统。加快或减慢心率、心电图波形出现缺血型改变;血压从不稳定 发展到持续升高;脑血流波幅降低、流入时间延长、血管紧张度增加、弹性降低。 4. 噪声影响人的内分泌及免疫系统。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或减弱等异常、免疫功能降低。 5. 噪声影响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食欲不振、胃液分泌减少、胃紧张度降低、蠕动 减慢等。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 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 及时报告。
管理办法》《GBZ49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AQT4276-2016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
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往往突然出现,难以预测 和防范。
可扩散性
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随着空气、水等介质 传播,影响范围广泛。
3
可累积性
长期接触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会导致不 可逆的听力损伤和健康问题。
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
机械噪声
空气动力性噪声
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摩擦、撞击产生的噪声 。
空气流动、压缩、膨胀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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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法规
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断完 善安全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管理措施
01
现场监测与评估
对产生噪声的作业现场进行监测和评估,了解噪声的强度和危害程度
,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02
使用防护用品
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为员工配备适当的耳塞、耳罩等防
改进工艺和设备
通过引进先进的工艺和设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产生,从源头上
控制噪声危害。
安全培训与教育的重要性
提高员工意识
加强噪声危害及防护措施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员工充 分认识到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培训操作规程
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操作流程,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操作规程,使员工了解如何正确操作 设备以及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如何采取应急措施。
降低噪声传播的措施
01
对产生噪声的设备或工序,采用局部隔离、整体隔离、吸声降 噪等措施,减少噪声对作业场所的影响。
02
在作业场所修建隔音室、隔音墙、吸音板等设施,有效降低噪
声传播。
优化作业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3篇)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3篇)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员工免受噪声作业对身体健康的危害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示例:1. 目标和范围:- 目标:保护员工免受噪声作业对听力和健康的危害。

- 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噪声作业的员工。

2. 职责和权限:- 部门经理负责制定和执行噪声作业防护计划。

- 班组长负责监督噪声作业的实施和检查工作。

- 员工有义务遵守噪声作业防护制度的规定。

3. 噪声作业评估和控制:- 进行噪声测量和评估,确定噪声作业的危害程度。

- 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如改进设备、隔离噪声源、佩戴个人防护设备等,降低噪声对员工的影响。

4. 个人防护设备:- 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耳塞、耳罩等。

- 要求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5. 噪声作业培训:- 向从事噪声作业的员工提供相关的噪声作业防护培训。

- 培训内容包括噪声作业的危害、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6. 健康监护:- 员工定期进行听力检查,及时发现噪声作业对听力的损害。

- 对听力损害较严重的员工进行调整或转岗。

7. 紧急事件处理:- 在发生噪声作业紧急事件时,及时组织疏散和救援。

- 进行事故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 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 定期评估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以上是一个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2)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职业性噪声暴露已成为我国职业病防治的重点之一。

职业性噪声暴露不仅对听力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引发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多种职业病。

为了有效控制噪声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噪声防护措施。

二、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是指对工作场所中噪声暴露水平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进行评估的过程。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噪声暴露水平评估:通过噪声监测设备,对工作场所中的噪声强度进行测量,以确定噪声暴露水平。

噪声强度通常以分贝(dB)为单位进行表示。

根据我国《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125-89),噪声强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级(≤85dB)、二级(85-90dB)和三级(≥90dB)。

2. 噪声危害风险评估:根据噪声暴露水平,评估噪声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主要包括听力损伤、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

噪声暴露水平越高,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越大。

3. 噪声防护措施效果评估:对已实施的噪声防护措施进行效果评估,以确定其是否能够有效降低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

三、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是指对噪声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的过程。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噪声防护设施建设:根据噪声暴露水平,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如设置隔声屏障、使用吸声材料、安装消声器等。

2.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3. 噪声暴露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中的噪声暴露水平进行监测,以评估噪声防护措施的效果。

4. 健康检查与职业病防治:对噪声暴露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包括听力测试、心血管功能检查等,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5. 职业卫生培训与宣传: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对噪声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新入职、在岗、离岗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和实习生)。

第三条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建发﹝2021﹞5号)(五)《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八)《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九)《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Q/ENN AQ 001-2018)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既往病史:是指员工以前的重大病史,涉及心、肺、肝、脾、肾,一些重大脏器以及癫痫史、精神病史。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识别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有关规定,公司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甲烷、噪声、低温、高温;涉及的风险为:电焊工尘肺、中毒、噪声聋、冻伤、中暑;涉及的岗位为:电焊工、厂站运行工、巡线工。

第二章分则第六条通用职责(一)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人发部门统筹管理,各单位落实实施,人发部门定期对各单位职病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

职业病防治试题库+答案

职业病防治试题库+答案

职业病防治试题库+答案一、单选题(共66题,每题1分,共66分)1.(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D、职业病正确答案:C2.患有(A)疾病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A、活动性肺结核B、慢性胆囊炎C、心脏病D、关节炎正确答案:A3.导致尘肺发生的主要因素是(A)。

A、接尘工龄、粉尘种类、小于10μm的粉尘和累积接尘量B、接尘工龄、粉尘种类、大于10μm的粉尘和累积接尘量C、接尘工龄、粉尘种类、等于10μm的粉尘和累积接尘量D、接尘工龄、粉尘种类、大于15μm的粉尘和累积接尘量正确答案:A4.(A)用人单位的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B、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C、劳动者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D、安全生产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正确答案:A5.尘肺是由于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的(A)为主的职业病。

A、纤维化B、水质化C、硬化D、石化正确答案:A6.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具有(A)的气体.A、腐臭蛋味B、刺激性味道C、臭味D、氨味正确答案:A7.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C)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A、有权拒绝B、视情况而定是否接受C、不得拒绝D、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备后,听取其意见后决定是否正确答案:C8.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工作场所应当设有配套的(D)等卫生设施。

A、更衣间B、洗浴间C、孕妇休息间D、以上都是正确答案:D9.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对接害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其产生的检查费用由(D)。

A、用人单位先期垫付B、劳动者承担C、工会组织承担D、用人单位承担正确答案:D10.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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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1.1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根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提出的预防控制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实施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如下:a)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方法及内容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b)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听力保护计划,实施职业暴露评估、工程控制及行政控制、护听器配备使用、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告知、培训及档案管理等,并评估听力保护计划有效性。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参见附录D。

1.
2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内容 1.2.1 听力保护计划当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时,用人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听力保护计划。

听力保护计划的编写指导书参见附录E。

1.2.2 噪声职业暴露评估当用人单位任何作业岗位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用人单位应建立噪声暴露评估系统。

应按第4章的要求进行噪声职业暴露情况调查、噪声暴露水平测量及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

1.2.3 工程与行政控制1.2.3.1 工程控制噪声的工程控制应按GB/T 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

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使噪声作业工人接触噪声声级符合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1.2.3.2 行政控制当工程控制不足以控制噪声暴露时,应使用行政控制加以补充。

应通过减少员工噪声暴露的工作时间或者操作方式的改变进行行政控制。

当噪声暴露不可避免时,应使噪声暴露人数最小化。

为劳动者提供安静、干净、舒适的休息区,使劳动者定期地远离工作场所的噪声。

1.2.4 护听器配备使用 1.2.4.1 应按GB/T 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规定的要求,确定是否使用护听器、确定护听器选型等。

应提供三种以上护听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供暴露于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的劳动者选用。

1.2.4.2 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时,劳动者应佩戴护听器进行听力防护;当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超过100 dB(A)时,应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当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小于85 dB(A)时,若劳动者有佩戴护听器的要求时,宜为其提供适合的护听器;当护听器佩戴人员的作业环境或健康状况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护听器的选择。

1.2.4.3 选用的护听器其有效声衰值可根据以下方法估计,并分析评价其对工人的听力保护效果:
a) 若选用护听器标注的单值噪声降低数SNR,则按SNR ×0.6估计。

b) 若选用的护听器标注的单值降噪值NRR,则按以下方法估计:有效声衰值= (NRR×(1-0.25)-7) ,耳罩;(NRR×(1-0.50)-7) ,成型耳塞;(NRR×(1-0.70)-7) ,其他耳塞。

1.2.4.4 应按GB/T 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规定的要求,利用有效A计权声压级L’Ax 和护听器保护水平的对应关系进行护听器的保护水平评价。

在选择护听器时,劳动者佩戴护听器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应保持在85 dB(A)以下,使用护听器后实际接触的噪声在75 dB(A)至80 dB(A)之间,效果最佳。

1.2.4.5 使用护听器之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必要性的教育。

护听器发放使用后,应跟踪佩戴人员的使用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且用人单位至少每年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护听器选择、安装、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1.2.5 职业健康监护 1.2.5.1 对于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0 dB(A)的劳动者,应按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听力测试。

对于暴露于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的劳动者,应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以测定得到的基线听力图、监测听力图及确认听力图评定劳动者是否发生高频听阈位移。

1.2.5.2 听力测试应包括空气传导、纯音测听、听阈测量,测试频率
至少包括500 Hz、1000 Hz、2000Hz、3000 Hz、4000 Hz和6000 Hz。

应分别检测左右耳。

必要时,为了解更多的信息,也可对8000 Hz进行测试。

1.2.5.3 首次在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的场所中从事工作的劳动者,应在3个月内接受听力测试,得出的听力图称为基线听力图。

1.2.5.4 暴露于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且小于100 dB(A)的噪声作业场所的劳动者,应每年进行一次跟踪听力测试;暴露于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100dB(A)的,应每年进行两次跟踪听力测试。

听力测试宜在工作岗位转换之前或工作日开始之前进行,得出的听力图称为监测听力图。

1.2.5.5 当劳动者的监测听力图检测到在500 Hz,1000 Hz,2000Hz,3000 Hz,4000 Hz和6000Hz,听阈值等于或超过10 dB时,应立即进行复测,得出的听力图称为复测听力图。

如复测仍出现听阈值改变,应在30天内做确认听力图。

其需要的条件和基线测试相同。

1.2.5.6 当确认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听力测定,在任一耳的3000 Hz、4000 Hz和6000Hz频率上的平均听阈值等于或大于10 dB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位移。

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位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1.2.5.7 当劳动者离岗不再接触噪声,应进行离岗听力测试得到离岗听力图。

其测试条件和基础听力图相同。

1.2.6 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
1.2.6.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危害及其后果、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2.6.2 应按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1.2.6.3 工作场所存在噪声的用人单位,应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性噪声聋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检测结果。

1.2.7 培训 1.2.7.1 用人单位应每年对暴露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的作业场所的劳动者进行听力保护培训。

1.2.7.2 用人单位应对接触噪声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a) 国家针对噪声职业病危害制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b) 用人单位为消除、减少噪声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及管理办法;c) 工作区域的噪声危险源、噪声暴露评估情况;d) 噪声职业病危害;e) 使用护听器的目的,各类型护听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f) 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g)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听力保护计划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2.7.3 作业场所、生产设备或者防护设备改变时,培训内容应相应更新。

1.2.8 听力保护档案管理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噪声管理的暴露评估、职业健康监护、听力保护、培训等职业卫生档案。

1.2.8.1 噪声暴露评估档案噪声暴露评估档案应包括噪声职业暴露情况调查内容、噪声暴露水平、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暴露评估日期、使用的测量方法、执行评估人员的姓名、佩戴护听器的类型、品牌、型号等。

1.2.8.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应为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噪声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性噪声聋的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听力测试检查结果应包括基础监测听力图、监测听力图、确认听力图及离岗听力图等。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2.8.3 听力保护记录听力保护记录包括使用的护听器的类型、样式、声衰减值及其他相关信息。

1.2.8.4 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包括培训的日期和类型、培训人员及被培训的人群。

1.2.8.5 档案保存噪声暴露监测记录应保存三十年;健康监护记录的保存时间应为在岗时间加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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