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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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发布时间:2014-11-06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编制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方案(总则)。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教学、授予学位和质量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培养目标

(一)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热爱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积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全面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统计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具有良好的学术交流能力;了解本学科的科研方向、发展趋势和研究的前沿与热点问题;具有对本学科前沿领域进行初步探索研究的能力,系统熟练掌握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方法。

(三)熟练掌握英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并牢固掌握专业英语。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

第二条制定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的二个月内,二级学院应当组织研究生导师依照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既要保证硕士研究生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有利于硕士研究生个性的发展。培养计划应由

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存档、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条培养方式及方法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研究生导师负责制。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成立以硕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导师指导小组。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成员一般由2至3人组成,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提名。鼓励跨学科、跨单位或交叉领域聘请导师小组成员。研究生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应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明确分工培养任务。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个人自学与研究生导师指导、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结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导师和指导小组要关心硕士研究生的全面成长,重视对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严格要求,培养研究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第四条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一)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如确有必要,可延长学习年限,但不超过4年;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延长期间所需培养经费,由导师、学生或定向生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二)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的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研究生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可申请提前报考博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提前答辩。

(三)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研究生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没有提出延期毕业申请或延长期满学位论文经通讯评议达不到答辩要求者,按肄业处理;延长期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四)硕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

第五条课程学习安排

硕士研究生应当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科研课题研究需要和个人特点等选择学习相关课程。

第六条教学及临床实践

非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总计36至72学时的教学实践。参加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备课、试讲、讲课、课外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或指导学生实验、辅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由硕士研究生本人于工作完成后填写,交学系(或科室)评议。

临床各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完成累计时间为3个月的临床工作,含门诊、病房、教学查房、实习生带教等,由带教老师或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临床实践进行考评。

硕士研究生的教学或临床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已具有讲师或主治医师职称的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系(科室)、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可免予教学或临床实践。

第七条参加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校及学系(科室)、有关学术团体等举行的学术活动10次以上,并在本学系(科室)作二次以上读书报告,由研究生导师给予考评。

第八条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开始,即应和导师联系,利用课余时间,广泛阅读文献,确定科研方向,进行选题,撰写与课题相关的文献综述。第三学期按照《福建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要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作出必要的修改;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按专家提出的意见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必要时需改题,且必须重新开题。

研究生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研究生课题的研究进展,审查必要的实验步骤及原始记录,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的课题设计、实施、总结、分析,接受系统、正规的科学研究训练,熟练掌握常用的实验室

操作技术,全面提高科研能力。

(二)学位论文

论文工作是全面训练硕士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学风,掌握科学研究基本方法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

论文工作期间,研究生导师要全面掌握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度,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论文工作计划进行及时和必要的调整。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①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具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②学位论文能反映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临床诊治等能力;③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应由本人实施和完成,所用时间不得少于一年;④学位论文的撰写应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⑤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第九条本《条例》自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始实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福建医科大学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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