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合集下载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1. 概述机房作为承载和运行计算机设备的重要场所,其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于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机房施工和验收过程,确保机房的建设和装修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 机房施工规范2.1 机房选址机房选址要满足以下要求:•离火灾隐患区域、周边工厂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保证机房安全。

•避免在易受水浸、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方选址。

•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位置,保证机房设备正常散热。

•考虑机房的扩张和日常管理的便利性。

2.2 机房布局机房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确保机房内设备的合理布置和接地,减少设备故障和火灾的风险。

•合理规划机柜的位置和数量,留出足够的通道和维护空间。

•考虑机房内的降温系统和UPS备电系统的布置。

•划分清晰的区域,分隔机柜和配线区,便于维护管理。

2.3 机房温度和湿度控制•机房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设备过热或过湿,导致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

•安装空调和加湿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装温湿度监控设备,用于实时监控机房环境。

2.4 机房电源和接地•机房的电源系统应满足可靠供电的需求,包括备用电源系统(如UPS)的配置。

•电源线路和插座应合理布置,避免电线过长或扎堆,防止安全隐患。

•机房设备和机柜的接地要求符合标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5 机房消防设施•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

•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和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确保机房内疏散通道的畅通,设立明确的疏散标志。

2.6 机房安全控制•安装可靠的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机房的安全。

•控制机房内人员的出入,避免非授权人员进入机房。

•对机房关键设备和敏感区域进行入侵检测和监控。

3. 机房验收规范3.1 施工验收•验收前要核对机房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检查机房的电源和接地是否符合标准。

•检查机房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验收规范GB(参考Word)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验收规范GB(参考Word)

2 术语2.0.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使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内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3.1 施工基本要求3.1.1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保护。

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在室内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室内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

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3.2.1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录。

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

3.2.2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装置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装置的外观、名称、品牌、型号和数量,附件、备件及技术档案应齐全,并应做检查记录。

建设单位代表应参与检查。

3.2.3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装置的装运方式及储存环境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电子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电子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电子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在进行电子工程施工及验收时,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电子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相关标准内容,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进行施工和验收工作。

一、施工标准
1. 设计规范:在进行电子工程施工之前,必须根据相关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施工材料: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认证标准,保证质量和安全性。

3. 工艺流程: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4. 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5. 环保要求:电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二、验收标准
1. 完成检查: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

2. 功能测试:对电子工程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3. 安全评估:验收过程中还要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数据确认:对工程的数据进行确认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验收报告:完成验收后,需要出具验收报告,记录工程的验收情况和结果,作为后续运维和管理的依据。

通过以上标准的施工和验收,可以有效确保电子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相关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带来更大的保障。

希望相关从业人员能够认真遵守标准要求,共同维护电子工程施工和验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信息机房建设验收规定目录一.机房建设原则概览 (1)1.机房内环境规定 (1)2.尘埃数量 (1)3.照明 (1)4.供配电系统 (1)5.建筑构造 (2)6.防雷接地 (2)二.国家规范原则有关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国标名称 (2)2.机房验收规范 (3)2.1.室内装饰装修 (3)2.1.1.吊顶 (3)2.1.2.隔断墙 (3)2.1.3.地面解决 (4)2.1.4.活动地板 (4)2.1.5.内墙、顶棚及柱面旳解决 (5)2.1.6.门窗及其他 (5)2.1.7.施工验收 (6)2.2.供配电系统 (6)2.2.1.电气装置 (6)2.2.2.配线及敷设 (7)2.2.3.机房供电规定 (8)2.2.4.UPS供电系统检查测试规定 (8)2.2.5.机柜配电 (9)2.2.6.照明装置 (9)2.2.7.施工验收 (9)2.3.防雷与接地系统 (10)2.3.1.防雷与接地装置 (10)2.3.2.接地线 (10)2.3.3.施工验收 (11)2.4.空调系统 (11)2.4.1.空调设备安装 (11)2.4.2.其他空调设施旳安装 (12)2.4.3.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2)2.4.4.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3)2.4.5.施工验收 (13)2.5.综合布线 (14)2.5.1.线缆敷设 (14)2.5.2. 机柜内布线规定 (16)2.5.3.施工验收 (16)2.6.监控与安全防备 (17)2.7.消防系统 (20)3.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20)三.附录 (22)一. 机房建设原则概览1.机房内环境规定2.尘埃数量机房内尘埃旳粒径大于或等于0.5μm旳个数与否小于或等于18000粒/cm3(相本地50000粒/英尺3)3.照明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8m处,照度与否不低于300lux,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不低于200 lux。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准备1、施工前准备:按照手册《机房施工规程》的要求,对建设现场情况及施工图预先做准备,验明施工方案的可行性,避免施工出现重大问题。

2、材料管理:制定预算,确定采购物料数量;针对现场施工,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物料;确保物料质量合格,实现施工初步设计要求,妥善安排运输,及时补充原料;对重要物料采用高标准清点及零件鉴定,3、施工管理:按照给定的施工时间表,编制各工序的施工计划和节点计划,细化不同的施工项目时序;检查施工各阶段是否能按时完成,抽查部分进度;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向监理部门反馈项目整体施工进程。

二、机房装修施工1、机房内部结构:地面、墙面、顶面、墙壁保温、安装供电箱、中央空调、门窗、施工及验收等细部工程:2、电缆布线:合理布置电缆的线路、材料的电缆护围,以及线槽的衔接;确定器材的布置位置,注意从现场实际出发,做好改良,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3、安装设备:依据设备厂商提供的规范说明书及标准,按要求建立必要的机房电气图,并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做好装机前抽查。

4、环境安全:空调系统的负责人定期检查空调系统,确保内外环境的正常运行,考虑排气系统的设计,和有效的空调室的安全措施。

三、机房验收1、检查结果:施工完毕后,验证检查人员按规定完成施工检查,记录机房结构及电气系统建设情况,形成施工检查报告;验证检查完毕后,通知设备和安装人员完成机房设备、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验收工作。

2、设备功能:机房设备验收需要检查机房设备的安装、线路布置情况以及功能测试,包括:变压器、配电箱、空调、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等的功能,保证每个系统的功能都能够正常运行,是否符合施工标准;3、安全电压:确保机房的安全电压是否稳定,一般情况下,电源的输入电压与用户要求(如:三相220V/380V)正常,并检查电气系统中的各种保护装置能正常运作,不能存在过热、过流、过载等安全隐患;安装完毕,并且连接各模块,设备,测试机房整体功能是否正常;4、环境测试:机房环境应大多日内保持在一定温度和湿度之内,确保空调系统的稳定,以及检查电子设备的可行性,避免发生过热,电磁干扰等现实问题;同时在空调系统的检查过程中,判断机房环境是否会造成电子设备的损坏,或运行不稳定等,同时测量空调内部各个部分的温度,电路板,精密仪表以及营业设备,确保合理的温度下维持操作。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62-2008

隔断墙
1. 2.
包括金属饰面板隔断、骨架隔断和玻璃隔断。 有耐火极限的隔断墙板轻钢龙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竖龙骨的长度应小于隔断墙的高度 30 ㎜,上下应形成 15mm 的
膨胀缝;
② ③
隔断墙板应与竖龙骨平行铺设,不得沿地、沿顶龙骨固定; 隔断墙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安装双层墙板时,
面层与基层的接缝亦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序号 电缆种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压等相关参数。
3.
1
2
无铅包刚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有刚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
20D
3
4 5
4.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多芯控制电缆
10D
15D 10D
安装柴油发电机时,应采取抗振、减噪和排烟措施。柴油发电机应运
行连续12h负荷试运行,无故障后可交付使用。
4. 5.
正常负载均衡情况下保护接地线与中性线之间的电压差?。 电缆桥架、线槽和保护管在活动地板下敷设时,不宜紧贴地面。
供配电系统

照明装置

施工验收
1.
检查内容

技术文件

③ ④ 2.
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
线缆的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相序、导通性、标志、保护 照明装置 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的联锁动作、响应时间、顺序; 相序的正确性 柴油发电机的启动时间、输出电压、电流、频率 UPS的输出电压、电流、波形参数、切换时间
配电箱(柜)等场地设备的监视、控制与测量。
4.
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
统。
10

机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机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机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总则1.1 为了确保机房工程质量,保障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依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及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3 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美观整洁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2.2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2.3 施工材料、设备及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4 施工场地应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临时设施应安全可靠。

2.5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施工要求3.1 机房建筑与结构机房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结构安全可靠。

机房内应设置足够的走道、吊装孔和设备运输通道。

机房内的墙壁、地面、天花板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洁,且具有防尘、防火、隔音、保温等功能。

机房内应设置可靠的防水和排水设施,确保机房内不受水患影响。

3.2 机房电气机房电源系统应符合国家电力设计规范,确保电源稳定、可靠。

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和备用电源,满足机房设备的供电需求。

机房内应设置足够的电源插座和开关,满足设备安装和运行需要。

机房内应设置良好的接地系统,确保设备和安全接地。

3.3 机房空调与通风机房内应设置专用的空调系统,确保室内温度、湿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机房内应设置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防止设备过热。

3.4 机房内布线与网络机房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线,线缆应整齐、有序,避免交叉、缠绕。

机房内应设置足够的网络设备和接口,满足信息系统运行需要。

3.5 机房安全与监控机房内应设置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设施,确保机房内安全。

机房内应设置监控系统,对机房内的重要区域和设备进行实时监控。

GB50462-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GB50462-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60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62一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5.2.2、6.3.4、6.3.5、12.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最新的实践经验,吸收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

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14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供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监控与安全防范、消防系统、室内装饰装修、电磁屏蔽、综合测试、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数据,随时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寄至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西园道10号,邮编:30006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长城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科计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长城屏蔽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徐宗弘钟景华王元光姬倡文黄群骤余雷姚一波宋旭东周乐乐杨丙杰周启彤项镶高大鹏张或宋玉明杨永生薛长立1 总则 (5)2 术语 (5)3基本规定 (5)3.1 施工基本要求 (5)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6)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6)4供配电系统 (7)4.1 一般规定 (7)4.2 电气装置 (7)4.3 配线及敷设 (8)4.4 照明装置 (9)4.5 施工验收 (9)5 防雷与接地系统 (10)5.1 一般规定 (10)5.2 防雷与接地装置 (10)5.3 接地线 (10)5.4 施工验收 (11)6 空气调节系统 (11)6.1 一般规定 (11)6.2 空调设备安装 (11)6.3 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2)6.4 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2)6.5 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3)6.6 施工验收 (13)7 给水排水系统 (14)7.1 一般规定 (14)7.2 管道安装 (14)7.3 施工验收 (15)8 综合布线 (15)8.1 一般规定 (15)8.2 线缆敷设 (15)8.3 施工验收 (18)9 监控与安全防范 (18)9.1 一般规定 (18)9.2 设备与设施安装 (19)9.3 配线与敷设 (20)9.4 系统调试 (20)9.5 施工验收 (21)10 消防系统 (22)11 室内装饰装修 (22)11.1 一般规定 (22)11.2 吊顶 (22)11.3 隔断墙 (23)11.4 地面处理 (24)11.5 活动地板 (25)11.6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25)11.7 门窗及其他 (26)11.8 施工验收 (26)12 电磁屏蔽 (27)12.1 一般规定 (27)12.2 壳体安装 (27)12.3 屏蔽门安装 (28)12.4 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璃的安装 (28)12.5 屏蔽效能自检 (29)12.6 其他施工要求 (29)12.7 施工验收 (29)13 综合测试 (30)13.1 一般规定 (30)13.2 温度、湿度 (31)13.3 空气含尘浓度 (31)13.4 照度 (31)13.5 噪声 (31)13.6 电磁屏蔽 (32)13.7 接地电阻 (32)13.8 供电电源电压、频率和波形畸变率 (32)13.9 风量 (32)13.10 正压 (32)14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33)14.1 一般规定 (33)14.2 竣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33)本规范用词说明 (43)附:条文说明 (44)1总则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电子信息机房设计与施工规范

电子信息机房设计与施工规范

前言:机房设计与施工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有必要学习一下机房规范了,下面是薛哥摘抄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重点部分3.1机房分级3.1.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划分为A、B、C三级。

设计时应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确定所属级别。

3.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A级:1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2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3.1.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B级:1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2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1.4不属于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c级。

3.1.5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主用机房等级相同。

3.1.6同一个机房内的不同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

3.2性能要求3.2.1 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3.2.2 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在冗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3.2.3 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4.1机房位置选择4.1.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力供给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应便捷,自然环境应清洁;2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3应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4应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5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4.1.2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间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应具备安装空调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信息机房建设验收要求一。

机房建设标准概览1.机房内环境要求机房内环境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无异味,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机房内的温度应控制在18-27℃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

机房内应该安装空调和排气扇,以确保空气流通。

2.供配电系统机房的供配电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源应保持稳定。

机房内应安装电力保护设备,如电力稳压器、___等,以确保电力稳定。

3.建筑结构机房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墙体应保持平整,无裂缝,地面应平整,无凹凸不平。

机房内应设置防火墙,确保机房内的设备安全。

二。

国家规范标准相关条款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机房内的尘埃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照明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此外,机房内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确保机房内设备的安全运行。

国家标准名称在建设机房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标准的规定,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国家标准对于机房的名称、设计、建设、验收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机房验收规范机房验收是确保机房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重要步骤。

在机房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室内装饰装修、空调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室内装饰装修机房的室内装饰装修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在进行装修时,需要注意吊顶、隔断墙、地面处理、活动地板、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门窗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吊顶机房的吊顶应采用防火、防尘、防静电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吊顶的安装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隔断墙机房的隔断墙需要采用防火、防尘、防静电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隔断墙的安装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地面处理机房的地面需要采用防静电、防尘、防滑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地面的处理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活动地板机房的活动地板需要采用防静电、防尘、防滑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机房验收标准

机房验收标准

机房验收标准一、引言。

机房作为信息技术系统的核心设施,其建设和验收至关重要。

机房验收标准是为了保证机房建设达到一定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保障信息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就机房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机房验收标准内容。

1. 机房建设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包括建筑设计、结构布局、通风降温、消防安全等方面。

2. 机房设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设备等的选型、安装、布局和接地等方面。

3. 机房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包括温湿度、洁净度、静电防护等方面。

4. 机房安全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包括门禁系统、监控系统、防雷系统、防水系统等方面。

5. 机房运维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包括设备维护、故障处理、备份管理、安全审计等方面。

三、机房验收标准的意义。

机房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机房验收标准能够规范机房建设和设备选型,确保机房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和质量要求。

其次,机房验收标准能够提高机房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机房运行风险,保护信息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

最后,机房验收标准能够规范机房的管理和运维,提高机房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信息技术系统的高效运行。

四、机房验收标准的执行。

1. 机房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机房验收标准进行建设,确保机房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要求。

2. 机房验收单位应当按照机房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机房的基础设施、设备、环境、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3. 机房验收单位应当对机房的验收情况进行评定,出具验收报告,并根据验收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机房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直至达到机房验收标准的要求。

五、结语。

机房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机房验收标准进行建设和验收,才能够确保机房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和质量要求,提高机房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规范机房的管理和运维,保障信息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

GB5046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篇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GB 50462一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60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62一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5.2.2、6.3.4、6.3.5、12.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1总则 (37)2术语 (5)3 基本规定 (5)3.1施工基本要求 (5)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6)3.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6)4 供配电系统 (7)4.1一般规定 (7)4.2电气装置 (7)4.3配线及敷设 (8)4.4照明装置 (9)4.5施工验收 (9)5防雷与接地系统 (10)5.2防雷与接地装置 (10)5.3接地线 (10)6空气调节系统 (11)6.1一般规定 (11)6.2空调设备安装 (11)6.3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2)6.4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2)6.5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3)6.6施工验收 (13)7给水排水系统 (14)7.2管道安装 (14)7.3施工验收 (15)8综合布线 (15)8.2线缆敷设 (15)8.3施工验收 (18)9监控与安全防范 (18)9.1一般规定 (18)9.2设备与设施安装 (19)9.3配线与敷设 (20)9.4系统调试 (20)10 消防系统 (22)11 室内装饰装修 (22)11.1一般规定 (22)11.2吊顶 (22)11.3隔断墙 (23)11.4地面处理 (24)11.5活动地板 (25)11.6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25)11.7门窗及其他 (26)11.8施工验收 (26)12 电磁屏蔽 (27)12.1一般规定 (27)12.2壳体安装 (27)12.3屏蔽门安装 (28)12.4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璃的安装 (28)12.5屏蔽效能自检 (29)12.6其他施工要求 (29)12.7施工验收 (29)13 综合测试 (30)13.1一般规定 (30)13.2温度、湿度 (31)14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33)14.1一般规定 (33)14.2竣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33)1 总则1.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不同于工业生产厂房和一般建筑,在供配电、静电防护、电磁屏蔽、使用环境、智能化程度、接地特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

机房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方法

机房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方法

机房项目验收方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依据:国标: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国标: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GA371-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F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建筑物防雷系统规范(GB50057-94)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33-91)所选设备及所选材料(de)有关资料.现行(de)建筑装饰行业有关规定、条例、法规.一、UPS验收方法附件:UPS现场验收测试1、自检标准:UPS一般都有故障自检功能,可以检查出主要故障,并报警.测试方法:先模拟一故障(如不接电池),给UPS接入交流电,并合上市电开关,系统将进入自检状态,自检完成后,会报警该故障.2、无电池市电开机标准:UPS应该能在无电池情况,由市电逆变工作.测试方法:断开电池,接入市电,合上市电开关,(这时若报电池故障可暂不理会)按“开机”键,稍后UPS指示灯由“市电”、“旁路”指示灯亮,转为“市电”、“逆变”指示灯亮.这时测量(de)输出电压、频率应该是稳定(de),波形是正弦波.3、市电逆变转电池逆变无间断标准:正常情况下,UPS由市电逆变给负载供电,若这时电池正常,市电停电,应该由电池不间断地给负载供电.测试方法:先让UPS工作在市电逆变状态,断开市电开关;UPS自动由市电逆变状态转到电池逆变状态,指示灯相应(de)由“市电”、“逆变”指示灯亮转为“电池”、“逆变”指示灯亮.在此转变过程中,可以用一台计算机做为负载,以便检测在转变过程中对负载(de)影响.4、电池逆变转市电逆变标准:如果UPS工作于电池逆变方式,在市电正常后,UPS应不间断地转到市电逆变方式.测试方法:先断开市电开关,让UPS工作在电池逆变状态,指示灯为“电池”、“逆变”指示灯亮;再合上市电开关,UPS将自动由电池逆变转为市电逆变,指示灯由“电池”、“逆变”指示灯亮转为“市电”、“逆变”指示灯亮.在此过程中,可以用一台计算机做为负载,以便检测在转变过程中对负载(de)影响.5、转维修旁路供电标准:对于中等容量以上UPS(一般5KVA以上),应设计有维修旁路供电. 在机器故障时,可以让UPS工作在维修旁路,以便进行内部不带电维修.6、市电逆变关机标准:UPS在市电逆变工作方式应能安全关机.测试方法:UPS工作在市电逆变状态,按下“关机”键,直至听到“嘀”(de)一声,逆变指示灯灭,旁路指示灯亮,UPS工作在旁路供电模式,再断开市电应无输出. 7、电池逆变关机标准:UPS在电池逆变工作方式应能安全关机.测试方法:UPS工作在电池逆变状态,按下“关机”键,直至听到“嘀”(de)一声,UPS停止工作,无输出结论:二、玻璃隔断验收方法结论:三、防静电地板验收方法结论:四、供配电系统验收方法结论:五、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点验收方法六、综合布线系统光纤验收方法结论:七、防雷与接地装置验收方法结论:八、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验收方法结论:九、机房消防系统验收方法(初验)结论:十、机房门禁系统验收方法结论:十一、机房监控系统验收方法结论:十二、机房新风、排烟系统验收方法结论:十三、机房空调系统验收方法检查内容结果测试温度、湿度调节功能、范围和准确度.测试防漏水功能.测试空调设备其他告警功能.资料情况(含品牌、型号对比):说明书、设备说明书、检测报告、设备报验资料、培训资料、试运行方案等.结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十四、机房KVM 系统验收方法 检查对每台服务器(de)KVM 控制功能.测试同时可控制几台服务器,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测试可同时几人在线操作服务器,对同一台服务器同时多人访问时,只能允许一人进行操作.访问权限设置.用户名、密码移交、相关资料移交. 结论:。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1 总则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内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要求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防护。

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 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 在室内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 室内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

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工程建设国标》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工程建设国标》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信息机房建设验收标准目录一.机房建设标准概览 (1)1.机房内环境要求 (1)2.尘埃数量 (1)3.照明 (1)4.供配电系统 (1)5.建筑结构 (2)6.防雷接地 (2)二.国家规范标准相关条款 (2)1.国标名称 (2)2.机房验收规范 (3)2.1.室内装饰装修 (3)2.1.1.吊顶 (3)2.1.2.隔断墙 (3)2.1.3.地面处理 (4)2.1.4.活动地板 (4)2.1.5.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5)2.1.6.门窗及其他 (5)2.1.7.施工验收 (5)2.2.供配电系统 (6)2.2.1.电气装置 (6)2.2.2.配线及敷设 (7)2.2.3.照明装置 (8)2.2.4.施工验收 (8)2.3.防雷与接地系统 (9)2.3.1.防雷与接地装置 (9)2.3.2.接地线 (10)2.3.3.施工验收 (10)2.4.空调系统 (10)2.4.1.空调设备安装 (10)2.4.2.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1)2.4.3.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1)2.4.4.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2)2.4.5.施工验收 (13)2.5.综合布线 (13)2.5.1.线缆敷设 (13)2.5.2.施工验收 (15)2.6.监控与安全防范 (16)2.7.消防系统 (18)3.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19)三.附录 (20)一. 机房建设标准概览1.机房内环境要求2.尘埃数量机房内尘埃的粒径大于或等于0.5μm的个数是否小于或等于18000粒/cm3(相当地50000粒/英尺3)3.照明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8m处,照度是否不低于300lux,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不低于200 lux。

事故照明:计算机机房、终端室的照度在距地面0.8m处不是否低于5 lux。

4.供配电系统频率:50Hz电压:380V/220V相数:三相五线或三相四线制/单相三线制电源参数依据计算机性能允许的变动范围:5.建筑结构计算机机房的净高依机房面积大小而定,一般为 2.5m~3.2m。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1 总则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2.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要求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防护。

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 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 在室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 室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

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3.2.1 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录。

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

3.2.2 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装置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装置的外观、名称、品牌、型号和数量,附件、备件及技术档案应齐全,并应做检查记录。

建设单位代表应参与检查。

3.2.3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装置的装运方式及储存环境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在现场对其应分类存放、进行标识,并应做记录。

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3.3.1 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进行随工检验和交接验收,并应做记录。

3.3.2 交接检验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并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3.3.3 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 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或相关文件;3 设备和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4 设备、主要材料的检验记录;5 工程验收记录。

3.3.4 项目经理应填写交接记录,施工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应确认签字。

4 供配电系统4.1 一般规定4.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供配电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包括电气装置、配线及敷设、照明装置的安装及验收。

4.1.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供配电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03的有关规定。

4.1.3 用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供配电系统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产品安全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4.2 电气装置4.2.1 电气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标志明确、外清洁。

安装垂直度偏差宜小于1.5‰;同类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在设计无规定时应一致。

4.2.2 电气接线盒应无残留物,盖板应整齐、严密,暗装时盖板应紧贴安装工作面。

4.2.3 开关、插座应按设计位置安装,接线应正确、牢固。

不间断电源插座应与其他电源插座有明显的形状或颜色区别。

4.2.4 隐蔽空间安装电气装置时应留有维修路径和空间。

4.2.5 特种电源配电装置应有永久的、便于观察的标志,并应注明频率、电压等相关参数。

4.2.6 落地安装的电源箱、柜应有基座。

安装前,应按接线图检查部接线。

基座及电源箱、柜安装应牢固,箱、柜部不应受额外应力。

接入电源箱、柜电缆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宜符合表4.2.6的要求。

表4.2.6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注:D为电缆外径。

4.2.7 不间断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前应依据随机提供的数据,检查电压、电流及输入输出特性等参数,并应在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安装。

安装及接线应正确、牢固。

4.2.8 蓄电池组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蓄电池组重量超过楼板载荷时,在安装前应按设计采取加固措施。

对于含有腐蚀性物质的蓄电池,安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2.9 柴油发电机的基座应牢靠固定在建筑物地面上。

安装柴油发电机时,应采取抗振、减噪和排烟措施。

柴油发电机应进行连续l2h负荷试运行,无故障后可交付使用。

4.2.10 电气装置与各系统的联锁应符合设计要求,联锁动作应正确。

4.2.11 电气装置之间应连接正确,应在检查接线连接正确无误后进行通电试验。

4.3 配线及敷设4.3.1 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的接线端子应搪锡或镀银。

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面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搭接面的宽度。

4.3.2 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绝缘测试,并应在合格后敷设。

机房电缆、电线的敷设,应排列整齐、捆扎牢固、标志清晰,端接处长度应留有适当富裕量,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

在转弯处,敷设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表4.2.6的规定。

电缆接人配电箱、配电柜时,应捆扎固定,不应对配电箱产生额外应力。

4.3.3 隔断墙穿线管与墙面板应有间隙,间隙不宜小于lOmm。

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或装置应整齐固定在附加龙骨上,墙板不得受力。

4.3.4 电源相线、保护地线、零线的颜色应按设计要求编号,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护接地线(PE线)应为黄绿相间色;2 中性线(N线)应为淡蓝色;3 A相线应用黄色,B相线应用绿色,C相线应用红色。

4.3.5 正常均衡负载情况下保护接地线(PE线)与中性线(N线)之间的电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3.6 电缆桥架、线槽和保护管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03的有关规定。

在活动地板下敷设时,电缆桥架或线槽底部不宜紧贴地面。

4.4 照明装置4.4.1 吸顶灯具底座应紧贴吊顶或顶板,安装应牢固。

4.4.2 嵌入安装灯具应固定在吊顶板预留洞(孔)专设的框架上。

灯具宜单独吊装,灯具边框外缘应紧贴吊顶板。

4.4.3 灯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

4.4.4 专用灯具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03的有关规定执行。

4.5 施工验收4.5.1 检验及测试应包括下列容:1 检查应包括下列容:1)电气装置、配件及其附属技术文件是否齐全;2)电气装置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线缆的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相序、导通性、标志、保护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已经隐蔽的应检查相关的隐蔽工程记录;4)照明装置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外观质量及开关动作的准确性与灵活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测试应包括下列容:1)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的联锁动作的正确性、响应时间及顺序;2)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相序的正确性;3)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电气绝缘电阻应达到表4.5.1的要求;表4.5.1电气绝缘电阻要求4)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输出电压、电流及频率;5)不间断电源的输出电压、电流、波形参数及切换时间。

4.5.2 本规第4.5.1条的检验及测试合格后,可进行施工交接验收,并应按附录A填写《供配电系统验收记录表》。

4.5.3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文件应符合本规第3.3.3条的规定。

5 防雷与接地系统5.1 一般规定5.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进行防雷与接地装置和接地线的安装及验收。

5.1.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与接地系统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GB 50343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03的有关规定。

5.2 防雷与接地装置5.2.1 浪涌保护器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可靠。

安装多个浪涌保护器时,安装位置、顺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5.2.2 正常状态下外露的不带电的金属物必须与建筑物等电位网连接。

5.2.3 接地装置焊接应牢固,并应采取防腐措施。

接地体埋设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引下线应固定。

5.2.4 接地电阻值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物理或化学降阻措施。

5.2.5 等电位联接金属带可采用焊接、熔接或压接。

金属带表面应无毛刺、明显伤痕,安装应平整、连接牢固,焊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

5.3 接地线5.3.1 接地线不得有机械损伤;穿越墙壁、楼板时应加装保护套管;在有化学腐蚀的位置应采取防腐措施;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应弯成弧状,弧长宜为缝宽的1.5倍。

5.3.2 接地端子应做明显标记,接地线应沿长度方向用油漆刷成黄绿相间的条纹进行标记。

5.3.3 接地线的敷设应平直、整齐。

转弯时,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表4.2.6的规定。

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5.4 施工验收5.4.1 验收检测应包括下列容:1 检查接地装置的结构、材质、连接方法、安装位置、埋设间距、深度及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2 对接地装置的外露接点应进行外观检查,已封闭的应检查施工记录;3 验证浪涌保护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安装说明书的要求;4 检查接地线的规格、敷设方法及其与等电位金属带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5 检查等电位联接金属带的规格、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6 检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 本规第5.4.1条的验收检测项目合格后,可进行施工交接验收,并应按附录B填写《防雷与接地装置验收记录表》。

5.4.3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应符合本规第3.3.3条的规定。

6 空气调节系统6.1 一般规定6.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空气调节系统应包括分体式空气调节系统设备与设施的安装、风管与部件制作及安装、系统调试及施工验收。

6.1.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其他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空调设备安装6.2.1 分体式空调机组基座或基础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空调机组安装前完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