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标准化法的变化和实施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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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思考

标准化思考

标准化思考第一篇:标准化思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自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达标”以来,各地尤其是示范城市和示范去全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问题一是评定标准的问题。

按照国发[2010]23号和国发[2011]40号文件,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部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尚未出台,直接影响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推进,成为这些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瓶颈。

二是达标企业管理的问题。

虽然国发[2010]23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指出:“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但安全监管部门如何监管企业标准化建设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规定时限如何把握、责令停产整顿如何执行、地方政府如何关闭等都没有明确的界定,操作性不强。

三是评审费用的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明确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

”但按现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实际情况,作为法人单位的评审单位不收取费用是不可能的,而目前国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缺乏统一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也没有统一的行业自律规定,评审收费亟需规范。

四是评审人员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的思考
新标 准化 工作 机制 ,打 破 条块 分割 ,
存在 。强化标 准贯彻 实施 ,一是将对标 贯标 工作 与工业质量 品牌 建设相结合 ,
组 织 行Leabharlann 业 协 会 、 标 准 化 机 构 结 合 重 点
运 用 系统 的 思 维 方 式 和 分 析 方 法 ,
凝 聚产 学研 用及产 业链 各 方力 量 ,建 立 多方参 与 、分 工 负责 、实 时沟通 的
积 极探 索建 立新 形势 下与 大部 制相 适 应 的 工业 和通 信 业标 准化 工作机 制 , 在 部 门联 合 、 司局 联 手 、部省 联 动 、
和 社 会 信 息 化 , 以及 物 联 网 、 云 计
度 。 工业和 信 息化 部 已在 物联 网 、半 导 体照 明 、 电动汽 车等 领域 试 行综 合
作 ,务 实产 业发 展 的基 础 。
是 完善 推 进 机 制 ,加 强 组 织
今 后 一段 时期 ,标 准化 工作 的开
展 主 要 包括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
协 调 。 支持 有 关 单 位 、 企 业 、产 学 研 组 织联 合 参 与 国 际标 准 化 工 作 ,
形 成 国 际标 准 化 信 息 共 享 机 制 ,提
极 采 用 和 转 化 有 利 于提 升 国 内产 业
务 , 与 地 方 共 同 推 进 重 大 技 术 标 准
系研 究 , 编制 重 大标 准 计 划 ,加 快
水 平 、 促 进 对 外 贸 易 、保 护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的 国 际 先 进 标 准 。 三 是 在 新

制 定 与 实 施 。 畅 通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与 地 方行 业 主 管部 门之 间 的 标 准 化

农业标准化现状以及改进思考

农业标准化现状以及改进思考
农业标准化现状以及改进思考
摘要: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数千年前依托着黄河就发展起来了小农文明,培育起来了我们的祖先。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王朝,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更是构成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这种小农经济下的家庭是整个国家的一个个细胞,共同维持推动着国家的发展。即使发展到了今天,农业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还是举足轻重的,三农问题也是党和国家集中精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势地形起伏也较大,所以农业的发展更多呈现出一种分散状的态势,并不是大规模的集约形式的。而且随着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业的生存空间也越来越受到挤压。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农业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必须大力推进我国农业标准化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和生产效率。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农业标准化进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要想继续推动农业标准化的发展,必须对这些现状予以分析和认识,并且提出一些改进措施,本文就基于这方面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希望能够推动我国农业标准化进程继续向前推进。
一、我国农业标准化现状
我国自从提出农业标准化的发展目标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在各项政策的帮助之下,农村的农业发展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观,从生产计划一直到生产完毕后的各项事宜都有了较为规范的操作流程。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的发展明显得到了增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也可以看出我国农业标准化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一部分简要介绍一下农业标准化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
三、结语
现代农业与过去相比有着根本的不同,农业标准化是一种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因此应该认真研究我国目前农业标准化的现状,找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这样才能推动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不足
虽然我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是暴露了很多不足。首先可以看到,虽然国家制定了很多农业发展中的规范和标准,但是有一些标准的制定过于笼统,并不是很具体,但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许多种突发的情况和复杂的现象,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农民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生产的过程中就不知道该参考什么样的方法去继续进行了,这就可能使得农业标准化的工作大打折扣。其次,还有很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农业标准化涵盖的种类和行业还不是特别完善,国家一直在这方面进行努力,但是与其他农业发达的国家相比可以看出,在很多农业生产种类,以及农业生产标准问题上,我国的相关规定还是很欠缺,这就导致了很多部门都没有办法找到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那么去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也就会产生很大的难题了。最后,农业发展标准的贯彻落实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再好的制度要想将它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那么彻底的贯彻落实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我国农业标准化发展过程中,很多农民由于思想水平不到位,或者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等原因,对农业标准化的了解不够深刻,因此在实施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种抵触的心理,这对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进程的发展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对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一些认识和思考

对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一些认识和思考

对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一些认识和思考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标准是对产品、服务、流程或方法进行规范的一种文档,它们涉及到质量、安全、可靠性、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标准化工作则是制定、推广和管理标准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可以在各个领域实现统一的规范,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以下是一些关于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非常重要。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和消费者的利益,而标准化工作可以通过明确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流程、检验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服务行业也需要制定相关标准,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高质量的服务。

标准化工作对于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防止不合格产品和低水平服务的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对于促进各个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行业技术和产品的规范制定,可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标准化工作可以促进各个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技术的跨领域应用和推广。

标准化还可以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和标准化工作不仅能够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能够推动产业创新和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在国际贸易和合作中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标准的不一致会成为贸易壁垒和技术壁垒,影响各国之间的贸易合作。

国际标准化工作成为了推动国际经济合作与贸易交流的重要手段。

通过统一国际标准,可以使各国之间的产品和服务更易于交流和对接,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降低贸易摩擦和成本,推动全球化进程。

标准和标准化工作也在国际范围内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要实现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新标准实施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新标准实施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新标准检查存在问题一、通过近期检查发现新标准执行过程中有以下共性问题:(一)对新标准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下一步不达标就要停产整顿,整改不达标就要关闭矿井的高度。

矿井没有针对新标准逐条研究解决应该补充完善的设备、软件、资料、管理等内容。

也没有采取针对性应变措施。

如:在规章制度、措施制定、执行记录上与新标准差距较大或者说没有按照新标准补充、修改、完善。

(二)各矿井对新标准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系统学习及比照检查,没有提出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对于部分条款概念不清楚的地方也未与主管处室进行沟通、请示。

如:之前,各矿均未提出新标准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对新标准的条款理解的不深、不透,各专业没有逐条认真检查打分,对于缺设备、缺陷内容等没有严格按标准扣分。

且自检分数偏高,各专业全部在90分以上。

(三)新标准宣传、贯彻、执行的力度不够。

现场提问管理人员、员工,存在不了解、不熟悉新标准等情况。

(四)新标准各专业互相渗透,牵扯的部门较多,需要矿井主要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协调部门配合管理等。

如应急预案、地面设施、职业卫生等。

(五)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达标规划,落实达标责任等。

二、目前按照新标准要求,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有:1、矿井爆破作业的煤巷采掘工作面均未实施湿式打眼。

(目前矿井均没有实施湿式打眼的空心钻杆,需招标采购买后实施。

)2、炮掘工作面均未按新标准要求使用硬质风筒。

(目前矿井均没有硬质风筒,需招标采购买后使用。

)3、矿井没有测定二氧化碳赋存参数。

4、部分矿井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人员配备不足。

5、因暂未找到有资质的测试机构,现各矿井瓦斯抽放泵均未进行技术测试。

6、因焦煤供电处无测试设备,各矿井地面供电系统均未定期检测电网谐波。

7、部分矿井斜巷轨道垂深超过50米或距离超过1500米,未采用机械运人装置或机械运人装置不能工作。

如古汉山矿16轨道下山、赵固二矿东西辅运下山、赵固一矿西轨道、演马庄矿27轨道未安装;九里山矿14轨道、15轨道的猴车不能正常运行。

关于企业新《标准化法》落实过程中的思考

关于企业新《标准化法》落实过程中的思考

的经验,以正视听,于2002年为茅台技术人员题写了“茅台酒勾兑是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是艺术与技术的结晶”,正如季克良先生之后讲的“当时对用酒精香精勾兑酒很反感到处听到勾兑酒三个字,为了以正视听写了这段话”季克良先生这段话,即总结了勾兑对白酒行业的重要性,又对消除社会上对勾兑一词的误解起到了积极作用。

勾兑工艺有着100年以上的历史,又有很多优秀的勾兑方法,如茅台酒厂的盘勾、口子酒业的三步循环法等,但是勾兑成为广为认知的技术是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特别是在1979年白酒香型的确立,才为勾兑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此期间全国第三届评酒会上,国家第二届名酒全兴、西凤的落榜,无疑是中国白酒行业的一次地震,引发了各酒厂对勾兑技术的重视,正是这样也才有了以后各地举办勾兑培训班的热潮,从而促进了勾兑技术,分析技术的大发展。

勾兑一词是中国白酒行业老祖宗遗留下的宝贵遗产,是一代代酿酒人的心血结晶,让我们酿酒人不断努力,不负我们这一代酿酒人的责任,把勾兑这一技艺传承发扬光大。

!!!!!!!!!!!!!!!!!!!!!!!!!!!!!!!!!!!!!!!!!!!"!!!!!!!"!!!!!!!!!!!!!!!!!!!!!!!!!!!!!!!!!!!!!!!!!!!"!!!!!!!"·综述·本栏目由独家协办引言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对于企业而言,标准便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意义的“规矩”。

企业标准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是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管理科学和现代化管理的基础。

它不仅为企业开展各种职能活动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而且也为其它基础工作提供了必备条件。

但是,就当前而言,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实施,与国际型企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或多或少都存在没有标准、标准不适宜或者不按标准操作等情况,标准化工作的落实不利,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标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解读

【标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解读

【标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解读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上以148票赞成、1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食品伙伴网就此次修订的内容进行解读分析,供业内参考。

1、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此次修订,调整了我国的标准分类,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团体标准,并就团体标准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等。

关于团体标准的采用,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规定: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从目前部分协会公布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来看,大部分是这样明确的,如中国调味品协会公布的《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明确:“中调协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协会会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可自愿采用。

”也有少部分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不允许随便采用。

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任何组织、个人在使用联合会团体标准时应取得联合会的同意;联合会各部门、分支机构依据联合会团体标准开展的认证、检测等活动须通过联合会批准授权。

”由此可见,企业在采用团体标准时,需要关注该团体标准的发布机构,了解机构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里有无限制性规定,必要时需要取得授权方可采用。

2、取消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此次修订,对强制性标准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只允许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取消了一直以来存在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

与此同时,国家也在进行标准的清理整合,其中废止和转化了很多强制性标准,如国家标准委发布的2017年第6号公告废止了《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第7号公告中《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还明确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我学新标准的几点思考

我学新标准的几点思考

我学新《标准》的几点思考通过本次远程学习和9月27、28日在津洋口小学举办的全县小学英语新课标新教材培训暨课题研讨会上的课标培训,我了解到新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修订后的《标准》更好地体现了英语学科的特点,改变了原来课程理念适用于其他学科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从重视语言知识的传授转向对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强调学习外语的过程不再是一个枯燥地背诵和记忆的经历,而是一个积极主动地学习过程,一个不断提高语言运用能力和人文素养的过程。

2、修订后的《标准》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细化了内容要求,加强了对教学和评价的指导;拟提供了教学案例和评价方式与方法举例。

3、修订后的《标准》在教学建议中从八个方面为英语教师提出了既具有指导意义、又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建议,体现了以培养能力为导向的改革方向。

4、修订后的《标准》将“倡导任务型的教学途径”改写为“教师要通过创设接近实际生活的各种语境,采用循序渐进的语言实践活动,以及各种强调过程与结果并重的教学途径和方法,如任务型语言教学途径等,培养学生用英语做事情的能力”。

5、修订稿增加了教学实例和评价案例。

将音标写入课标里:“根据读音规则和音标拼读单词”(五级知识目标)。

修订后的《课标》单独列出了小学阶段 400 个左右的核心词汇,以及义务教育阶段英语课程的词汇表(1500词)。

6、修订后的《标准》在前言部分从两个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阶段英语课程的价值,第一是课程对国家发展的意义;第二是课程对学生发展的意义。

对于英语课程价值,实验稿中没有进行明确阐释。

7、新的课程理念发生变化。

如新的评价理念提出要优化评价方式,把评价的重点放在促进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发展上。

8、本次修订在课程性质中将义务教育阶段的英语课程的性质明确地界定为“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双重性质”。

这在英语课程标准文件中尚属首次。

9、修订后的《标准》适当降低难度,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更好地体现外语学习的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以及发展需求。

新修订标准化法对我国新闻出版领域标准体系的影响思考

新修订标准化法对我国新闻出版领域标准体系的影响思考

传播与版权CHuAnBO Yu BAnQuAn - 34 -2018年第3期 总第58期新修订标准化法对我国新闻出版领域标准体系的影响思考黄德胡[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于2017年11月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实施。

这部法律本次改动很大,势必对新闻出版标准体系造成影响。

重点阐述新旧标准化法重点条款变动比对、我国现行新闻出版领域标准体系情况,提出我国新闻出版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建议和个人思考,为新闻出版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和资讯。

[关键词] 新闻出版;标准化法;标准体系[作 者] 黄德胡,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管理部主任。

《标准化法》于2017年11月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十八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实施。

这部法律最早颁布于1988年,已施行近30年,对于提高产品、服务等质量和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修订前的标准化法已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很多条款都需要做出调整、修改。

笔者作为《新标准化法比较释解》策划编辑,熟悉这部法律修订前后主要条款的重大变动,结合自己多年对新闻出版领域标准体系的学习和思考,提出本文下述观点,不当之处请各位同仁指正。

一、新旧标准化法重点条款变动比对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指出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措施,制定了分阶段的组织实施步骤,也为标准化法的修订指明了方向。

本次新《标准化法》修订周期长,修改变动大,对涉及标准化的各行业、各领域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标准的分类,新《标准化法》有新的描述。

根据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按制定的主体或层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关于新《标准化法》的变化和实施的几点思考

关于新《标准化法》的变化和实施的几点思考

2.关于标 准体 系
用 。 《标 准化 法 》是 关于标 准 社会 事业 等领域 需要 统一 的技
新 《标 准化 法 》从 标 准的
制 定 、 实施 和 监 督 管理 的 基 本 术 要 求 。 ” 标 准 的 定 义 中有 两 种类和 效 力 两个 角度 构 建 了全 新
法 ,可 以说 是 技 术 要 求领 域 的 点 需要特 别 注 意。
动 供 给 侧 结 构 性 改 革 、 质 量提 法 》第二 条 第一款规定 : “本 学领域 ,排除在社会事业、服务
升 和 促 进 社 会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法 所 称 标 准 (含 标 准 样 品 ), 业等 领域 之 外。
中发 挥 着 引领 性 、 支撑 性 的 作 是 指 农 业 、 工 业 、 服 务 业 以及
运 用 好 上 海 市 质 监 局 公 众
虑 事 物 复 杂 多 变 ,立 法 需 要 保 或 行 业标 准 实施 后 , 自行废 止 。 微 信 号 “上 海 质 监 发 布 ” “小
持 一 些 灵 活 性 和 预 留 一 定 空
新 《标 准 化 法 》未 沿 用 排 质 说 法 ” 、上 海 市 法 宣 办 02O
1.关于标 准概 念
东 西 , 穿上 标 准 的 马 甲 变 成 标
月 l El起 施 行 。标 准作 为 国 家质
标 准 化 工作 已 经 渗 透 到 生 准 。二是 孤 立标 准。 不能 因标 准
量 基 础 设 施 的 组 成 部 分 ,在 推 活 的 各 个 方 面 。 新 《标 准 化 是技 术要 求 ,将 其 限 定于 自然科
O9 l封面报道 Cover Story
即 : “国 家标 准 分 为 强 制 性 标 在 国 家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和 地 方 学 习 中要 收 集好 各 个 方 面 的 意

浅谈标准化法的修订与完善

浅谈标准化法的修订与完善

十八大 以来 ,党中央国务 院就深化标准化工作 改革 2 此次 修 法 的 亮点
出 台 了一 系 列 文 件 和 方 案 ,对 标 准化 改革 发 展 做 出 全 面 2 . 1 扩 大标 准制 定 范 围 ,满足 经济 社 会 发展 需要
部署 .我国标准化工作 得到迅 速发展 .覆盖 一二三产业 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 准体 系基本形成 ,在服务 国家战
撑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 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与此 同时 ,也应看 到 ,标准意识 淡 、标准体 系乱 、 积 极 影 响 .也 将促 进 产 业 链 下 游 企 业 的市 场 规 范 。
. 2 建 立协 调 推 进 机 制 .提 升 标 准化 管 理 效 能 标准水平低 、标准监管 软等 问题依然 突出 ,各种质 量安 2 全 和 公 共 管 理 失 守 事 件 频 繁 发 生 ,例 如 ,近 年来 引 起 社 认 ,相 关 标 准 缺 失滞 后 交 叉 矛 盾 ,检 测 监 管形 同虚 设是 不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薄 弱环 节 。对 行 业 、企 业 的 质 量
浅谈标准化法的修订与完善
窦 晓 玉 王 颖 楠
( 中国航 天建 设集 团有 限公司 ,北京 1 0 0 0 7 1 )
摘 要 :针对标准化 工作 中存在 的突 出问题 ,结合标 准化 工作改革要 求,介 绍 了标 准化法修 订草案 的 变化亮 点 ,分析 了这些 变化对规 范市场和企业行为 带来 的积极 影响 ,最后针对标 准化法的修订 完善 以及标 准4 L- v - 作 的推
阶 段
在我 国工 程 建 设 领 域 ,强 制性 标 准 范 围 过 宽 ,交叉 重 复 矛盾 是 一 个 突 出问 题 。据 住 建 部 统 计 , 目前 我 国的

对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一些认识和思考

对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一些认识和思考

标准视点I Viewpoints对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些认识和思考文/周坚锋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正越来越多地运用标准这一工具和标准化这一手段来规范和引领发展。

但对什么是标准和标准化,许多人还不十分了解,有的甚至在认识上出现了偏差。

笔者从事标准化管理工作已整十年,觉得有必要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所作的一些思考和 形成的些许感悟整理成篇,以期能 起到普及标准化知识、促进标准化事 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不当之处,也请 同行们批评指正。

26 • 2020年第5期/总第565期一、关于标准“标准”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很早就有出现。

如,晋朝(距今 1600多年前)的《文选•袁宏<三国名 臣序赞>»—书中有“器范自然,标准 无假”,孙绰书写的《丞相王导碑》中有“信人伦之水镜,道德之标准也”;唐朝著名诗人杜甫(距今1200 多年前)的《赠郑十八贲》诗中有“示我百篇文,诗家一标准”。

所以,“标准”从古至今在中国的文献和语 言当中一直是一个使用较广的词汇。

«现代汉语词典》对“标准”所作的 定义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衡量事物的 准则。

如技术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二是可供同类事物比较 核对的事物。

如标准音、标准时、她 的发音很标准。

近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逐步产生了对标准化的需求。

于是,欧美等社会化大生产起步较早的西方国家率先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

如1789年美国人艾利惠特尼制定的“公差与配合标准” ;1834年英国人 惠物沃思制定的“惠氏螺纹标准”;1902年英国纽瓦尔公司制定的公差与配合“极限表”标准等等。

并成立 了相应的标准化机构。

如1901年成立 了“英国工程标准委员会”,1929年 改名为英国标准协会(B S I); 1906年 成立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 E C),负责 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1918年成立了美国工程标准 委员会,1969年改名为美国国家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新标准化法公布后的标准制定工作的思考

新标准化法公布后的标准制定工作的思考

新标准化法公布后的标准制定工作的思考引言:我们知道,标准是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是对重复使用和共同使用的事项进行规范。

从标准层级上,新标准化法除原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外,增加了团体标准;从标准的制定范围上看不仅保护工业、农业,还包括了服务业及社会事业等各领域。

一、标准层级(一)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及推荐性标准,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國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制定行业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否则,不应制定或废止。

(三)地方标准1.按照新标准法“对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2.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按照这一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修订各地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诸如“标准编号、制定流程、申报材料”等做出规定,以便在需要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时有章可循,制定的标准规范可行。

(四)团体标准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改革措施中指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按照新标准法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新形势下企业标准化发展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企业标准化发展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企业标准化发展的几点思考作者:吕华雷凌云徐婷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20年第23期摘要:科技变革与发展,企业管理的思维改变已是必然趋势,标准化的管理是面对各种风险和机遇的重要因素,企业标准化发展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關键词:新形势;标准化发展;思考随着科技信息的飞速发展与变革,生活方式与思维的改变已成必然趋势。

智能化生产生活体现在各个方面,许多行业都显现出各自的优势与特点,管理与发展更是表现的更为人性化、简约和便捷。

而标准化发展管理,作为桥梁和标尺,在工厂生产、行业服务甚至是科技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

确保高标准高要求的标准化管理质量则是重要核心因素,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及具体情况,企业标准化发展的建设与理念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标准化发展的重要意义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剧,带动了各国社会的发展与不断进步。

达到标准化管理,促进标准化发展,实现创新变革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实现长远发展。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做好标准化管理,对企业标准化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低油价不仅使得油气上游业务面临巨大压力,专业技术公司的业务和服务价格也收到明显影响,而石油在未来几十年内,仍然是主要能源,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石油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许多企业认识到要长久立足于市场,就必须符合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先从内部的管理开始变革,不断探索管理机制调整,在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实现标准化发展,加强技术与管理创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建立适合自身的新型企业管理体系,从而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面对各种挑战和机遇,从根本上促进新形势下企业标准化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标准化发展的普遍问题(一)创新管理意识薄弱许多企业在大量投入资源在技术创新方面,放松或者忽略企业内部的管理创新问题。

企业整体管理创新意识薄弱是较为明显的一个因素,因此,导致企业标准化管理甚至于标准化发展无法实现,创新能力不断下降,管理经验和体系不够系统完善,并且因此导致企业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对应的技术创新管理,进而影响企业不能较好适应市场,错失长远发展的机遇。

谈谈你对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的看法

谈谈你对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的看法

谈谈你对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的看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历经7年多时间,终于迎来了大修。

2017年10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标准化法》修订案,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化法》是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标准工作条例的基本依据。

修订后的《标准化法》共八章七十四条。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标准化法》已经实施四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了二次修订,已在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开展法律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1.将标准化法列为立法规划项目;2.改革了现行有关规定,增强了与新管理制度以及强制性标准衔接;3.强化技术要求与产品标准协同和衔接;4.落实国务院要求加快建立强制性标准动态调整机制;5.增强国家标准对地方的指导作用;6.强化地方标准化工作责任制。

这是继2014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实施《标准化法》以来,中央第三次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立法修定。

这是继2018年8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后,时隔4年再次对《标准化法》进行修定。

现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全文予以公布,以供参考。

一、标准化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标准化也在加快由物质技术标准向行为规范标准转变。

2018年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这是我国标准化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标准化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保障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快新型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覆盖所有产品、工程、服务和管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逐步实现标准由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转变,由企业执行向社会参与转变,由政府管理向社会自治转变。

二是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新《标准化法》语境下卫生健康强制性标准的思考

新《标准化法》语境下卫生健康强制性标准的思考

摘 要:2017年,我国《标准化法》实施30年后进行了首次重大修订,此次修订摒弃了原《标准化法》中诸多带有计划经济彩色的标准管理措施,建立了许多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国家治理要求的标准化管理制度。

针对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制度调整是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这既是对近年来我国强制性标准改革成果的固化,也是对未来我国强制性标准发展的制度谋划。

本文拟针对新《标准化法》关于强制性标准的制度调整,分析对卫生健康强制性标准工作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同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标准化法,强制性标准,卫生健康,影响DOI编码:10.3969/j.issn.1674-5698.2023.07.004Thoughts on Mandatory Standards for Health in the Context ofthe Revised Standardization LawCHENG Xue-lian(Chongqing Municipal Health Commission )Abstract: In 2017, the Standardization Law of China was significantly revised for the first time 30 years after its implementation. This revision abandoned many standard management measures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lanned economy and established many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systems reflecting the requirements of market economy and modern national governance. The institutional adjustment of mandatory standard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is revision, which is not only the solidification of the achievements of China’s mandatory standards reform in recent years, but also the institutional planning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ndatory standards in the future. Aimed at the institutional adjustment of mandatory standards in the revised Standardization Law of China ,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act and challenges on the mandatory standards for health,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strategies and suggestions.Keywords: standardization law, mandatory standards, health, impact新《标准化法》语境下卫生健康强制性标准的思考程雪莲(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年度重点课题“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制度研究”阶段性成果。

新《标准化法》在饲料行业的践行与思考

新《标准化法》在饲料行业的践行与思考

新《标准化法》在饲料行业的践行与思考章礼刚【摘要】新《标准化法》已经施行,饲料行业尤其要把握新法中标准体系变化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全面内涵.结合新法的原则性规定以及在饲料行业的实践,就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途径、指标内容、正向激励措施以及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等方面,对下一步新法配套法规的制定,提出了一些思考建议.【期刊名称】《中国饲料》【年(卷),期】2018(000)013【总页数】3页(P75-77)【关键词】新《标准化法》;饲料行业;实施建议【作者】章礼刚【作者单位】安徽省饲料与健康养殖行业协会,安徽合肥 2300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816.1标准化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饲料行业的规范、可持续发展显然离不开《标准化法》的实施。

“服役”近30年的标准化法,终于2017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案”,由第78号主席令颁布了新的《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新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法将我国标准化改革成果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体现了很多创新亮点,必将进一步助推我国各行各业创新发展和全面提升质量保障水平。

在当前新法相关配套法规(如实施条例、各类标准管理办法等)尚未出台之际,饲料行业如何理解和遵守新法,特别是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一件十分重要并值得研习的事情。

1 饲料企业遵守新法需要把握的要义1.1 标准体系有新变化新《标准化法》明确,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也就是,新法提出了“一强三推两市场”的新标准体系。

所谓一强,指的是强制性标准只保留一级,即强制性国家标准;三推,指的是推荐性标准分为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两市场,指的是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这两类由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市场主体来自主完成的标准。

新标准化法解读

新标准化法解读

新标准化法解读新标准化法解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标准化工作已成为各行各业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自1980年开始开展标准化工作,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标准化体系。

而在不久前的2018年2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新标准化法”)正式实施,将深刻影响我国未来的标准化工作。

新标准化法作为我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法律,对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标准化组织的设置与职责、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我国标准化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础。

以下为本文对新标准化法的解读。

一、新标准化法的主要特点1. 骨干标准具有法律效力新标准化法首次规定了骨干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并将其与国家标准一起纳入法律体系。

骨干标准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的,对推进行业科技进步、提高质量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的标准。

2. 强化标准制定程序新标准化法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标准制定的程序,明确规定了标准制定工作中应当遵循的程序和规范。

重视国家标准的重点领域的制定,加强标准制定程序的审核,以提升标准制定质量。

3. 强调标准推广应用新标准化法强调了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

实行标准应用宣传周、标准应用示范企业和产品评价等标准推广应用措施,促进标准化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标准化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新标准化法对标准化工作的启示1. 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质量效益新标准化法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等制定骨干标准。

制定行业标准,不仅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还可以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助力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2. 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标准化法中明确规定了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这有助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标准化工作的融合,使标准化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3. 加强标准化组织的建设新标准化法规定了标准化职业人员的培训机制和人才选拔机制,鼓励引进和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积极推进标准化组织的建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标准化工作需求。

论新《标准化法》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影响

论新《标准化法》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影响

中国储运网H t t p ://w w w .c h i n a c h u y u n .c o mD I S C U S S I O N A N D RE S E A R C H 探讨与研究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撑。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我国标准化立法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巩固提高、转型升级、谋求突破的四个发展阶段。

[1]2017年11月4日,经过充分论证和深入研究而修订的新《标准化法》终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法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求,响应了深入改革的口号。

它的施行将促进我国标准化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与旧法(即1988年实施的《标准化法》)相比,新法从原来的26条增至45条,在对部分条文进行修改的基础上更是增加了很多新的条文。

尤其是很多直接涉及企业标准化活动的条文,将对我国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产生最为直接的影响。

新法赋予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渠道,激发了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活力,是新时代标准化领域的重大突破。

本文将对新法里涉及企业标准化活动的条文进行详细的解读,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出一些建议。

一、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方面1.扩大参与标准化工作的企业范围新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2]新法不再将标准的范围局限于农业和工业领域,而是扩大到了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

这就为致力于为人民提供各种服务和着力于社会事业发展的企业提供了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法律依据,也就会大力地促进这些服务型企业积极地参与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同时,新法只从大的领域范围做了规定,并没有就标准范围的细节要求做出强调,这就将主动权交给了市场,而作为市场主要参与者的企业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则执行或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标准,企业在参与标准化工作中就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自主选择权,进而也就容易激发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标准化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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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标准化法的变化和实施的几点思考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质量提升和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

《标
准化法》是关于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可以说是技术要求领域的“立法法”。

新《标准化法》的生效实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关键词:新标准化法;变化;实施;思考
1《标准化法》的新理念表达
1.1“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共同治理
长期以来,政府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
的主体部分。

政府几乎是唯一的供给主体和治理主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
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和社会团体在标准化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先前计划经
济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形成的标准化治理格局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正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指出,“标准体系不够合理”是我国标准化体制
的突出问题,许多由政府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应由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制定”。

因此,《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要“建立政府
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

1.2尊重市场主体进行自我治理
正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指出,“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错位,市场主体
活力未能充分发挥”是造成我国标准化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问题的根本原因。

因此,我国标准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为市场主体进行自我治理让渡空间。

作为
市场主体,企业可以通过制定企业标准或者通过联合组成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
进行自我治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等“市场标准”是市场主体进行自我治理的重
要机制。

新《标准化法》对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持尊重态度,更多的是作一些原
则性规定而非具体性规定,以对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进行自我治理提供场域和空间。

对团体标准而言,新《标准化法》明确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基本类型。

新《标准化法》秉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自主制定”“自愿选用”和“不设
行政许可”的态度,对团体标准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即“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
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5月16日在中国人大网官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关于团体标准的规定还有浓厚的政府管制色彩,例
如团体标准的制定主体限于“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新《标准化法》则对制定团
体标准的主体范围持较为开放的态度。

2新《标准化法》的几个变化和影响
较1988 年版,新《标准化法》增加了一章“监督管理”,由原五章变成了六章;条款由原26 条变成了45 条。

2.1政府的职权和责任的变化
下面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为例,说明政府的职权和责任的变化。

2.1.1标准制定过程中政府的职权和责任的变化
(1)新《标准化法》规定,除特殊规定外,强制性标准只能是国家标准;旧《标准化法》则规定,强制性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依据新
《标准化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依据旧
《标准化法》,强制性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各自分别发布。

(3)按照新《标准化法》,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工作,由国务
院有关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共同承担;按照旧《标
准化法》,制定强制性标准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各自分别承担。

(4)在新《标准化法》中,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外,强制性国家标准增加了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
等内容。

(5)新《标准化法》规定了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程序上的特殊义务:优先立项,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
标准免费公开。

2.1.2 标准实施过程中政府的职权和责任的变化
(1)新《标准化法》增加了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的一般义务:统计分析报告,信息反馈和评估,按期复审,
冲突处理。

(2)新《标准化法》删除了旧《标准化法》中有关产品质量认证、
设置检验机构及检验等规定。

明确指出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适用《产品质
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新、旧《标准化法》均规定了国务院有
关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实施标准的监督检查权,但
内容有明显变化。

新《标准化法》行政检查范围包括:企业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
强制性标准;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企业制定的标准是否符合第二
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旧《标准化法》行政检查范围仅规定
为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2.2 放松企业标准监管
关于企业标准的监管,根据1989年《标准化法》的规定,一方面,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另一方面,企业的产品标准须向政府备案
管理。

新《标准化法》不再强制要求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而是“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1989年《标准化法》规
定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和“进行备案”的要求越来越受到质疑,“企业应当制
定企业标准”的要求实际上是干涉了企业的内部事务,“进行备案”的结果不仅同它的初衷发生了背离,而且使不少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处于应付政府的状态。

新《标
准化法》废除了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新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企业标准声明的内容,即企业应当
公开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以及企业标准的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
能指标。

二是企业标准声明的途径,即可以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途径向
社会公开企业标准。

因此,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本身是强制实施的,而该制度
实现的方式可多样化,法律没有对实现方式做强制性规定。

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将自我声明定性为企业的法定义务,实质上维持了现行备案制的核心,而应
将产品标准自我声明设定为企业拥有的权利。

我们在创制一项新制度时,应着重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即该制度是
否会对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二是经济性,即该制度取得的积极效益是否会
明显大于实施成本及其可能附带的消极效益。

结束语
新《标准化法》对1989年《标准化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摒弃了诸多计划经
济彩色的监管措施。

新《标准化法》的新理念和新制度体现了市场经济和现代国家治理的要求。

从长远来看,我们应科学构建标准支撑法律实施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放松对市场标准的干预,统一国家标准供给机制,重视标准的实施,培育并传播良好的标准化文化。

企业应该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法治讲座等途径,对新《标准化法》进行系统学习,深入了解立法背景,充分领会立法指导思想,准确掌握条文含义,正确理解新法的新内容、新要求。

学习中要收集好各个方面的意见和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并向上级报告。

参考文献:
[1]李正权.新《标准化法》:开创标准化工作的新时代[J].大众标准化,2017(12):11-16.
[2]宋栋国.新《标准化法》的颁布对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义[J].大众标准化,2017(12):23-25.
[3].新标准化法宣贯要点:抓好五结合五面向五重点[J].品牌与标准化,2017(11):6-7.
[4].新标准化法影响:团体标准破题在即[J].品牌与标准化,2017(1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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