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55号发布日期: 2016.11.07实施日期: 2017.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含草原法、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煤炭法、动物防疫法、证券法、种子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2013062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修正)[201306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2016)[2016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修正)[2016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活动第四章教师与受教育者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七章扶持与奖励第八章变更与终止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

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和理解

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和理解

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和理解一、什么是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指由私人或非政府组织经营的教育机构和学校,与公办教育相对应。

在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民办教育在教育体制中的地位逐渐提升,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民办教育的优势1. 多样化的教育供给民办教育的发展为教育供给带来了多样性。

与公办教育相比,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更加灵活多样,能够满足不同家庭和学生的需求。

民办教育的发展还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教育的整体质量。

2. 创新的教育模式民办教育机构在经营管理和教学模式上具有更大的自主权。

它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特点,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推出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新的教育模式。

这种创新能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动力。

3. 增加就业机会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就学的机会,也为教育从业者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民办教育机构的增加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教育产业链,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民办教育的挑战和问题1. 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民办教育机构的数量庞大,教育质量参差不齐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些民办教育机构存在教学水平不高、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困扰。

因此,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和评估,提高教育质量至关重要。

2. 教育资源不均衡在一些地区,由于民办教育机构的集中发展,导致公办教育资源的流失和不均衡。

一些优质的教育资源被民办教育机构占据,而公办学校面临着资源短缺的问题。

因此,需要加强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的教育供给。

3. 教育收费问题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一方面,一些民办教育机构存在乱收费、涨价频繁等问题,给家庭经济负担带来了压力;另一方面,一些家长为了追求更好的教育资源,不惜支付高昂的费用。

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收费机制,保障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民办学校办学管理规定

民办学校办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竞相发展旳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增进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旳告知》以及上饶市人民政府《有关深入增进民办教育发展旳决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运用非财政性资金举行旳各类民办教育机构。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条申请设置民办学校旳,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学校章程和其他材料。

学校章程中必须载明出资人及举行者与否要获得合理回报。

合理回报旳获得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民办学校举行者需在当地银行按办学规模存入办学专题资金,并办理验资公证手续。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举行者共同委托有资质旳社会中介机构(人)对举行机构旳资金来源和原始投入等进行评估验证,并将评估验证成果核准立案。

第五条民办学校应有独立、固定旳办学场地和校舍。

举行民办一般完全中学、职业高中、初级中学旳,其校园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按市教育局旳原则执行;举行民办小学旳,其校园面积不得少于15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举行民办乡(镇)中心幼稚园旳,其校园面积不得少于5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民办学校旳教学用房要拥有自己旳房地产权。

 第六条 民办学校旳校舍建设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建设部和教育部2023年4月颁布旳《都市一般中小学校舍建设原则》执行。

民办学校应按照办学层次做到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以及行政用房基本配套。

理科试验室、科学(小学自然)试验室、仪器保管室、图书阅览室、音乐教室、美术活动室、体育器械室、劳技室、计算机室、卫生室等多种专用旳教室应基本齐全。

新审批旳学校,其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当年教学需要,并制定出详细旳添置计划。

未按添置计划贯彻设施设备旳,次年将限制招生或不容许招生。

已经审批设置旳学校,基本设置不达标旳,必须制定出详细旳完善计划报审批机关,在每年招生前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定,达不到规定旳,当年不得招生。

普法教育课程公需课答案5

普法教育课程公需课答案5

第五章测验题一、单选题1.《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由(B)制定的教育单行法律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C.国务院D.教育部2.张老师夫妇退休前是某重点中学的高级讲师,双双退休后希望能继续为社会奉献点余热,与几个老教师商议后,决定一起出资申请成立一个传播传统国学的公益性教育机构,应该适用下列(C)部法律的调整A.《义务教育法》B.《职业教育法》C.《民办教育促进法》D.《高等教育法》3.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A)是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

A.理事会、董事会B.校长办公会C.党委会D.教师代表大会4.对于在民办学校的创建、管理和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者和教师,国家给予(D)。

对A.积极鼓励B.大力支持C.政策倾斜D.奖励和表彰二、多选题1.制定《民办促进教育法》的目的是为了:(ABC)。

对A.实施科教兴国战略B.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C.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D.提高劳动者素质2.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ABCD)方针。

A.积极鼓励B.大力支持C.正确引导D.依法管理3.下列属于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民办学校的合法正常的办学活动。

ABCDA.由理事会、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校长B.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C.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D.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三、判断题1.《民办教育促进法》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规章。

答案:错√×2.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组织和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学校,不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由国务院另外规定。

答案:对√×3.民办学校是以营利为目的设立的,所以可以通过提高收费标准来促进办学质量提升。

答案:错√×。

高中民办教育的现状与分析

高中民办教育的现状与分析

高中民办教育的现状与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教育需求的不断增加,高中民办教育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高中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和延伸,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从高中民办教育的现状出发,对其特点、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全面了解高中民办教育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高中民办教育的现状1.发展速度较快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中民办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在全国各地,相继涌现了许多高水平的民办高中。

这些高中不仅在教学质量上有很大的提升,而且在办学模式、管理水平、师资力量等方面也有较大的突破。

2.教育资源优势明显相对于公办高中,高中民办教育在办学自主性和办学灵活性上更有优势。

民办高中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开设不同类型的学校,如国际学校、艺术特长学校、职业学校等,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学生的教育需求。

由于其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很多高中民办学校在招生和教学质量上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3.办学质量不稳定虽然高中民办教育在整体发展速度上较快,但是其办学质量不稳定的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

由于民办教育市场的饱和和竞争加剧,一些高中民办学校为了吸引学生和谋求发展,可能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不良现象。

一些学生在选择高中民办学校时往往感到困惑和迷茫,容易上当受骗,这给高中民办教育的声誉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1.办学理念多元化2.办学机制灵活性强相比于公办高中的严格管理和统一模式,高中民办教育的办学机制更加灵活。

由于民办教育的办学自主权较高,可以更加灵活地运用教育资源,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3.教育资源配置有利于改善教育质量高中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促进了教育资源的优化和配置,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全国各地的教育资源共享。

这无疑为提高整个教育体系的教育质量,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对高中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将会加大。

高中民办学校

高中民办学校

高中民办学校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教育领域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升。

尤其是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国的高等教育日益成熟和完善,可以说是站在了世界的前列。

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和学生开始关注起了民办高中学校,这些学校在教育方面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弹性,受到了越来越多家庭的青睐。

何谓民办高中学校?所谓民办高中学校,即是指由个人或私人团体创办和运营的高中学校,这些学校与公办高中学校不同,不直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但一样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审批。

民办高中学校比起公办学校来说,通常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管理自由。

因此,这些学校能够有更大的自主权,可以实行较为灵活的管理制度,并且更加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

同时,民办高中学校通常也拥有更为优美的教育环境和更为贴心的师生关系。

在民办高中学校的办学理念方面,通常与公办学校有着一定的区别。

公办学校更加注重的是学术方面的传承和培养,注重一般学科的教育。

而民办高中学校则更加注重在学生成长的全面性上。

在学术方面,民办高中学校通常也和公办学校一样,注重传承和培养,同时也注重学生在其他领域的发展和实践,如花样游泳、音乐等。

民办高中学校的优点:1.教学质量优秀。

民办高中学校通常拥有较为优秀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会比公办学校更优秀。

这是因为民办高中学校更为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会投入更多的教育资源和费用,招聘更为优秀的教育人才,确保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准的提高。

2.教学模式灵活。

民办高中学校与公办学校相比,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管理自由。

因此,学校能够灵活的采取不同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和适合的教育资源。

3.学校硬件环境高端。

民办高中学校在硬件设施和教育环境方面,通常比公办学校更为先进和优势。

学校通常会投入更多的经费和资源,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创造更加舒适和高品质的学习环境,让学生更加愉悦和享受学习过程。

4.课外活动更加丰富。

民办高中学校在课外活动方面,通常比公办学校更加丰富和多元化。

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重点

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重点

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教行字[1995]62号各区、县教育局(教委:为了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引导其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印发《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同时印发《(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为贯彻执行好“规定”和“细则”,通知如下:一、各区、县教育局(教委和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掌握“规定”和“细则”中各条款。

学习中可组织必要的讨论。

二、各区、县教育局(教委应设立专门机构或责成专门科室、人员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可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执行“规定”和“细则”的具体办法;每年9月底前,要将本区、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上学年度管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各区、县教育局(教委要与物价管理部门密切配合。

严格控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要严格审查和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确保其办学不以盈利为目的。

四、请各区、县教育局(教委按照“规定”和“细则”,在1995年5月底前,对本区、县已经建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整顿,完备各项手续,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教育质量,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主办单位(主办人和校(园级领导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校(园走上规范办学,依法办学的轨道。

五、近几年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大力兴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园,特别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六、各区、县教育局(教委在贯彻执行“规定”和“细则”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总结的经验,请及时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均适用本规定。

民办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3篇)

民办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教育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逐渐成为了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国于2003年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有幸学习了这部法律,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深刻认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进入了依法治教的阶段。

这部法律对于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该法明确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民办教育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这有助于消除社会对民办教育的偏见,为民办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该法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了民办教育的质量。

法律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招生、教学、财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再次,该法强化了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监管,保障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监管,确保民办教育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

二、深入理解《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核心内容1. 民办教育的定义与分类《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民办教育,是指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举办的,以非营利为目的,面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的教育机构。

”根据这一规定,民办教育分为营利性民办教育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

2. 民办学校的设立与登记《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设立,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这要求民办学校在设立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并依法进行登记。

3. 民办学校的招生与教学《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招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招生。

”第二十二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民办教育促进法》试题及答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试题及答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试题学校:姓名:一、单项选择测试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由( )制定的教育单行法律.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C、国务院D、教育部2、张老师夫妇退休前是某重点中学的高级讲师,双双退休后希望能继续为社会奉献点余热,与几个老教师商议后,决定一起出资申请成立一个传播传统国学的公益性教育机构,应该适用下列()部法律的调整。

A、《义务教育法》B、《职业教育法》C、《民办教育促进法》D、《高等教育法》3、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是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

A、理事会、董事会B、校长办公会C、党委会D、教师代表大会4、对于在民办学校的创建、管理和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者和教师,国家给予()A、积极鼓励B、大力支持C、政策倾斜D、奖励和表彰5、赵某想在武汉市洪山区出资办一个厨师技工学校,需要到()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A、街道、乡以上B、区、县级以上C、市级D、省级6、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 )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A、三十日B、六十日C、九十日D、半年7、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 ),这是准许申请人从事特定办学活动的法律凭证.A、办学资格证B、办学许可证C、办学资质证D、批准文件8、民办学校的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A、三人以上B、四人以上C、五人以上D、六人以上9、民办学校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教育教学经验;A、三年以上B、五年以上C、十年以上D、十五年以上10、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促进并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A、监督B、指导C、评估D、督导1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民办高中办学情况总结汇报材料

民办高中办学情况总结汇报材料

民办高中办学情况总结汇报材料一、概述民办高中办学是指由私人和企业自行出资办劳教育机构,是具有相当知名度的高中教育形式。

与公办高中相比,民办高中教学条件更优、办学管理更灵活,拥有更多的教学资源。

二、民办高中办学优势1.教学资源丰富民办高中可以自行设计课程体系,拥有更多更加灵活以及适应市场和学生需求的教学资源。

同时,由于资源与市场机制有关,民办高中必须保证教学资源的质量,以此保证教育质量。

2.办学自主权高公办学校由教育部门安排教学内容,民办高中办学方可以自主选课程设置,更好的满足学生的需求和市场需求。

3.教育质量高民办高中在教育质量上具有很大的优势。

由于民办高中是由企业或个人出资办学,为保证教育质量,这些高中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教师水平高,投入更充足,所以教育质量相较于公办高中有一定的优势。

4.有良好的创新精神民办高中由于与公办高中的教学共同关系和同一奋斗目标相同,基于其优势,办学自主权高,有良好的创新精神。

三、民办高中运营方式1.自主运作民办高中自主运作,负责教学、管理、开源与实验。

同时,面临较强的约束力和对固定资产的高投资。

2.加盟方式与自主运作不同,在加盟模式中,一个品牌将自己的店铺或者企业的商务模式复制至加盟机构。

这是一种相对简单、稳定的增长模式,加盟方不用过多关注教育模式开发,品牌方需要对教育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同时与加盟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3.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方式是最灵活的方式之一。

在特许经营模式下,品牌方将自己的商标和知识产权授权给加盟方使用并指导。

与加盟方式相比,特许经营方需要更多地进行品牌标识保护,加盟方可以更加自由创造和开发。

四、民办高中发展趋势1.品牌化、联邦化和综合化未来,民办高中从单一的学校模式,逐渐向品牌化、联邦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

每个学校将成为一个品牌,并联合其他品牌形成联邦,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机结合。

2.设立教育实验区教育实验区是民办高中的重要发展方向。

为了达到高质量的教育水平,民办高中需要大力推进教育科技将其与教育实践融合,创新教学模式,提高教育质量。

民办高中办学理念

民办高中办学理念

民办高中办学理念1. 引言民办高中作为中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办学理念对于培养优秀的人才、推动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民办高中办学理念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旨在为民办高中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2. 办学理念的重要性办学理念是民办高中办学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直接影响学校的办学目标、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

一个明确、科学和正确的办学理念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3. 民办高中办学理念的特点民办高中办学理念相比于公办高中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独立性民办高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办学目标制定适合自己的办学理念,更加灵活和多样化。

3.2. 创新性民办高中在办学理念上更加注重创新,通过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办学模式,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

3.3. 适应性民办高中在办学理念上注重适应社会和学生的需求,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将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 民办高中办学理念的内容4.1. 个性化教育民办高中注重个性化教育,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和特长。

通过灵活的课程设置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培养他们全面发展的能力。

4.2. 国际化教育民办高中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人才。

通过引进国际教育资源、开设国际课程和组织国际交流活动等方式,使学生具备跨文化交流和合作的能力,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求。

4.3. 创新创业教育民办高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通过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和创业实践的组织,激发学生的创新潜力,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为未来的创业和就业奠定基础。

4.4. 社会责任教育民办高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社会公益项目的参与,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问题,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民办教育法规用地优惠政策

民办教育法规用地优惠政策

民办教育法规用地优惠政策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鼓励捐资办学。

国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条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十条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章扶持与奖励第三十八条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第四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障。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二十七条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将闲置的房产和设备设施等资源以国有资产投入形式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或依法优先出租、转让给民办学校使用。

第二十八条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以及其他优惠政策。

《民办教育促进法》试题与答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试题与答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试题学校:姓名:一、单项选择测试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由()制定的教育单行法律。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C、国务院D、教育部2、张老师夫妇退休前是某重点中学的高级讲师,双双退休后希望能继续为社会奉献点余热,与几个老教师商议后,决定一起出资申请成立一个传播传统国学的公益性教育机构,应该适用下列()部法律的调整。

A、《义务教育法》B、《职业教育法》C、《民办教育促进法》D、《高等教育法》3、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是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

A、理事会、董事会B、校长办公会C、党委会D、教师代表大会4、对于在民办学校的创建、管理和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者和教师,国家给予()A、积极鼓励B、大力支持C、政策倾斜D、奖励和表彰5、赵某想在武汉市洪山区出资办一个厨师技工学校,需要到()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A、街道、乡以上B、区、县级以上C、市级D、省级6、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A、三十日B、六十日C、九十日D、半年7、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这是准许申请人从事特定办学活动的法律凭证。

A、办学资格证B、办学许可证C、办学资质证D、批准文件8、民办学校的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A、三人以上B、四人以上C、五人以上D、六人以上9、民办学校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教育教学经验;A、三年以上B、五年以上C、十年以上D、十五年以上10、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促进并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民办院校学生群体特点分析与

民办院校学生群体特点分析与

生活习惯与校园文化
生活习惯不够健康
部分民办院校的学生可能会出现熬夜、饮食不规律等不健康的生 活习惯。
校园文化特点明显
民办院校的校园文化通常比较鲜明,有自己的特色和传统。
需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民办院校需要积极加强校园文 化建设,提高学生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社交能力与社团建设
民办院校学生对群策体特点分析与
2023-11-10
目录
• 民办院校学生群体概述 • 学习特点与对策 • 思想特点与教育对策 • 生活特点与支持对策 • 针对民办院校学生群体的教育建议 • 总结与展望
01
民办院校学生群体概述
民办院校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民办院校指的是由非政府机构或个人投资兴办,以自筹资金、自主招生、自主培 养和自负盈亏为特点的高等教育机构。
民办院校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困难,这时需要采取心理干预措施来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详细描述
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建立心理干预机制,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同时,教师也应当关注学 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学习问题,避免因学习困难而产生心理问题。
03
思想特点与教育对策
价值观多元化与引导
开展社团活动
鼓励学生参与社团活动, 锻炼其组织、协调和沟通 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 质。
加强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民办院校的学生可能面临较大的 学业压力和心理压力,应关注其 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心理辅
导。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建立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为学生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
化需求,提供针对性的辅导和支持。
THANKS
感谢观看

心得体会民办教育促进法(3篇)

心得体会民办教育促进法(3篇)

第1篇自2003年9月1日起,《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为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对这部法律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意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这部法律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下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1. 保障民办教育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2.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法律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办学宗旨、办学条件、招生范围等,为民办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3.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民办教育的发展有助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4. 推动教育体制改革。

民办教育的发展有助于推动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民办教育促进法》共八章五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民办教育的定义和分类。

法律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定义,将其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

2. 民办学校的设立和登记。

法律规定了民办学校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登记手续。

3. 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法律赋予民办学校在招生、收费、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4. 民办学校的财产权。

法律保障民办学校的财产权,包括学校自筹资金、捐赠、投资等。

5. 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

法律要求民办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权益。

6. 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

法律规定了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

7. 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

法律要求民办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8. 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

法律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三、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体会1.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民办教育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民办学校可以适当以营利为目

民办学校可以适当以营利为目

民办学校可以适当以营利为目民办学校是指在中国的普通高等教育领域,由社会资本组织投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章和标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招生、授
权毕业,立足于市场经济深度发展,自主办学,独立经营和负责任体
质上负责的高等教育机构。

相比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自身拥有更多
的自主权,除了满足社会教育的基本功能外,更注重培养学生务实、
创新能力,并注重面向市场供给符合求职者的需求的劳动力。

尽管由社会资本组织投资的民办学校具有自我支持的能力,但它
们面对的是更严格的业务标准,需要更高的质量来吸引更多的学生和
更多的资源投资。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民办学校可以利用一些具体的
营利方案,如开展广告宣传,建设各种培训班,以实现营利的目的。

一是以学生的费用为主要营利来源,即依靠学生的学费来获取营利,
其效应就是学校办学的吸引力将有所提高,以增加学生数量,以提高
收入水平。

二是以科研收入为营利源,即民办学校通过基础研究等利
用各种资源,利用政府、企业或基金会提供的资金,在学术方面取得
一定进步,以实现营利。

三是办学中借助外部外资获取营利,比如外
资企业委托校外组织开展各类产品的市场营销,或者代表学校就具体的业务模式与企业进行协商,从而增加财政收入。

总之,民办学校可以适当以营利为目的,但要坚持“经济效益和质量高于利益”的准则,以建设质量高、竞争力强的民办学校,提高对学生的质量教育,促使市场经济更繁荣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学校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不仅明显上升到国家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地位,而且在以营利情况下开展多元化教育,促进了竞争力和多样性,大大改善了中国教育状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第五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

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三十八条
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