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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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小学(集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方案.

临海小学(集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方案.

临海小学(集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方案为加强职评推荐工作的量化规范,引导教师更好地从事教学,突出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市教育局量化方案,结合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教龄”分:1—14年每年1分,第15年开始每年0.2分;2、任“现职年限”分:每年1分(不称职、基本职称、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度正常考核、借外系统的扣除,不记分);3、“学历”分:全日制本科:专业对口7.5分,专业不对口6.5分五大生本科:专业对口6.5分,专业不对口5.5分全日制专科:专业对口5.5分,专业不对口4.5分五大生专科:专业对口4.5分,专业不对口4分全日制中专:专业对口3.5分,专业不对口2.5分五大生中专:专业对口2分,专业不对口1分有多种学历的,选最高一项记分。

4、“考核等第”分:中学中级近四年、高级近五年、小学高级近五年中,优秀的每次记2分,合格、称职的每次记1分,基本称职不记分,不合格每次扣除1.5分。

5、“工作量”分:工作量以每周课时数乘以科目系数(指主副课差别),加校内兼职工作量等综合考虑。

周课时超过平均课时3节的为超工作量,记6分,在平均课时数正负2节范围内的记5分,低于平均数3节的记3分。

该项记分无法确定或有争议的,由校推荐小组商议确定。

6、“文章”分:任职期间,论著、论文、经验总结等交流文章按“评选获奖”、“刊物发表”和“交流”三档次,选叁篇(其中当年一篇,当年无的只能选两篇)档次最高的分别记分。

文章最高分不超过6分。

(一)论著、论文经组织推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奖的,按下列标准执行(学会推荐减半,非组织推荐的不予记分):国家级获奖记6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地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二)论著、论文在国家批准的正式公开刊物(以刊号或邮发代号为准)发表的(不包括书籍)省级及以上的记3分(增刊1分),地市级记2分,县级记1分,同级报纸减半计算。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方案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方案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方案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职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指导本年度职称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全过程。

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长兼任。

2 .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教学业绩审查组、科研业绩审查组、监督组四个小组。

(1)资格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积分。

(2)教学业绩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进行审查和量化积分。

(3)科研业绩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进行认定、审查和量化积分。

(4)监督组职责:监督职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受理教职工和申报人员对职称评审工作问题反映,并进行核实和回复。

(二)成立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自主评审委员会学校成立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自主评审委员会,由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

委员会负责按当年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等额确定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及非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考评聘任。

二' 评审原则评审工作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岗位设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和“同行评价、分类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德才兼备和质量优先相结合的评价标准。

莆田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试行)(同名20428)

莆田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试行)(同名20428)
莆田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试行)(同名20428)
D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经过民主程序产生。
学校聘任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研究处理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二)学科评议组
(二)学校公布拟聘岗位信息,包括空余岗位、拟聘岗位等信息。无空缺岗位不予申报。
(三)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人员根据拟聘岗位信息和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绩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材料。拟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应是其聘任现职务后取得的。
第七条掌握一门外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相应等级考试。外语免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结合从事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第九条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或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可确认为助教。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聘工作。各级评聘组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应聘人员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对在评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干扰聘任工作的人员,取消其有关工作资格,情形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应聘人员对评聘结果有异议的,在评聘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聘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聘任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对申诉的处理决定。
第三章讲师评聘条件
第十条 学历资历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岗位晋级方案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岗位晋级方案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岗位晋级方案为使职称评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教育及人社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注重实绩原则:注重教师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2、资历倾斜原则:考虑教师教龄、资历及临近退休等相关因素,并予以适当倾斜。

3、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本方案组织评聘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基本条件(一)聘任对象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师德规范,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聘任相应职称岗位,任职时间符合上级规定最低年限要求, 即获聘相应岗位3年(36个月)以上方可参与竞聘高一级岗位。

(三)近一年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聘:(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2)教育教学行为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不称职的;(3)因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受到查处的;(4)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5)不符合上级部门关于职称评聘相关规定的。

三、评分细则(一)资历1、教(工)龄:参加工作年限,每年计2分。

(以工资信息表中参加工作的时间为依据)2、任现岗位年限:聘任现岗位职级每年计2分。

(在外校聘任每年计1分;降聘者, 其原聘高一级的岗位等级在现任岗位年限中应予以认可)。

3、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按等次计分:研究生5分,本科(含双专)4分、专科3分、中师2分。

4、校龄:进入本校工作(从借入算起)15年内每年记1分,超过15年,每增加5年加2分(如:满20年记17分,满25年记19分,满30年记21分,满35年计23分)。

(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以近五年(十个学期)中每学期木人绩效考核分与全校教师绩效平均分之差的总和,按考核年数平均,计算出年均考核分,再加基础分100分和考核次数分(每年0. 2分)为此项得分。

(不足五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数为准,但不少于两学期考核成绩。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方案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方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方案为了加强小学教师管理,客观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便于教师按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和《中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教人【2005】(35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评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我校成立了职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柏现启兼任二、审查申报资格学校对辖区各小学教师参加2010年申报职评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进行张榜公示。

三、制定竞聘考核办法第一条,2010年满男60周岁,女55周岁取得了小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但没有获得聘任的教师,本次首先聘任,不再参加综合考评竞聘。

第二条,工龄:以市教育局档案室参加工作时间为标准,进行工龄计分,凡年满15年(含15年)以上加15分,每少1年扣1分。

第三条,综合量化考核,主要考核,近三年的工作实效。

1、德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计基本20分。

近三年来,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①受教育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

②不服从学校分配,或没有完成学校布置工作扣1分。

③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分。

2、能①学历达标者计3分,高学历达到者加计1分。

②继续教育每学年规定分培训的计1分③备课(10分)以上学年教案为依据,按教案质量的情况由考核组打分。

④听课记录(5分)以三年来的听课记录为依据,按质量的情况打分。

⑤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镇级的一次记1分,市级一次记2分,阜阳市一次记3分,省级一次记4分,国家级记5分。

⑥近三年来,每任一个学期校长加6分,教学主任加4分,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加3分,班主任加2分。

3、勤任期内工作日考勤为10分,每缺一次扣0.2分,任期内上课查岗10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绩(1)、教学效果(近两年)①在中心校质量检测中,从最低名次计1分,依次逐加0.5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方案》是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和《教师技术职务考核评聘暂行规定(试行)》,结合我校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方案》而制定的。

本方案须遵从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如有不符之处,以岗位设置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第三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说明及相关规定一、计分说明I.“正本”、“正专”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被录取且在相应全日制学校修满所学专业学分所获得的相应文凭。

“他本”、“他专”指除全日制本、专科学历以外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这里的“教龄”指获得文凭后的任教年数,未满规定任教年限,每少一年减0∙5分(补充: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纳入计算非教龄工龄,五年制大专算三年非教龄工龄,正式编制人员在非教育部门工作时段计算非教龄工龄,以工资系统登记的时间为准)。

2 .“党政与教育行政部门奖”指近五年内各级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文授予的相应奖励(县级“嘉奖”的先进教师放在“优岗”中记分,这里不重记),“其他部门奖励”指近五年内参评对象所负责工作的对应上级行政或科研主管部门所授予的奖励(不含各类“优秀学员”、各类“优秀辅导员”、“技术教育先进个人”、“课题实验先进个人”、“优秀教练员”等)。

“其他部门奖励”必须附具相关原始通报,缺原始通报者一律不记分;为地级者必须附具县级同类荣誉证,否则降为县级记分,其余类推(补充:优秀教研工作者,凭原文件通报认定为市级先进教师,同年同一个人既是先进教师又是优秀教研工作者不重复计分)。

3 .“继续教育”指近五年内参与我局组织的除普通话、高级信息技术之外的其它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以参训结业证为依据,每证记1分。

普通中小学参评教师必须持有《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

4 .“职务”:市管、局管、校管干部连续任职满3年,各记其基本分,连续任职5年以上者,从第6年起每年增加0.5分。

2教师系列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2教师系列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2.教师系列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4.3教学获奖 20分
奖励必须是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申
报获得。

4.4课题、奖励 20分
成果奖励必须是经学校主管部门组
织申报获得的
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
府相应的职能部门。

1.考核内容栏的分值指该项打分最高值。

2.同一考核内容,非主持项目最多以三项计分。

3.所有打分项目国家级取前7名(团队7名后视同第7),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照0.2的系数递减,第6名、第7名为0.2,省级取前5名(团队5名后视同第5),市级算前4名,校级取前3名,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0.2的系数递减。

4.同一门课程或教材或同名获得的奖项按照最高级别打分,不重复计算。

5所有的打分项目任现职以来,工作量为任现职近5年。

6.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必须是通过立项并有建设方案,以下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小组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推荐。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立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级晋升的组织、考核和推荐。

以下简称专家评议组。

注:以上两个小组已成立,详见文件。

二、职称评审原则1.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工作实绩,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运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比,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4.打造“阳光职称”。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从收集材料、民主测评、个人条件量化统计到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等环节,坚决杜绝拉票、找关系等违规行为。

务求做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让职称评审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评审程序1.制定《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并征求意见。

民主研究通过后,执行方案。

2.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组。

3.公布当年职称指标及政策,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4.填写《报名申请》,提交职称晋级材料,自评《量化评分表》。

5.专家评议组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自评《量化评分表》,对参评人(个人综合条件、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教龄学历)四项考评内容进行基础量化,公示3天,如有异议,专家评议组进一步复核,复核后,再次将结果公示。

6.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7.专家评议小组综合评审。

结合参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人选至领导小组。

8.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办公会。

9.学校办公会最终确定人选。

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办法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的调整和聘任,根据我校《关于印发<辽宁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10]6号)、《关于印发<辽宁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10]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对岗位级别聘任的指导意见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岗位情况,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1、在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所在层级内逐级向上申报,不允许跨级申报。

2、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者,直接聘任至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

3、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必须满一年(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0日)方可向本层级上一等级岗位申报。

4、符合各级别申报条件人员,可以在本层级内申报上一级岗位,学校聘用委员会按其教学、科研等综合情况,组织专家按空余岗位进行评审,最终决定聘任人选。

5、所有的申报成果均为聘任现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

二、教师系列晋升岗位级别的评审条件(一)教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教授三级岗位的评审条件见附表1(二)副教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副教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见附表2(三)讲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主讲一门以上本科生主干课程,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1、研究成果获省级政府三等奖奖励(论文类获奖项目,数量加倍)的第一、第二完成人;2、科研成果突出,文科发表B类文章3篇及以上,理科发表B类文章5篇及以上;或获批一项省基金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或横向课题到位经费累计10万元及以上;3、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科研成果转化生产力,直接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5万元以上;4、获市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人选;5、教学效果良好,获得两次及以上教学优秀奖励,或校级教学名师称号;6、两次获得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7、艺术类、体育类教师本人或指导的学生获省级奖励;8、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2次以上优秀,或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连续两年超过额定教学工作量200%。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一、评价标准(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教研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身心健康。

任职期间有下列之一者,当年不能晋升教师职务:(1)上一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参加考核的人员。

(2)违反党纪、政纪等受处分不满一年或受处分期限未满者。

(截止8月31日)(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4)不服从组织分配,不承担组织安排的工作,时间达一个月以上者。

(5)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周者。

(6)当年病假超过60天,事假超过30天,病事假累计超过90天不可参评。

(7)校级领导干部没有岗位培训证书者。

(8)参评教师未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证书者。

(二)学历资历条件1、基本要求(1)所有学历的认定,均以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为准。

(2)教研员只能参评教研型,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以上参评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所标注专业要求与所申报职称的学科相同。

小学教师资格证按所标注专业分三类:一类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二类小学英语;三类小学其他专业。

申请一类教师职称,需持有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的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意一个;申请二类教师职称,需持有小学英语的教师资格证;申请三类教师职称,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既可。

(4)全日制毕业生一年见习期后经考核合格参评转正定级(有文件特殊要求除外)。

(5)其他系列职称不可以转评到教师系列职称;教师系列转评职称的,需要在本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学历应达到相应转评系列的学历年限要求。

(6)教师晋升职称必须在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业务条件等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

其中学历资历条件和业务条件实行积分制。

《职称晋升办法》

《职称晋升办法》

《职称晋升办法》量化考核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师晋升专业职务参加县级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人事局、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喜泉学区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方案》。

一、政治思想表现(权重10%)1、现职务任期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年度考核合格,记8分。

2、任现职以来获市优秀教师、市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每项记2分,县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每一次嘉奖记1分,此项最多只能记2分。

二、资历(权重25%)1、工、教龄:(18分)教龄每满一年记1分,非教龄的工龄每满一年记0.5分。

教、工龄计算均以人事档案认定为准,此项最高记18分。

2、学历:(2分)任教者学历达到国家规定相应层次要求记2分。

3、任职:(5分)任教者任职期限达到晋升高一级职称年限要求的记3分,每超过一年加0.2分,此项最高记5分。

二、教学常规工作(权重25%)(一)、中学:1、现专任技术职务任期内,每学期达到学校正常工作量的记10分,超工作量加2分,不满工作量的记6分(以学校出具的材料和考核结论记分),此项最高记15分。

2、各项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案检查、作业批改、听课次数符合学校要求的记4分。

(以学校出具的材料和考核结论记分),此项最高记4分。

3、任现职期内,期期考核出满勤者记6分,请过病、事假记4分(以学校出具的材料和考核结论记分),此项最高记6分。

(二)、小学。

以学区期末综合督评为依据,第1--10名记25分、第11--20名记24分.。

每10个名次为间档,分差1分。

三、教学业绩(权重25%)1、教学效果考核以县统考成绩为依据,各学科教师以平均得分计分。

科目排名第一名记20分,以下名次与第一名平均分对照计分,分差在2分以内记20分,2至4分记18分,5至7分记16分,8至10分记14分,以此类推。

分差在15分以上者,记保底分5分。

此项最多只能记20分2、本职务任职期内,教学比武、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获省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获市一等奖的记2分,获市二等奖的记1分,获市三等奖的记0.5分,获县一等奖的记1分,获县二等奖的记0.5分;同一年度同一学科比武只能按最高级别获奖记分。

xx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办法(试行稿)

xx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办法(试行稿)

xx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办法(试行稿)正文:…………为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工作实际的考核评价、晋升推荐办法,公正、公平、准确、规范地选拔和推荐优秀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切实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聘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新的评审政策及×职改办发〔××××〕×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推荐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推荐。

2.坚持按照个人申请、单位考核、排名公示、按岗推荐的方式进行。

3.坚持实行全面公开公示制度,即推荐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4.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考核放在推荐评价的首位,引导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二、考核推荐内容根据我校教学的实际,为全面考核申报者德能勤绩,准确推荐实绩和贡献突出者晋升职称,建立以个人累计贡献得分、任低一级职务得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担任团队工作成绩、师德考核得分、在边远山区享受倾斜政策、综合测评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测评积分办法。

考核积分计分办法为:总积分=(累计贡献得分+任低一级职务得分+工作业绩得分+年度考核得分+师德考核得分+担任团队工作考核得分+边远山区倾斜得分)x90%+综合测评得分x10%。

1.累计贡献得分。

申报全省范围有效中高级职称。

对达到本人晋升学历所需专业总年限后,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年度每多一年增加 2 分,并可以累加,此处计分办法仍参照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办法》(×市职改办〔××××〕4 号)文件执行。

晋升各级别职务所需专业总年限、任职年限及专业年限折算办法,按照《××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人社通〔××××〕×号)、《××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人社通〔××××〕×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通〔××××〕×号)和《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职改办〔××××〕×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教师系列职称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办法完整版

教师系列职称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办法完整版

教师系列职称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办法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马师〔2013〕4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师专教师系列职称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处室,各系(部):《马鞍山师专教师系列职称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办法》已经学校一届十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马鞍山师专教师系列职称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办法》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马鞍山师专教师系列职称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办法(2013年1月18日经一届十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内部等级晋升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办〔2009〕8号)、市人社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马人社秘〔2010〕11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的通知》(马教秘〔2012〕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履行办学职能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内部等级晋升工作要有利于学校的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

(二)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内部等级晋升工作。

(三)坚持品德为先,对任期内近三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等方面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实施范围全校各类教师。

在编、人事代理、自聘教师在各自类别的教职工岗位总数范围内按同样的结构比例控制,依据本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和岗位条件分别晋升。

非教师系列教职工内部等级晋升的实施办法、岗位条件及占用的岗位数等作个案处理,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实施步骤每年3月份实施岗位设置内部等级晋升,4月份完成聘用手续,具体实施步骤如下:(一)公布职数分别公布在编、人事代理、自聘教职工各层级岗位职数空缺情况。

有空缺职数的岗位,有关教师方可申报晋升。

(二)教师申报内部等级晋升采取逐级晋升的办法进行,不得越级申报。

教师系列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教师系列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2.教师系列晋升副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1.考核内容栏的分值指该项打分最高值。

2.同一考核内容,非主持项目最多以三项计分。

3.所有打分项目国家级取前7名(团队7名后视同第7),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照0.2的系数递减,第6名、第7名为0.2,省级取前5名(团队5名后视同第5),市级算前4名,校级取前3名,第一名为1,以下每人按0.2的系数递减。

4.同一门课程或教材或同名获得的奖项按照最高级别打分,不重复计算。

5所有的打分项目任现职以来,工作量为任现职近5年。

6.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必须是通过立项并有建设方案,以下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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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中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方案(试行)政治思想表现测评根据“黔人通(1999)53 号”文件中的《政治思想表现测评表》,对被考核对象任现职内的政治思想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符合表中所列条件或出现表中所列的问题,分别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凡违反黔南州教育局规范教师行为的六条规定之一者,视为不称职。

业务测评(各项均对任职期内考核)业务测评从两大方面进行:一是:近 4 年或 5 年的学校《教职工量化考核方案》分的总平均分;二是: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测评分。

学校考核小组按以上两项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推荐。

一、教职工量化考核方案(略)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测评(一)知识水平及运用能力(10 分)1、学历具有合格学历(小学、幼儿园中师、幼师以上,初中大专以上,高中本科以上)的计6分。

高出对应的学历层次且与所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相同的加 1 分。

2、任职年限达到晋升职务所需年限的计2分(小一升小高需任职 5 年,中二升中一需任职 4 年,中一升中高需任职5年)。

超出对应所需年限1年加0.5分,教龄每年加0.2分。

3、出现下列情况将扣分:(1)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学生、家长以及各级专家指出有知识性错误,并经专家鉴定组核实认定确实有错误的,出现一次扣0.5 分。

(2)无特殊原因,拒不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出现一次扣 1 分。

(3)有学生、家长和学校领导指出,教育教学方法陈旧、教育教学长期质量不高、教育教学成绩明显下滑,统测成绩初中全市同学科连续 3 次挂末(倒数后三名),出现一次扣 1 分。

(二)教育能力及实绩(30 分)1、基本分(25 分)2、加分因素:(1)担任班主任、学校行政领导(包括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教研组长、中心教研组成员、少先大队辅导员、兼职财会员、教务员、资料员、学生会指导教师又承担教学任务的,下同)每学期加0.5分,其他任课教师每学期加0.3 分。

(2)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并获得奖励每次加0.1 分。

(3)担任学校行政领导,所分管的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各级部门表彰(有文字依据),每次加0.5 分。

(4)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巩固率达100%,每学年加 1 分。

3、扣分因素:(1) 无特殊原因,拒绝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每次扣0.5 分。

(2) 遇到学生的违纪事件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各类事件,不闻不问、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又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0.5 分。

(3) 教育教学工作中,排斥学习基础差的学生或变相排斥学习基础差的学生(以事实为依据),出现一次扣 1 分。

(4) 无特殊原因,拒绝承担学校安排的德育工作任务的,出现一次扣0.5 分。

(5) 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侮辱、漫骂、殴打学生的事件,每次扣 2 分。

(6) 未担任班主任,在施教过程中,不管课堂纪律和不管学生的课堂出勤(以事实为依据)的,出现一次扣0.2 分。

(7) 未担任班主任,在所教班级的课堂教学中,学生的课堂出勤率低于90%(以行政领导的检查记录为依据)的每次扣0.2 分。

(8) 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学生长期纪律涣散,学习积极性不高,90%科目的课堂出勤率低于任教班学生数的80%,经学校领导要求限期整改而又没有明显转变的,每次扣0.5 分。

(9) 担任行政领导,无其他客观原因,分管的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 1 分。

(三)教学能力及实绩( 30 分)1、基本分( 20 分)能胜任中小学一门学科的教学,得基本分20 分。

2、加分因素:(1) 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教学中能体现出课改的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考核取得突出成绩的,每学期加 1 分。

(2) 非统测科目教师组织一次校级活动(如:校运会、美展、歌舞、标本展等) 加0.5 分,组织学生参加校以上(不包含学校内部)集体活动获奖,第一名加 1 分,第二名加0.8 分,第三名加0.5 分,不获奖加0.3 分。

(3) 每学期的教学成绩,获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每次加0.5 分。

3、扣分因素:(1) 教学工作中,教学方法差,出现学生家长提出更换教师,经学校要求督促改进,也无明显转变的,每次扣 1 分。

(2) 同一学科有三人或者三人以上承担同年级平行班的教学任务,每学期的期末检测统一评卷,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单项列最末一位的,每学期出现一项扣1分(超过市平均成绩的不扣) 。

(四)教研、辅导能力及实绩( 15 分)1、基本分( 10 分) 积极参加教研教改工作,具有进行教研教改的能力,并承担教研教改的任务,得基本分10 分。

2、加分因素:(1) 在乡镇或初级中学以上的“三课”活动中被评为优质课,每次加0.2 分。

(2)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竞赛活动中获奖,获一等奖每次加0.5 分,二等奖每次加0.3 分,三等奖每次加0.1 分。

(3) 承担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任务,每次加0.2 分。

(4) 参加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教学竞赛,获市级一等奖每次加 1 分,二等奖每次 加 0.8 分,三等奖每次加 0.6 分;获州级一等奖每次加 1.5 分,二等奖每次加 1.2 分,三等奖每次加 1 分;获省级一等奖每次加 2 分,二等奖每次加 1.8 分,三等奖 每次加 1.6 分;获国家一等奖每次加 2.5 分,二等奖每次加 2.2 分,三等奖每次加 2.1 分。

(5) 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论文竞赛和征文比赛及其他竞赛活动, 学生 获(6) 教研文章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的学科教学研讨会和学术会议的论文评选, 获 市级一等奖每篇次加 0.3 分,二等奖每篇次加 0.2 分,三等奖每篇次加 0.1 分;获 州级一等奖每篇次加 0.4 分,二等奖每篇次加 0.3 分,三等奖每篇次加 0.2 分;获 省级一等奖每篇次加 0.5 分,二等奖每人篇次加 0.4 分,三等奖每篇次加 0.3 分; 获国家级一等奖每篇次加 0.6 分,二等奖每篇次加 0.5 分,三等奖每篇次加 0.4 分。

(7) 教研文章在各级教育部门的专业报刊或地(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市级每 篇加 0.4分,州级每篇加 0.6分,省级每篇加 0.8分,国家级每篇加 1 分。

(8)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科研论文、著作的,独著每篇 加 1 分,三人以上合著每篇加 0.8 分,四人以上合著每篇加 0.5 分。

(9) 承担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任务、学科命题任务或学校竞赛活动 的评委、裁判、市级每次加 0.1 分,州级每次加 0.3 分,省级每次加 0.5分,国家级 每次加 1 分。

(10) 被市级以上教育部门审定批准为骨干教师或学校带头人,市级加 0.2 分,州 级加 0.4 分,省级加 0.6 分,国家级加 1分。

3、扣分因素:(1) 无特殊原因,拒不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或拒绝承担学校的教研教改任务, 每次扣 0.2 分。

(2) 不按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提交教研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每次扣 0.2 分。

(3) 剽窃他人的教研成果占为已有,经核实确有其事的,每次扣 2 分。

(五) 工作量、出勤及常规工作情况( 15 分)1、基本分( 10 分)工作量[按黔机编( 93)119 号文件规定 ]]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得基本分 10 分。

工作量不足,每期扣 0.1 分。

2、加分因素:市级一等奖每人次加 州级一等奖每人次加 省级一等奖每人次0.5 分,二等奖每人次加 0.8 分,二等奖每人次加 1.2 分,二等奖每人0.4 分,三等奖每人次加 0.3 分;获0.6 分,三等奖每人次加 0.4 分;获(1) 教学课时超工作量,每学期每周超1节加0.1分,每周超 2 节加0.2分,以此类推。

(2) 每学期出满勤加 1 分(无缺勤者)。

(3) 担任班主任、学校行政领导的每学期加0.1 分。

(4) 承担学校安排的早晚自习辅导和值班,每学期每周一节次加0.01 分(每学期以20 周计算)(计算公式:总节次除20 乘0.01)。

(5) 被评为学校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每次均分别加0.2 分;被评为市级以上各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劳动模范,每次分别加0.5 分。

( 6)年终考核获得称职、优秀的每次分别加0.2 分、0.5 分3、扣分因素:(1)无特殊原因,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承担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每次扣 1 分。

(2)长期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每天扣0.05 分。

(3) 每学期未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和未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扣 5 分。

(4) 因工作失误和失职,受上级各部门的党纪政纪处分,每次扣 2 分,解除处分后达到相应年限才能申报晋升职务;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1 分。

三、特殊岗位人员的申报1、实验教师必须是任实验课教学的人员。

器材和药具、药品保管人员达到实验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的均可晋升相应职称。

2、借调人员到借调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其他均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借调单位参加考核推荐晋升。

3、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应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或指导教学、教研、教改达到相关要求,才能参与晋升考核申报。

四、以上各项考核得分在推荐考核过程中以实得分计算,在填表时以表中各项最高分为限。

五、普通话、计算机和继续教育必须符合有关文件要求方可推荐。

六、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报市教育局批准后,于2010年 6 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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