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总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项目,甲方为总承包施工单位。现经业主方认可将该项目
的幕墙工程分包给专业单位施工,即由乙方负责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中幕墙工程(详见图纸)
承包方式:专业分包
1.2 开工日期:
暂定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预埋开始),具体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1.3 本幕墙工程暂定价为____________ 万元。(最终以结算价为准)
第二条合同组成文件
①本合同
②图纸、深化设计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③补充协议和文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甲方应按工程要求,一次性或分阶段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1在乙方开工前,提供标高、定位的基本点、线给乙方;
3.2提供临时照明及电力的接驳口;
第2页共6页
3.3 材料堆放场地;
3.4 根据业主方要求,为乙方所建工程资料报审、归档、竣工备案等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 在图纸会审后5 天内,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4.2 根据合同要求及进度计划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
4.3 自行采购所需材料,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质保书等,自购材料、设备等自运抵工地后由乙方负责看管。乙方所用的材料应提前15 个工作日提供样品,经业主、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切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4.4 乙方在要求甲方提供配合前,妥善处理相关工作,并在2 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需要甲方提供的配合工作的请求,以便甲方进行统筹安排,否则,因此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5 遵守甲方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文明施工,承担施工中发生的违章事故、人员伤害及对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完全责任,由此造成的供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4.6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7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8 在竣工验收后15 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全套竣工资料2 套。
6.9 承诺对业主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不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并导致工程关键线路工期延误的;
②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并导致乙方无法施工的;
③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导致工程关键线路工期延误的;
④一天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超时8 小时;
第六条工程竣工
6.1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若未能按期竣工,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业主方
承担的同等违约责任,既延期则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6.2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
日期。
第七条工程质量
7.1 本工程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文明工地、质量达到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有要求,并同时符合国家、建设部、滁州市及行业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因乙方工程质量造成甲方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甲方向业主方承担的同等违约责任。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论证,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施工中,乙方应根据业主方、甲方代表或施工监理的要求,随时提供有关的技术记录资料,接受业主方、甲方代表或施工监理人员的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则按业主方、甲方或施工监理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返工,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延长。
7.3 上述检查检验合格后,有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长。
7.4 质量保修内容按国务院第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7.5 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可直接或间接向乙方追溯责任。
7.6 质量保修的具体实施要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
知2 天内前来进行修缮,修缮工作须得到业主方和业主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的书面认可;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抢修;如乙方在接到业主方、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甲方通知后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前来修缮或同一部位经返修2 次仍不能
达到要求的,业主和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有权委派他人返修,由此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双倍扣除,保修金不足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在30 天内一次付清。
7.7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坚持标准化管理,工伤事故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文明施工每次检查
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会同有关部门确认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属乙方原因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