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总则1、矿井开采的煤尘都属于自然发火煤层。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成立以企业法人为首的,矿长和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
2、井下火灾的定义1)明火,井下煤层自然发火或红炭。
因生产过程中进行特殊工作,如电焊、放炮引起着火等。
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现灼热,温度超过____度的。
3)井下某区域内出现火、烟或风流中连续四次出现CO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
4)烟雾进入井下,影响采掘工作的。
5)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电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
6)井下发生自燃不能直接灭火而加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3、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仓库,并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地面消防仓库应有铁道与井下直通,消防仓库的器材做到有消必补,保证足够的材料和器具。
4、火灾处理完毕后一星期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向煤管站和煤管局报告。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1、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进出口处设置防火铁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包沙袋。
2、井下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并定期检修,低压电网每条线都要按负荷大小装设漏电、过流、短路等保险装置,当电流增大发热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3、井下进风流中需要电焊或喷灯时,必须写出安全措施,报煤管站或煤炭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4、预防摩擦产生火花,如溜煤筒、提升绞车、回柱绞车等机械设备,都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洒水装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尘。
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糊炮、挑杆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块煤矸,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封堵,严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1、矿井必须对已开采的煤层进行煤炭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严格按照煤炭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2、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时,应选择丢煤少、坑木消耗低、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与采空区的密闭性好等原则进行巷道布置和合理的采煤方法。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本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本一、基本原则1. 防灭火是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防灭火工作。
2. 防灭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井下防火意识和能力。
3. 所有人员都应在井下工作前接受防灭火培训,掌握井下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
二、井下防火设施1. 所有井下区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防火隔离,确保各区域之间及井下通道的可靠隔离性。
2. 井下应安装并保持有效的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火灾发生。
3. 井下应配置合适的灭火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管等,并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和有效性。
4. 井下应设立灭火设施的存放点,确保灭火器和其他灭火设备的存放和保养。
5. 井下应保持通道、泵房和紧急出口的畅通,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疏散人员。
三、井下作业管理1. 井下所有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2. 所有井下作业必须明确责任人,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3. 井下各工作区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灭火器材的摆放和使用示范,确保灭火器材的易取、易用并及时供给使用。
4. 井下作业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如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等,严禁违规操作。
四、人员培训和演练1. 井下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防灭火培训,包括井下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 井下应定期组织防灭火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火灾报警系统的操作方法,并能迅速报警和启动灭火装置。
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1. 在火灾发生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井下应急预案组织撤离。
2. 火灾发生时,应及时报警,向上级汇报火灾情况,并启动灭火装置进行初期灭火。
3. 火灾发生时,宣传广播系统要及时播报火灾事故情况,指导人员疏散和自救。
4. 在火灾事故中,人员要互相帮助,营造紧密的团队合作氛围,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5. 火灾事故后,要依法进行火灾调查和责任追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措施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 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零。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 50m。 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6、防尘水管每50m 要设一个三通闸阀,迎头30m 内设防尘喷头。 7、必须定期冲刷巷帮顶部及风筒上积尘,严禁煤尘堆积。
8、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9、综掘机开启时风,净化风流,防止煤岩尘飞扬。 11 、巷道内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隔爆水棚。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 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 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井下预防火灾应急预案
井下预防火灾应急预案
井下预防火灾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一、火灾预防措施
1. 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完好无损。
2. 严禁在井下作业场所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3.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妥善存放,严禁随意堆放杂物。
二、火灾应急处理
1. 发现火情立即按下火警按钮,通知现场所有人员迅速撤离。
2. 使用灭火器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初期扑救,避免火势蔓延。
3. 通知地面救援人员前来支援,做好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三、事后处理
1. 确保火灾现场得到彻底扑灭后,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查找火灾原因。
2. 对事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确保其身心健康。
3. 对于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火灾应急处理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逃生技能。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杜绝火灾发生的可能。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
井下防灭火的一般规定如下:
1. 设立防火设施:在井下区域内应设置防火墙、防火门或防火隔离设施,以隔离火灾的蔓延。
同时,应配备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 确保电气安全:井下设备、线路以及电气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且要避免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风险。
3. 明确疏散通道:在井下区域内,应规划并标识明确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4. 定期检查和培训:定期检查井下防灭火设施的效果和功能,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还应定期进行员工的火灾防护培训,提高其火灾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
5. 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井下火灾的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部门的责任和行动流程,并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置。
6. 加强火灾监测:安装火灾监测设备,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能迅速报警和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7. 禁止吸烟和明火:严禁在井下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以避免引发火灾。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井下区域的火灾防护工作得以有效实施,保障井下工作环境的安全。
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
2020年度矿井防灭火措施
xxx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灭火措施编制单位:通风科编制时间:2020年1月矿井防灭火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煤矿的所有地面建(构)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处的防灭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灭火的规定。
矿井火灾根据发火性质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按发火位置可分为井口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因此对不同位置,不同性质的火灾,采取相应防灭火措施。
特制定矿井防灭火措施。
一、瓦斯、煤尘、自燃倾向性及自然发火情况1、瓦斯:根据2019年12月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7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1.09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82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 1.44m3/t;回采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53m3/min,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20m3/min;属低瓦斯矿井。
2、煤尘: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xxx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在井下取样送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进行煤尘爆炸性测试,其结果:9号煤层火焰长度>120mm,抑制煤尘最低岩粉量为70%,依据《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AQ1045-2007)判定该矿9号煤尘具有爆炸性。
3、自燃倾向性;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xxx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出具的自燃倾向性测试,其结果:9号煤层吸氧量0.47cm3/g,自燃倾向性等级Ⅱ,为自燃煤层。
4、最短发火期: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xxx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出具的9号煤层煤样最短自然发火期实验报告,其结果:最短发火期天数为88天。
5、9号煤层煤样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及临界值6、据本矿井提供资料及历年来实际观测结果,矿井未有自然发火记录。
经走访调查,井田北部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马家岩煤业有限公司、东部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麻地湾煤业有限公司,均未有火区。
矿井防灭火的安全措施
矿井防灭火的安全措施一、矿井火灾的分类与危害:矿井火灾按其发生缘由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的火灾。
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或其它可燃物)在空气中氧化并聚积热量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烟雾,严峻地威逼着井下人员生命平安。
2、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急的矿井中,火灾还能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
3、火灾会使财产和煤炭资源患病巨大损失,造成停工停产。
4、火风压可能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二、人体感官可以察觉到煤炭自燃的征兆:1、巷道消失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2、风流中消失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煤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会放出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人感觉不舒适,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三、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规定:1、矿井应制订地面与井下的防火制度和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矿井必需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下必需设置消防材料库。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采纳可燃性材料建筑,其四周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和休息间。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4、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禁止使用汽油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
严禁使用灯炮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明电(一般白炽灯、一般日光灯)照明。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各种焊接工作,假如必需在主要进风巷、主要硐室和井门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每次必需制订符合《规程》要求的平安措施。
7、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平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需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火灾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外因火灾防治措施1、井上下分别设立完善的消防器材仓库,仓库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按照〈〈防灭火规范〉〉的要求,井下各工作地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水管、灭火器、沙箱、沙袋、铁锹、木板风筒等,并设专人管理。
2、严禁一切非生产火源下井,如生石灰及点火工具等;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出现明火及火种。
3、井口房及其2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
4、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专门安全措施,并报矿长批准,且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且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1)前后两端20m的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支护,并有消防供水管。
(2)有两台以上灭火器。
(3)焊接地点下方,有不燃性材料隔离火星。
(4)设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
(5)焊接完成,由专人进行防火处理,并停留一小时以上观察,确认现场无发火症状后,方可离开。
(6)电焊点与接地线距离不得超过0.5n‰5、井下任何地点不准存放汽油、煤油等各种油脂,擦布、棉纱用完后,要集中存放在加盖的铁筒内,严禁扔、洒在井巷、胴室和采空区内。
6、井底车场、机电碉室、炸药库等必须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在出口装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7、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熟知工作范围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8、建立完善的消防供水系统,并保证送到用水点,压力足够,水量不小于0.6m3∕mi∩o9、加强防灭火制度管理,矿井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范围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每季度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消防供水系统、注浆系统、反风系统、防火墙、防火门、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内因火灾的防治措施1>加强采煤高度管理,提高回采速度及回采率,减少浮煤丢失,采煤工作面不得留有设计或规程措施允许外的煤皮和煤柱。
矿井防灭火制度(3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
第三条矿井应制定防火制度,组织实施矿井防火工作。
第四条矿井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矿井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五条矿井应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矿井应配备专业消防人员,进行常规的消防检查和安全培训。
第七条矿井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灾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防火设施和器材第九条矿井应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池,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第十条矿井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并和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实现报警联动。
第十一条矿井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矿井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人员和培训第十三条矿井应配备足够的消防人员,负责矿井的消防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消防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持有消防从业证。
第十五条矿井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矿井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第四章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七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矿井应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十九条矿井发现火灾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处理。
第二十条矿井应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导和检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和完善火灾报警和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应急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矿井防火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矿井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矿井负责人负责。
井上下防灭火安全措施
井上下防灭火安全措施井上下防灭火安全措施是指在井下的作业过程中,防止火灾发生以及及时处理火灾的措施。
火灾是一种严重的安全事故,可能造成工人伤亡、设施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等后果。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管理火灾,以保障井下作业安全。
一、防火措施1. 安装防火设备:井下应安装灭火器、消防水筒等专业设备,并根据井下大小、环境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型号的设备。
定期检测和维护防火设备的工作也应该安排在日常作业计划当中。
2. 严格控制火源:尽量避免井下出现明火或室内少量爆炸物品。
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远离和井下通知其他人员的处理。
二、火灾应急措施1. 确认火灾范围:在发现火灾之后需要迅速判断火灾范围和情况,选择适当的灭火方式和工具。
2. 确保人身安全:在处理火灾的过程中,必须保证人身安全。
有必要远离火源并利用好手提式灭火器尽快地进行扑灭,同时还应采取措施避免被火势逼近的场地或灾区。
3. 进一步防范火灾:在灭火处理完成后,还应及时检查井下其它区域,确保没有其他火源存在。
一旦发现并处理好其他潜在火种,必要时应合理采用烟雾探测器、自动灭火装置等工具提高井下火灾预警和灭火效率。
三、井下防火事故处理措施1. 报告情况:一旦出现井下火灾情况,就需要立即通知井口负责人,并向井下其他人员发出警报。
2. 采取合理措施:灭火、隔热、通风等工作应有一定的操作标准并了解火源燃烧材料的差异性。
3. 损坏赔偿:若造成井下物品损失等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调查原因:在处理完事故后,进行调查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总之,井下防灭火安全措施是保障井下作业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定期检测、加强消防和灭火设施的安装以及对其进行有效维护,防止火灾发生。
与此同时,及时、高效地处理火灾也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设施损坏的发生。
因此,在井下作业中,严格遵守及实施相关的防火和火灾应急措施,是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
井上下内、外因火灾预防及处理安全技术范文
井上下内、外因火灾预防及处理安全技术范文1. 火灾预防措施为了预防井上下的火灾,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首先,建设合理的消防设施是必不可少的。
在井下内部,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出警报,通知井下人员进行逃生。
自动灭火系统可以迅速控制和扑灭火势,防止火灾蔓延。
在井下外部,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栓,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采取灭火措施。
其次,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管理。
定期对井上下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确保井下内外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在井下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巡逻队伍,定期巡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同时,对井下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另外,严格控制火源的使用。
井下内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禁止使用明火和电熨斗等火源。
井下外部,要控制砂岩爆破、电焊等作业的施工时间和范围,避免引发火灾。
2. 火灾处理安全技术火灾处理时,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正确的操作,以保障人员的安全。
在发生火灾后,首先要保持冷静。
井下内的火灾一旦发生,会导致空气中充满大量有害气体,对人员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威胁。
因此,在处理火灾时,必须带上防毒面具和防火服,确保自身的安全。
其次,要进行有效的火灾扑救。
根据火源的大小和火势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灭火器具进行扑救。
在井下内部,可以使用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进行扑灭。
在井下外部,可以使用水泵和消防栓进行灭火。
同时,要注意灭火的方向和灭火剂的使用量,确保灭火效果。
最后,要及时救助被困人员。
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导致人员被困,需要进行紧急救援。
在救援时,要根据火势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救援工具,如绳索、救生器具等。
同时,要与井上联系,通报情况,协调救援行动。
总之,井上下的内外因火灾预防及处理安全技术对于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和正确的处理方法,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灭火措施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1、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且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安全标志,三证齐全者,方可入井,否则禁止使用。
2)进入井下的轨道,必须在井口设立安装避雷针,在井口附近将轨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
3)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专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4)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根据其功率选择电缆截面,严禁小断面电缆向大功率设备供电,以防电缆爆炸或燃烧,引发火灾。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6)在井下从事电焊工作时,必须提前办理井下生火作业票。
7)电工必须随时检查井下电气的失爆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8)电缆的连接均用矿用防爆接线盒,接线不得失爆。
9)井下所有电缆,禁止缠绕和堆放,必须按标准悬挂在巷道的一侧帮上。
10)井下通信、信号电缆必须采用煤矿专用通信电缆,橡胶电缆或MVV型电缆。
11)井下检修设备后,必须及时清除残余物及油脂,严禁摆放于井下。
12)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按本矿制定的《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13)所有电气设备地点,工作面必须配备2台灭火器。
14)所有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必须进行保护接地。
15)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6)电气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告。
17)井下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的汽油、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送出地面处理。
2、其它防火的防治措施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随时保证有充足的水量,杜水季节时指导派专人管理。
2)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检身员必须严格执行检身制度,严禁带烟火下井和穿化纤衣服入井。
4)矿灯使用合格防爆矿灯,须装短路保护装置,锁紧螺钉并封蜡,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矿井防灭火设计
XXXX有限责任公司防灭火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通防科2020 年 3 月 15矿井防灭火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第一节煤层自燃发火危险性及防灭火措施一、煤层自燃发火危险性根据甘肃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4对XXX公司煤进行了煤的5自燃倾向测定:煤的吸氧量Vd)分别为0.65cn3/g,该煤层为^类自燃煤层,发火期为3〜6个月。
二、煤的自燃分析预测依据矿井地质报告,该矿井煤层属^类自燃煤层,发火期为3〜6 个月。
矿井开拓方式为竖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在工作面开凿回风顺槽和运输顺槽过程中应注意工作面回风顺槽及运顺顺槽的支护方式,尽量确保煤壁不外露与风流中,形成风流与煤层隔绝态势。
对采空区进行封闭处理,杜绝煤层长时间暴露于风流中。
三、煤层的自燃预防措施(一)开拓开采方面的预防措施为阻止煤层自燃,回采时应加快速度,减少丢煤,防止采空区过多的漏风,并且在采空区及时注浆起到预防的作用。
(二)通风预防措施与通风设施本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抽出式,进风斜井、措施斜井、副立井进风,主立井回风。
井下通风系统较为简单,布置合理,无串联通风,只要严格管理在通风方面不会造成煤层自燃。
井下的通风设施主要包括:风门(进、回风巷道之间的通道设置)调节风门(控制风流的独立回风巷中)生产中必须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杜绝风流短路或者风量不足严重漏风现象存在(不包括少量人为漏风通道),从而造成局部煤层发生自燃发火现象。
(三)监测方面的措施井下防灭火主要以防为主,因此经常性的检测工作十分重要。
主要观测站布置在煤层运输、回风巷和工作面后采空区侧井布置CO和温度传感器。
设计中配备了综合监控系统KJ70X型)、各种防火测试仪器仪表。
第二节防灭火方法由于本矿井煤层属^类自燃煤层,设计采用黄泥灌浆和注氮防灭火方法。
一、31503工作面黄泥灌浆防灭火设计(一)灌浆系统利用风井地面工业场地黄泥灌浆站安设SZ-LHZJ60型制浆机,功率45KW, 土水比为1:6。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矿井火灾是煤矿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矿井火灾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使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扩大。
除煤炭自燃外,随着矿井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发生外因火灾的危险性也有所增大,这就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威胁。
因此,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矿井火灾的预防与管理,是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成立组织机构组长:邢党政吕沁军副组长:赵哲成文明崔志国张宏飞郭耀武李宗强王兵胜牛建吉袁振华成员:王利军张永进孟存存王珏王锋锋司海云李涛李培育杨铄铄闫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4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号)等相关标准与规范制定本措施。
制定本措施的目的,是预防井上火灾事故对井下的影响。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并形成灾害一切非控制燃烧。
煤矿为地下作业,但供风来源于地面,若地面发生火灾,不仅对井上造成危害,产生的火灾烟流可能进入煤矿井下,威胁井下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做好煤矿井下防火同时,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内、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二、井上防灭火措施1、木料场、矸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10m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2、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当铺设到采掘工作面,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并符合下列要求:(1)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矿井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防治火灾能力和所采用的灭火手段等因素确定,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容量不小于2h的连续用水量,并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2供水压力要保持不小于1Mpa;○3每支灭火用设备的耗水量不小于50m3/h。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一、制度建设1.领导责任:矿井的防灭火工作由矿井领导层负总责,确保防灭火措施的顺利实施。
2.组织体系:建立完善的矿井防灭火组织体系,明确各个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防灭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4.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频率和责任部门。
5.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矿井内发生的所有火灾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记录。
6.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开展针对矿井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防灭火意识和保护自救能力。
二、消防设施建设1.消防设施规划:根据矿井的特点和规模,制定消防设施建设规划,确保合理布局和充足数量。
2.矿井出入口设置:矿井出入口应设置灭火器材库,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紧急使用。
3.灭火系统配置:根据矿井的防灭火需求,配置相应的灭火系统,包括固定灭火装置、自动灭火系统等。
4.灭火器材储备:建立灭火器材储备制度,确保灭火器材的储备充足、完好有效。
5.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应设计合理,并与防灭火设施相结合,确保矿井内有更好的防灭火效果。
6.矿井供电系统:矿井供电系统应设置防火保护设施,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火灾。
三、消防设备安装和维护1.灭火器材安装:根据矿井布局和特点,合理安装灭火器材,确保其易取用和操作。
2.消防设备维护: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其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3.防爆设备使用:根据矿井特点和需要,使用防爆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紧急广播系统:矿井应配备紧急广播系统,用于及时通知矿工和救援人员有关火灾的情况和处置措施。
5.逃生设备:矿井应设置逃生设备,包括紧急通道、应急疏散标志、逃生救生装备等,以方便人员迅速撤离。
四、灭火演练1.演练计划:制定灭火演练计划,包括周期、内容和人员参与,确保系统全面、科学有效。
2.演练组织:成立专门的演练组织机构,负责演练的组织、指导和总结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2021年矿井防灭火标准措施
矿井防灭火方法第一部分内因火灾防治(煤层自然发怒)平朔井工二矿开采4#、9#煤均属自然发怒煤层,煤层有自然发怒倾向,自然发怒等级为Ⅱ级。
所以防治煤层自然发怒,是我矿“一通三防”工作关键。
为了有效防治我矿在安全生产中火灾事故,特编制以下矿井防灭火方法。
一、总体方案本着“估计预报,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综合防治”标准,关键从两个方面综合预防煤炭自然发怒,一是在开采技术上,二是在通风管理上,形成“预、防、灭”一体化综合防灭火技术体系。
二、从开采技术上预防煤炭自然发怒(一)矿井设计和生产作业计划要求1、工作面设计时,要严禁废巷和无须要联络巷。
采区之间要留有有效隔离煤柱,预防采区之间漏风。
综放开采区段之间还要合适加大留设煤柱,以预防综放大面积采空区连成片,增加了综放采空区防灭火难度。
2、工作面设计部署要依据自然发怒期长短,充足考虑采空区漏风、工作面推进速度(不低于60m/月)所要采取防灭火方法等综合原因,合理设计工作面参数,以确保安全回采。
3、工作面要坚持正常开采次序,确保煤层完整性,有利于采空区封闭。
预防破碎煤体漏风自燃,提升矿井防、抗自然发怒能力。
4、采区、工作面设计时,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设计规范要求,充足征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从井巷工程角度出发,认真进行通风系统设计,并指定生产过程中不一样时期(即掘进、安装、回采、收面、封面等)通风设施设置地点或区间位置,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并方便下一个区段部署;同时还要进行防灭火管路系统和工程设计。
5、专用回风巷设置。
各个采区回风巷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最少部署一条贯穿全区专用回风巷,各个区段应经过回风联络巷和其连通,降低井下发生煤层自然灾变时灾难波及范围,提升矿井防抗煤层自然灾难能力。
(二)支护要求1、巷道支护应采取锚网、锚索和架棚等承压能力大、有利于应力重新合理分布主动型复合支护,以大幅减弱巷道周围煤柱支撑应力。
工作面停采线以外巷道及大巷采取不燃性材料支护。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文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文矿井防火灭火制度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科学的矿井防火灭火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矿井防火灭火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1.矿井防火灭火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火灭火工作,包括井下和地面。
3.矿井防火灭火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为矿井安全生产负责人。
4.所有矿井员工都有责任积极参与矿井的防火灭火工作,确保矿井安全。
二、矿井火灾预防措施1.加强对矿井员工的防火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对矿井内的可燃物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
3.定期对矿井的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4.矿井应设立专门的火灾预警系统,包括自动报警装置和手动报警按钮,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测试。
5.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矿井应建立专门的储存和使用规定,并实施严格的安全防控措施。
6.禁止矿井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违规操作。
三、矿井火灾应急处置1.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使用灭火器、灭火泡沫或灭火水等进行初期灭火,尽快将火势控制住。
3.使用矿井内的消防设备进行灭火,包括水枪、水带等。
4.紧急撤离受威胁的人员,防止火势蔓延和人员伤亡。
5.报警通知相关部门,协助救援工作。
四、火灾事故调查和整改1.对每起火灾事故都要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
2.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3.对火灾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并依法处理。
4.加强事故预警和信息公告,提高矿井员工的防火灭火意识和能力。
五、附则1.对于故意破坏、阻碍矿井防火灭火工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以上制度范文为基础,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是一份矿井防火灭火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制定科学的矿井防火灭火制度对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希望广大矿井企业能够加强对矿井的防火灭火工作,确保矿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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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矿井火灾是煤矿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矿井火灾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使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扩大。
除煤炭自燃外,随着矿井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发生外因火灾的危险性也有所增大,这就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威胁。
因此,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矿井火灾的预防与管理,是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成立组织机构组长:邢党政吕沁军副组长:赵哲成文明崔志国张宏飞郭耀武李宗强王兵胜牛建吉袁振华成员:王利军张永进孟存存王珏王锋锋司海云李涛李培育杨铄铄闫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4 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 号)等相关标准与规范制定本措施。
制定本措施的目的,是预防井上火灾事故对井下的影响。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并形成灾害一切非控制燃烧。
煤矿为地下作业,但供风来源于地面,若地面发生火灾,不仅对井上造成危害,产生的火灾烟流可能进入煤矿井下,威胁井下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做好煤矿井下防火同时,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内、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二、井上防灭火措施1、木料场、矸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10m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2、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当铺设到采掘工作面,每隔100 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oom的水量。
并符合下列要求:(1)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矿井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防治火灾能力和所采用的灭火手段等因素确定,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①容量不小于2h的连续用水量,并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用的水量;②供水压力要保持不小于1Mpa③每支灭火用设备的耗水量不小于50m3/h。
(2)井下消防管路消防管路直径应能满足供水压力和耗水量,保证用水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少于0.6m3/min。
消防管路在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阀门:①所有竖井、斜井和平硐井口;②井底车场附近的主要硐室内;③井底车场内每隔100m处;②主要石门、岩石大巷每隔400~ 600m处;②主要煤层大巷每隔200m处;⑥倾斜巷道每隔100m处;⑦胶带运输巷每隔50m处,胶带机头、机尾附近15m以内;⑧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隔50 m处;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50m以内;⑥)掘进工作面每隔50m处;⑥其他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三通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与检修,必须有明显的易辩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机车架及其他电气设备。
同时,支管与阀门的出水口应同使用的消防水龙袋接头相吻合。
4、进风井口应当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在井口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器、沙子等消防器材)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暖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修建。
6、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7、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内,必须有轨道直达井口。
8、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地面筒仓、木料场、机电厂房、更衣室、充灯房等处,必须配齐必要的防灭火设施。
9、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
10、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的设置情况进行1 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井下火灾防治1、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9#煤层为不易自燃、无爆炸性)2、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尽量布置在岩层中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已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内的巷道,要进行锚喷。
3、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5、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调度值班领导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必须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7、封闭火区时,应当合理确定封闭范围,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甲烷、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和风向、风量的变化,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8、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9、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0、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年度灾防计划中制定的要求。
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的支护和风门、风窗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
四、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1、通风安全措施(1)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这样可降低风阻,增大矿井通风能力,减少漏风,易于调节风量,且在发生火灾时易于控制和隔绝风流。
(2)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结合矿井开采方法和开采顺序,选择采空区漏风少的通风方式。
(3)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的地点井下通风构筑应选择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且有利于减少漏风通道两端压力差。
(4)加强漏风管理采空区必须实行严格的漏风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止漏风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①新采空区必须按规定及时封闭,防火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②老采空区缺少防火墙时必须补充,不符合质量标准时必须进行维修;②3 位置不合理而引起风压差增高的通风设施应搬迁或拆除;②4 采取漏风通角联化或使采空进、回风侧防火墙同时位于进风侧或回风侧的措施,以均衡或降低风压差;②5 保护采空区边界煤柱和顶、底板的完整性,避免产生裂隙漏风;②6 与采空区相连通的地面裂隙应进行充填,以减少地面裂隙漏风等。
五、预防煤层自燃的措施1、建立健全检查制度,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坚持对所有密闭每周检查一次,按有关规定进行取样分析,自燃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内因火灾分析,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积极处理。
2、提高预测预防手段,开采自燃煤层装备束管监测系统,一氧化碳传感器,要切实发挥设备效益,逐步摸索本矿井煤层赋存条件下的自燃规律,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3、开采自燃发火煤层必须建立灌浆站,并充分发挥其效益。
厚煤层分层开采的要实行随采随灌,铺网,总工程师要把灌浆工作纳入生产工序。
一次采全高采后封闭灌浆必须把停采线空间和两巷密闭内平巷段充填满,并将注浆情况详细记录,建档上卡。
4、采取阻化剂防火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确定适宜的阻化剂类别,合理的使用浓度和使用量。
5、地面或井下打钻预防性灌浆,要有专门设计,确保钻孔位置准确,临时(或永久)停止灌浆时,必须采取措施把钻孔填严,防止漏风。
6、已封闭采空区,充分利用连通巷道,尽量使其密闭处于同一压力侧,以减少压差和漏风。
7、最大限度地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对于个别系统阻力超过300毫米水柱的要进行降阻改造,对风路上无用的设施要及时拆除,消除局部阻力,减少压差和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