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良业大厦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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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良业大厦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概况

广州良业大厦建设项目选址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以南、新窖东路以西、琶洲B2区AH041006地块,项目总投资140000万元人民币,将建设成为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总部经济区的标志性建筑。项目总用地面积171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7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56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5134平方米,项目由三座塔楼(自编1、2、3号)、裙楼、地下室及绿地景观系统组成。

1.2 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1.2.1 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纳污水体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监测项目均能达标,官洲水道及沥滘水道的监测断面中BOD5、氨氮出现部分时段超标,主要是官洲水道及沥滘水道接纳了大量的生活污水,而相当一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体所致。随着目前广州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逐渐完善,广州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将得到明显提高,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官洲水道、沥滘水道的水质将逐步改善。

1.2.2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可知,项目所在地SO2、NO2、PM10等各项监测项目基本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要求。可见,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1.2.3 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建筑用地的北侧边界昼夜间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东、南、西侧边界以及地块中心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1.3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3.1 污染物组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餐厅含油废水、日常生活污水;餐饮厨房油烟、备用发电机尾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系统、风机、水泵、变压器等机电设备噪声以及机动车噪声;生活垃圾、化粪池粪渣、餐厨垃圾、隔油池及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固体废物。

1.3.2 污水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污水主要包括办公生活污水、商业办公污水及餐饮废水,年排放量污水量为501359m3/a,其中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3005m3/a,商业办公污水31239m3/a,餐饮废水347115 m3/a。

根据本项目污水组成及防治要求,建设单位拟对上述污水采取如下治理措施:餐厅含油废水经过隔油隔渣处理、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LAS≤20mg/l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沥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行集中处理。污水经沥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严者,最后排至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1.3.3 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包括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餐饮油烟废气、地下室车库机动车尾气。

建设单位拟将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水喷淋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自编塔楼1号楼楼顶排放。

餐饮油烟废气经过运水烟罩收集后,经过高效静电除油装置及活性炭吸附三级处理后,油烟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分别由内置烟道引至分别引至自编塔楼1、2、3楼顶排放。

地下室机动车尾气经过机械通风处理排出室外,经扩散稀释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在地下一层设置1个垃圾房,不设压缩功能。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收集站定期消毒、杀菌,可有效减少垃圾恶臭对项目内人员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经过如上治理后,其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浓度能够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但是,油烟可与灰尘一起粘附在玻璃幕墙表面,对项目自身产生一定的影响,影响塔楼的采光及整体景观,为减少油烟对自身塔楼的影响,建议加大玻璃幕墙的清洗频次,减小油烟对自身塔楼的影响。

1.3.4 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包括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主机及配套冷却塔、水泵、风机、变压器等。

对于本项目的噪声源,建设单位拟分别采取如下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备用发电机进行隔声、消声、吸声处理,并对其基座进行减振处理;中央空调机组、变压器、水泵、风机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对冷却塔进行减振及适当隔声处理,并在通风口安装消声弯头;

另外本项目进出地下停车场的车次会产生一定噪音,其声压级别约70~75 dB(A)。建设单位拟采取禁鸣喇叭,降低车速,在项目周边种植大型乔木,等措施减缓机动车噪音的影响。

在此措施下,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可能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仅局限在小范围内,不会给项目的使用功能及周围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影响。

1.3.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日常生活垃圾、化粪池粪渣、餐厨垃圾、废油脂、废活性炭及废机油等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需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化粪池粪渣全部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废活性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年)编号HY05严控废物,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废弃回收协议,产生的餐厨垃圾、废油脂、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交由该签订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各类机电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2t/a,此类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类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交由专业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的暂时贮存场地,贮存场地应做防渗漏、防扬尘、防雨淋处理。

在上述措施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3.6日照影响分析结论

日照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对于地处东南亚热带气候区的广州而言,其阳光充足,冬夏季的日照时间相对较长,只要周围建筑物做好相应的规划设计,楼宇之间能保持一定的间隔,冬季是完全可满足最低日照时间要求的。通过对本项目日照分析可知,本项目在受太阳光照形成的日影对周围建筑带来的遮挡影响是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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