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限时办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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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程管理部清收回款工作例会汇报材料8

(建筑施工)工程管理部清收回款工作例会汇报材料8

工程管理部清收回款工作例会汇报材料一、清收回款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8月1日-8月14日,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2年公司施工产值指标171亿元,8月1日-8月14日完成施工产值4.33亿元,今年累计完成82.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48.13%。

2022年公司竣工产值指标165亿元,8月1日-8月14日完成竣工产值0.69亿元,今年累计完成85.4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51.78%。

二、清收回款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1.推动重点项目产值上量在推动项目施工产值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一)工程管理部人员按分公司进行对点联系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重点督促对点分公司施工产值、项目施工进度、工期履约工作推进情况,工程管理部每周召开碰头会,对目前各阶段产值进度状况做梳理,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二)按照公司红黄牌规定,对进度滞后项目进行“黄”牌警告,鞭笞落后项目加快生产进度,对滞后项目所属分公司下发进度警告函。

(三)调整季度检查表内容,融合绿地大基建集团检查内容,以现场进度为主要抓手,检查重心向进度管理转移。

利用三季度检查重点抓项目生产工作。

2022年8月份产值完成较好项目:第一名(二分)南宁产投汽车邕宁产业园项目能源中心、宿舍楼及附属工程完成产值2000万元;第二名(桂东分)南宁市荔英中学工程完成产值1700万元;第三名(四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家大苑返迁房项目完成产值1600万元;第四名(十分)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完成产值1100万元;第五名(一分)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5期)工程完成产值1050万元;第六名(海河水利公司)贵港市覃塘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完成产值700万元。

2.推动新中标项目开工根据统计,2022公司新签合同106个,合同造价108.98亿元,属2022年承接开工52个,当年开工率49%,8月开工13个,合同造价12.94亿元。

工程完结制度

工程完结制度

工程完结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完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为后续运维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和文档资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程完结的基本条件1. 工程设计文件齐全,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完整。

2.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质量检测。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

4. 工程保修期限明确,施工单位已提交完整的保修承诺书。

5. 工程结算清晰,各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四、工程完结的主要流程1.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3. 监理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4. 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出具验收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 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最终验收。

6. 最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颁发竣工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程完结的相关责任1.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按期完成,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验收结果公正、客观。

3. 建设单位应对整个工程的管理和协调负责,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六、工程完结的后续工作1. 建设单位应将竣工证书、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归档保存,作为后续运维的依据。

2. 施工单位应根据保修承诺书,对工程进行保修维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3. 各相关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借鉴。

工程单位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单位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单位进度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进度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

3. 进度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细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项目进度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整体进度的把控和决策。

2. 设立专职或兼职进度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进度的跟踪、记录和报告。

3.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进度管理工作,并与项目进度管理小组保持密切沟通。

三、进度计划编制1. 项目启动之初,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工作分解结构(WS)、关键路径分析(CM)和资源分配计划。

2. 进度计划应明确各阶段工作的起止时间、里程碑节点、关键任务和责任人。

3. 进度计划需经过全体参建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进度控制与监督1. 进度管理人员应定期收集工程进展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

2. 对于偏离计划的工作,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调整建议,并报项目经理审批。

3. 项目经理应根据实际进展情况,适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总体目标不受影响。

五、信息报告与沟通1. 建立定期的进度报告制度,进度管理人员每周/每月向项目经理和相关单位报告进度情况。

2. 遇到重大问题或变更时,应及时召开进度协调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3. 保持信息的透明和共享,确保所有参建单位都能够及时了解项目的最新进展。

六、风险管理1. 项目进度管理应包含风险评估环节,识别可能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

2. 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包括预防措施和应急计划。

3. 定期对风险因素进行复审,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七、考核与激励1. 对参建单位和个人的进度管理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对于进度管理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3. 对于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进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进度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甲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进度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程进度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第七条甲方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明确工程项目的各阶段目标、关键节点和进度控制措施。

第八条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安排、材料设备供应计划、人员配置计划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甲方应当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确保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工程进度报告管理第十一条甲方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定期组织编制工程进度报告,报告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工程进度报告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施工进度、材料设备供应情况、人员配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及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以便及时了解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工程进度控制管理第十四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控制制度,明确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进度控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程进度控制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工程款月结制度

工程款月结制度

工程款月结制度
工程款月结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原则
为保障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工程款月结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款项的结算流程、支付标准及时间节点,
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工程高效推进。

二、结算周期
1. 本工程项目采取月结方式进行款项结算,即每月固定时间对上一月份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验收和结算。

2. 具体结算日期由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结算流程
1. 乙方需在每月结算日前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给甲方。

2. 甲方收到报告后,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对工程量进行核实。

3. 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在规定的结算日支付相应工程款。

四、支付比例
1. 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工程款。

2. 通常情况下,工程款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其中,预付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进度款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90%支付,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

五、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条款
1.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执行。

2. 本制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事业限时办结工作制度

事业限时办结工作制度

事业限时办结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的事业限时办结工作。

二、定义事业限时办结工作是指单位在收到工作任务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任务的过程。

时限是指工作任务从接收之日起,到最后办结之日止的时间要求。

三、限时办结的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

单位应当将事业限时办结工作的相关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高效便民原则。

单位应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3. 责任明确原则。

单位应当明确办理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4. 考核评价原则。

单位应当建立事业限时办结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

四、限时办结的时限要求1. 办理时限。

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合理设定办理时限。

一般性工作任务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性工作任务的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 审批时限。

单位应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 反馈时限。

单位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反馈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1. 接收任务。

单位应当建立事业限时办结工作任务接收制度,明确任务接收的渠道和责任人。

2. 任务分配。

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合理分配任务,明确办理责任和时限。

3. 办理任务。

办理部门和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工作任务。

4. 审批任务。

对于需要审批的任务,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策。

5. 反馈结果。

办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提供相关服务。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

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限时办结工作的正常开展。

2. 设施保障。

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和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3. 制度保障。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业限时办结工作的相关制度,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22827174_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和思考

22827174_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和思考

99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和思考□文/蔡俏 祝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称“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是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当前许多城市发展瓶颈的一项“牛鼻子”工作。

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内容1.国家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自2018年5月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在此基础上,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提出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形成审批、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四个统一”;要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明确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2.广东省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要点广东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一是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出台《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形成了“1+N” 审批制度体系。

二是再造审批流程,将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摘要】广东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但仍存在审批流程冗杂、审批标准不统一、事权下放机制不完善、“信息孤岛”及政务服务水平不足等问题。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6篇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6篇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6篇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篇1 一、关于对工程质量方面的承诺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到达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关于对工期方面的承诺根据建设单位供给的图纸和工程实情,结合我公司综合实力,我方承诺该工程工期为日历天。

三、关于服务方面的承诺1、工程交付使用后三天内组织第一次质量回访,指导工程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及时了解和指导在使用上存在的不足;在使用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全面服务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三次质量回访,征询客户意见。

2、在交付使用一年内,施工单位在工地附近设立常年维修服务小组,随叫随到。

凡属于施工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包修包换,不留隐患。

3、我公司配备有专门的产品质量回访车,严格按我公司的社会服务承诺进行服务回访。

4、服务资料:长期咨询优惠服务;对保修期满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服务,工程结束,友谊长存,继续与用户坚持联系,无偿供给工程咨询服务。

四、关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方面的承诺保证按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投标文件中所列管理人员组织施工,并且做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亲临现场。

五、关于雨季、农忙季节、法定节假日的劳动力保证方面的承诺保证在雨季、农忙季节、法宝节假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劳动力充足,不影响正常施工。

六、关于与业主及监理单位配合方面的承诺保证与业主监理单位进取配合,共同搞好该工程建设。

以上承诺的条件,愿签入施工合。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篇2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xx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工程二期项目3#车间招标中参与投标,在此我们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支票或电汇方式向贵方按计价格[2023]1980号文交纳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扣缴。

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承诺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20xx年8月23日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篇3 1、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

工程办结制度

工程办结制度

工程办结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从启动到完工各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既定目标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同时为后续的项目评估和经验总结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项目的总体策划、决策和监督。

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

3. 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解决项目中的技术问题。

4.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5.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工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工程办结流程1. 项目立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提出项目建议书,经审批后正式立项。

2. 设计阶段: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设计文件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3. 施工准备: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单位选择、施工许可证办理等。

4. 施工实施: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5. 质量监控:全程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7.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工作。

8.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标准。

9. 结算审计: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和审计工作。

10. 资料归档:将工程相关的所有文档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便于日后查询和参考。

五、监督管理1. 定期报告:项目经理需定期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 异常处理:对于工程中出现的重大变更或问题,需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3. 绩效考核:对项目团队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
一、结算准备阶段
1. 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5-10个工作日)向发包方提交初步结算报告,包括完成的工程量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及初步计算的结算金额。

2. 发包方收到初步结算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二、结算审核阶段
1. 发包方对初步结算报告有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5-10个工作日)提出具体异议内容,并与承包方协商解决。

2.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核,该过程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结算确认阶段
1. 双方或第三方审核机构确认结算金额无误后,应签订结算协议书,明确最终结算金额及支付时间。

2. 结算协议书签订后,发包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通常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支付全部结算款项。

四、逾期处理阶段
1. 如果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利息。

2. 对于长期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可依法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中断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结算时限。

2. 对于变更增加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结算。

工程设计限时办结制度

工程设计限时办结制度

工程设计限时办结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促进工程设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防止工程延期和资源浪费。

所有参与工程设计的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此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任务分配工程设计任务应在项目启动初期就明确分配给相应的设计师或设计小组,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表。

每项设计任务的起止时间、负责人、所需资源和预期成果都应详细记录在案。

三、时间管理设计工作应按照既定的进度表进行。

各阶段的关键节点包括需求分析、初步设计、详细设计、设计审查等,都应有明确的截止日期。

任何设计变更或调整都应及时更新进度表,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四、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是限时办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计文档应详尽、准确,符合行业标准和项目要求。

设计成果应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查和客户确认,确保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五、监督与考核项目负责人应对设计进度进行定期监督,确保每个环节按时完成。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个人或小组,应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同时,优秀的表现应予以表彰,以激励团队成员的积极性。

六、应急预案面对不可预见的情况,如人员变动、技术难题等,应提前准备应急预案。

这包括备用设计方案、额外资源的调配以及可能的延期处理程序。

七、信息沟通良好的沟通机制是限时办结制度顺利执行的关键。

所有设计变更、问题和决策都应及时通过会议、邮件或其他通讯工具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八、持续改进限时办结制度应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通过收集反馈、评估成效和分享最佳实践,不断提升设计工作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重点工程工作限时办结制度

重点工程工作限时办结制度

重点工程工作限时办结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旨在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要求,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 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3.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执行,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工作计划制定1. 项目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启动初期,组织编制总体工作计划,明确项目的关键节点和里程碑。

2. 各参建单位根据总体工作计划,细化各自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3. 工作计划应包括任务名称、起止日期、责任人、资源配置等关键信息。

三、时间管理1.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与工作计划进行对比,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纠正。

2.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时间管理制度,对关键任务实行时间预警机制,确保关键节点不被延误。

3. 对于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门,并协商解决方案。

四、责任追究1. 对于未能按照工作计划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如因故意拖延或严重失误导致项目延期,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奖惩机制,对于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影响项目进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应急处理1. 项目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对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应有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

2. 各参建单位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小化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3. 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应纳入项目评估体系,作为项目管理改进的参考。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参建单位。

(完整word版)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

(完整word版)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全国、全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以“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提前介入、下放权力、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梳理管理链条,削减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审批标准化体系,深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不断优化。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两大类。

园林、管线、电力、水利等专业性工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等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不纳入。

三、改革方式(一)整合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可研”、“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6个阶段。

其中,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牵头组织“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阶段,市国土规划局牵头组织“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市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施工许可”阶段,其他部门协同配合。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土地供应”、“核准(备案)”、“设计方案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5个阶段。

其中,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核准(备案)”阶段,市国土规划局牵头组织“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市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其他部门协同配合。

部分相关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但法律关系主体不变,应出具意见的出具意见、应备案的备案。

(二)提前介入。

突破项目审批条框,解放审批事项约束,超前进行技术服务,将下一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部分提前,实现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对分离,确保审批流程顺利进行。

工程日清日结管理制度

工程日清日结管理制度

工程日清日结管理制度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了提升工程效率和质量的关键。

工程日清日结管理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方法,正逐渐被更多的建筑企业所采纳。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工程项目的日常运作能够实时反映成本和进度,从而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提高管理透明度。

一、制度目的工程日清日结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日常的细致管理,实现对工程进度和成本的精确控制。

这一制度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同时也能够增强施工团队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推动项目按计划高效推进。

二、管理原则1. 及时性:要求所有参与方必须在当日内完成工作内容的确认和费用的结算。

2. 准确性:确保所有的工作量和费用计算准确无误,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的不必要损失。

3. 透明性:所有结算过程和结果应对所有相关方开放,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4. 合理性:结算标准和流程应公平合理,确保各方权益不受侵害。

三、操作流程1. 工作记录:施工单位需每日记录完成的工作量和投入的资源,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

2. 审核确认:项目监理或相关负责人应对记录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费用核算:根据审核确认的工作量和合同条款,计算出当日应支付的费用。

4. 结算支付:经过双方确认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5. 问题处理: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必要时可调整后续工作计划。

四、责任分配1.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记录。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记录进行审核。

3. 项目管理方负责最终的费用核算和结算支付。

4. 各参与方应共同维护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流通畅通无阻。

五、监督与考核为保证日清日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考核体系。

通过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定期考核,以及对项目整体进度和成本的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结:。

公司限时办结工作制度

公司限时办结工作制度

公司限时办结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各项工作中的限时办结要求进行明确,以促进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各项工作中的限时办结行为。

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限时办结原则1. 高效原则:各项工作应按照公司确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办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进度。

2. 责任原则: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涉及到的限时办结事项负责,确保按时完成。

3. 协同原则: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能够协调推进,按时办结。

4. 反馈原则:员工在办理限时办结事项过程中,应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寻求解决方案。

四、限时办结事项及时限1. 文件审批:各部门提交的文件,由相关部门在收到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 业务办理: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一般业务不超过5个工作日,复杂业务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 会议安排:公司内部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4. 工作任务: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员工应在接到任务后的5个工作日内制定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5.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6. 投诉处理:对员工投诉的问题,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

7. 其他事项:其他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实施与监督1. 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明确本部门的限时办结事项及时限,并纳入日常工作中进行落实。

2. 各级领导应加强对限时办结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时办结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督促。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限时办结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考核,对未按时办结事项进行记录,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19•【字号】东府〔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19〕5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19日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省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要求,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改革内容。

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全流程是指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全覆盖是指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终工作总结7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终工作总结7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终工作总结7篇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终工作总结篇1__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__年上半年以省厅对质量监督考核为契机、以“质量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监督站自身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力度,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对建筑节能、村镇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工作,稳定推进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20__年上半年工作小结(一)、工作完成情况1、20__年初召开了20__年建设、监理、施工、质监员等一系列年度座谈会,总结了05年工作、规划了20__年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工作任务。

2、完成了20__年下半年“舜耕杯”评审,20__年全市共创“舜耕杯”奖工程30项。

3、召开了村镇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加强村镇工程管理水平,缩小城市差距,计划20__年下半年出台“__市村镇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4.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改革全面实施,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制度自4月起全面实施。

5、派员参加了在黄山举办的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协会会议、__×分户验收观摩会,并做了相应的汇报和总结。

6、参与建委、省厅组织的建筑节能检查。

7、召开了质量年活动动员会,2月份在“质量年”活动全面启动。

8、参加了省总站组织的质量巡查。

9.组织完成了第一季度项目现场检查,有效实施了质量年活动。

10、办理质量监督手续__×份,__×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__×万平方米。

总造价__7亿元,收取质量监督费__×万元。

11、监督竣工验收48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

12、完成竣工备案__×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__×万平方米。

13、发出《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__×份,质量问题处理合格率100。

14、进行不良行为记录__×次。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02•【字号】徐政办发〔2019〕91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9〕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2日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3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更快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改革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批(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工程项目审批)。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备案和市政公用接入,包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技术审查、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内容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三)工作目标在我市既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全面建成“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统一的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贻误企业管理工作或者损害公司利益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指二级公司、分公司,下同)机关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实行首长问责制。

公司机关及其工作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应当追究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六条公司领导的行政责任由集团公司追究;机关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由公司予以追究。

第七条公司监察和人事部门负责受理公司范围内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投诉。

公司监察和人事部门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监察和人事部门对投诉事项调查核实后,应当对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对被投诉部门和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根据情节和后果,实施责任追究。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告诫,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给予部门负责人警告处分和—1—扣发当月部分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对部门负责人调离领导岗位、引咎辞去领导职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可扣发当月部分绩效工资。

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部门领导不及时协调解决;不按规定编制部门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导致延误办理;(三)本部门多次出现工作人员粗暴刁难服务对象以及超时办结等现象;由公司审批的事项,部门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不认真审查,草率签署审核意见;主办部门不负责任或者协办部门不配合主办部门工作造成延误审批;应当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效能低下、作风恶劣等问题不闻不问,长期失察,放任自流和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责任人不作出相应处理;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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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限时办结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机关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有关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公司下属单位、职工(以下统称服务对象)向公司机关咨询、办理业务、交办事项等管理事项,公司机关按照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指二级公司、分公司,下同)机关适用本制度。

信访事项的办理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监察和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公司主要领导对公司实施限时办结制度负总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实施限时办结制度负全责。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

第六条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机关内部项目办理流程时限表》(附表1),明确办理事项、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

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实行并联办理,由主办部门编制《机关内部项目并联办理流程时限表》(附表2),明确规定该事项办理流程和协办部门办结时限,主办部门对并联办理事项的限时办结情况负总责。

公司机关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必须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部门之间的交接应当填写《机关内部项目办理流程交接登记表》(附表
3 ),保证按时办结。

第七条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如下项目办结时限(遇特殊情况除外):
(一)公司法人印章使用审批当天内完成(公司另有规定除外);
(二)合同审批七天内完成或提出修改意见;
(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审核审批等七天内完成或提出修改意见;
(四)请示批准事项十天内批复(公司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除外);
(五)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按交办时限办理;
(六)其他非联办和非领导审批事项当场办结;
(七)服务对象(工程发包单位)向我公司报告竣工项目保修事项,承办部门或公司下属责任单位当天内须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需要到达现场处理的,机关驻地市区内工程三天内、其他地域工程五天内必须到达现场与服务对象协商处理;保修责任界定后七天内完成维修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之后按约定时限完成维修任务;服务对象反映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和需要处理的事项,承办部门或公司下属责任单位两天内须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并进行处理。

经审核需要服务对象修改或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应在两天内将资料退回给服务对象。

重新受理事项的办结时限不超过五天。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历天计算(包括双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办理时限从收到办理事项资料的次日起计算。

部门之间的办理时限,从交接登记的次日起计算。

第八条对特殊工作和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随叫随办,承办部门不能以还没有到承诺时限或非工作时间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

公司分管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

第九条服务对象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论证、专家评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或招标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机关职能部门应当告知服务对象。

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向公司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和理由,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办理事项须告知服务对象。

第十条公司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超时办结:
(一)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
(二)无正当理由对服务对象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三)不按规定给服务对象答复的;
(四)超过承诺办结的时限再提出延期办理的;
(五)在承诺时限内,未将办理结果交付服务对象的。

第十一条实施并联办理的协办部门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主办部门在催办无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办结该并联事项,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二条服务对象认为公司机关超时办结的,有权向公司监察或人事部门投诉。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机关内部项目办理流程时限表(式样)
项目名称
承办部门
(承诺时限天)
附表2 :
机关内部项目并联办理流程时限表(式样)
承办部门1
(限时天)
承办部门2
(限时天)
i
f
承办部门3
(限时天)
3
1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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