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法规正式通过实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大台湾农产品商标权保护力度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大台湾农产品商标权保护力度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1.02•【文号】工商标字[2006]202号•【施行日期】2006.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大台湾农产品商标权保护力度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实施意见(工商标字[2006]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是两岸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中指出:“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问题,事关广大台湾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实解决”。
今年10月17日至24日,由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海研中心与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主办的两岸农业合作论坛系列活动在大陆成功举办,达成了多项共识,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大陆有关方面提出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协助台湾农民在大陆创业等多项举措,“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维护台湾农民正当权益”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努力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现就加大台湾农产品商标权保护力度、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商标注册保护,维护台湾农产品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报告会等方式,积极引导台湾农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在大陆通过注册普通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等方式,获得《商标法》的保护。
(二)在商标审查、异议裁定和争议裁定中保持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坚决制止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台湾农产品知名商标的行为。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台湾农产品商标审查进度,尽力缩短商标注册周期。
二、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依法保护台湾农产品商标权。
(一)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的通知》(工商公字 [2006]172号)要求,以查处虚假标示产地、虚假广告宣传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规范水果市场的交易秩序。
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中考题型预测:2010年民族问题不断出现,针对今年中考,运用此热点,最容易选用选择、简答的题型考察学生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关系、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的识记、理解情况。
在开放性试题上,针对玉树事件易对学生生活中怎样维护民族关系和国家安全进行探究等。
针对新疆工作座谈会考中央重视对口支援的原因以及为维护民族团结所采取的措施等等。
一、背景资料1、2010年5月19日,历史上首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在京结束。
“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被视为首要任务;要求到2015年新疆人均GDP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新疆将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把喀什建成经济特区;19省市对口援助,大规模反哺新疆.2、西藏墨脱公路控制性工程嘎隆拉隧道12月15日顺利贯通。
3、2010年7月5日,西部大开发会议在京召开。
4、2010年11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工作及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大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5.2010年9月11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互致函电,通报双方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认《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于9月12日生效。
(简称ECFA)。
30多年来,两岸经济关系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两岸经济合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隔绝不通到“三通”,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逐步形成了贸易与投资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6.2010年9月16日,第六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在台北世贸中心三馆盛大开幕。
7、2009年7月11日,海峡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湖南长沙开幕。
这次论坛的主题是“推进和深化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
这是论坛自设立以来首次以文化教育为主题。
8.2010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25•【字号】闽委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台湾事务正文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委发[2006]8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经研究同意,现将《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2006年5月25日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为更好地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一步发挥福建与台湾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独特优势,加快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努力推进闽台农业全面合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鼓励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一)扩大交流与合作领域。
鼓励台湾同胞在农业生产(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包括农牧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营销、科教与信息、人力资源交流、农业生物技术、休闲观光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合作领域从事农业经营活动。
(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农业项目。
对投资农业项目的台湾同胞,享受与我省居民同等的投资待遇,同等享受政府各种优惠政策、扶持措施和优质服务,可以自然人、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等形式申办有关手续,准其直接申办个体工商户和有限公司。
台湾同胞以个体工商户形式投资开发种养业的,不需办理审批手续,直接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以有限公司形式投资农业项目的,需要审批的手续由项目所在地的县、乡(镇)相关部门统一实行无偿代办制。
(三)鼓励开展农业双向交流活动。
鼓励台湾有关农业组织和个人参与海唤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等展会活动,为其相关人员来闽考察交流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我省农业科技人员、企业的业主和技术人员赴台交流、培训。
农业部批准在厦门设立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
时施尿素 2 5k 作壮苗肥。移栽前 4 5d . g ~ 施尿素 8 或 进 口复 合肥 1 作送 嫁 肥 。 0g
2 4 改 良土壤 ,合理施 肥 .
对 全县 10 0 0多 h m 的潜育 化 中 、低 产 稻 田进 行 改造 。主要是 开好 “ 沟” 维 修渠道 ,创 造 良好 的 三 土壤条 件 ,利用测 土配 方 资料 ,对 症 施 治 ,以利 提 高后作 稻产 量 。肥 料运 筹 :适 氮 、增 磷钾 ,氮 肥 要 全层施 肥 。N PO : 为 10 5 07,基 肥 占总 :: 5KO :.:. 施 肥 量 的 5 %左 右 ,分蘖 肥 占总 施 肥 量 的 4 % 一 0 0 4 % ,穗 肥 以钾肥 为 主 ,穗 肥 占总施 肥 量 的 5 ~ 5 %
15 . ℃ ( 994 威优 组 合 ) ~2 0  ̄ ( 10C 汕优 组 合 ) ,建 宁县海 拔 5 0 m 以下 的半 山 区从 6月 2 日至 9月 0 4
烟后 稻 、种 后稻 和连作 晚稻秧 龄 在 3 0d以内 的
1 5日的正 常 活 动 积 温 为 20.  ̄ 229C,海 拔 50~ 0 0 70 m 的高 山 区从 6月 1 8日至 9月 8日的正常 活动积 温 为 16. c 999C。所 以后 作稻 生产 安排上 一定 要 卡死 播 种 期 。生 育期 与汕优 6 3相 当的组 合平 原 区 6月 3~ 5日播种 ,半 山区 6月 2 2 日播种 。高 山区选 用 0~ 2
早杂组合 在 6月 1 2 l 种 。另外 ,烟后 稻 安 8~ 0 E播
通过 采用 湿 播 ( 透水 ) 浇 、旱 管 ( 2叶 1心 前 湿 润
后旱管) 、化控 ( 叶 1心喷多效 唑 ) 1 、控氮 ( 每 67m 秧地施氮 5k 6 g以内 ,控其生长量) 、割叶等 方法 ,培育 大苗 ( 7叶) 矮壮 (0c 6~ 2 m) 多蘖 秧
关于新形势下促进两岸农业深化合作的机制思考
台 湾 农 业 探 索
Tawa i n Agrc lurlRe e r h iut a s a c
NO 2 .
Aprl2 0 i 01
关 于新形势 下促 进两岸农 业深化 合作 的机制思 考
郑 清 贤
( 建省 人 大 涉 台法 律 研 究 中心 ,福 建 福 福 州 30 0) 50 1
农业合 作从高 层往 来 、技 术交 流 和产业 合 作 的 阶段 转 向两 岸基层 农 民直接 交 流 、两岸 基层 乡 村直 接合
目前 ,两岸 农 业合 作利 好 消息 不 断 。2 0 0 8年 7 月 3日,大陆第 一个 台湾 农 民合作 组 织—— 永 福 闽
台缘高 山茶专 业合பைடு நூலகம்作社 在 福建 漳平 永福 台湾 农 民创
1 4
台 湾 农 业 探 索
21 年 4 00 月
2 促 进 两岸 农 业合 作 持 续 深入 发 展 的 机 制构 建设 想
20 0 8年 以来 ,两岸 关 系 发 生 了重 大 积 极 变 化 ,
海峡两岸农业合 作 试验 区 和 1 两岸 林业 合 作试 验 个 区 ,这些各具特 色 、各 有侧 重 、相互 衔 接 的试 验 区 和创业 园系统 ,已遍及 1 4个 省 、 自治 区、直 辖 市 ,
两岸农业 合作迎 来 了新 的发 展机 遇 ,如 何促 进 两岸
农业合作取 得新 进展 ,成为 学术 界 和政 府关 注 的热
点 ,笔者结合 自身 参 与 《 建省 促进 闽台农 业 合作 福 条例 》立法 调研 的收 获 ,试 着对促 进 两 岸农 业合 作
进一步发展从机 制层面进行 了思 考 。
2015河南选调生考试行测技巧:常识判断之国情社情习题解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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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A.2015年B.2020年C.2030年D.2050年解析: B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二〇二〇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本题选B。
2.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山西省省长为此引咎辞职,该事故是()A.煤矿瓦斯爆炸事故B.水库决口性质C.尾矿库溃坝事故D.火灾事故解析: C2008年9月8日早8时,山西襄汾县新塔矿的选矿厂的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宽约600米,长约3公里的泥石流将下游的一个农贸集市和两个村子的部分房子冲垮,山西省长引咎辞职。
故正确答案为C。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A.我国有6个省级行政区与邻国接壤B.庐山在黄山以北,嵩山以南C.在我国,丹顶鹤的主要栖息地是东北D.新疆和青海的部分地区是属于印度洋流域解析: C庐山在江西省,在嵩山、黄山之南,B选项错误。
我国与外国陆域接壤的省级行政区有9个: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内蒙、黑龙江、吉林、辽宁。
A选项错误。
只有青海部分地区受印度洋的影响。
D选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4.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充分考虑到北京的气候原因,决定2008年奥运会举办日期将比原定日期推迟两周,改在()举行。
泉台创意农业合作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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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湾 农 业 探 索
21 年 1 月 00 2
优 惠 政 策 ,而 且 泉 州 又 可在 中 央 对 台 工 作 总 体 政 策
同 胞 中 , 有 4 . , 约 9 0多 万 人 祖 籍 在 泉 州 , 48 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业 发展 尚处 于 起 步 阶 段 ,而 与 泉 州 一 水 之 隔 的 台
湾 ,创 意农业 有 3 O年 的发 展 历 史 ,积 累 了一 些 值
得 借鉴 的 经 验 。泉 台两 地 农 业 已有 一 定 的 合 作 基
泉州 与 台湾一水 之 隔 ,在 对 台合作 方 面具有不 可替 代 的独特 的 “ 五缘 ”优势 —— 地缘 相近 、血缘 相 亲 、文缘 相 承 、商 缘相 连 、法缘 相循 。在 地缘方 面 ,泉州 与 台湾地理 位置 非常 接 近 ,两地 同属亚热 带海 洋性 季风 气候 ,常 年温 和湿 润 , 自然条 件和农
业 生 态 相 近 ,作 物 生 长 节 律 相 似 ,耕 作 制 度 和 栽 培
省促 进 闽 台农 业 合作 条 例 》 ,提 出从 事 闽 台农 业 合 作 的 台湾 同胞 ,与本 省 居 民享 有 同等 的投 资 待 遇 , 享受 同等的优 惠政 策和 优质服 务 ;台湾 同胞 可以在 市 、县 ( 区) 工商行 政 主管部 门直接 登记 申请设 立
第 6 期
21 O 0年 1 2月
台 湾 农 业 探 索
T a wan A grc t r s a c i i ul u alRe e r h
No .6
De e b r 201 c m e 0
泉 台创 意 农 业 合 作 问题 探 析
涉台立法:福建地方立法奇葩——立法法实施以来福建地方立法工作回眸之二
农业合作条例》 同年 8月 , , 修订通过 胞 投资权 益若 干规 定》 厦 门市投 的涉 台地方性法规 。 和《 的《 福建省文 物保 护管理条 例》 第 资保 障条 例》 同时 , 在 , 还有一部经济特 立法 内容上也勇于创新 , 多方 许 面开创 了先河 。 9 0年通过的《 18 福建 省县 、社两级直接选举 实施 细则 》 中 有 关 台胞 可 以 参 加 直 接 选 举 的规
对台是福建突出优势, 涉台立法 方性 法规 1 部 , 1 已废止 2 , 部 目前仍 和专项性涉 台法规 , 以及一般性法规 是 福建 地 方立 法 的重 要 组成 部 分 。 有 效的有 9 , 部 福建省及福州市 和厦 中的涉 台条款和涉 台专章 。 , 福 建历来重视 涉 台法制建 设 ,把 涉 门市人 大常 委会先后 制定 的 20多 0 大胆 探索 , 创 先河 开 台立法作为地 方立 法 的重 点 。多年
部 地 方 性 法规 中含 有 6 4个 涉 台条 来, 福建涉 台立法取得 显著 成绩 , 丰 款 , 目前仍 然有效 的有 4 个 。 8 福建涉 台立法大胆探索 , 先行先 富了福建地方立法 内容 , 是福建地方 福 建 的涉 台立 法 内容涵 盖 了经 试 , 创造 了诸多地方涉 台立法的全 国 立法 的重要特色 。 济 社会生 活 的许 多方 面 , , 如 保护 台 之 “ ” 最 。 权 等各项权 益 ;鼓 励 台湾 同胞 来 闽 胞投 资企业登 记管理 办法 》 福 建 和《 福 建的涉 台立法 最早 可 以追 溯 投 资 , 促进 闽 台经 贸合作 ; 便 台湾 省 台湾 同胞 投 资 企 业 劳 动 管 理 规 方 到 18 90年的《 福建省 县 、 两级直接 同胞往来 大陆 ;闽 台近洋渔 工劳务 定》 社 ,是当时大陆地 区最早 的涉 台专 选举 实施细则 》该实施 细则 首次 出 合作 ; 台文物保 护 , 等。此外 , , 涉 等 还 项法规 ;9 4年 9月通过 的《 19 福建省
《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在漳台农业合作中的应用分析
作交流 走在 全 国全省前 列 。
1 《 例 》 贯 彻 实 施 情 况 条
1 1 着 力 深 化 《 例 》 的 贯 彻 落 实 . 条
其 中母 猪 50 0多头 ,商品猪 1 0 O万 多头 。
1 2 着 力 推 动 两 岸 农 业 合 作 双 向 交 流 .
《 条例 》 出台 后 ,市 委 、市 人 大 、市 政 府 高 度 重视 ,组 织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认 真 学 习 、贯 彻 落 实 《 例 》精 神 ,特别 是结 合贯 彻落 实 国务 院 《 条 意见 》
“ 西联络 处” 海 ,并 举 办 海 峡 两 岸 农 业 科 技 论 坛 、 海 峡 两 岸 资 本 市 场 与 现 代 农 业 对 接 会 、 闽 台 现 代 农 业
完善 保障机 制 等方 面的新 政策 、新举 措 ,提 高广 大
干部 群众 和台商 对 《 条例 》认识 。市政府 从 支农 资 金盘 子划 出专项 支持 漳 台农业合 作 ;市 财政 积极筹 集资 金支持 漳 台现代农 业 发展 ;市农 办 等部 门召 开
以及 省 委 、省 政 府 有 关 加 快 “ 西 ” 建 设 的 战 略 部 海
各级各 部 门认真 贯彻 落实 《 条例 》精 神 ,从 更 大规模 、更 广领 域 、更 高层 次促 进两 岸农业 合作 交
流 。 围 绕 做 大 做 强 水 果 、蔬 菜 、 食 用 菌 、水 产 、 畜 牧 、茶 叶 、 花 卉 等 特 色 产 业 和 发 展 生 物 科 技 、观 光
中台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
中台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涉台商贸【发文字号】中台发[2007]1号【发布部门】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07.01.11【实施日期】2007.0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台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台发[200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台办,财政、国土、交通、农业、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监、林业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进一步推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加强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有关部委研拟制定了《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
经中央同意,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有关部门委托已于2006年10月17日在海南博鳌举行的“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宣布。
现将政策措施印发,请切实把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中台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林业局二○○七年一月十一日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方面1、欢迎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台资农业企业和农民参与大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与发展;鼓励和支持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大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开展合作与交流活动。
2、来园区从事农业合作项目的台湾农民,可依照大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具体登记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3、简化园区台资农业企业在项目核准、企业立项、税务征收、检验检疫通关等相关审批办理手续,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4、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积极财政支持。
两岸农业合作之问题与对策
两岸农业合作之问题与对策台湾清华大学经济学系教授黄宗煌华中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王雅鹏一、前言自1980年代起,海峡两岸的民间就在相互学习、互惠互利的动机下,自发地、多渠道地开展了农业科技的交流与合作,且规模日益扩大,尤其是福建、海南两省与台湾的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更是率先于大陆其它地区。
近20年来,海峡两岸农业界在果树、蔬菜、花卉、热带植物、畜牧、动植物检疫、食品加工等生物技术,展开了具有卓越绩效的合作关系。
两岸农业交流及合作的成果,可从以下五个方面体现出来:1.大陆积极建设基础设施与创新制度,吸引台资。
1997年以来,大陆已在5个省市建立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位于福建、海南、山东、黑龙江、陜西)。
2006年4月又宣布于广西和广东设立2个试验区[1]和2个台湾农民创业园[2],希望透过创业园建立两岸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新平台,将台湾农业高新技术与大陆北方地区农业技术相结合,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以点带面,带动两岸高效农业发展。
此外,2006年4月福建先后通过了《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和《关于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进一步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农业项目,给予享受与福建省居民同等的投资待遇,同等享受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扶持措施和优质服务,并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给予税收、通关、金融、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先生于2005年5月率团赴大陆展开和平之旅后,大陆旋即于2005年8月1日起,开放台湾18种水果准予检疫准入,其中15种水果给予零关税,并在福州、厦门、深圳等地的海关采取「绿色通道」等措施,加快台湾水果在大陆海关的通关速度,提高台湾水果在大陆的市场竞争能力。
2.台湾在大陆的农业投资大幅增加。
根据非正式统计,自1981年第一家注册的台资农业企业在漳州落户至今年(2006)6月底,累计批准台资农业项目1,903个,合同利用台资23.4亿美元,实际到资13.3亿美元。
台湾土地改革政策对推动农业转型发展的作用及启示
台湾土地改革政策对推动农业转型发展的作用及启示作者:杨志强江洪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3年第04期土地是农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
1949年以后台湾地区共进行了三次较大的土地政策调整,对台湾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台湾三次土地改革历程(一)第一次土地改革发生在1949—1953年,是台湾经济发展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事件之一。
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即“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
“三七五减租”。
主要是指从1949年5月起,台湾当局出台《三七五减租法》和《台湾省私有土地租佃管理条例》,对地主出租的土地限定租额不得超过正产品全年收获量的37.5%,根据农田的普遍收获量,在扣除其中25%的种子、肥料和耕作费用等生产成本后,将其余的75%由农民和地主平分,各得37.5%。
到1952年,实行“三五七减租”的农田达到24.9公顷,占私有农田的29.2%,受益农户约30余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3.3%。
“公地放领”。
是指1951年6月,台湾当局公布《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即将从日本人手中接收过来的公地出售给农民,地价为耕地主要农作物正产品全年收获量的2.5倍,由承领者分10年20期平均摊还,不必负担利息。
放领对象以依法承租的自耕农为第一优先,其次为住所十里之内的雇农、承租耕地不足的佃农和耕地不足的半自耕农。
1948—1958年,台湾共放领公地6批,总面积7万公顷,占公地总面积的40.3%,占耕地总面积的8.1%,承领农户14万,约占农户总数的20%。
“耕者有其田”。
是指让所有租用私有耕地的农民,在法定范围内取得土地所有权,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耕种成果。
台湾政府从1953年5月起依据《耕者有其田》和《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规定,征购地主水田超过3甲(即43.5亩),或者旱地6甲的耕地,地价按耕地正产品的2.5倍计算,以实物土地债券(占70%)和公营企业股票(占30%)作为补偿。
两岸一家亲共筑三农梦——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回顾
两岸一家亲共筑三农梦——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回顾作者:杨勇,王琦琪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9年第2期“ 亲爱的台湾同胞:今天是1979 年元旦,我们代表祖国大陆的各族人民,向各位同胞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祝贺……”带有乡情的闽南语播音,让无数久离家乡的台湾同胞听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1979 年1 月1 日,《告台湾同胞书》正式发表,“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等一系列真诚的呼吁倡议,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使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发出了交流合作的呼喊。
《告台湾同胞书》的发表标志着解决台湾问题进入了新时期,开启了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新阶段。
“新时代是中华民族大发展大作为的时代,也是两岸同胞大发展大作为的时代。
前进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要我们和衷共济、共同奋斗,就一定能够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未来,就一定能够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习近平总书记1月2 日上午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 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统一的5 点主张,系统阐释了实现国家统一的目标内涵、基本方略、路径模式,深刻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基本纲领、重点任务和前进方向,既有坚定的原则性又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极大的包容性,展现了非凡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
在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历史洪流中,农业交流合作是破冰的先行者,是重要的纽带和平台,也是成效最明显的领域。
从1988 年两岸农业界人士分隔40 年后第一次在香港实现正式会晤,到现在两岸每年数以万计农业人士的互访考察、学术研讨、合作研究和专题培训;从1996 年台湾专家在福建永春手把手教大陆农民改造第一家芦柑果园,到现在福建仙游万亩甜柿、福建漳平万亩高山茶、四川盐边万亩芒果、江苏淮阴蝴蝶兰高档温室等一批两岸农业产业合作亮点;从1997 年台湾爆发猪口蹄疫后两岸首次开展动物疫病防控交流,到2004 年两岸发生禽流感疫情后建立动物疫情信息交换的民间渠道;从2005 年第一批台湾“零”关税农产品运抵大陆,到现在两岸农产品每年数十亿美元的贸易额,无数优质农产品走入两岸寻常百姓家……一个个里程碑令人振奋,一块块界标石让人感叹。
关于赴台开展农业产业交流合作考察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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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 运销 体 系具备 齐全 功能且 运行 高效 。在 台湾 不论 是政府 还是农 会 、 民 , 十分重视 农产 品的 营销 。 农 都 营销 形
愿人股 , 按股 份分 红 ; 民带土地 参加 合作社 , 农 服从整 体 安排 , 统一生 产 、 统一 加工 、 统一采 购 , 同运输 、 同销 共 共 售 。农会 和合 作社 各有 特 色 , 为 补 充 , 成 了台湾 农 互 构
个左 右的农药检 测站 。各镇 市农会 、 作农场 、 产品 贸 合 农
式 主要有批 发 市场 、 贸市 场 、 农 直销店 、 班 。批 发市 场 产销 是最 主 要 的形 式 , 卉 、 果 、 品 、 货 等鲜 活农 产 品 主 花 蔬 肉 鱼 要通 过批发 市 场来 交易 。尤其 值得 一提 的是 , 各农 会 台湾 下设 有 各具 特 色 的农 产 品产 销班 ,专 职 负 责农 产 品 的生
耕种, 这些农户就变 成地主 了 , 但是规 模都很小 , 田能手 而种 集 中了很 多土地 , 变成 了大佃 农 , 营规模 就扩大 了。其 就 经 目标在于 调整农业 劳动结构 , 高农业 经 营规模 , 动农业 提 推 经 营企业化 , 提升农业竞 争力 。为协助大佃农 承租农地逐 步 朝 向企业化经 营 , 高经 营效率 与效益 , 提 台湾还 提供 大佃农 长期 承租农地 租金及 经营资金 优惠贷款 ,对大 佃农企 业化 经 营进 行辅导 、 补助 , 使农地 流动性提升并 得以地尽其利 , 借
《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获通过
《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获通过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9.29•【分类】其他正文《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获通过9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作为我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保障和促进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意义重大。
据了解,玉林在地理位置上与台湾纬度相同,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非常相似,而其他资源又有很强的互补性。
台湾农业目前正面临着耕地减少、劳动力价格过高、农产品市场小等问题,但在农业科技、管理、品牌、资金、市场开发上具有强大的优势。
玉林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成本较低的劳动力等,但缺少资金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因此,玉林与台湾两地的农业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那么,台湾同胞来农业合作试验区可以从事哪些项目呢?双方合作的重点是什么?《条例》对农业合作领域作了较宽泛的规定,既包括农、林、牧、渔、果蔬等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储运和销售,优良品种引进、繁育,还包括农业先进技术、农业机械的研发、推广,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
为突出玉林特色,《条例》把农业合作的重点定位为:一是亚热带特色农产品引进、繁育、生产、加工、储运和市场营销;二是亚热带农业技术研究、培训、交流;三是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四是农业技术人员交流、农业技术引进和高新农产品培育。
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作为广西唯一、全国9家之一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将对其发展的支持提升到了自治区层面。
《条例》特别强调对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农业合作试验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设立台湾同胞举报投诉中心,及时处理投诉。
为鼓励台湾同胞来农业合作试验区投资,《条例》给出了不少实在的方便和优惠。
厦门特区对台优势及在促进祖国统一中的地位和作用
文章编号:100521597(2000)0620075205厦门特区对台优势及在促进祖国统一中的地位和作用刘正英(中共厦门市委党史研究室,福建厦门361003)摘要:厦门特区在密切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其独特的对台优势和较好的投资环境,已成为海峡两岸经贸往来的理想渠道,具备了对台直接/三通0的基本条件,成为促进两岸/三通0的桥梁和纽带。
关键词:厦门特区;对台政策;投资;经贸;祖国统一中图分类号:D618文献标识码:A在我国现有的五个经济特区中,厦门是距离祖国宝岛台湾最近的一个经济特区,它具备其他特区所没有的对台独特优势,这些优势造就了厦门特区在促进海峡两岸的经贸合作和科技文化交往、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中具有其他地区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厦门特区的对台独特优势一、历史上形成的地理和人文优势。
1994年6月,江泽民总书记在考察厦门经济特区时指出,厦门与台湾一海之隔,有地缘、血缘的密切关系,这就是厦门特区的独特条件。
¹这段话精辟地概括了厦门特区的对台区位优势。
厦门与台湾关系源远流长,台湾居民有70%以上祖籍在闽南,厦门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现有厦门籍台胞数是大陆台胞数的十分之一。
这种地缘相近、血缘相亲、语言相通、习俗相同的骨肉情谊,是厦门和台湾一直保持着密切的经济文化交往的历史渊源,隔不断的骨肉亲情成为维系厦台关系的重要纽带。
这种人文关系在台商对大陆投资的初期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 1987)1989年福建共吸引台商投资466项,协议金额7101亿美元,占全大陆台资投资总额的64%,其中厦门占了2/3。
二、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
厦门经济特区是全国5个特区中唯一被中央批准实行自由港某些政策的特区。
凡世界上通行的自由港及其管理体制、机构以及措施,均可供厦门经济特区借鉴或采用; 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市为全国六个计划单列市之一。
1989年5月和1992年12月,国务院先后批准市辖面积120平方公里的海沧、杏林地区和规划面积78平方公里的集美地区为台商投资区,台商投资区享有与岛内特区相同的政策待遇。
农民合作组织地方性法规首部面世
农民合作组织地方性法规首部面世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供销商情:村官》
【年(卷),期】2005(0)1
【摘要】2004年11月,中国大陆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在浙江省通过。
该条例明确规定,合作社可以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据悉,浙江目前发展了2300多家专业合作社(农民协会),带动了135万农户闯市场。
【总页数】1页(P15-15)
【关键词】地方性法规;合作社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农民合作组织;法律地位;工商部
门登记;民政部门登记;中国特色;农业国际化;国内农产品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7
【相关文献】
1.天津出台我国首部农民教育培训地方性法规 [J],
2.大陆首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性法规出台 [J], 高薇(整理)
3.山西:首部农民工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提交审议 [J], 李莉
4.保护好农民的“命根子”——我国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出台 [J], 姜新;
5.山西:我国首部农民工权益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出台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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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
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9.05.23【实施日期】2009.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2009年5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闽台农业全面合作,推进海峡两岸合作与交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闽台农业合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第三条闽台农业合作应当遵循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
从事闽台农业合作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湾同胞,与本省居民享有同等的投资待遇,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将闽台农业合作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闽台农业合作的政策措施。
省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对台农业资金、技术、良种、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引进与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闽台农业合作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闽台农业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闽台农业合作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合作与交流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
第八条鼓励从事下列闽台农业合作项目:(一)农业综合开发;(二)良种引进、繁育、试验、示范和推广;(三)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四)农业高新技术;(五)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六)新型农用工业;(七)农产品物流业;(八)休闲农业;(九)国家和本省鼓励的其他项目。
从事前款规定合作项目的,享受国家和本省相应的扶持政策。
第九条台湾同胞可以代理闽台农业合作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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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法规正式通过实施
发表时间:2009-06-03T13:06:44.107Z 来源:作者:蔡茂楷[导读] 5月23日,全国第一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并实施。
5月23日,全国第一部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并实施。
此《条例》以法律形式,既保护在闽台胞权益,也对今后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方向予以引导。
《条例》分四章,共三十七条。
《条例》规定,在福建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湾同胞,与本省居民享有同等的投资待遇,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闽台农业合作企业可以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可以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等,经认定后享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应的优惠政策。
《条例》允许台湾同胞在福建各市、县(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登记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依法从事闽台农业合作活动。
可以依法发起或者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可以代理闽台农业合作招商业务,开展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策划,参与举办农业经贸活动。
《条例》鼓励台湾同胞在福建从事农业科研、教学、培训、咨询等活动。
台湾同胞可以单独或者与企业、教学科研机构等组织合资、合作在福建设立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机构;可以依托其所在的企业、教学科研机构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农业科研项目。
《条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信贷投入。
台湾同胞可以依法将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等作为抵押财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业性担保公司,为台湾同胞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条例》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闽台农业合作的服务工作,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和闽台农业合作企业的合法权益。
省人民政府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
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