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江南大学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江南大学临时用工管理办法》(xx年修订)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我校临时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无锡市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的含义临时用工是指学校各单位(含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各类临时性、辅助性人员。
按用工岗位分为三类,一类为学校后勤保障岗位临时用工,二类为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临时用工,三类为学校其他各单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临时用工。
不含江大校办〔xx〕1号文规定的人事代理和劳务(人才)派遣的各类人员。
二、用工方式学校所有临时用工均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一类、三类临时用工由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二类临时用工由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直接与各用工单位拟使用的临时工订立劳动合同,各用工单位与临时工签订岗位协议、明确岗位职责。
学校任何单位(含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及个人不能以任何其它方式临时用工。
三、用工计划及招聘(一)根据我校“精简、高效”的编制管理原则,各单位应在学校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使用临时工。
一类临时用工的编制方案,由后勤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订,报学校审定后执行;二类临时用工的数量由用工单位自主确定,同时报学校资产管理经营主管部门备案;三类临时用工的总量须严格控制在学校核定的编制范围以内,确需增加临时用工的,应先向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后执行。
(二)临时工的招聘应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经批准同意使用临时工的岗位应优先安排校内待岗人员和各级地方政府下达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以上人员的,学校将扣除相应的临时用工指标。
一类临时用工的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须及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二类临时用工的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须及时报学校资产管理经营主管部门,并由学校资产管理经营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三类临时用工的招聘方案及招聘结果须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保障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3.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4. 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招聘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信息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3. 资格审查: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4. 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5. 考核与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结合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录用人员;6. 签订合同: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九条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事项:1. 双方的基本信息;2. 聘用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3. 工作时间、工作强度;4. 工资待遇、福利待遇;5. 合同期限、合同解除条件;6. 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工资、福利待遇;2.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 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4. 依法享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权利;5. 依法享有劳动争议的解决权利。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5篇)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择人,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提升整体绩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员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第五条录用程序1、各部门需使用零散工人、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若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____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3、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佣、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负。
第六条录用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____周岁;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七条聘用管理1、严格控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使用临时工,对于技术含量较大、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不得使用临时工,对于少数有一技之长安排在生产岗位的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须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本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实行担保规定,凡来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本地人员直接进行工作,外地人员必须有____名具有本地户口人员出面担保。
3、担保人必须承担下列义务:2.1保证被担保人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规定;2.2保证被担保人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3保证被担保人在服务期限内服从工作分配和公司安排;4、被担保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协议条款;3.2工作服从分配,按时上、下班,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3.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3.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领亲友到本公司参观、住宿等;5、凡经公司考核录用的临时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⑴一寸彩色照片各____张;⑵本人____,外地人员还需提供担保人书面担保字据和暂住手续证明。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三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劳动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等方面需要临时用工的情况。
第三条临时用工是指单位因工作需要而聘用临时性劳动者的行为。
第四条临时用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临时用工的申请程序第五条需要临时用工的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需要临时用工的事由、工作内容、用工时间和数量等详细信息。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规定,将申请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批。
第七条相关部门对临时用工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转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审批通过的申请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提前进行公告或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要求的临时工应聘。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核,择优录用。
第三章临时用工的合同签订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工作种类、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工作周期和工作周期内工作时间管理;(四)工资待遇、工作报酬支付方式和发放时间;(五)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六)劳动者权益保护和违约责任;(七)合同期限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八)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临时工应与用工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
第四章临时用工的权益保护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包括:(一)与正式员工享有相同的工资待遇;(二)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报酬支付方式和发放时间;(三)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四)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者权益保障。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临时工的劳动保护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临时工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关于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关于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主要有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即所谓“同工不同酬”现象,下面是带来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局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8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不占用**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与我局签订临时性聘用合同的,在**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和一般技术人员四个层次;后勤服务岗位分为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
(三)局政工处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部门。
(四)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各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 散文阅读: )二、招聘要求(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人员时,应事前将用人理由、聘请人数、计划安排岗位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政工处,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
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按《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85号)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按公安、计生部门和我局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聘请临时工作人员须体检合格,并审核身份证、户口簿、待业证(或失业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交体检报告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2、聘请外地临时工作人员,还需在我局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聘请从事食堂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健康证。
4、聘请驾驶员须持有驾驶证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安全行车证明。
5、聘请在微机、水电等特殊工程岗位的临时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证明及上岗证。
(三)新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均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临时用工管理办法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的用工需求也日益增加。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企业并不需要长期雇佣一名员工,而只需要临时性的用工。
这时就需要企业制定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以便有效管理临时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问题。
一、临时用工的定义所谓临时用工,是指企业为满足特定期限或特定工程需求而招聘的非长期性用工人员。
临时用工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 工期相对较短,不长于一年。
2. 不具有永久性用工资格,不属于企业的正式编制。
3. 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二、临时用工管理的必要性临时用工管理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
通过制定有效的临时用工管理办法,可以将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体系化、制度化,提高企业的运营管理效率。
2. 优化用工结构。
有些企业需要临时用工人员来完成某些非常规性的工作,通过临时用工管理办法可以确保用工结构的多样性,从而提升企业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3. 减少人力成本。
临时用工通常不享受企业提供的一些福利待遇,如社保、住房补贴等,这样可以减少人力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临时用工管理的实际操作1. 招聘过程企业在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时,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歧视招聘对象。
在确定招聘条件时,应该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如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工作时间等。
2. 工资支付企业在支付临时用工工资时,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标准。
同时,在支付工资时,可以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如日结、月结、季结等,具体取决于工作性质和用工期限。
3. 社会保险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可以为临时用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临时用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具体范围和购买方式应该考虑到工作性质、用工期限等因素。
4. 工作安全企业在临时用工期间应该为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设施,确保临时用工人员能够安全、健康地完成工作。
在工作现场应该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的管理,确保用工安全、合规、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用工需求及申请第二条用工需求部门在提出临时用工需求前,应编制用工计划,并明确用工数量、用工时间、用工岗位等要求。
第三条用工需求部门将用工计划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并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附带相关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说明。
第三章用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工计划和临时用工申请表,组织招聘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面试、考核等。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工作的结果,依法进行用工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临时用工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入职培训和各类手续办理。
第四章用工管理第七条临时用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临时用工表现优秀的,可以根据需要续签合同或考虑转正。
第九条临时用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十条临时用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薪资与福利第十一条临时用工的薪资按合同约定发放,不享受公司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临时用工享受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差异而获得不平等待遇。
第六章安全与保障第十三条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严禁违章作业、擅离职守等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确保临时用工的工作环境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设备。
第七章合同解除第十五条用工需求部门在用工计划结束后,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合同解除手续。
第十六条临时用工的合同解除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用工计划:指用工需求部门编制的用工数量、时间、岗位等相关要求。
2. 临时用工申请表:用工需求部门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的关于临时用工需求的申请表格。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6篇)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为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统一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____劳动法》和《____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招用临时工应当遵循因事设岗、确有必要,职责明确、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学校负责临时工的统一管理;学校总务处负责临时工的具体使用和日常管理。
三、招用临时工从事各种临时、短期、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四、招用临时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㈠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㈡招聘人员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____、外地务工人员须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的无违法乱纪证明,证明时效不得超过半年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用临时工,应先由使用处室负责人提出临时设岗申请和临时工人选,经主管校长审核同意后方可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
六、学校招用临时工,应对临时工进行____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从试用期起计算。
七、临时工的聘用合同分为劳务协议形式和劳动合同形式。
八、劳动协议或合同期满,总务处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九、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其所从事的不同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劳动报酬及有关补贴和劳动保护用具。
十、严格临时工的归口管理制度。
任何人员不得越过主管部门直接对临时工分配工作,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动用临时工,委派其从事各种公私事务,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十一、临时工在受聘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在工作岗位领导的指挥。
十二、临时工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不加改正的;㈢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引起领导或教职工强烈反映的;㈣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㈤临时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㈥工作中自控力差,拒不服从所在工作岗位领导管理的;㈦工作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____日的;㈧因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㈩其他应当予以辞退的情形。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本(4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维护用工单位和临时用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工单位的临时用工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工是指在用工单位正式聘用员工不足或临时性工作需求增加时,临时招募短期用工的员工。
第四条用工单位在使用临时用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确保合法用工,合法保障临时用工的权益。
第二章临时用工的招聘与录用第五条用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确定需要招聘的临时用工数量、岗位要求,制定招聘计划。
第六条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临时用工的招聘,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网站、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等。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第八条用工单位在与候选人达成录用意向后,应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工作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及时将录用的临时用工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临时用工的权益保障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向临时用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确保临时用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临时用工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和知识。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确保临时用工的劳动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不得歧视临时用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其权益。
第四章临时用工的管理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制定临时用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规定,明确临时用工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对临时用工进行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随意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
第五章临时用工的终止与解除第十八条临时用工期满,工作完成,或者用工单位确定不再需要临时用工时,应及时终止临时用工的合同或协议。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6篇)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一、临时工管理制度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____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____,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____,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____件并填写好会客单挂好访客证后方能进校,出校交回会客单和访客证。
2、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校证;进入校园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
车辆安全自负。
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3、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4、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处证明。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
报保卫部门处理。
5、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
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办法向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泄露。
第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第二章临时聘用人员的权限与义务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有权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待遇。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有权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聘用人员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合同、工作评价等。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异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并予以鼓励。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临时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就是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规范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临时用工行为,保障临时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因工作需要临时雇用的各类人员。
二、临时用工的定义和分类(一)临时用工的定义临时用工是指公司因阶段性、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任务或项目需要,在一定时期内临时雇用的人员。
(二)临时用工的分类1、按工作性质分为:体力劳动型临时用工、技术服务型临时用工、管理辅助型临时用工等。
2、按用工期限分为:短期临时用工(用工期限不超过 3 个月)、中期临时用工(用工期限 3 个月至 6 个月)、长期临时用工(用工期限超过 6 个月)。
三、临时用工的招聘(一)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时用工需求,填写《临时用工需求申请表》,注明用工岗位、工作内容、用工期限、人数、技能要求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二)招聘渠道1、内部推荐:鼓励公司员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2、社会招聘: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网站、劳务中介等渠道招聘。
(三)招聘流程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
2、收集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筛选。
3、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进行。
4、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临时用工的合同签订(一)合同签订原则临时用工人员入职前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三)合同期限根据临时用工的分类确定合同期限,短期临时用工可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期和长期临时用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临时用工的劳动报酬(一)报酬标准临时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支付方式劳动报酬按月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大学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学校临时用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校内各单位的临时用工,充分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以保障校园文明和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临时用工是指因单位缺编或工作急需,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非正式编制人员(不包括返聘、借调、人事代理人员),临时用工使用一般不超过一年。
一、用工原则1.临时用工应本着“控制数量,择优招用,加强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
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正式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严格控制临时用工,超编单位一般不得使用临时工,缺编单位使用临时工数量一般不得超过缺编数。
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招用程序,使临时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坚持先申请,后审批,再用工的原则。
无论工资是由学校支付还是由本单位创收经费支付,都应先向学校申请临时用工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招用。
3.坚持公正、公开、择优招用的原则。
4.实行“四优先”原则。
招用下岗人员优先;本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优先;有本市户口者优先;有关用工岗位具有经验性、特殊性,优先考虑学校有经验的退休人员。
5.采取回避原则。
教职工亲属原则上不安排在该教职工所在的同一部门。
6.根据有关规定,临时用工按工种划分为不准使用、控制使用和可以使用三类:(1)不准使用的工种:管理员、财会员、收银员、采购员、业务员、挂号员、调度员、质检员等。
(2)控制使用的工种:炊事员、服务行业勤杂工、招待所服务员、保育员、化验员、实验员、编辑、收发员、保管员、驾驶员、修理工、门卫等。
(3)其他为可使用工种。
二、招用条件招用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进步,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特殊工种(如炊事、食品加工、幼儿园等)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3.年龄要求男性一般18周岁至50周岁,女性一般18周岁至45周岁,个别特殊岗位经审批同意后可酌情放宽。
2024年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本厂劳动用工行为,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提及的临时用工,系指为应对工作急需,或完成临时性特定任务,以弥补人员不足为目的而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
临时用工分为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与即期临时用工两类。
第三条厂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厂临时用工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于聘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人员,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此类人员需与陕西军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人力”)签订劳务合同,由军工人力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我厂工作。
劳务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原则上,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若因工作需要续聘,每次续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对于聘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即期临时用工人员,虽可不签订劳务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五条临时用工的聘用程序如下:一、对于聘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人员:1. 各部门、数控中心、各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厂办公室提交书面用工申请。
2. 厂办公室向分管人事的厂领导及厂长汇报并获得同意后,提出聘用意见。
厂长将作出是否同意聘用的决定,并审定聘用办法、聘用人员条件等相关事项。
3. 厂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组织工作。
同时,成立由分管人事的厂领导担任组长,厂办公室主任、用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干事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4. 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厂办公室将拟定招聘方案并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需明确招聘条件、报名办法等相关要求。
5. 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6. 初审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请厂长批准聘用。
7. 与军工人力签订劳务合同,并设定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厂办公室考核合格后,劳务合同正式生效。
8. 如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厂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通知临时用工人员。
二、对于聘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即期临时用工人员,由用工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报厂办公室,再由厂办公室报请分管人事的厂领导及厂长审批。
大学二级学院后勤管理处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大学二级学院后勤管理处临时用工管理规定为加强后勤处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退休返聘和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后勤处岗位实际需要和保障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用工原则及条件1、坚持从严审批、规范管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2、招用临时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共产的领导,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从事专业技术性岗位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学历。
其他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工作能力,熟悉相关工作,能够全勤工作。
5、应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
(二)、用工审批程序1、各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事处核准的用工人数申请用工。
2、聘用工作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由各中心组织聘用,必须严格审查应聘者条件及有关手续,必要时还要进行考核。
审查、考核后拟聘用的临时工必须按要求填写人事处统制发的临时工用工审批表,经主管处长、处长审批后,由处办公室将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3、按照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填写《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审核备案表》并附相应材料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分别由临时工本人、处办、中心和人事处留存。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临时工本人、处办和人事处留存,中心留存复印件。
(三)、用工待遇后勤处实行经费包干,临时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经费包干总额执行。
工资限额内,由用人中心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等按月核定实际工资,报处办汇总,经主管处长签字后报送日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发放。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本单位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临时工的定义和范围(一)临时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年,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的,不具有正式编制的人员。
(二)临时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季节性用工、临时性项目用工、辅助性岗位用工等。
三、临时工的招聘(一)招聘原则1、按需招聘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临时工的岗位和人数。
2、公平公正原则:招聘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3、合法合规原则:招聘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招聘程序1、提出用人需求: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临时工用人需求。
2、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
3、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如单位网站、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
4、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报名,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
5、考试或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试或考核,如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
6、录用: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临时工的劳动合同(一)临时工录用后,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临时工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一)临时工应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各部门应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如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表现不佳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临时工的劳动报酬(一)临时工的劳动报酬应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因素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高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定
高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规范高校编外人员的用工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高校校外聘用的教职工、工勤人员、科研人员等编外人员。
第三条定义1. 高校编外人员:指通过校外渠道聘用且非学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工勤人员、科研人员等人员。
2. 高校:指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及其附属单位。
第二章用工规定第四条用工方式高校可以通过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等方式聘用编外人员。
第五条用工期限1. 在学校暂时需求未解决时,可以聘用编外人员,但通常不得超过一年。
2. 高校聘用编外人员以项目承担为主,用工期限应与项目期限相一致。
第六条用工程序1. 高校应公开征集编外人员,并按照公开透明、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选拔。
2. 聘用合同应明确用工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双方签订后生效。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七条劳动报酬高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支付编外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享受待遇高校编外人员应享受与同类编制人员相近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工龄、休假等。
第九条社会保险高校应为编外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法定社会保险,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用工管理第十条考勤管理高校应建立编外人员的考勤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记录和统计出勤情况。
第十一条绩效评估高校可以对编外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其岗位职责和工作报酬。
第十二条管理监督高校应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违约与解除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编外人员不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高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高校和编外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高校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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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临时用工管理办法》(XX年修订)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我校临时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无锡市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木办法。
木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的含义临时用工是指学校各单位(含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各类临时性.辅助性人员。
按用工岗位分为三类,一类为学校后勤保障岗位临时用工,二类为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临时用工,三类为学校其他各单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临时用工。
不含江大校办(XX)1号文规定的人事代理和劳务(人才)派遣的各类人二、用工方式学校所有临时用工均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一类.三类临时用工由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二类临时用工由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直接与各用工单位拟使用的临时工订立劳动合同,各用工单位与临时工签订岗位协议.明确岗位职责。
学校任何单位(含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及个人不能以任何其它方式临时用工。
三、用工计划及招聘(一)根据我校“精简、高效”的编制管理原则,各单位应在学校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使用临时工。
一类临时用工的编制方案,由后勤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订,报学校审定后执行;二类临时用工的数量由用工单位自主确定,同时报学校资产管理经营主管部门备案;三类临时用工的总量须严格控制在学校核定的编制范围以内,确需增加临时用工的,应先向人事处提交书而中请,经学校审批后执行。
(二)临时工的招聘应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经批准同意使用临时工的岗位应优先安排校内待岗人员和各级地方政府下达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以上人员的,学校将扣除相应的临时用工指标。
一类临时用工的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须及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二类临时用工的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须及时报学校资产管理经营主管部门,并由学校资产管理经营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三类临时用工的招聘方案及招聘结果须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四、用工待遇(一)临时工的工资由承担工资的用工单位与临时工协商确定,工资不得低于无锡市劳动部门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方案须及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二类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方案须及时报学校资产管理经营主管部门,并由学校资产管理经营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三类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方案须报学校审批后执行(二)用工单位须按无锡市有关规定为临时用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金。
五、用工管理(一)用工单位每年须制定年度用工计划,明确用工岗位和岗位职责,并报学校审批。
(二)根据“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所使用临时工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
(三)用工单位负责建立临时工花名册,定期按要求采集在岗临时工信息报学校人事处。
(四)用工单位须建立临时用工储备金制度,储备金的计算口径为用工单位每年支付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0%o储备金主要用于临时工工伤、解聘后的经济补偿等方而。
(五)一类临时用工的劳务派遣公司由学校确定,后勤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的劳务派遣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结算临时工工资、社会保险金和管理费等费用;二类临时用工由用工单位自主确定劳务派遣公司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和费用结算工作;三类临时用工的劳务派遣手续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办理,并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结算相关费用,各用工单位应提前六个月将所承担临时工的工资、社会保险金、用工储备金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划入学校专项经费本。
(六)凡不执行本办法临时用工,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学校将追究用工单位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木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学校关于临时用工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木办法的解释权属人事处。
主题词:人事规章制度通知校长办公室XX年9月16日印发第二篇:临时用工管理办法多种产业临时用工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多种产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按照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多经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对常规性临时用工实行定岗定编,临时用工定员由多经企业临时用工主管部门审核,分管该公司的领导批准,要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的劳动力资源,合理调配劳动力,努力降低用工成木,提高用工效率。
2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临时用工的,应提前办理申请手续。
临时用工使用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在使用前十天;临时用工使用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需在使用前一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而申请,写清楚对临时用工的用工目的、工种、数量和质量要求。
工期累计一个月以内的,由该公司经理批准;工期超过一个月的,由分管该公司领导批准,报多经企业临时用工主管部门审核。
3各单位支付临时用工的工资,须经多经企业临时用工主管部门审核。
4各单位使用临时用工,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由使用单位支付。
5按照上级要求,推行临时用工代理制。
多经企业临时用工主管部门组织各用工单位与用工代理单位,签订临时用工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中要明确费用标准、结算原则、安全责任、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条款,使临时用工使用行为规范化。
6临时用工的使用应该符合用人岗位的要求,对特殊岗位要证照齐全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证照审核,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临时用工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以书而形式交本人签字。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7临时用工使用单位必须做好用工的各种记录,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各单位使用的临时用工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出厂门的,必须持多经企业临时用工主管部门证明办理“临时入厂证”,凭“临时入厂证”进出厂门,无证一律不准进入厂门。
9严禁违规使用临时用工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违规使用造成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10支付临时用工人员工资或劳务费,在财务支出上实行单列。
第三篇: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临时用工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集团临时用工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木办法。
第一条临时用工范围临时用工是指为完成带有阶段性、临时性特征的工作而配备的人员。
第二条临时用工岗位要求2、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原则上男性满55岁后不再聘用, 女性满50岁后不再聘用。
2、热心于此类工作,有一定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从安排和管理,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劳动技能,符合拟聘用岗位的工作要求。
第三条临时用工招聘与用工程序1、集团各部门(包扌舌下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需使用临时工的,能内部推荐的则优先内部推荐,若无推荐则参照集团招聘正式员工流程,由用工部门向集团组织人事部提出中请,申明使用理由、拟使用人数、岗位要求等,经集团组织人事部批准后,统一进行招聘。
2、经审批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与之签订相应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两份,两年一签;无试用期。
3、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各用人部门应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
4、如临时工在合同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集团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出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时,用人部门应及时向组织人事部提出书而报告,由组织人事部通知合同工木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在聘用期间,合同工违反集团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
5、用工部门违反集团规定,未办理用工手续而使用临时工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工部门承担。
第四条临时工工资待遇1、临时工实行固定月工资制。
详见附件。
2、临时工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不承担其公积金。
3、如特殊情况,临时工工资需调整标准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并写明理由,由集团领导批准,用工部门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临时工的工资标准。
第五条木办法由集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木办法由公布之日起实施,各下属单位参照实施。
附件:临时工工资表第四篇: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临时用工队伍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提高临时用工人员素质,保障临时用工人员的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各部门招聘使用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临时用工计划和设岗情况进行,不得超编。
必须严格招聘手续,使临时用工管理更加严格科学、规范,更加适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行政管理职责(一)组织人事科:2、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具体需要负责制定公司临时用工计划, 并按岗位设置临时用工名额。
2、负责对全公司临时工用工的总体管理。
3、建立健全临时工管理制度。
4、负责临时用工人员合同的签定和管理及必要材料的备案登记。
5、对各部门临时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制定、调整临时工工资标准。
7、负责审核临时工考勤,制定临时工工资表。
(二)临时用工部门:2、根据木《管理办法》,审查、选招临时工,具体安排临时工的工作。
2、对己发生变化的人员情况,及时通知组织人事科。
3、负责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具体管理,包括•工作纪律、劳动秩序, 思想教育、岗前培训,工作考核等。
4、负责临时工考勤的报送。
5、负责临时工工资的领取和发放。
三、临时工录用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
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本岗位需要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
6、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须持《待业证》;本市农村户口的, 须持乡以上政府证明。
7、属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有《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健康证》,工种为技术岗位的应有《职业资格证》。
8、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上岗证。
四、临时工录用手续2、用工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招录临时工,必须提前一周向组织人事科递交用工申请报告。
2、组织人事科对用工申请报告审核提出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同意。
3、临时工本人须出具《身份证》及复卬件、体检表或《健康证》、街道(乡)以上证明材料交公司组织人事科备案。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2、临时工如被录用须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公司组织人事科签订用工合同。
2、公司可以依照合同有关规定解聘临时工;临时工也可按照合同规定辞职。
3、没有依据用工合同条款而解除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Y以赔偿。
五、临时工工资1、临时工工资。
一般实行日工资制,每月劳动报酬根据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由用工部门负责考勤。
2、技术工种工资标准可根据用工部门实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