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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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卫生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确保公司产品的安全卫生及稳定产品品质,明确卫生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二、卫生领导小组组成构架
组长(厂长或经理)
副组长(质量主管)
生产主管行政主管仓库主管维修主管质管员
三、员工管理:
1、公司必须每年检讨员工卫生、安全及有关事宜的政策、守则及程序,并在厂区内适当的
位置张贴最新的守则与章程,各级主管应在员工会议上反复强调所执行的守则。
2、新员工应受到下列部门的训导:
①人事行政部:在开始工作前,人事行政部派给员工一份安全守则,工作简介及个人
卫生章程,并向新员工具体解释。
②品控部:在开始工作前,品控部应派员向新员工培训如何在工作中进行质量控制。
③生产部:生产部各级管理人员应向新员工重提安全与卫生守则,并做一些具体示范。
四、卫生管理计划:
1、卫生责任:各车间自行安排人员在开工前后对机器、地板、墙壁、工作台、仓库、各用
具进行清洁、消毒。
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掉在地上的废弃物,由各组长安排人员及时清扫,并清理出车间外。
2、培训计划:
A:对所有有关人员的安全讲座,内容包括:
——湿滑之地面安全
——消毒剂的使用
——清洁剂的使用
——涉及其他员工之安全问题
B:操作讲解及训练,包括实际使用的化学品及清洗设备方法,原则上由机器具体操作人清洗其使作的机器或用具。
C:服从组长、主管及质检员对清洁操作的安全性、效率及质量的评价及建议。
D:当清洗出现困难时,应咨询清洁公司或清洁剂代理商,以获得有效的解决方法。3、卫生监督与检查制度:
每位生产管理员及质检员都有责任检查生产线的清洁情况,假若发现问题,相关人员必须再清洁至合格为止。
质检员在每班开工前随机检查生产线的清洁情况,并记录于日报表上。
品控部有权在生产线未适当清洗前,不予开始运作,并记录于日报表上。
4、清洁程序:
清扫:将地面或机台上的较大颗粒有废弃物清除。
冲洗:使用高压或高流量的清水冲洗可见之加工残留物及产品,除特别说明外,冲洗主要是用自来水,残留之化学物也可以冲洗。
清洗:使用清洁剂于清洗池或某区清洗用具。
发泡剂:适当地使用发泡剂以清除顽附污物,泡沫必须留在设备上至少3分钟,但以以不超过10分钟为限。
擦洗:可使用毛刷或擦洗布去除顽附的残留物,甚至使用化学剂。
检查:卫生员必须检查并确保残存物已经去除,如发现未清洁干净的,应继续清洗至合格为止。
消毒:在清洗好各设备后,使用消毒剂对各机器用具进行消毒,或开紫外灯消毒(下班后),以减少机台及空气的细菌。
5、卫生检查及管理:
A:质检员每天按照规定的重点检查项目检查生产线。
B:质检员将每天检查到的情况记录于日报表上,生产部将利用这些报表作为日常卫生监督及改善。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的划分:
车间内及车间周围环境卫生,由各班组共同负责完成,维修工协助搞好工用具的摆放及维修油迹、纸皮等处理,化验室协助搞好化验室内部的清洁卫生。
1、区域划分:…..。
六、个人卫生规范
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是对食品生产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规范要求。
(一)健康规范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公司生产厂必须确保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一次由当地卫生防
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确认身体健康,取得其签发或续发的从业健康证后,方可参加或继续工作。新进厂的员工也必须取得指定部门或医院体检健康证才能上岗。
2、凡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生产厂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的工作,如:传染性肝炎、
结核病活动期等。
3、患有暂时性非传染性疾病或手部创伤发炎,其可能污染产品的人员在痊愈前不得在直接
接触产品、原料、产品包装处理、制水等生产岗位工作。
(二)着装规范
1、所有进入生产车间的人员都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装、工作帽;对卫生要求高的工段需穿
着包括:工作服、戴发网或工作帽、穿工作靴或工作鞋。
2、有洁净度要求的岗位人员工作服应选用不产尘的布料制作的洁净服,质地光滑,不产生
静电,不脱落纤维。工作服能覆盖全身,由上衣和工作裤组成的工作服,既能达到覆盖全身的目的,又利于工作方便。
3、工作服上除了必要的拉链、搭扣外,不应有其它装饰物,如领带、纽扣、饰针等。同时,
长袖工作服的袖口应采用收紧设计;随时检查并更换破旧、搭扣松动或丢失、口袋有破口等的工作服。有条件应尽量把拉链设计在背后。
4、不同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的工作服之间应有明显差别或标志,车间人员、工程维修人员、
外来参观人员应穿着不同颜色或样式的工作服。,外来参观人员进车间统一穿白色长工作服。
5、工作人员应有两件以上的工作服以保证能每天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及时更换已被污染的
工作服。
(三)妆饰规范
1、长发应当束起,不可在本公司工厂(车间)内佩戴假发。
2、生产车间的所有员工必须确保指甲平滑、干净。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员工工作期间不准化妆、不准佩带手表、不准佩带徽章及各种手饰,如项链、耳环、头
饰、戒指等,并且不准在工作帽上佩带装饰物。
(四)行为规范
1、每次进入有洁净要求区域开始工作时,或更衣后、进餐后、从休息室及卫生间返回时,
都应彻底消毒洗手。
2、每次完成不卫生的动作或工作后,如上洗手间,清扫垃圾、处理废料、清理设备等,应
彻底洗手消毒。同时,在工作中应随时保持双手干净卫生,洗手要经过清水、洗洁剂、清水、消毒水、清水、擦干或烘干六个步骤。
3、洗手的同时,小臂和指甲也应同样彻底清洗、消毒。
4、洗手时应使用消毒剂或消毒皂,以达到清洗消毒的目的。
5、咳嗽和打喷嚏时应当用手掩住口鼻,然后彻底洗手消毒。
6、不许在车间(工厂)里随地吐痰。
7、在洁净要求区域内不许修指甲、梳头、挖耳朵、挖鼻孔不卫生行为等。
8、所有的个人物品,如杂志、报纸、饭盒、水杯、餐票等不准带入洁净生产区域。
七、车间环境卫生、清洁规范
随时保持车间内外环境的整齐、干净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一个基本要求。
1、车间内的地面应保持平整,无暴露的尘土,破损处要及时维修。
2、随时保持下水系统的畅通,所有下水口要有过滤网并便于清洁。
3、随时维修生产区内的墙壁和天花板,以保持其平整干净。照明灯、指示牌等要以硬连接
形式挂在墙面上。
4、车间的缓冲预进间设置必须确保先更衣、再洗手的操作秩序控制合理。
5、及时更换修理照明设备,以随时保持车间、库房内的良好照明。
6、洁净区域里应装有足够的紫外灭菌灯(应低于房顶1-1.5米安装,每立方米需要40W
照度),并在停机无人员工作时保持开启状态。紫外灯须避开开口的容器及可能由于灯管爆裂而引起异物进入产品中。
7、洁净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区与外部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