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目的
2.适用范围
3.编制依据
4.定义
5.有限空间作业分类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有限空间管理单位
2.有限空间作业单位
3.作业前准备
4.作业中管理
5.作业后管理
6.教育培训
7.应急救援
第三章附则
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推荐格式)
2.典型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列举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控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手册。
2.适用范围
本指导手册适用于XXX省内有限空间作业。
3.编制依据
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
GB/1294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冀安监管四〔2016〕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建材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4.定义
4.1有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4.2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3有限空间管理单位
是指存在有限空间类型,负有有限空间日常管理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4.4有限空间作业单位
是指完成涉及有限空间内作业活动的人员及所属的集体或部门。
4.5安全防护设施
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起吊设备、起重机械、防护服和相关急救设备等设施。
4.6个体防护装备
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装备。
5.有限空间作业分类
5.1密闭设备和半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除尘器、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密闭料仓及炉窑、磨机等;
5.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5.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封闭车间或试验室等。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有限空间管理单位
1.1有限空间管理单位的职责
1.1.1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有限空间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及时更新台账,并上报行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1.2对有限空间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
1.1.3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在其出入口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安装具有可追溯功能的图像采集装置;
1.1.4负责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和现场安全交底;
1.1.5设专人负责对作业单位作业方案执行情况、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方案执行、违章指挥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况,有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
1.1.6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断。
2.有限空间作业单位
2.1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职责
2.1.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
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并开展专项培训;
2.1.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2.1.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2.1.4设专人制定作业方案,作业前会同有限空间管理单位对作业方案开展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进行再次辨识;
2.1.5检查本单位承担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落实各项安全要求,发现未按方案执行、违章作业、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况,有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
2.1.6承担应急救援保障责任,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1.7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经管理单位同意后,撤离作业人员;
2.1.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至少两人以上,若空间只能容纳一人作业,监护人应随时与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做预防性防护,并熟悉作业区域环境、工艺情况,有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的能力。
3.作业前准备
3.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有限空间管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负有有限空间管理职责的相关专业人员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3.2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将作业方案、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和监护及应急救援人员。
3.3在有限空间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确保具有可追溯功能的图像采集装置工况正常。
3.4对安全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装备、作业设备和工具、应急救援器材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3.5有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与有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有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上锁并加警示牌,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3.6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3.7照明设备电压不大于36V,在有水、潮湿、封闭的金属容器或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行灯使用的降压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不应设置在锅炉、加热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
3.8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清点确认参与作业人员并由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