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市地方税务局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三、你认为本案的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某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可以向本税务机关负责法制监督的综合业务科提出回避申请,我们将在3日内就该执法人员是否回避进行答复。
2.更为详尽地对违法事实、理由及依据进行了说明,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的行使更有针对性。
3.对陈述、申辩权的告知充分考虑到了相对人行使该项权利的现实途径,对权利行使的时间、地点、对象都进行了明确的交代。
4.对听证权的告知也考虑到相对人行使该项权利的方式,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2条取消了要求相对人书面提出听证申请这一限制相对人权利行使方式的做法。同时由于拟做出的处罚决定是针对个人做出的100元罚款,无须告知相对人听证权,因此本文书没有像现行的告知一样将听证的内容整合进来。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也可以避免给相对人可能带来的误导。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地税 罚告字〔 〕第 号
_____:
对你的税收违法行为已经调查终结,即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拟做出的处罚决定:
5.根据正当程序原则,补充了相对人申请对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当然,根据本书的总体思路,这一工作可以交由税务检查通知书完成。但如果在检查通知书中没有列示这一内容,此时亦可补充进去。
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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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听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听证。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用5篇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用5篇现如今,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
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你单位在木垒县雀仁乡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根据协议规定乙方应当在采砂完工后十五日内进行回填整平,恢复土地原状。
2、行政处罚,叁拾万元,并予以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如要求上述权利,请在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印章)20xx年xx月xx日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_________: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听证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关决定就一案举行听证,请你(单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到参加听证。
特此通知。
(印章)____年____月____日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xx:应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本局决定于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xx举行听证。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亲自参加,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参加听证应携带身份证明或当事人授权委托书。
听证由xx主持,你(单位)若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回避。
特此通知统计局(印章)20xx年xx月xx日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4(当事人及代理人):因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一案,本机关决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在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请你(单位)凭本通知书准时参加,如逾期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对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定义与范围是怎样的
税务⾏政处罚听证的定义与范围是怎样的何为税务⾏政处罚听证及范围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的意见。
法律咨询:何为税务⾏政处罚听证及范围?律师解答:(⼀)税务⾏政处罚听证的定义税务⾏政处罚听证,是指在国税机关⾮本案调查⼈员的主持下,由调查⼈员、案件当事⼈、第三⼈以及当事⼈、第三⼈的委托代理⼈等参加,听取调查⼈员的指证和当事⼈、第三⼈及其委托代理⼈的陈述申辩、质证的⼀项法定程序。
(⼆)税务⾏政处罚听证的范围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千元(含)以上、对法⼈或其他组织作出⼀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三)税务⾏政处罚听证的实施当事⼈应当在收到国家税务机关“税务⾏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之⽇起三⽇内向拟作出税务⾏政处罚决定的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当事⼈要求听证的,国税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要求后⼗五⽇内举⾏听证,并在举⾏听证的七⽇前将《税务⾏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通知当事⼈举⾏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相关法律知识:《⾏政处罚法》第四⼗⼆条第⼀款第(⼀)项规定:当事⼈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政机关告知后三⽇内提出。
当事⼈应以何种形式提出听证?是书⾯申请,还是⼝头申请或书⾯申请都可以。
这⼀点,⾏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
在实践中,有的⾏政机关根据部门规章的规定,要求当事⼈必须以书⾯形式提出听证的请求,否则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笔者认为这种限制当事⼈权利的⾏为在程序上与法律规定的⽴法精神相悖。
从⾏政处罚法的规定看,在⾏政机关告知当事⼈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后3天内,只要当事⼈有请求举⾏听证的意思表⽰,⾏政机关就有义务举⾏听证。
⽽法律规范中并没有限制性地规定“当事⼈以书⾯形式要求听证的”作为申请听证的法定形式要件。
因此,不管是⼝头或书⾯的请求,只要当事⼈有要求的意思表⽰都应认为提出了听证要求。
税务行政处罚相关文书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罚告〔〕号: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年月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罚款2000元(含2000元)以上,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可自收到本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后,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前使用,依法当场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
3.本告知书由税务人员在对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
4.本告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罚告”,稽查局使用设为“稽罚告”。
6.本告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装入卷宗。
CF004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税听通〔〕号:根据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决定于年月日时在举行听证,请准时参加。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次听证由主持,如你(单位)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需要申请回避的,请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提出,并说明理由。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国税发〔1996〕190号)第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时使用。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1申请人: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__代理人:____X律师电话:______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____〕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
在此次__市国家税务局__X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____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____及____外)。
申请人确有在____年__月向__市____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____及____,直到__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__市__X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__市__X公司。
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____年__月__日国税发〔____〕__X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__X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______局申请人:________年__月__日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2_____海关:贵关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海关行政处罚告知书》(_____告字【20___】_____号)已经收悉。
我公司对该告知书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异议:1)我公司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时效性、合理性存在异议。
2)我公司申请贵关告知认定依据。
3)我公司期待贵关就告知书中提及的税款、罚款的计算方法和法律条款适用给出明细说明。
特此向贵关提出听证申请,敬请批准为谢。
此致敬礼!______海关申请人:______申请日期:______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3申请人:山东__x有限公司济南市市__x路3号法定代表人:__x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济环听告字[20__]第j03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浅谈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几点问题和建议(修改)
浅谈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几点问题和建议摘要: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在税务机关派出专门人员或者机构的主持下,由直接参与案件调查取证的税务人员或部门为之一方,被认为违法的当事人为一方,有关证人等共同参加,由税务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以进一步澄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法定程序。
听证程序的实施对推动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仅就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关键词:行政处罚听证存在的问题建议外延当代中国的听证制度是从英美法系的自然公正原则中演化而来的,其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尤其是在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从而体现出行政的公正。
现行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建立主要是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对于推动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所发挥的作用。
1、监督税务机关的作用。
税务行政处罚作为税务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较为常用的手段,将直接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
通过听证程序,将直接审查税务机关将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与事实不符、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现象,也能够警醒税务人员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更加认真、谨慎。
这对于保证税务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十分必要,从而达到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率的作用。
2、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听证的本质在于给相对人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允许当事人与案件调查人员当面质证和辩驳,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辩护权、事前自卫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种带有对抗辩论性质的程序来发现法律意义上的真实,避免偏听侧听的片面理解和认识,得出正确的处理结论。
当事人可以在听证程序中对行政行为提出合理质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税务机关也可以通过听证及时纠正自己的不恰当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3.02.12•【字号】京地税法[2003]83号•【施行日期】2003.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京地税法[2003]83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完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办法》第一条的处罚依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办法》第二条的税收违法行为,增加以下内容:(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二)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四)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五)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检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七)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规则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规则在税收征管的过程中,税务行政处罚是一种重要的执法手段。
为了确保税务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和合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应运而生。
听证会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陈述申辩的机会,使税务机关能够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更为合理的处罚决定。
以下是关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的详细规则。
一、听证会的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对当事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等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听证会的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应当在税务机关告知后 3 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申请书中载明个人或者单位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要求听证的理由等内容。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举行听证的 7 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三、听证会的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听证主持人应当由税务机关在其内部非本案调查人员中指定,并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 1 至 2 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代理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此外,案件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相关人员也应当参加听证会。
四、听证会的举行程序(一)听证会开始前,主持人应当核对参加人员的身份,宣布听证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三)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四)双方就争议的焦点问题展开辩论。
(五)主持人可以在听证过程中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员,以进一步查明事实。
(六)当事人最后陈述。
(七)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五、听证证据(一)证据应当在听证会上出示,并经质证后确认。
(二)当事人在听证会上提供的新证据,税务机关应当进行核实。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四条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提出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申请是否准许,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决定。
第六条当事人提出听证后,税务机关发现自己拟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事实认定有错误或者偏差,应当予以改变,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
第七条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由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向其代理人出具代理委托书。
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有关事项,并经税务机关或者听证主持人审核确认。
第九条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听证主持人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认为自己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
税务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税务⾏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业务概述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或者其他组织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送达《税务⾏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听证的权利。
纳税⼈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听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三、纳税⼈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书》,1份四、纳税⼈应提供资料《税务⾏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五、纳税⼈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要求听证的当事⼈,应当在《税务⾏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内向税务机关书⾯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听证要求后15⽇内举⾏听证,并在举⾏听证的7⽇前将《税务⾏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通知当事⼈举⾏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七、⼯作标准和要求(⼀)受理环节1.审查纳税⼈提出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的时间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如超期提出申请,则不予受理纳税⼈提出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2.审查纳税⼈《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不合规定的,应当场⼀次性告知纳税⼈补正或重新填报。
(⼆)审查环节符合条件的,法制部门受理纳税⼈的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对《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书》中当事⼈提出听证申请的形式和时限等事项进⾏审查,审查完毕制作《税务⾏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税务⾏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经审批后,送达纳税⼈,通知当事⼈举⾏听证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三)听证环节。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指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通过听证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和申辩的过程。
这一程序旨在保障纳税人的权益,确保处罚决定公正合法。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听证、听证通知、筹备听证、举行听证和听证报告。
首先,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纳税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进行听证。
纳税人可以提出听证的理由,如要求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出席听证等,以便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申辩。
接下来,税务机关会向纳税人发出听证通知,通知中会明确听证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等信息。
纳税人在收到通知后,可以做好准备并进行相应的筹备工作。
在听证举行前,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材料进行审核。
纳税人可以向证据提供者提出异议,并要求对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和鉴定,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听证过程中,税务机关会邀请相关人员作为听证员出席听证会。
听证员会主持听证会,确保听证程序的公正和顺利进行。
同时,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均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听证,代理人可以进行申辩,并可以提出证人、鉴定人等出席听证的申请。
在听证过程中,纳税人可以就案件事实、理由和证据等进行申辩。
纳税人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等,进行自证或质证。
税务机关也可以进行质证,调查和讯问与案件有关的人员。
听证员也会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点进行适当的询问。
听证结束后,税务机关会根据听证的结果,制作听证报告。
听证报告会对听证过程、争议焦点、纳税人的申辩意见等进行详细记录,并提出对案件所做的判断和建议。
最后,税务机关会根据听证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税务机关在作出决定时,必须依法为纳税人提供合理解释,并尊重听证结论和建议。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作为一种行政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了申辩和抗辩的机会,保障了纳税人权益的实现。
听证的公正和公平性是案件审理的核心要素,税务机关应当确保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并在最终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尊重听证结论和建议。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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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通信行政处罚文书范本之十四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编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关于一案,现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会,请准时参加。
主持人姓名: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如下:
1.请事先准备相关证据,通知证人、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证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前告知本机关,委托代理人还应当向本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等证明。
3.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月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4.不按时参加听证会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通知。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行政机关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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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6.09.28•【文号】国税发[1996]190号•【施行日期】1996.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1996年9月28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告知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四条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提出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申请是否准许,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决定。
第六条当事人提出听证后,税务机关发现自己拟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事实认定有错误或者偏差,应当予以改变,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
第七条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由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税务⾏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听证的举⾏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听证申请后15⽇内举⾏听证,并在举⾏听证的7⽇前将《听证通知》送达当事⼈,告知当事⼈举⾏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听证公开举⾏。
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隐私,当事⼈要求不公开举⾏的,可以不公开举⾏。
当事⼈认为听证主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回避申请应当在举⾏听证的3⽇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听证主持⼈是否回避,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负责⼊决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可以申请复核⼀次。
公开进⾏的听证,允许群众旁听。
经听证主持⼈许可,旁听群众可以发表意见。
当事⼈或者其代理⼈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听证终⽌。
决定和执⾏⼀、听证后,税务机关应当对当事⼈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复核;当事⼈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的,应当采纳。
税务机关不能因当事⼈要求听证⽽加重处罚。
⼆、对听证当事⼈的陈述、申辩复核后,或当事⼈表⽰放弃陈述、申辩权后,税务机关应当作出税务⾏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签收。
税务⾏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政处罚的履⾏⽅式和期限;5、不服⾏政处罚决定,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期。
7、⾏政处罚决定必须盖有作出⾏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印章。
三、当事⼈应当⾃收到税务⾏政处罚决定之⽇起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缴纳罚款。
在边远、⽔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向指定的银⾏缴纳罚款有困难的,经当事⼈提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当事⼈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当事⼈在听证中享有下列权利:1、有参加听证和委托1~2名代理⼈参加听证的权利。
当事⼈委托代理⼈参加听证应当出具代理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权限和期限;听证过程中当事⼈认为委托代理⼈不能正确履⾏代理责任时,有权中⽌委托代理,中⽌委托代理应向主持⼈声明;2、有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与证据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通用6篇)
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通用6篇)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篇1___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______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___________地税___________罚告字〔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你的税收违法行为已经调查终结,即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拟做出的处罚决定:_______________你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___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执照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来我分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但你未按照规定期限依法履行该项义务,截至此文书制作之日,已逾期___________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处以___________的罚款。
二、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以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就拟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处罚决定,向本案的调查人员或者我分局负责法制监督的综合业务科提出陈述、申辩。
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三、你认为本案的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某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可以向本税务机关负责法制监督的综合业务科提出回避申请,我们将在3日内就该执法人员是否回避进行答复。
___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______局(章)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篇2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机关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针对复议申请人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此致————(复议机关)___ 年 ___ 月 ___ 日以上便是税务行政复议答辩书的相关内容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篇3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农民,住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税务(shuìw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shìxíng))(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shīxíng)。
)国税发[1996]190号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shuìw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税务行政处罚(xínɡ zhènɡ chǔ fá)的听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四条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提出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申请是否准许,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决定。
第六条当事人提出听证后,税务机关发现自已拟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事实认定有错误或者偏差,应当予以改变,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
第七条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由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向其代理人出具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