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收入管理规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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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收入管理活动,包括财政拨款、非财政拨款、经营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收入管理;(二)真实性原则:收入来源真实,收入数额准确;(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收入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第二章收入来源第四条事业单位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一)财政拨款:按照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规定,依法取得的财政拨款;(二)非财政拨款:包括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社会捐赠、技术服务收入等;(三)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取得的合法经营收入;(四)其他收入: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收入。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收入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收入管理职责:(一)财务部门负责收入核算、统计和分析,建立健全收入台账,确保收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二)业务部门负责收入的收取和核对,确保收入来源合法,收入数额准确;(三)审计部门负责对收入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收入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七条收入收取管理:(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业务流程收取收入,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降低收费标准;(二)收取收入时,应当向缴费人出具合法票据,并做好收费记录;(三)收费记录应当与财务部门提供的收入数据一致。

第八条收入核算管理:(一)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对收入进行核算,确保收入入账及时、准确;(二)收入核算应当与会计制度相一致,不得随意调整收入核算方法;(三)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收入进行核对,确保收入核算的真实性。

第九条收入分析管理:(一)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收入进行分析,了解收入结构、收入来源等;(二)分析结果应当作为事业单位决策的重要依据;(三)对收入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关于单位收入管理及核算的规范一、收入管理原则1. 预算管理: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据“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得直接计入事业收入。

此类资金需根据上缴方式的不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上缴。

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款时,依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方式,再计入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的核算1. 科目设置:单位应设置“事业收入”总账科目,并按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科目,以核算事业收入业务。

2. 确认与结转:在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确认事业收入,年终余额按规定将“事业收入”科目余额转到“事业结余”科目。

三、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1. 确认原则:核算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若资金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且非指定专项用途,则确认为上级补助收入。

2. 科目设置与结转: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登记实际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数。

年终结账时,将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四、其他收入的确认和核算1. 确认原则:其他业务收入,如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等,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确认。

2. 账务处理:设置“其他收入”科目,贷方登记其他收入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

年终结账时,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结账后该科目无余额。

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明细账进行核算。

五、非税收入管理1. 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 收费管理: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科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机关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的收入管理,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收入管理的基本原则、收入来源、收入确认、收入核算、收入分配、收入监督等内容。

第二章收入来源第四条机关单位收入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收入:根据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的收入。

(二)事业收入:机关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培训等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

第三章收入确认与核算第五条收入确认:(一)财政拨款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在收到财政拨款入账通知书后确认。

(二)事业收入:在提供服务或完成业务活动后,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收费标准确认。

(三)其他收入: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确认。

第六条收入核算:(一)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二)建立健全收入核算台账,确保收入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定期对收入核算进行审核,确保核算质量。

第四章收入分配第七条收入分配原则:(一)公平、合理、公开。

(二)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配比例。

第八条收入分配方式:(一)用于机关单位日常运行和事业发展。

(二)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必要的专项资金。

(三)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第五章收入监督第九条建立健全收入监督机制,确保收入管理的规范、透明。

第十条各级领导要加强收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定期对收入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机关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机关单位其他收入管理事项,参照本制度执行。

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的各类收入活动、收入核算、收入分配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收入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收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收入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

第二章收入分类第四条事业单位收入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或其他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收入管理职责第五条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收入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管理规范、有序。

(二)负责收入核算、收入分配和收入资金的管理。

(三)定期对收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四)配合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开展收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收入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

(二)加强对本部门收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准确。

(三)及时将收入上缴财务部门,确保收入资金安全。

第四章收入确认与核算第七条事业单位收入确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确认应以实际发生为准,不得提前或延后确认。

(二)配比原则:收入确认应与成本、费用配比。

第八条事业单位收入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具体核算方法如下:(一)财政补助收入: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执行。

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模版

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模版

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范收支流程,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项目,所有涉及收支业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收支业务管理,全面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项目的财务活动。

各部门、各项目负责具体的收支业务操作,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项目经费、捐赠款等。

所有的收入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入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或使用。

第五条政府拨款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拨款申请必须提交详细的使用计划,财务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拨付。

第六条项目经费使用必须按照项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用途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负责项目经费的部门必须按照要求报告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捐赠款必须按照捐赠者的要求和意愿使用,并进行相应的报告和公示。

财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捐赠款管理制度,确保捐赠款的合规使用。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提前编制支出计划,报请财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支付。

支出计划要明确支出项目、数量、金额等具体内容,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支付过程必须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操作,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支付时必须核对款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未经核对,不得支付。

第十条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附有相应的票据和凭证。

支出凭证应当由相关部门签字并经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一条每月底,各部门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交上月的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收入、支出、余额以及其他财务情况等。

第十二条根据需求,财务部门可以随时要求各部门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报告。

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要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确保收支业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为强化我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的严谨性,依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县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一)、财务预算与管理1. 乡属各机构的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管理,收入与支出需根据各机构的收费、经营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实际情况,共同编制预算。

(二)、现金、存款管理1. 乡财政所设立统一的资金结算账户,集中管理各机构财务,货币资金由核算会计统一管理。

各机构需将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及时存入结算账户,禁止非指定人员管理现金。

2. 严禁各机构坐支现金,不得挪用、私吞公款,不得公款私存、白条抵库,不得留存各项收入。

3. 乡属各机构不得在乡信用社私自设立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 大额支出需通过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从备用金中支付后再进行报账。

5.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借款。

预支资金超过特定金额需经主管领导审批。

6. 各机构可由报账员申请留存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用于报账。

7. 核算会计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1. 各机构的收入、支出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现金坐支。

2. 各机构的收入必须存入财政结算户,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

3. 各机构的收入通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列支各项费用。

4. 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票据需经核算会计审核真实性、合法性,由报账员填写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列支。

5. 支出票据报销需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报账员预支后,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 差旅费报支需在出差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账务处理的及时性。

7. 核算会计应严格遵循会计制度,审核报销票据,准确核算账务,每月特定日期前完成当月账务,并及时、准确填报会计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

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

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

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六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六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单位收入管理规范第一章总体规定一、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执行。

凡属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得直接计入事业收入,而应依据上缴方式的不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统一上缴。

二、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专户根据已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方式返还的款项时,方可将该笔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第二章事业收入的核算一、单位应设立“事业收入”总账科目,以详细核算事业收入业务。

该科目需按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科目,并在收到款项或确认收入时,及时确认事业收入。

年终时,应将“事业收入”科目余额按规定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第三章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一、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主要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

若指定专项用途并需单独报账,则不应作为上级补助收入处理。

二、单位应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用于核算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

年终结账时,应将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第四章其他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一、其他收入包括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等,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为确认依据。

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确认。

二、单位应设置“其他收入”科目,核算除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该科目贷方登记收入的增加,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

年终结账时,应将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同时,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五章非税收入管理一、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涵盖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及与非税收入相关的暂收款项也应纳入此管理范畴。

二、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板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板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收入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收入分类1. 事业单位收入分为政府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2. 各项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核算。

三、收入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收入必须合法、合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所有收入应收尽收,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3. 及时性原则: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4. 透明性原则:收入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

四、收入预算管理1. 事业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收入预算。

2. 预算内收入应严格执行预算计划,预算外收入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收入核算管理1.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收入核算体系,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2. 收入核算应遵循会计准则,及时、准确地反映各项收入。

六、收入监督与检查1. 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收入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

2. 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七、收入使用管理1. 事业单位应根据收入的性质和用途,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2. 严禁将收入用于非法或不正当用途。

八、收入报告与信息披露1. 事业单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收入管理情况。

2. 对外披露收入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九、违规处理1. 对违反收入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2. 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3. 本制度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更,应及时修订。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应确保所有规定都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收入分类(一)经营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二)拨款收入政府拨款或社会捐赠的收入。

(三)投资收入投资活动所得的收入,包括财产租赁、股权投资收益等。

(四)其他收入非以上分类的其他收入。

三、收入管理流程(一)收入预算事业单位应每年制定收入预算,由财务部门审核、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二)收入实现1.经营收入由销售部门或服务部门负责实现和收取。

2.拨款收入由相关部门负责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并接收。

3.投资收入由投资部门负责实现并收取。

4.其他收入由相关部门负责实现和收取。

(三)收入核算1.收入核算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家财务管理规定进行。

2.财务部门负责收入的核算、登记和记录。

(四)收入统计1.财务部门应每月进行收入统计,形成报表。

2.报表由财务部门上报给上级财务部门备案。

(五)收入使用1.收入应按照相关预算执行。

2.相关部门应按照收入使用计划进行支出。

3.支出应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并进行相应的说明和备案。

(六)收入监督1.上级财务部门对下级事业单位收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并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报表和数据。

四、收入管理责任(一)财务部门责任1.制定并修订收入管理制度。

2.审核收入预算和收入报表。

3.监督和检查收入核算和登记工作。

4.保管收入凭证和账册。

(二)相关部门责任1.制定并实施收入使用计划。

2.执行相关收入核算和登记工作。

五、违规处理(一)对未按照本制度收入管理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理。

(三)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订版于2024年生效。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订。

事业单位部门收入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部门收入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部门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事业单位部门收入,提高部门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各部门的收入管理。

第三条收入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收入,动态优化收入结构。

第四条事业单位部门收入管理应当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以支撑业务为导向,同时拓展多元收入来源。

第五条事业单位部门收入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对收入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创新收入管理方式和方法。

第二章收入项目第六条事业单位部门的收入项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政府补助和专项资金;(二)事业收入;(三)捐赠收入;(四)服务收入;(五)学术交流收入;(六)其他收入项目。

第七条事业单位部门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服务领域,开发适合自己的收入项目。

第三章收入结构第八条事业单位部门的收入结构应当合理多元,不过分依赖单一渠道或项目。

第九条事业单位部门的收入结构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不断优化调整。

第十条事业单位部门应当重视收入项目的结构性和周期性,多元化展开业务,降低风险。

第四章收入流程第十一条事业单位部门的收入流程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收入预算:依据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收入预算;(二)收入核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三)收入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立健全的征收流程和控制措施;(四)收入清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收入清算制度,对收入进行统一清算;(五)收入分配:部门应当合理分配收入,激励部门内部单位、个人进行业绩奖励;(六)收入使用:部门应当根据收入来源及规定用途,合理使用收入。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部门的收入流程应当规范、高效、透明,建立明确的流程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章收入管理第十三条事业单位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管理责任和权限。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部门应当强化收入核算和监督管理,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某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某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收入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收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收入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收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收入资金安全管理,防范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单位事业发展。

第二章收入分类第四条本单位收入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事业收入:指本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收入确认与核算第五条收入确认:(一)财政拨款收入:在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事业收入:在收入实际发生时,按实际发生金额确认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在收到上级单位拨付的款项时,按实际拨付金额确认收入。

(四)其他收入:在收入实际发生时,按实际发生金额确认收入。

第六条收入核算:(一)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收入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收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收入业务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

(三)实行一人多岗管理模式,但必须确保单位收款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分离。

第四章收入使用与管理第七条收入使用:(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使用收入资金。

(二)优先保障基本支出,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三)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四)严禁将收入资金用于违规支出和报销。

关于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

关于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

关于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收支业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收支业务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经营收入、捐赠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采购费、维护费等。

第四条收支业务管理应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注重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确保收支平衡。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收支业务进行内部审核、外部审计,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八条事业单位的收入应经过合法渠道进入单位账户,并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第九条收入登记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核实收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登记记录详细完整。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收入应按照预算科目分类管理,确保收入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合理安排拨款、分红等收入的使用。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对拨款、分红等收入的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收入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根据预算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支出需经过预算科目核准,并进行相应的财务记录和支付手续。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切实控制工资福利费用,合理设置工资等级和福利标准。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采购活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费用申请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非必要费用。

第四章财务监管和审计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管机构,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财务业务进行内部审核,并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报告。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委托独立机构对财务业务进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不断增长,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分配和使用收入,确保收入合法取得、安全保管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经营收入、事业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要求接受财务监督,并依法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第二章收入预算和执行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收入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考虑以下因素:历史收入情况、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环境等。

第七条收入预算执行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指标和预算安排,合理组织运作,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上报财务报表,按照规定使用财务软件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收入征收和管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合理确定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征费公平、合理。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环节,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应当公示,并向社会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收费收入应及时入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挥霍。

第四章收入使用和监督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应按照需求合理安排使用,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收入分配机制,根据业务完成情况和员工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确保收入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收入监督和评估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接受财务审计和监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收入管理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收入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八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八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

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1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

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模版一、关于部分费用解决方式__%的部分,将从单位包干经费中予以解决。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包干办法1. 行政单位分类管理方案:第一类:五大机关,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设定为____元。

第二类:行政单位总人数少于____人(不含____人),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第三类:行政单位人员总数在____人及以上(含____人),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2. 县级公、检、法、司(含森林公安分局)经费安排办法:依据编制内实有人数,遵循上级规定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具体为:县公安局年人均____元;检察院、法院年人均____元;县政法委年人均____元;司法局年人均____元。

3. 县级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分类:第一类:享受人员在____人以下,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

第二类:享受人员在____人以上,年人均公用经费为____元。

第三类:针对全县中学教师、城区红旗、民小教师及东旺校区教师等,分别设定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____元、____元及____元。

炊事员不纳入此经费安排。

第四类:除上述单位及人员外,财政仅保障工资,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4. 特定单位经费管理原则:对于县级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且具备一定“自我发展”能力的单位,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行政编制人员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____元;事业编制人员则不安排相应经费。

5. 新增(或减少)人员经费调整规定:年初包干时已确定公用经费的单位,包干后新增或减少的人员,其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将不作追加或削减。

四、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关键组成部分,需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纳入“综合财政预算”进行统一管理。

我县非税收入管理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即所有非税收入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统一上缴国库,严禁截留或私设小金库。

违反此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一、引言事业单位作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组织,其收支管理对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及实现公共服务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筹集、分配和使用,特制定本收支管理制度。

二、收入管理(一)收入的分类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二)收入的确认1、财政补助收入在财政部门确认拨款时确认。

2、事业收入在提供服务或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

3、上级补助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5、经营收入在提供服务或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

6、其他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三)收入的票据管理1、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合法的票据,严禁使用非法票据或白条收款。

2、票据的领用、保管、核销要有严格的登记制度,防止票据丢失、被盗用。

(四)收入的预算管理1、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合理编制年度收入预算。

2、收入预算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3、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对收入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确保收入目标的实现。

三、支出管理(一)支出的分类事业单位的支出主要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修订版)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修订版)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修订版)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四条收入是指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二章收入的分类第六条单位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

第七条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第八条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下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下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三章收入的确认和核算第十条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单位收到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将资金直接拨入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事业单位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

以实际收到泉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设置“财政补助收入”总账科目,设“根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在根本支出科目下设“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个明细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年关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设“根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帐。

第十一条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一、下级补助收入的确认核算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属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若是指定专项用途并需单独报账,不能作为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提高收入使用效率,保障事业单位的经济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收入来源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1. 政府拨款:由政府按照年度预算安排的经费;2. 业务收入:依托事业单位的业务开展所得的收入;3. 捐赠收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所得的收入;4. 投资收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获得的收入;5. 其他收入:各种意外收入及其他各类收入。

三、收入管理权限1. 政府拨款的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所属的管理部门负责,需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使用;2. 业务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入及其他收入的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四、收入管理流程1. 政府拨款的管理流程:(1)政府拨款由管理部门安排,并根据年度预算执行;(2)事业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提出经费使用计划,经批准后使用;(3)使用完毕后,需进行资金清算,并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报销。

2. 业务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入及其他收入的管理流程:(1)事业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制定收入使用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批;(2)收入使用计划经批准后执行;(3)使用完毕后,需进行资金清算,并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五、收入使用规定1. 政府拨款的使用规定:(1)政府拨款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的基本开支,如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2)禁止将政府拨款挪为他用。

2. 业务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入及其他收入的使用规定:(1)必须按照事业单位的收入使用计划进行使用;(2)禁止挪为他用,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六、收入使用审计为确保收入使用符合规定、合理高效,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收入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七、收入使用追踪事业单位应建立收入使用追踪机制,对收入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收入使用规定的人员或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责。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由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动需及时进行修改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确保财务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和活动领域的特点,合理确定收入项目,确保收入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

收入管理应当公开透明,依法公开政策规定、标准和收入使用情况。

(二)合规管理原则。

收入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收入的合法性。

(三)科学规划原则。

收入管理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收入的来源和用途。

(四)效益优先原则。

收入管理应当以提高收入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合理配置收入资源。

第二章收入项目的确立和监管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特点,合理确定收入项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政府预算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财政拨款和预算执行制度。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收入:(一)经营性收入。

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提供有偿服务、销售产品等方式获得的收入。

(二)非经营性收入。

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非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如捐赠、补助等。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监管机制,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自觉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日常监督和审核,及时报送收入情况和财务报表,接受财务审计。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收入台账和收入凭证,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收入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应当合理使用,确保收入的效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收入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用途合理原则。

收入应当用于支持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开展。

(二)依法用途原则。

收入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三)科学管理原则。

收入使用应当科学管理,合理制定使用计划和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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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收入管理规定版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四条收入是指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二章收入的分类
第六条单位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

第七条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第八条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三章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条的确认和核算
一、收入确认
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银行转来的“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收入确认
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
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
将资金直接拨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在收到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

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财政补助收入”,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科目下设“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个明细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年终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帐。

第十一条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
核算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属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
的收入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若是指定专项用途并需单独报账,不能作为上级补助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登记实际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数,年终结账时,将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科目无余额。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二条票据由财务科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区财政报告。

收费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区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

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

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

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区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已开具的收费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

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报区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四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科使用,各科室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
据。

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

第五章单位收入的监督
第十五条任何科室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等都必须交回财务科,不得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能贪污挪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单位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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