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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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四篇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四篇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国资[2010]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及年度资金追补预算;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条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四条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招投标管理。

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精-源自央企]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精-源自央企]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公司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二)公司向银行贷款;(三)公司股利分配;(四)公司内部委托贷款;(五)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六)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七)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八)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九)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十)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原则(一)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二)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总监、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三)预算管理原则。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一)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二)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银行贷款事项;(三)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四)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五)10万以上(含1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六)100万以上(含1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大额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控和归档等工作。

二、大额资金定义2.1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

2.2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大额资金的标准,并报董事会审批。

三、大额资金申请3.1 申请大额资金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大额资金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相关合同或协议;(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3.2 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四、大额资金审批4.1 大额资金审批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权限如下:(1)单笔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单笔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由董事会审批;(3)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2 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应对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对资金使用的风险进行评估。

五、大额资金使用5.1 大额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2)确保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

5.2 使用大额资金时,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六、大额资金监控6.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大额资金的监控,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6.2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七、大额资金归档7.1 大额资金申请、审批、使用等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2 归档资料应包括:(1)大额资金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相关合同或协议;(4)审批文件;(5)其他需归档的材料。

八、责任追究8.1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大额资金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024年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前言在当今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资金的流动性变得越来越高,很多企业或个人手中会有大额资金需要管理。

如何合理地管理这些资金,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就大额资金的管理制定一些相应的办法和建议。

什么是大额资金大额资金一般指投资金额比较大且相对于投资者的整体财务状况来说比较占比的投资款项,具体金额的界定,因人而异,但一般来说都是指超过其个人日常支出、刚性支出和养老储备的数量。

大额资金管理的原则大额资金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风险可控原则在大额资金管理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风险,确保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与投资风险相匹配。

在确定投资方案时,要慎重考虑并制定可行的大额资产配置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长期稳健原则长期稳健原则告诉我们,理财之道在于长期持有。

对于大额资金,要以合理的风险水平为前提,注重基本面和长期收益,并要尽可能避免短期波动的冲击。

大额资金的投资选择如何把大额的资金进行投资,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呢?固定收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原指現金、定存、债券等。

稳健投资者可以选择此类资产,通过长期持有获取稳定的固定收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类资产的风险较低,但由于收益率较低,如不能有效控制通货膨胀率,可能会导致实际上不断缩水。

股票类资产股票类资产因其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受到了很多投资者的追捧。

对于投资者来说,股票的买卖时机非常重要。

虽然股票具有高投资回报率,但高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民间投资者对于个股股票的选择要慎重,选择一些高品质蓝筹股,或通过與基金、ETF等来进行股票投资,以实际操作中提高综合风险控制能力。

地产类资产房地产投资分为两种类型: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其中,直接投资主要是购买不动产,如房产、商铺等。

间接投资可以通过房地产的基金形式进行,或者投资房地产开发商的股票等。

地产类资产投资门槛相对较高,但同时收益也较丰厚。

基金类资产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投资者通过这种方式来分散风险,这也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及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资金拆借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完善决策程序并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在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1%(含)(见附件1)的资金使用事项,两者取其低。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中对外投资支出(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捐赠和赞助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企业间资金拆借包括各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和对内拆借资金。

本办法所指对外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公司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之外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本办法所指对内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所属内部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公司不允许发生各种形式的对外拆借资金。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构。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各公司行政正职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公司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八条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净资产1%(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各公司属于大额资金使用范畴的惯例性支出(日常业务),如确属需要可由决策机构授权相关人员审批。

各公司决策机构应加强授权审批事宜的检查和管理,并承担授权责任。

以上各项决策机构授权审批事宜均须在一周内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备案。

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单笔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1%的资金使用事项按各单位日常业务处理。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42382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42382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XX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资金是指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 、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 、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 、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 、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3、10 万元以上投资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

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

集体决策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

具体审批权限: 1 、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 、工程项目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 、1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投资和外部单位借款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超过1000 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4、集团内部单位借款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 、投资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 、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 、有关项目的需要报经上级公司的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国有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模版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和决策,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集团公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所拥有和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超过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有权安排、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安排和使用。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1.超预算100万元或预算外单项100万元以上的资金的安排和使用;2.对外100万元以上的大额捐赠、赞助;3.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超过协议价格或评估价格的资金使用;4.其他大额度资金支出事项。

第三章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团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集团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构。

第七条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相关材料。

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结合集团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联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提交至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最终决策。

第四章大额资金使用程序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后,资金具体使用时由集团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按各自权限签审。

涉及财务总监联签事项按照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工作职责及联签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对签审后的资金申请进行复核。

复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高校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高校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高校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高校大额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大额资金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项目经费等。

1.3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2.1 财务处是我校大额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大额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监督与检查等工作。

2.2 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大额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2.3 学校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大额资金管理活动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算管理3.1 大额资金的预算编制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原则。

3.2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学校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大额资金预算。

3.3 预算审批程序应规范,学校财务处应对预算进行审核、汇总,报学校领导审批。

3.4 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四、资金拨付与使用4.1 大额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遵循审批权限和程序。

4.2 各部门、各单位应合理使用大额资金,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项目和用途。

4.3 资金支付方式应规范,优先采用转账支付,禁止使用现金支付。

4.4 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合同、发票、验收等环节的审核,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五、监督与检查5.1 学校应建立健全大额资金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大额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5.2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

5.3 对大额资金管理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应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4 学校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大额资金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大学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大学大额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大学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本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大学的所有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资助、科研经费、捐赠等大额资金。

三、资金使用准则1、财务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年度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计划和支出计划,逐项审核后向财务部门申请资金。

2、资金使用计划原则: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结合科学合理的、财务可行的原则,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大额资金使用计划。

3、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任何决策原则是在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关大额资金使用决策。

4、资金预算原则: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功能需求,结合年度预算的原则,编制本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计划和支出计划,并按照各部门的预算数额进行专项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四、资金使用程序1、审批程序(1)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编码,制定本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计划,并在计划编制时录入科室、项目、预算代码等相关信息。

(2)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大额资金使用计划。

如需要,可以邀请部门内外相关单位人员参与提出建议,由本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决策。

(3)审核完毕后,大额资金使用计划交付给财务部门审核。

(4)财务部门审核后,负责对大额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结果与各部门的大额资金申请情况进行核对、统计。

(6)在大额资金使用计划审核结束后,财务部门根据计划,发放各部门合法的大额资金,并在此基础上审计和核算各部门的大额资金支出情况。

2、使用程序(1)各部门根据大额资金使用计划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开展有关使用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资金使用信息。

(2)财务部门定期进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各部门使用大额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

(3)各部门应当建立用支票或银行卡等方式向供应商或服务商付款的制度,并遵守规定的资金流转有关的政策和法规。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内大额资金的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单笔或多笔资金额度较大、交易地点集中、交易时间间隔短、资金使用领域广泛的资金。

第三条国内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其他经营主体,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严格管理大额资金。

第四条大额资金交易应严格履行各项合规程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法活动。

第二章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大额资金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监管规定。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大额资金管理岗位,对交易进行专门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资金白名单制度,对符合特定标准的客户,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资金黑名单制度,将可能涉及非法交易的客户列入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交易。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对大额资金交易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非金融机构及其他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其自身大额资金交易。

第三章大额资金交易的报告制度第十一条大额资金交易的报告制度,包括大额资金交易举报、大额资金交易报告、大额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等方面。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举报和网络平台,接受客户的大额资金交易举报。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合规部门,专门负责大额资金交易的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将符合规定的大额资金交易报告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应当将涉嫌非法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

第四章大额资金应急处理制度第十六条为避免大额资金交易出现不良影响,提高金融机构的应急处理能力,应建立大额资金应急处理制度。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资金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及职责分工。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在大额资金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防止交易风险扩大。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 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 定义3.1 资金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 不含对外提供担保) 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3.2.3 公司股利分配;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5.2 100 万以上(含100 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5.3 500 万以上(含500 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5.4 500 万以上(含500 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5.5 20 万以上(含20 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5.6 500 万以上(含500 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 万以上(含50 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事业单位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我国事业单位大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事业单位大额资金的管理活动。

1.3 事业单位大额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2)效益原则: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4)公开透明原则: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大额资金定义及分类2.1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单项或者累计达到以下标准的资金:(1)基本支出: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项目支出: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3)其他支出: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 大额资金分为以下两类:(1)基本支出大额资金:用于事业单位日常运转、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等方面的资金;(2)项目支出大额资金: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具体项目、工程、采购等方面的资金。

三、大额资金使用申请与审批3.1 事业单位使用大额资金,应当事前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3.2 使用大额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1)大额资金使用申请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3)资金使用计划;(4)其他相关材料。

3.3 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大额资金使用与管理4.1 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4.2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使用行为,防范资金风险。

4.3 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4 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五、大额资金监督与检查5.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事业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定期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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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使用及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资金拆借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完善决策程序并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在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1%(含)(见附件1)的资金使用事项,两者取其低。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中对外投资支出(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捐赠和赞助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企业间资金拆借包括各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和对内拆借
资金。

本办法所指对外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公司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之
外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本办法所指对内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所
属内部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公司不允许发生各种形式的对外拆借资金。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合的原则。

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
机构。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各公司行政正职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公司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八条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净资产1%(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各公司属于大额资金使用范畴的惯例性支出(日常业务),如确属需要可由决策机构授权相关人员审批。

各公司决策机构应加强授权审批事宜的检查和管理,并承担授权责任。

以上各项决策机构授权审批事宜均须在一周内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备案。

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单笔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1%的资金使用事项按各单位日常业务处理。

第九条对内拆借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对内拆借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资金使用事项可由各公司行政正职和总会计师(或会计负责人)联名签署审批。

第十条各公司财务部门是大额资金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重点负责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预算安排、支付依据等合规性问题。

第十一条各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大额资
金使用的规划计划、研究论证、执行检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十二条各公司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将大额资金使用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第十三条各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应填报《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见附件2),一般应遵循以下流程:业务部门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提出项目付款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会签——财务部门审核——主
管领导审签——行政正职或决策机构批准——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
门办理支付手续——有关部门整理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对内拆借资金经过审批程序后,须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担保方式。

第十五条各公司应将大额资金使用所依据的合同文本、会议纪要等审签文件,作为本单位重要档案予以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各公司应建立健全大额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和后评价
制度。

重点报告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情况、执行情况、使用效果、监督检查等内容;重点评价大额资金使用的前期决策程序、过程执行控制、效益和效果、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第十七条各公司应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公司主管人员、主管领导、第一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按规定程序应报批事项未报批的;
(二)因未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的;
(三)违反规定程序支付大额资金的,包括未履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程序,个人擅自批准的;
(四)为个人或少数人利益,隐匿大额资金使用真实意图,侵吞国有资产的;
(五)对坚持原则、拒绝办理违规大额资金使用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十八条各公司应依本办法,在本办法大额资金限额范围内,制定本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上级公司或单位备案。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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