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沥青沥青混合料技术全参数
2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视密度可放宽至2.45t/m3,吸水率可放宽至3%,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且不得用于SMA路面。
3对S14即3~5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可不予要求,小于0.075mm含量可放宽到3%。
4)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按表8.1.7-7的规定生产和使用。
表8.1.7-7 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规格3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含泥量,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大于3%;对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不得大于5%。
2)与沥青的粘附性小于4级的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
3)细集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1.7-8的规定。
表8.1.7-8 细集料质量要求4)沥青混合料用天然砂规格见表8.1.7-9。
5)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规格见表8.1.7-10。
中要求。
4矿粉应用石灰岩等憎水性石料磨制。
当用粉煤灰作填料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50%。
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1.7-11的规定。
5 纤维稳定剂应在250°C条件下不变质。
不宜使用石棉纤维。
木质纤维素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1.7-12的规定。
8.1.9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各地区应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
2开工前,应对当地同类道路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其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借鉴成功经验。
3各地区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格的材料。
8.1.10基层施工透层油或下封层后,应及时铺筑面层。
8.5.1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 热拌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1批,改性沥青每50t为1批)每批次抽检1次。
广州市市政编制指南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共页第页
序号
文件编号
责任者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5
市政试-32
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6
市政试-26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17
市政试-36
沥青混合料成品质量试验报告
18
市政试-37
沥青混合料稳定度试验报告பைடு நூலகம்
19
市政试-38
沥青路面芯样稳定度试验报告
20
市政试-39
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车辙)试验报告
21
市政试-40
沥青混合料标准密度试验报告
22
市政试-41
沥青混合料密度(压实度)试验报告
23
市政试-45
路面抗滑性能(构造深度)试验报告
24
市政试-46
路面抗滑性能(摩擦系数)试验报告
25
市政试-27
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26
市政试-33
砂浆试块极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5
市政证-2
原材料构配件进场使用检查记录表
26
沥青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7
乳化沥青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8
沥青混凝土用细集料试验报告
29
沥青混凝土用粗集料试验报告
30
沥青混凝土用矿粉试验报告
31
木质素纤维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2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33
沥青混合料成品质量试验报告
34
沥青混合料稳定度试验报告
计量仪器标定证书
52
混凝土生产质量信息登记回执
(另立卷不交城建档案馆)
53
沥青混合料出厂检验合格证
沥青混合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沥青混合料是建设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重要材料之一,对于保证道路的质量和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合格,通常需要进行出厂检验。
本文将详细介绍沥青混合料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内容和要求。
一、出厂检验合格证的背景和意义出厂检验合格证是在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将产品出厂前进行的一项重要的质量检验。
它具有如下的背景和意义:1.确保产品质量:通过出厂检验,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沥青混合料中的质量问题,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维护消费者权益:出厂检验合格证是消费者得以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的沥青混合料的保障。
3.保障道路安全:沥青混合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道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通过出厂检验合格证能够保障道路的质量和安全。
二、出厂检验合格证的要求和流程沥青混合料出厂检验合格证的要求和流程通常由相关标准和规范所规定,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内容和要求:1.产品信息:包括沥青混合料的品种、规格、试验方法等相关信息。
2.原材料检验:列出了沥青混合料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如沥青、骨料等,以及对各原材料进行的质量检验结果。
3.生产工艺:描述了沥青混合料的生产工艺和流程,包括混合比例、搅拌时间、温度控制等。
4.产品检验:列出了对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的检验结果,如强度、稳定性、抗龟裂性等。
5.质量控制:描述了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6.检验报告:附上了沥青混合料出厂前进行的相关检验报告,包括实验室检验结果等。
三、沥青混合料出厂检验合格证的重要性沥青混合料出厂检验合格证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出厂检验合格证是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出厂的必备证明,没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无法上市销售。
2.出厂检验合格证是对沥青混合料质量的保证,能够让施工单位和消费者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
3.出厂检验合格证中的产品信息、原材料检验、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等内容,能够为后续的工程施工和质量监督提供参考依据。
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检验标准
4.摊铺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以提高平整度,减少沥青混合料的离析。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6 m/min的范围内。当发现沥青混合料出现明显的离析、波浪、裂缝、拖痕时,应分析原因,予以及时消除。
培训记录表
培训部门: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人
培训方式
培训过程简述:
一、机械摊铺要点
1.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履带式或轮胎式沥青摊铺机。摊铺机的受料斗应涂刷薄层隔离剂或防粘结剂。
2.铺筑高等级道路沥青混合料时,1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不宜超过6(双车道)~7. 5m(三车道以上),通常采用2台或多台摊铺机前后错开10~20m呈梯队方式同步摊铺,两幅之间应有30~60mm左右宽度的搭接,并应避开车道轮迹带,上下层搭接位置宜错开200mm以上。
3、检验标准
1、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
检验方法:查看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
2、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纤维稳定剂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数量:每1000㎡测1点。
检验方法:查看试验记录
2)、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10~-5mm。
检查数量:每1000㎡测1点。
检验方法:钻孔或刨挖,用钢尺量。
3)、弯沉值,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基层原材料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最新版)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符合要求
检验结论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检查评定合格
监理(建设) 单位意见
/
检验日期
年月日
主控项目(第7.8.5条中的1款)
1 用于沥青碎石各种原材料质量应符合(CJJ 1-2008)第8.5.1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
第8.5.1条中的1 热拌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和(CJJ 1-2008)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 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 100t为1批,改性沥青每50t为1批)每批次抽检 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 验
2) 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 粉、纤维稳定剂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CJJ 1-2008)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 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进场检验报告 3) 热拌沥青混合料、热拌改性沥青混合料、 SMA混合料,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 验,拌合温度、出厂温度应符合(CJJ 12008)第8.5.2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基层原材料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CJJ 1-2-2-7A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数量 制表人 交方班组
市政
沥青碎石基层 项目经理
分部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名 称
验收部位
基层
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基 层原材料检验批质量检验记
技术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质量检验员
/
/
接方班组
沥青混凝土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精选】
沥青混凝土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1.材料质量保证1.1沥青路面材料技术要求1.1.1沥青路面使用材料的一般规定▪ 1 沥青路面使用的沥青、集料、矿粉各种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单)。
▪ 2 运至现场的主要原材料,到场后使用前必须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经评定合格才可使用。
对桶装沥青、沥青或改性沥青材料、纤维等工厂生产的材料,应有清晰的标识、生产日期和批号。
▪ 3 集料粒径规格以方孔筛为准,不同原料、品种、规格的集料不得混杂堆放。
同一个工程采用不同来源的材料时,应先调整料源振动筛筛网尺寸确保集料规格相同,保证集料外观一致,严格控制材料的变异性。
▪ 4 沥青材料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或经乳化、稀释、调和、改性等工艺加工处理的石油沥青产品。
沥青材料的品种根据工程的使用条件,沥青面层类型,施工方法等情况选择。
▪ 5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都应登记,签发材料验收单,验收单应包括材料来源、品种、规格、数量、使用目的、购置日期、存放地点等应予注明的事项。
1.1.2道路石油沥青▪ 1.1.2.1 沥青贮运站及沥青混合料拌和厂必须将不同来源、不同标号的沥青分开存放,不得混杂。
沥青使用期间,沥青在储罐中贮存的温度不宜低于130℃,且不得高于170℃。
在冬季停止施工期间,沥青可在低温状态下存放,桶装沥青应直立存放加盖苫布。
经较长时间存放的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同一工程使用不同沥青时,应明确记录各种沥青所使用的路段桩号及部位。
▪ 1.1.2.2 道路石油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贮存罐中。
1.1.3改性沥青▪ 1.1.3.1 改性沥青可采用高分子聚合物、天然沥青或其他改性剂制作,也可直接制造改性沥青混合料,以改善沥青路面的使用性能。
改性沥青通常在气候条件恶劣、交通繁重的路段及其他对沥青结合料性能要求较高的路段使用。
改性沥青使用的层位应根据其目的确定。
商品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公章)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单位 混合料品
种规格
出厂日期
出厂批号
矿 粒径
料 (mm) 31.5 26.5 级 (方孔筛)
配
组
设计
成
实际
项目
沥
青
实测值
报告编号
粗
集
原
料
材
料
质
量
细
集
料
矿粉 或填料
项目 混 合 设计 料 质 实测 量
报告编号
项目
实测值 报告编号
项目 实测值 报告编号
项目 实测值 报告编号 稳定度 (N)
(%)
视密度
视密度
颗粒 级配
小于 0.075mm 颗粒含量
流值 (mm)
空隙率 (%)
饱和度 (%)
标准密度 (g/cm3)
沥青用量 (%)
市政证—5
0.15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 Nhomakorabea 检验结果
出厂质量 评定意见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生产单位:
(公章)
质检员:
市政证—5
0.08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商品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合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使用单位 混合料设计
配比编号
出厂时间
使用部位 沥青品种、标号
出厂温度
代表数量
拌和机编号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延度 (cm)
针入度 (mm)
软化点 (℃)
压碎值 (%)
颗粒 级配
针片状 颗粒含量
沥青沥青混合料技术全参数
注:1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2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视密度可放宽至2.45t/m3,吸水率可放宽至3%,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且不得用于SMA路面。
3对S14即3~5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可不予要求,小于0.075mm含量可放宽到3%。
4)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按表8.1.7-7的规定生产和使用。
表8.1.7-7 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规格1)含泥量,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大于3%;对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不得大于5%。
2)与沥青的粘附性小于4级的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
3)细集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1.7-8的规定。
4)沥青混合料用天然砂规格见表8.1.7-9。
5)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规格见表8.1.7-10。
中要求。
4矿粉应用石灰岩等憎水性石料磨制。
当用粉煤灰作填料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50%。
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1.7-11的规定。
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1.7-12的规定。
8.1.9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各地区应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
2开工前,应对当地同类道路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其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借鉴成功经验。
3各地区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格的材料。
8.1.10基层施工透层油或下封层后,应及时铺筑面层。
8.5.1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 热拌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1批,改性沥青每50t为1批)每批次抽检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检。
2)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纤维稳定剂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流值 (mm)
空隙率 (﹪)
饱和度 (﹪)
视密度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果
沥青用量 (﹪)
检验结果
混 合 料 质 实测 量
试验编 号
出厂质量评定 意见
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生产单位: 材料员:
(公章) 年月日
市政证-4
0.075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公章) 年月日
编号: 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混合料品种规格
出厂日期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混合料配 比编号
出厂时间
生产单位 使用单位
沥青品种、 标号
出厂温度
市政证-4
出厂批号
矿 粒径(mm) 料 (方孔筛)
级
配
设计
组
成
实际
31.5 26.5 19
代表数量
拌和机编号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沥 青
粗 集 原料 材 料 质 量 细 集 料
矿粉 或
填料
项目 混 合 设计 料 质 量
项目
延度(cm) 针入度(mm) 软化点(℃)
实测值
试验编号 项目
实测值
压碎值(﹪)
颗粒级配
针片状颗粒 含量(﹪)
试验编号
项目
视密度
颗粒级配
实测值
试验编号
项目 实测值 试验编号 稳定度
(N)
小于0.075mm含量(﹪)
沥青沥青混合料技术全参数
注:1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2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视密度可放宽至2.45t/m3,吸水率可放宽至3%,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且不得用于SMA路面。
3对S14即3~5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可不予要求,小于0.075mm 含量可放宽到3%。
1)含泥量,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大于3%;对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不得大于5%。
2)与沥青的粘附性小于4级的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
求。
8.1.9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各地区应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
2开工前,应对当地同类道路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其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借鉴成功经验。
3各地区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格的材料。
基层施工透层油或下封层后,应及时铺筑面层。
8.5.1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 热拌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1批,改性沥青每50t为1批)每批次抽检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检。
2)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纤维稳定剂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观查、检查进场检验报告。
3)热拌沥青混合料、热拌改性沥青混合料、SMA混合料,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检,拌合温度、出厂温度应符合本规范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测温记录,现场检测温度。
4)沥青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沥青混凝土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沥青混凝土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1.材料质量保证1.1沥青路面材料技术要求1.1.1沥青路面使用材料的一般规定・1沥青路面使用的沥青、集料、矿粉各种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单)。
・2运至现场的主要原材料,到场后使用前必须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经评定合格才可使用。
对桶装沥青、沥青或改性沥青材料、纤维等工厂生产的材料,应有清晰的标识、生产日期和批号。
・3集料粒径规格以方孔筛为准,不同原料、品种、规格的集料不得混杂堆放。
同一个工程采用不同来源的材料时,应先调整料源振动筛筛网尺寸确保集料规格相同,保证集料外观一致,严格控制材料的变异性。
・4沥青材料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或经乳化、稀释、调和、改性等工艺加工处理的石油沥青产品。
沥青材料的品种根据工程的使用条件,沥青面层类型,施工方法等情况选择。
・5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都应登记,签发材料验收单,验收单应包括材料来源、品种、规格、数量、使用目的、购置日期、存放地点等应予注明的事项。
1.1.2道路石油沥青・1.1.2.1沥青贮运站及沥青混合料拌和厂必须将不同来源、不同标号的沥青分开存放,不得混杂。
沥青使用期间,沥青在储罐中贮存的温度不宜低于130℃,且不得高于170℃。
在冬季停止施工期间,沥青可在低温状态下存放,桶装沥青应直立存放加盖苫布。
经较长时间存放的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同一工程使用不同沥青时,应明确记录各种沥青所使用的路段桩号及部位。
・1.1.2.2道路石油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贮存罐中。
1.1.3改性沥青也可直接制造改性沥青混合料,以改善沥青路面的使用性能。
改性沥青通常在气候条件恶劣、交通繁重的路段及其他对沥青结合料性能要求较高的路段使用。
改性沥青使用的层位应根据其目的确定。
・ 1.1.3.2聚合物改性沥青的质量应符合表4.3.2的技术要求。
・ 1.1.3.3天然沥青可以单独与石油沥青混合使用或与其他改性沥青混融后使用,也可以直接投入拌和锅内直接制作改性沥青混合料。
乳化沥青合格证
恩格拉粘度ES25
1-10
5
T 0622
道路标准粘度C25.3
8-25
13
T 0621
蒸发残留物
含量,不小于
60
62
T 0651
针入度(100g,25℃,5s)
40-100
45
T 0604
软化点(℃)不小于
57
67
T 0606
延度(15℃),不小于
20
31
T 0605
溶解度(三氯乙烯),≥Βιβλιοθήκη 97.5A世纪经贸有限公司
产品检测合格证
产品类型:(SBS)乳化沥青出厂编号:(SBS)20200425
工程名称:京新高速(G7)标生产日期:2020/04/25
检测项目
技术要求
检测结果
检测方法
粒子电荷
阳离子
阳离子
T 0653
破乳速度
快裂
快裂
T 0658
筛上残留物(1.18mm筛)(%)
≤0.1
0.03
T 0652
99.5
T 0607
与矿料的粘附性,裹覆面积,≥
2/3
1
T 0654
储存稳定性
1d,≤1
0.5
T 0655
5d,≤5
4.0
T 0655
检验标准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
检测结论
检测员:质检员:
注:本检验批次代表数量为50吨
A世纪经贸有限公司
出厂日期:2020年05月01日
商品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商品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单位 混合料名 称及品种 出厂日期 出厂批号 矿 料 级 配 组 成 粒径 (㎜) (方孔 筛) 设计 实际 项目 沥 青 实测值 报告编号 项目 实测值 报告编号 细 集 料 项目 实测值 报告编号 项目 矿粉 或填料 实测值 报告编号 混 合 料 质 量 项目 设计 实测 报告 编号 稳定度 (N) 流值 (㎜) 空隙率 (%) 饱和度 (%) 标准密度 沥青用量 (%) 检验结果 小于0.075㎜颗粒含量 检验结果 视密度 颗粒 级配 检验结果 压碎值 (%) 颗粒 级配 针片状 颗粒含 量(%) 视密度 检验结果 延度 (㎝) 针入度 (㎜) 软化点 (℃) 检验结果 使用单位 混合料设 计配比编号 出厂时间 代表数量 沥青品 种、标号 出厂温度 拌和机编号 合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市政证-5
31.5Βιβλιοθήκη 26.519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8
原 材 料 质 量
粗 集 料
出厂质量 评定意见
生产单位:
(公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材料员:
年
月 日
《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进场施工物资质量证明文件20180516
第四章进场施工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基本要求:1、表格允许打印,但填写意见和签名必须由本人签署。
2、填写人一般为专职材料员。
3、合格证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原件存放地点。
工程材料进场使用清单市政证-11、该表适用于对工程中用到的材料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汇总。
2、工程材料包括了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等。
3、该表可于工程最后一批材料进场后填写整理,相关的信息应与市政证-2、市政证-3表的内容相吻合。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材料进场使用清单市政证—1共页第页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原材料、构配件进场使用检查记录表市政证-21、该表适用于记录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的有关出厂、进场及复试的信息。
2、该表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填写,且有关的附件必须能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提供检查。
3、原材料指钢材、水泥、砂、石、外加剂、沥青、矿粉、粗集料、细集料等;构配件指、预制桩、侧平石、人行道预制块,井环盖、给排水管、支座、伸缩缝、锚夹具等。
4、表内填写提示:1)每一记录表只记录同一类别材料、构配件的有关信息;(当工程规模较小,材料、构配件的类别、进场批次较小时,可将不同类别的材料、构配件有关信息记录于一表内)2)同一品种规格的材料、构配件如有多个批次,填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表内的空白行数;3)“产品批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出厂日期”、“进场数量”必须与对应的出厂质保文件的内容相符;4)“进场抽检数量”:必须按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的检测频率,对进场各原材料、构配件进行一定数量的进场检验;5)“试验类别”:在对应的类别上打“√”;6)“文件所在卷/页号”:该项应在工程施工文件组卷后填写,当文件由多页组成时,也只填写起始页码;如:第3卷第15页应表示为3/15;7)在表内信息填写完善后,各岗位人员应及时签名确认;8)“年月日”:应填写该表首项信息的发生时间。
504商品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混合材料出厂合格证 (000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商品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混合材料出厂合格证
合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最大干密度 (g/cm3)
代表数量
使用单位
最佳含水量(%) 出厂日期
a
MPa
出厂编号
CaO+MgO 含量(%)
h
h
试验报 告编号
市政证—4 使用部位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SiO2+Al2O3+Fe2O3含量(%)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单位 混合料名 称及品种 出厂批号
检验项目
水 实测值 泥
品种等级
检验项目
石 实测值
原 灰 试验报
材
告编号
料
质
检验项目
量粉
煤 实测值
灰 试验报
告编号
检验项目
集 料
实测值
试验报
告编号
材料名称 混合料 配合比 设计配比
施工配比
混合 料主 要质 量指 标
检查项目
设计值
实测值 试验报 告编号
烧失量(%)
检验结果
最大粒径(mm)
级配情况
压碎值(%)
检验结果
水泥
石灰
粉煤灰
集料(土)
水
无侧限抗压强度(MPa)
含水量 (%)
水泥、石灰 剂量(%)
报告编号 检查结果
出厂 质量 评定 意见
生产单位:
(公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材料员:
年月日
沥青沥青混合料技术参数
注:1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2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视密度可放宽至m3,吸水率可放宽至3%,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且不得用于SMA路面。
3对S14即3~5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可不予要求,小于含量可放宽到3%。
4)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按表8.1.7-7的规定生产和使用。
表8.1.7-7 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规格3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含泥量,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大于3%;对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不得大于5%。
2)与沥青的粘附性小于4级的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
3)细集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1.7-8的规定。
表8.1.7-8 细集料质量要求注: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4)沥青混合料用天然砂规格见表8.1.7-9。
表8.1.7-9 沥青混合料用天然砂规格5)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规格见表8.1.7-10。
表8.1.7-10 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规格注:当生产石屑采用喷水抑制扬尘工艺时,应特别注意含粉量不得超过表中要求。
4矿粉应用石灰岩等憎水性石料磨制。
当用粉煤灰作填料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50%。
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1.7-11的规定。
表8.1.7-11 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要求5 纤维稳定剂应在250°C条件下不变质。
不宜使用石棉纤维。
木质纤维素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1.7-12的规定。
表8.1.7-12 木质素纤维技术要求8.1.8 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存。
8.1.9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各地区应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
2开工前,应对当地同类道路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其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借鉴成功经验。
3各地区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格的材料。
沥青混合料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道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的需要,加强沥青混合料质量管理,保证路面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本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施工和质量管理。
第三条市交通路政部门主管本市沥青混合料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沥青混合料生产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沥青混合料应按固定级配、配合比、参数和稳定度、流值等指标的定型产品组织生产。
沥青混合料生产单位(以下称沥青厂)应制定相应的产品企业标准,发布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查,质量监督机构将报备的沥青厂和标准名称向社会发布。
沥青混凝土( AC )、沥青碎石( AM )、沥青稳定碎石(ATB)、沥青玛蹄脂碎石( SMA )等混合料(含改性沥青、温拌沥青等(见附表 1 )),对应每一种粒径按最佳指标采用一种配合比进行生产。
第五条沥青厂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沥青混合料生产、使用的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和检验检查,保证沥青混合料质量。
对沥青混合料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质量监督机构投诉、举报。
第六条鼓励沥青厂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和回收沥青路面材料,提高沥青混合料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沥青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生产经营。
第八条沥青厂应设置能够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配备不少于 5 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员,并制定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和事故报告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第十条沥青厂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程序,并制定质量责任、质量检查、仪器设备管理和用户服务等制度。
第十一条沥青厂应有满足要求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设施,并满足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二条沥青厂应具备日产 2000 吨以上的拌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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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沥青编号 出厂时间
代表数量
单位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沥青品种、标
号 出厂温度
拌和机编号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延度 (cm)
针入度 (mm)
软化点 (℃)
压碎值 (%)
颗粒 级配
针片状 颗粒含量
(%)
视密度
视密度
颗粒 级配
小于 0.075mm 颗粒含量
流值 (mm)
空隙率 (%)
饱和度 标准密度 沥青用量
(%) (g/cm3)
(%)
合同
0.15 0.08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
出厂质量 评定意见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生产单位:
(公章)
质检员: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单位 混合料品
种规格
出厂日期
出厂批号
粒径 矿 (mm) 料 (方孔 级 筛) 配 组 设计 成 实际
31.5 26.5
项目
沥
青
实测值
报告编号
粗
原 材
集 料
料
质
量
细
集
料
矿粉 或填料
项目 混 合 设计 料 质 实测 量
报告编号
项目
实测值 报告编号
项目 实测值 报告编号 项目 实测值 报告编号 稳定度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