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由于金融风险和民间借贷等行为的不规范,造成了一系列的金融风险事件,给金融市场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人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机制,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1.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金融风险问题。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民个人信用体系,推行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经营水平。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普惠性。
4.深化金融:加大金融体制力度,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三、重点措施1.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制定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及时发现和预警金融风险,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
2.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加强对金融产品的评估和监管,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水平。
3.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大对银行、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处罚机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4.完善法律法规: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提高执法和司法的效率,保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四、组织实施1.成立专项工作组:由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计划,并协调各方合作。
2.加强宣传和培训: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的认知和理解。
同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3.加强监督和评估: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监测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措施。
借贷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借贷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融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近年来,部分借贷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为规范借贷行业,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摸清借贷行业底数,全面掌握借贷机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等信息。
2.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借贷行为,规范借贷市场秩序。
3. 加强借贷机构监管,提升借贷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4. 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借贷。
三、工作原则1. 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2. 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内容1. 摸底排查阶段(1)全面梳理借贷机构名录,建立借贷机构数据库。
(2)对借贷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了解其经营状况、风险状况等信息。
(3)收集借贷合同、资金流向等相关资料,核实借贷机构合规性。
2. 整改阶段(1)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借贷机构,责令其立即整改。
(2)对整改不到位的借贷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3)对涉嫌犯罪的借贷机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监管提升阶段(1)完善借贷行业监管制度,加强借贷机构准入管理。
(2)强化借贷机构内部控制,提高借贷行业风险防范能力。
(3)加强借贷机构信息披露,提升借贷行业透明度。
4. 宣传教育阶段(1)开展借贷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
(2)宣传借贷行业监管政策,引导消费者理性借贷。
(3)曝光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五、工作要求1.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3. 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4. 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时限本专项整治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工作时限如下:1. 摸底排查阶段:自方案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的工作实施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清理标准:制定清理中介机构的标准,明确清理的范围、目标和要求。
比如,
可以规定只清理那些没有合法资质、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不规范经营的中介机构。
2. 设立清理机构:成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中介机构的清理工作。
该机构应该具备相关的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能够科学、公正地评估和监督
中介机构的工作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清理和规范。
3. 开展调查和核查:对中介机构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查,包括对其资质、经营行为、
人员素质、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4. 提供规范指导:制定并发布中介机构的行业规范,明确工作流程、服务标准、收费
规定等内容,并向中介机构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5. 加强监督和惩处: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定期
进行业务审核和质量评估,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中介机构进行处罚,甚至吊销其经
营许可证。
6. 提倡信息公开:加强对中介机构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为群众提供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评价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避免不法中
介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7. 加强合作与共建:加强政府与中介机构的合作,形成规范的行业发展机制,共同为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高效、规范、可靠的中介服务。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系统规范民间借贷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系统规范民间借贷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7.29•【字号】青工商生发[2009]130号•【施行日期】200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系统规范民间借贷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青工商生发〔2009〕130号)各分(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现将《青岛市工商系统规范民间借贷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青岛市工商系统规范民间借贷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为贯彻落实青岛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稳定联席会议精神,根据《青岛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稳定联席会议规范民间借贷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工商职能,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工作涉及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广告处、经纪人管理所、要素市场管理所。
要素市场管理所为此次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
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上述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要素市场管理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分(市)局依照属地化和网格化监管原则,根据市局整治工作方案,具体承担各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工作的内容及职责分工1、对从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的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涉及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出经营范围擅自从事金融中介业务的予以查处;2、对排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无照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依法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对民间借贷中介广告发布主体及宣传内容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金融服务广告行为。
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广告处、经纪人管理所按照《青岛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稳定联席会议规范民间借贷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介机构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中介机构存在违法乱纪、欺诈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了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保护公众利益,制定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整治目标1.规范中介机构市场秩序,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措施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2.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中介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4.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便利公众举报中介机构违法行为;5.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中介机构自身规范发展。
四、实施步骤1.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部门;2.加强监管力量,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和监管力度;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4.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中介机构整治政策和成果;5.建立投诉举报平台,便利公众对中介机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6.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预期效果1.中介机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提升,行业健康发展态势明显;3.社会公众对中介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得到提升,有效防范中介机构违法行为。
六、总结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中介机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配合落实整治措施,确保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2篇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一些中介机构存在不规范、不透明、不合法等问题,给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我们决定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本工作的目的是以清理整顿为契机,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行业秩序,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维护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1.制定清理整顿方案:根据中介机构监管规定和市场需求,制定具体的清理整顿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排查不合规的中介机构。
3.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
4.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
5.推动改革创新:引导中介机构积极推动自身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中介机构向规范、专业、透明方向发展。
6.加强合作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协调,共同推进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果。
三、工作措施和方式1.建立专项工作组: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制定清理整顿方案: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许可和备案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介机构的合法经营。
4.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依法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顿民间借贷工作实施方案
整顿民间借贷工作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
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登记备案制度,对从事民间借贷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公示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同时,加强对民间借贷机构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和规
范性,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债务追索和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民间借贷市场的
宣传力度,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借贷双方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借贷双方理性借贷,杜绝盲目借贷和高利贷现象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借贷风险的预警和评估,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最后,要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测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
时了解民间借贷市场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和风险,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同时,加强对整顿民间借贷工作实施效果的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整顿工作,推动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综上所述,整顿民间借贷工作实施方案需要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民间借
贷机构和借贷双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整顿民间借贷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有效整顿民间借贷市场,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违规经营、非法集资、高息放贷等。
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决定开展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1.清理整治一批违法违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
2.建立健全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3.提高民间借贷市场透明度,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1.严格市场准入。
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实行审批制度,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开展业务。
2.加强业务监管。
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利率水平、资金来源等进行监管,严防非法集资、高息放贷等违规行为。
3.规范经营行为。
要求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4.加大处罚力度。
对违法违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
四、具体措施1.开展全面排查。
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监管档案。
2.加强协同监管。
加强与金融、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3.建立举报制度。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4.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民间借贷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
5.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对民间借贷市场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风险及时预警,提前介入。
6.建立退出机制。
对不符合条件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引导其退出市场。
五、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2.第二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加强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第三阶段(2023年7月-2023年9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中介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中介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中介服务行业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存在一些乱象和问题,例如信息不对称、欺诈行为、服务质量不保证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中介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以规范中介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一、加强监管力度1.建立中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估和监控。
2.加大对中介机构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1.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全面地公布自己的服务项目、资质证书、经营状况等信息。
2.中介机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服务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夸大自己的服务能力或成就。
3.完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举报不良中介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服务质量1.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
2.中介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和承诺,确保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3.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四、加强行业自律1.中介机构应当加强行业协会和组织的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2.中介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行业自律活动,共同制定并遵守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3.中介机构应当加强行业信息交流,共享行业发展经验和问题解决方法。
五、加强对新兴中介服务模式的监管1.加强对互联网中介服务平台的监管,规范其运营行为和服务质量。
2.加强对新兴中介服务模式的研究和探索,及时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和措施。
3.加强对新兴中介服务模式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中介服务领域专项整治的方案,我们将通过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和加强对新兴中介服务模式的监管来规范中介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中介服务行业能够朝着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方向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作⽅案中介机构清理整顿⼯作⽅案⼀、组织领导为确保清理整顿规范⼯作取得实效,成⽴清理整顿规范中介机构领导⼩组,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规划科、建管科、城建科、督查科、村建科、房管局、质安站、村规院、房征办、供排⽔总公司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清理整顿规范⼯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清理整顿时间XX年5⽉5⽇开始⾄XX年7⽉中旬结束。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1、规划科:重点开展对村镇规划编制单位、测绘单位等中介机构及其分⽀机构的整治。
2、建管科:重点开展对勘察设计机构、建设⼯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程检测机构、建设⼯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分⽀机构的整治。
3、房管局:重点开展对房地产测绘单位、房地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分⽀机构的整治。
四、清理整顿的内容摸清全市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审查中介机构资质。
是否持证执业并依法年检;是否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是否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执业场所;是否经过本⾏业主管部门审查验收;是否达到符合规定的执业⼈员数额;是否有规定的注册资⾦。
清查执业⼈员资格。
对照有关规定,清理党政领导⼲部在中介机构兼职的问题;审查执业⼈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职称,是否取得必备的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兼”、“挂”、“靠”的情况。
检查执业⾏为是否合法。
是否有超范围中介服务⾏为,是否存在出具虚假的评估、鉴定、验资报告,发布虚假⼴告欺骗群众等情况;是否存在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的问题;是否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存在以压价、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段招揽业务;有⽆“吃、拿、卡、要”现象;有⽆⾏贿或收礼受贿等违纪违法⾏为。
检查中介机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是否制定了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记账是否真实,是否有不记、漏记或少记等现象;是否存在做假账逃税漏税等问题。
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报告(最新版)目录1.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背景和意义2.治理行动的目标和重点3.治理行动的实施步骤和措施4.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5.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正文一、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不法贷款中介机构也应运而生,严重侵害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开展了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二、治理行动的目标和重点本次治理行动的目标是严厉打击不法贷款中介机构,净化金融市场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治理以下几类不法行为:虚假宣传、非法集资、高利贷、暴力催收等。
三、治理行动的实施步骤和措施1.调查摸底,全面了解不法贷款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经营模式和违法行为。
2.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对不法贷款中介机构进行整治。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不法贷款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4.对涉案机构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震慑不法行为。
四、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不法贷款中介机构被查处,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机构违法手段隐蔽,执法难度大;一些消费者缺乏金融知识,容易上当受骗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1.深入开展调查,加大对隐蔽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完善法律法规,为治理不法贷款中介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净化金融市场环境。
总之,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整治中介实施方案模板
整治中介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分析。
当前,中介行业存在着一些乱象,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和个人以及一些不规范的中介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规范中介行业的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整治中介实施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整治中介的重要性。
1. 维护市场秩序。
整治中介行为,能够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 保护消费者权益。
规范中介行为,可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消费者的交易风险。
3.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整治中介行为,可以推动中介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三、整治中介实施方案。
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中介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中介行业的准入标准、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
2.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中介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不法中介机构和个人,形成对中介行业的震慑效应。
3. 提升行业自律。
鼓励中介行业组织自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4. 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中介服务。
5.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中介行业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中介行为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中介的工作原则。
1. 依法依规。
整治中介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不得擅自变通。
2. 公正公平。
整治中介行为要求公正公平,不得利用职权或资源谋取私利,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不当歧视。
3. 严明纪律。
对于违法违规中介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4. 积极宣传。
通过积极宣传整治中介行为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整治中介行为的工作中来。
五、整治中介的工作措施。
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整治中介行为的认识和支持度。
2. 加强协作合作,形成整治中介行为的合力。
3. 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中介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的部署和要求,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造诚信南关,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全区中介机构集中进行清理和规范。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振兴南关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针对我区中介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和规范,努力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信用环境,为我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服务。
其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促进发展。
二、清理和规范的范围这次清理和规范的范围主要是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化服务密切联系的中介机构。
1、依法设立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程序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代理记账等机构;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机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等机构;以法律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
2、直接为各种市场主体交易活动提供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咨询服务机构、房产中介、职业介绍、人才市场等。
3、以某类商品、劳务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由有关企业或个人自愿参加协商共事的民间组织,如行业协会等。
三、清理和规范的内容(一)清理的内容1、虚假验资、虚假评估、虚假公证等违规、违纪问题;2、执业市场秩序混乱、非法执业、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问题;3、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无照执业、超范围经营、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问题;4、行政干预、部门垄断造成不正当竞争等执业环境问题。
(二)规范的内容1、规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设立;2、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3、对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要求的中介机构进行改组、规范和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4、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实行资信等级管理,逐步建立诚信档案,适时通过媒体公布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5、凡是应与监管部门脱钩的中介机构,在这次清理和规范过程中,都应及时脱钩。
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报告(实用版)目录1.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背景和意义2.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和任务3.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措施4.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5.专项治理行动的预期效果和成果评估正文一、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贷款中介机构在推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一些不法贷款中介机构利用法律漏洞,从事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决定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二、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是:严厉打击不法贷款中介机构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金融市场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专项治理行动的任务包括:1.查处不法贷款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2.规范贷款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合法贷款中介机构的监管;3.提高人民群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减少金融欺诈案件的发生;4.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三、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措施1.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对不法贷款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2.完善法规制度,明确贷款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责;3.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4.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5.落实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1.部署准备阶段: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动员部署;2.集中整治阶段:开展联合执法,对不法贷款中介机构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取缔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3.巩固提升阶段:对合法贷款中介机构进行规范整顿,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追究;4.总结评估阶段:对专项治理行动的成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政策措施。
中介机构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中介机构工作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中介机构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包括租房、找工作、买卖房地产等。
然而,一些中介机构存在一些乱象,比如乱收费、虚假广告、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甚至损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为了整治中介机构乱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一项专门的整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本次中介机构工作专项整治的目标是:深入挖掘中介机构乱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内容整治中介机构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将对中介机构的乱象进行专项排查,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并严厉打击。
2. 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包括严格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流程,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置。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对中介机构的乱象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警惕,增强维权意识。
5.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度,对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监督,确保中介机构合法经营。
四、工作措施1. 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中介机构的乱象。
通过加大对中介机构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严打态势,震慑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
2.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健全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
通过完善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健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投诉举报。
通过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投诉举报,对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处置问题。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1篇为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0年5月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按照市局要求,全县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以"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总体方针,突出"严、紧、稳、准、实",明确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健全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处置措施,健全督导机制,严肃追责问责,步履坚实推动风险防范化解。
坚持"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摸清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底数,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打击、早处置、早化解",稳妥推进、有序化解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科学防控其他各类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定责任,明重点,强化日常监管(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按照管理原则,认真抓好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开展日常监管,实施相关专项行动,查办相关违法案件。
各基层所队要承担起辖区内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根据辖区负责的原则,对该类机构实行定岗、定人、定职责的网格化监管和动态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1、开展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进行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上门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二是企业经营门面是否规范使用企业名称,是否误导公众认为是金融机构;三是是否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四是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的涉嫌违法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报告摘要:1.背景介绍2.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和范围3.治理行动的措施和方法4.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5.成果评估和下一步计划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贷款中介机构在金融行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与此同时,不法贷款中介现象日益严重,损害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为了有效治理这一问题,我们开展了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二、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和范围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是严厉打击不法贷款中介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治理行动的范围涵盖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暴力催收、非法集资等。
三、治理行动的措施和方法1.完善法律法规,为治理行动提供法律依据。
我们需要加强立法工作,明确规定贷款中介的合法经营范围,以便更好地对不法贷款中介进行治理。
2.强化监管力度,对贷款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
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贷款中介机构进行严厉查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普及金融知识,让广大金融消费者了解不法贷款中介的危害,提高防范意识。
4.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对于举报不法贷款中介的行为,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1.问题:治理过程中,部分贷款中介机构利用法律漏洞逃避监管。
解决方案: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问题:金融消费者防范意识薄弱,容易受到不法贷款中介的诱骗。
解决方案: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3.问题:举报奖励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举报信息不实、恶意举报等现象。
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举报审核机制,确保举报信息的真实性,避免恶意举报对治理行动造成干扰。
五、成果评估和下一步计划通过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我们取得了显著成果,有效打击了不法贷款中介行为,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排查方案
民间借贷排查方案民间借贷排查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稳妥开展民间借贷风险全面排查行动工作,将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和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建立排查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精心部署、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工作。
㈠排查工作目的。
摸清我县辖区内民间借贷的基本情况和风险底数,及早发现非法集资苗头,消除非法集资隐患,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㈡排查工作范围。
本次排查工作的主要范围以各类担保公司、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理财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等中介机构为重点,将“异地注册、当地经营”的机构纳入排查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群众举报的有关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对新发案件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力争把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地要加强对以下几种手段的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一是加强对以兴办实业为名,承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活动的排查。
二是加强对以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收取保证金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排查。
三是加强对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等方面采取的鼓励政策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
四是加强对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回报,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活动的排查。
㈢排查风险处理方法。
各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对全面排查发现的风险,按三种类型予以处理:一是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且尚未出现风险的,应对企业予以控制,提示风险,督促其做好退款计划。
二是企业资金链即将出现断裂的,按照“政府介入,遵循市场规律”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化解。
三是企业资金链已完全断裂,极易引发或已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有效化解矛盾,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㈣排查工作步骤。
排查时间为XX年1月31日—3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⒈部署阶段(XX年1月31日—2月10日)。
关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间借贷行为,按照《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引导规范民间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X政办发[X]185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引导规范民间借贷工作的指导意见》(X政字〔X〕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X届二次全会、XX市第四次党代会、XX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有序发展,坚持“民间融资不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不能扰乱宏观调控大局、不能扰乱社会稳定”的原则,疏堵并举,趋利避害、逐步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实现“发展与规范并重、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目标,规范引导民间资本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二、工作措施高利贷以谋取暴利、索取高额利息为主要目的,通常指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借贷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增加了社会安全隐患,阻碍了脱贫攻坚进程。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群众化导向,以疏堵结合、分步实施、综合施策、属地管理为原则,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综合治理。
(一)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信息互通、确保稳定”的原则,加大协调相关部门力度,做好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依法、快速、高效开展好民间高利贷专项治理工作。
1.认真核查负债情况。
要采取有效措施摸清每一位农民的真实负债情况,对欠债多、债权人结构复杂、隐患大的农户,组织协调召开债权人会议,公布债务人财产和负债情况,共同协商解决债务方案,引导债权人依法清收债务,避免非法讨债行为发生。
2.明确清偿债务主体。
按照“谁借贷、谁偿还”的原则,借贷主体要积极主动依法清偿债务,当借贷主体因还贷而陷入生产生活困境时,各乡镇、街道要为其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救助,或为他们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最新-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划建设“六大平台”“五大网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
现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
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
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机构;检测、体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一是摸清全县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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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0年5月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局要求,全县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以“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总体方针,突出“严、紧、稳、准、实”,明确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健全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处置措施,健全督导机制,严肃追责问责,步履坚实推动风险防范化解。
坚持“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摸清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底数,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打击、早处置、早化解”,稳妥推进、有序化解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科学防控其他各类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定责任,明重点,强化日常监管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落实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按照管理原则,认真抓好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开展日常监
管,实施相关专项行动,查办相关违法案件。
各基层所队要承担起辖区内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根据辖区负责的原则,对该类机构实行定岗、定人、定职责的网格化监管和动态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
1、开展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进行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上门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二是企业经营门面是否规范使用企业名称,是否误导公众认为是金融机构;三是是否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四是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的涉嫌违法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各基层所队要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台账,对每次检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备查。
工作台账包括:检查记录、约谈记录、行政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移送记录等文书资料。
2、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开展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的集中整治工作。
对媒体正在发布或将要发布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类广告进行清理排查。
一是责令停止发布下列几类广告:无金融许
可证或未按金融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发布的投资理财类、投资咨询类广告;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理财广告;涉及投资回报内容的地产广告;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信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
二是加大对非法集资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排查中发现的、群众投诉举报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非法集资广告除责令其停止发布外,要依法及时查处。
三是加大对媒体广告发布的指导及监测力度。
严把广告审查关,凡涉及金融业务类广告,要严格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金融许可证核定的内容发布广告,并留存有关证明材料。
指导媒体强化广告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金融业务类广告审查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要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店堂、门头牌匾以及门面附近、公园、银行、老干活动中心等场所及城市繁华地段列为整治重点,发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特别是民间借贷中介机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要依法收缴,责令广告发布者自行拆除违法广告牌,并追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3、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发挥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作用,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按时年报和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教育引导工作。
通过发放宣传警示资料、约谈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5、切实加强违法线索移交工作。
按职权法定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的,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要依法查处,该移交的要及时依法移交;当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线索时,要立即移送当地公安、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6、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要时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抵制非法集资、举报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严明工作要求
把对该类机构的监管作为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监管、加强协调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该类机构的监管和处置风险工作。
一是进行严格监管。
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能职责,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执法;同时,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该类机构的检查、巡视频次和力度,制
止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加强与金融办、银监、人民银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共同做好该类机构的监管。
四是强化情况报送。
工作中强化了监管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留下监管痕迹;对监管、整治、查处、移交等情况,及时向县局公平交易科报送。
三、定预案,严纪律,做好应急处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蛆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涉及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应急处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处置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
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力、有效,积极主动安排好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轮流应急值班制度。
全体参与应急处置人员做到坚守岗位,
保证随叫随到、听从指挥、齐心协力、密切配合。
四、多层次,全覆盖,认真开展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群众防范金融诈骗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集资能力,对于群众自觉远离、坚决抵制非法集资有重要意义。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行动,深入开展,迅速在全县上下掀起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