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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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
心理委员的考核主要从两方面展开,考核结果由心理中心评分和各学院院系评分两部分构成,心理中心评分占80%,院系评分占20%。
一、心理中心考核
1、该心理委员是否认真负责的执行心理中心月汇报制度,占40%;
2、该心理委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的信息传达是否及时到位,反馈的信息是否真实,占30%;
3、该心理委员是否定期在班级举行以心理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占10%;
4、该心理委员是否及地参加心理中心的会议,是否积极地参加并配合心理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占10%;
5、该心理委员对中心工作的建议,占10%。
二、院系考核
1、学生工作秘书和班主任对班级心理委员的评分,对该班级心理委员本学年工作表现的评价,占50%;
2、班级活动开展情况,是否积极地组织各种各样以心理为主题的班级活动,是否积极地宣传心理知识,占50%。
暨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暨南大学心理委员奖惩制度
对心理委员工作的考核评价分班级考核、院系考核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考核三种,根据考核结果对心理委员及班级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惩罚,奖惩方法如下:
一、考评与奖励
1、班级考核、奖惩:
班级定期(每个学期)对心理委员进行考评,对其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进行评价,工作热情、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自身心理健康的心理委员将作为“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一个重要参考;
2、院系考核、奖惩:
院系定期(每个学期)对各班心理委员进行考评,对其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进行评价,将工作热情、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自身心理健康的心理委员评为“院系优秀心理委员”,并作为“院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参考,名额为5%,确定后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考核、奖惩: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由学院推荐担任心理委员满一年,工作积极,成绩突出,或班级同学心理健康做出突出贡献,且积极参加心理协会、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活动,出勤达全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其评为“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参考,名额为每学院10%,推荐时应附上相关材料,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老师进行审核评优。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将成绩突出的班集体评为“心理健康优秀班集体”。
二、处罚规定
凡违反心理委员工作者职责,触犯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纪律,做出有辱心理委员声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学院内部通报批评,撤消职务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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