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的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党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员的发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党员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 原则:a. 党员发展工作以党章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b. 坚持党员发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注重培养党员的政治意识、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性。
c.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党组织的组织能力和引导作用。
d. 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三、党员发展对象和条件1. 党员发展对象:a. 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b. 年满18周岁;c. 拥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d.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e. 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 党员发展条件:a. 具备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b. 在所在单位或社区中有一定的工作表现和社会影响力;c. 参加党的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通过党的思想政治教育。
四、党员发展程序1. 推荐阶段:a. 党组织根据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通过内部推荐或社会推荐的方式确定候选人;b. 候选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机等相关资料;c. 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和调查核实。
2. 培养教育阶段:a. 候选人参加党的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思想政治教育;b. 候选人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了解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方法;c. 候选人进行个人思想汇报,接受党组织的批评和教育。
3. 考察评议阶段:a. 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评议,了解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和工作能力;b. 党组织组织党员对候选人进行评议,了解候选人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
4. 决定通过阶段:a. 党组织根据候选人的考察评议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发展为党员;b. 党组织向候选人发放党员证和党员手册。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健全中国共产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领导,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准确把握党员发展工作的方向,本工作细则据此制定。
第二条党员发展是指吸收符合条件的群众加入中国共产党,培养壮大党员队伍,为党的事业提供强大的组织力量。
第三条党支部是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的责任。
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级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申请入党第四条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无党派人士,拥护党的纲领,愿意参加中国共产党,且具备党员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党员基本条件包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第六条申请入党的个人应当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写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加入党组织的动机以及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体现。
第七条党支部应当按照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入党人员的考察和审查工作。
对于申请入党的个人,党支部有权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征求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意见。
第八条党支部应当审查申请入党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组织观念等方面的表现,对符合党员基本条件并有发展潜力的人员,应当予以通过。
第九条党员发展工作应当注重选拔并吸收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同时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入党宣誓第十条申请入党的个人经党支部同意后,应当参加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是一种庄重的仪式,要求申请入党人员恪守党员宣誓中的庄严承诺。
第十一条入党宣誓内容包括:郑重宣誓,庄严承诺,表达对中国共产党的忠诚和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
第十二条入党宣誓应当在党支部组织的正式会议上进行,全体党员作为见证人。
入党宣誓的仪式安排应当严肃庄重,以彰显党员身份的尊贵和党员承诺的高度。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员是党的先锋队员,党员的发展工作是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 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组织引导,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具体措施和步骤1. 宣传和动员阶段(1)党组织要充分宣传党员的重要性和党员发展工作的意义,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性和针对性。
(2)通过党员动员大会、宣传栏、党员大会等形式,向全体党员宣传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
(3)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选拔和培养阶段(1)党组织要根据党员发展工作的需要,制定具体的选拔和培养计划,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价体系。
(2)通过组织生活会、党课、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3)注重对潜力党员的培养和选拔,通过党内推荐、民主评议等方式,选拔出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员。
3. 考核和评价阶段(1)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和评价的指标和标准。
(2)通过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组织评价等方式,对党员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3)根据考核和评价结果,对党员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激励,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帮助和教育。
4. 组织和管理阶段(1)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的个人信息、发展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
(2)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党员活动和学习,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效果评估和总结1. 定期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员发展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和数量,党中央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这一实施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1.1 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制1.2 加强组织部门的党员发展工作力量建设1.3 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督导机制二、加强宣传教育2.1 加强党员发展政策的宣传2.2 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培训2.3 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宣传教育材料的编制三、严格发展党员条件3.1 严格党员发展的政治条件3.2 严格党员发展的思想条件3.3 严格党员发展的组织条件四、完善发展党员程序4.1 规范党员发展的程序4.2 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4.3 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档案管理五、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和评估5.1 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机制5.2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评估5.3 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总结和交流正文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1.1 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制。
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加强组织部门的党员发展工作力量建设。
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3 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督导机制。
建立定期督导和检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2.1 加强党员发展政策的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向泛博党员和群众宣传党员发展的政策和要求,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2.2 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培训。
组织相关的培训班和讲座,提高党员发展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
2.3 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宣传教育材料的编制。
编制党员发展工作的宣传材料,包括手册、宣传册等,方便泛博党员和群众了解党员发展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三、严格发展党员条件3.1 严格党员发展的政治条件。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试用)姓名:单位及职务、岗位:出生年月: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工作纪实工作要求签名申请入党阶段1、党支部经常向群众介绍宣传党的知识,对群众进行积极引导,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
(是、否)经常向群众介绍宣传党的知识。
有关情况应记录到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2、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个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等基本情况、入党动机、态度等)。
该同志于年月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使用稿纸亲笔书写,不得使用公用笺。
支部书记3、党支部指定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提出要求(一般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集体或个人谈话均可)。
根据支部安排,年月日与该同志进行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提出要求。
谈话情况应记录到活动记录本中。
谈话人4、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年月日进行情况登记备案。
建立并长期使用登记备案台帐。
登记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1、根据入党申请人的现实情况,对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申请人,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部分群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群众参与面不能低于70%)民主推荐。
年月日,党支部组织党员名、群众名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党员同意,名群众同意。
必须票推,有关情况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支部书记2、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于年月日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和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会议情况要记录到会议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3、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情况。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填写基本情况。
两个培养人要共同负责。
培养联系人1、2、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试用)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工作纪实工作要求签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所在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书面或口头汇报思想,书面思想汇报原则上每季度1次。
发展党员的四个原则和工作流程细则
发展党员的四个原则和工作流程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阶段申请入党:1.交入党申请按照党章规定,要符合五个条件: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五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这5条是申请入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特别注意不满18岁不能申请。
申请书要由申请人亲自书写,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交。
申请书一律由本人手写。
申请书一般应有三方面基本内容:一是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现实表现;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2.申请书备案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书后,申请书原件由支部留存备案,7日内将申请书复印件报镇党委备案。
3.谈话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同时对其年龄、入党动机和其他情况进行了解。
并形成谈话记录,由支部存档。
(见附件1) 4.帮扶教育对申请人进行帮扶教育,填写入党人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2)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有基本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操作。
不是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就自然成为积极分子,也不是所有的申请入党人都必须要确定为积极分子,更不是积极分子一定要确定为发展对象。
1.“两推一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两推”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积极分子人选。
(2)形成正式积极分子推荐材料。
(见附件3)(3)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票决推优人选。
采取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方式进行。
推荐大会参会人员:除了党员之外,还可以有群众代表参加。
(见附件4)(4)参会人数: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5)形成决议并报镇党委备案,支部留存原件,上报党委复印件。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精神,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发展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要求1.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既要防止突击发展,又要反对长期停滞发展的做法。
3.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注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
4.要注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
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在优秀青年教职工、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和部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5.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注意从低年级抓起。
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各系党组织就要开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苗子,启发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并做好向院党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系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三年级中。
毕业班不能突击发展党员,组织部原则上从每年5月底开始不再审核毕业班的预备党员。
二、培养与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1.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和决心;(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自传。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的同时,应当附个人自传一份。
自传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履历和受奖惩情况;(2)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3)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政治历史问题等。
3.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登记审阅,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同申请人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其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进行党员标准及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入党,是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持党的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之一。
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坚持入党志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一、积极分子队伍的建立、教育、培养与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
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党员工作才会做到经常化并有充分的选择余地。
因此,搞好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工作的关键。
1、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鼓励并引导有入党愿望的同志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
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这是做好发展工作的基础。
党组织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激发党外群众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
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较好,有入党愿望但还有顾虑的同志,党组织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打消其思想顾虑,引导他们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
(1)、提交入党申请的基本条件:《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并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申请人需本着自愿、忠诚老实和联系思想实际的原则,向本单位党组织(党小组或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内容: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本人成长过程中思想、学习、工作等基本情况,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规章制度_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临沂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临大发[XX]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坚持把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研究生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接受入党申请第五条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入党启蒙教育,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入党愿望,对党的认识和要求入党的动机;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主要优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重要问题等。
第七条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对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和登记在册,并指派正式党员在一个月内与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进行鼓励和教育,保护他们的政治热情。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第八条申请入党的人员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党支部组织党员、团员和群众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定,登记在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簿》。
第九条党支部要定期研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对于表现较差、动机不纯、有违纪行为、不适宜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对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流动人员,我校一般不负责发展工作,入党申请书应交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发展工作,必要时可将其在我校的表现函告其原单位党组织。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员队伍的发展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1. 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具备入党条件的群众可以申请入党,但需经过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审查考察等程序。
2. 条件:入党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a.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b. 年满18周岁;c. 在党的组织关系所在地居住或者工作满一年;d. 受过党的教育,具备入党的理论基础;e. 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能力。
三、党员发展工作流程1. 组织推荐:党组织根据党员发展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群众进行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推荐对象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2. 个人申请: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申请书,并附上个人简历、思想汇报等材料,提交党组织审查。
3. 审查考察: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审查考察,包括个人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察。
可以通过个人面谈、调查取证、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
4. 党课学习:入党申请人通过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加深对党的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政治素质。
5. 党员大会: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评议。
评议结果应当经过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6. 入党发誓:通过评议的入党申请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入党发誓,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四、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监督机制包括党员发展工作的定期检查、督导和评估。
2. 评估标准:评估党员发展工作的成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a. 党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b. 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c. 党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d.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e. 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党员的年龄、性别、学历等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中央、省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程纪实,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自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起至转为正式党员且材料完成归档为止,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并填写由县市区统一印制的《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的主要内容(一)程序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程序履行情况。
(二)培养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培养联系和考察等情况。
(三)责任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各阶段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
(四)材料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工作中各类材料的形成及归档情况。
第四条申请入党阶段的全程纪实(一)工作流程:申请人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一年以上)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纪实内容: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记录等。
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的全程纪实(一)工作流程: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党组织审议,上级党组织审议同意后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党支部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 名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3个月应向党支部递交一次思想汇报。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每半年考察一次。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s0100第一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公司机关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全面掌握入党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别要重视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
注意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重视发展优秀青年入党。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第四条“入党申请人”。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以书面形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入党申请人”。
入党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具备:①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②申请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③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④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对每一位“入党申请人”都要热情关怀,及时谈话,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并不是都可以列为建党的积极分子。
除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②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③热心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好;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威信。
第五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对所有入党申请人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了解他们的历史和现实表现。
对其中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且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办法
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的通知各党支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决定在全局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纪实内容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是指通过全程介入、跟踪监管的手段,对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详实记录,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主要记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培养教育情况、政治审查情况、培训情况、公示情况、票决情况、推荐考察情况、审批情况等相关内容,以及需要说明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
二、纪实方式通过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见附件1)形式进行,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各基层党支部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以写实的方式,据实对其在发展党员期间的各个阶段、环节进行记录。
同时,对照《发展党员档案台账目录(参考)》(见附件2),认真完善归档相关材料,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
三、有关要求(一)认真规范填写。
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是严格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工作。
纪实表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填写,做到“一步一审”“一事一记”,使每个环节、程序和时限都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的要求。
纪实表和台账目录涉及的相关材料要作为发展党员工作文书资料,永久存档。
(二)严格落实责任。
县直党(工)委要督促各基层党支部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并以纪实表和台账目录为依据,定期组织检查,凡入党材料不齐全、程序不到位或纪实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一律退回;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及情况,追究相关党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档案管理。
党员档案是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部分和党员个人的重要档案。
预备党员转正后基层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的发展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基础。
为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党员发展的程序和要求,推动党员队伍建设。
二、任务目标1.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2. 提升党员履职能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3. 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纪意识。
三、任务内容1. 党员发展条件(1) 必须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2) 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表现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3) 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4) 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观念和团结协作能力。
2. 党员发展程序(1) 推荐阶段a. 个人自荐:党员可主动申请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b. 组织推荐:党组织可根据党员的表现和工作业绩,推荐其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2) 培养教育阶段a. 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党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b.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党性修养。
(3) 考察评议阶段a.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和评议;b. 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4) 入党宣誓阶段a.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考察评议合格后,参加入党宣誓仪式;b. 入党积极分子宣誓入党,成为正式党员。
3. 党员发展要求(1) 党员应当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具备为人民服务的信念;(2) 党员应当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3) 党员应当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 党员应当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决议。
四、工作措施1. 完善党员发展制度,明确程序和要求;2. 加强党员发展宣传,提高党员发展的知晓率和参与度;3. 加强党员发展培训,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4. 建立健全党员发展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发展质量;5. 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问题。
五、工作效果评估1. 定期对党员队伍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发展效果;2. 通过党员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党员对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党员发展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word资料7页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规范我院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党委、党总支(支部)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优秀学生和先进教师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第四条发展党员要坚持本人自愿、个别吸收和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好入口关,严格程序,坚持标准,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共产党员的条件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七条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八项权利,自觉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
第八条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是在各个方面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分子。
学生党员一般应具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条件。
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第九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是:①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④确定发展对象,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的考察和政治审查;⑤接收预备党员;⑥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⑦预备党员转正。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程序_细则_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程序在建党93周年前夕,20xx年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布。
下文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欢迎阅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组织收到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的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素质。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根据党的建设需要,确保党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
2. 原则:a. 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b. 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注重培养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c. 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注重党员的联系群众能力和服务意识;d. 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党的制度,注重党员的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
三、工作程序1. 提名推荐:a. 党支部根据党员发展工作需要,提出党员发展计划,明确发展党员的数量和条件;b. 党支部成立党员发展小组,负责收集和审核党员发展的提名推荐材料;c. 党员发展小组根据党支部提出的党员发展计划,向党组织提出候选人的提名推荐。
2. 审批批准:a. 党组织对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审批批准;b. 党组织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退回,并告知党支部需要补充材料或重新提名推荐。
3. 培养考察:a. 党组织根据党员发展计划,对通过审批批准的候选人进行培养和考察;b. 培养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c.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4. 组织宣布:a. 经过培养考察合格的候选人,由党组织进行组织宣布,正式成为党员;b. 党组织要及时向党员宣布党员权利和义务,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使命。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把关: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纯洁性。
2. 注重培养:党员发展工作要注重对候选人的培养和考察,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
3. 加强管理:党员发展工作要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强公司系统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党员队伍,保持党组织的活力和生机,推动公司党建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标准的党员队伍为目标,为促进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力度。
要特别注意将思想品德好、业绩突出的技术和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条件成熟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组织力量。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七条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第八条党员发展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发展过程中的有关会议和讨论要注意做好记录。
第九条党员发展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公司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为加强公司党的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1]在百度搜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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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全过程严格有效监督,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以下简称全程纪实)必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客观真实、程序规范、对党负责、有责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全程纪实,是指在我市发展党员工作中,各县级组织部门或机关党组织(以下统称县级组织部门)、具有审批权的基层党(工)委(以下简称党委)、基层党(总)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以写实的方法,对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各关键环节和重要情况进行记录,并详实填写《XX市党员发展工作全程纪实表》(以下简称《纪实表》)。
第四条全程纪实主要包括新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发展程序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重要情况纪实。
第五条个人基本情况纪实,主要记录新党员本人的重要信息、是否涉及有关人员近亲属(以下简称近亲属)等情况。
第六条发展程序运行纪实,重点记录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5个环节的程序执行情况。
(一)申请入党。
主要记录递交入党申请、党组织派人谈话、有无发现问题等情况。
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观察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属“村霸”、宗族恶势力、涉毒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受到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且仍在影响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受到处罚的,以及受到开除党籍或公职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刑满释放且未满5年的,一律不得接受其入党申请。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主要记录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为支部党员大会,下同)审议、党委审查备案、近亲属审查备案、培养考察和集中培训等情况。
申请入党的一般民主党派人士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需征求县级统战部门及其所在民主党派市级组织的意见;申请入党的民主党派人士是科级干部的,还需征求县级组织部门的意见。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一般应在2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
在培养教育期间,如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行政拘留、刑事处罚,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涉毒和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律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并报党委备案。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主要记录听取和征求意见、支委会讨论、公示、总支委员会审查、党委会审批备案、政治审查、培养考察和集中培训等情况。
发展对象政审和集中培训的有效期为1年。
政审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发展对象在政审中或在培养考察期间,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参照本条第二款标准严格执行。
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不得少于6个月。
未经过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