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
学校选修课管理规定
学校选修课管理规定一、选修课的定义选修课是指学校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提供多样化学习机会而设置的课程。
其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以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选修课的设置1. 选修课范围:选修课一般包括学科拓展课、技能实践课、艺术课程等。
学校应根据学生兴趣、教育目标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选修课程。
2. 选修课程表:学校每学期应向学生提供选修课程表,明确说明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相关信息。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进行选择,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选课申请。
三、选修课的申请与审核1. 选课申请: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选课申请,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选修课程。
2. 选课审核: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审核选课申请,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则进行排课安排,以确保选修课程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四、选修课的学时和学分体系1. 学时要求:选修课的学时应根据具体课程的内容和学生学习的需要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选修课的学时应在4-6学时之间。
2. 学分给予:选修课的学分应根据课程内容难易程度、学时长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向学生提供相应的学分奖励。
五、选修课的教学管理1. 教学形式:选修课程可以采用小班授课、讨论研究、实验实践等多种教学形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
2. 教学评估:学校应建立定期的选修课教学评估机制,评估教学内容、教师水平以及学生学习情况,以保证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
六、选修课的考核方式1. 考核内容:选修课程的考核应根据课程特点和学习目标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包括作业、考试、实践操作等形式。
2. 成绩记录:学校应建立规范的选修课成绩记录系统,及时记录学生成绩,以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学术表现。
七、选修课师资队伍建设1. 师资力量:学校应有一支专业、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能够胜任选修课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2. 师资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选修课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以适应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一、学生选课应遵循的原则1、我校四年制本科生实行选课制,学生须根据所学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导师的指导意见,通过我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成所应选修的课程。
2、学生选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条件,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应注意先后修读课程的关系。
本科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得少于15学分(大三下学期、大四学年除外),最多不能超过29学分。
3、选课时要注意查看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当学期选课通知,合理安排自己的课程,按时完成网上选课。
4、在规定的选课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对新选的课程可进行退选、补选课程。
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关闭,学生不得退选或改选课程。
二、选课程序1、选课实行三轮选课制(一般为每学期第9-11周)。
第一轮选课为初选,教务处将通过选课网站提前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学生可查阅并初步安排下学期的课程,包括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等,本轮开放的所有课程不设人数上限,第一轮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学生须及时查看选课结果检查是否有课程被筛选删除;第二轮选课为调整补选课程,只有人数尚未选满课程开放,开放课程不设人数上限,学生可补选或对已选中的课程进行调整,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学生须及时查看选课结果;第三轮为最终选课,所有课程设置人数上限,选满即关闭。
正选阶段结束后,选课系统自动生成课程表,学生可以上网查询。
2、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并听取导师的指导。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选好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学位课);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修后续课。
未修读先修课的,一般不得选读后续课程。
3、学生选修课程,均须按规定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选课。
4、选课系统关系之后,学生不得改选或退选。
5、中途自行放弃修读者,仍按该课程的学分收取学费。
选修课程管理制度
选修课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立选修课程,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等法规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选修课程是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自愿选择的课程,选修课程不计入学生学业考核。
第三条选修课程学时应当符合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保证选修课程的开展。
第四条选修课程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需求,突出专业特长和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应当组织选修课程教师对选修课程进行相应的教学研讨和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选课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选修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安排。
第七条学生在每学期初根据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修课程的选择。
第八条学生选课以个人自愿为原则,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不得强迫学生选择特定的选修课程。
第九条学生选择的选修课程必须符合学生的学业规划,不得影响学生的必修课程学习和教学秩序。
第十条学生选课后如需调整选修课程,需经过教务处或者班主任的同意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选修课程进行适当的考核评价,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选修课程,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组织选修课程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指导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选修课程档案,对学生的选修课程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选修课程教学的督导和检查,提高选修课程教学的质量。
第十五条对于选修课程教师的任课安排、教学质量等情况,学校应当进行定期评估,对教师进行表扬或者监督,提高选修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选修课程场所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流程,确保学生在选修课程学习中的安全。
安徽工业大学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安徽工业大学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双学位教育管理工作,现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双学位的含义第一条双学位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经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又取得不同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第二专业规定的学分,并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所获得的第二个学士学位。
第二条双学位证书单独颁发。
证书格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4号文件的规定填写,并在专业上注明“双学位”字样,毕业年月和颁发日期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双学士学位的日期填写。
二、教学管理第三条双学位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体系。
第四条双学位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
第五条双学位教育的教学计划由专业所在学院在教务处指导下制订,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决定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数。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即可取得双学位专业毕业资格。
三、修读条件第七条具有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学籍,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主修专业课程无重考或重学,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75以上者可申请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双学位专业。
四、申请与录取第八条每届学生在第二学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双学位专业学习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九条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和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按填写志愿和录取条件进行录取。
五、学籍管理第十条双学位学生被录取后,获得双学位学籍、学号,编入双学位班级,其双学位学籍由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管理。
双学位学号在原学号前加“S”。
双学位学号仅用于双学位课程的选课、成绩及缴费管理。
第十一条双学位学生确系无法继续学习者须向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
退出名单由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报教务处备案,并抄送主修专业所在学院。
第十二条学生在修读双学位专业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双学位专业的资格:1、受到学校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且没有明显悔改者;2、考试有作弊行为者;3、主修专业有两门及以上课程重考或一门及以上课程重学仍未获得学分者;4、双学位专业课程有两门及以上课程重学者或一门及以上课程重学仍未获得学分者。
自主选课管理制度
自主选课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加强学生对课程的选择权,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我校制定了自主选课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自主选课的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学生在选择合适的课程时,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选择权,公平公正地对待各个学生的选课需求。
2. 充分参与:学生有权利参与学校的课程设置和调整,学校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 灵活多样: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和丰富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二、课程设置和调整1. 学校在设置课程时,应当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设置符合学生兴趣和发展需求的课程。
2. 学校在课程调整时,应当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进行课程调整,确保学生的选择权和权益不受损害。
三、选课流程和规定1. 学生在每学期开始前,应当通过学校指定的选课平台进行选课,学校应当提前公布选课时间和流程。
2. 学生选课时应当考虑自身的学习需求和兴趣,以及教学计划和学科设置的要求,综合考虑做出理性的选课决策。
3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选课指导和咨询服务,协助学生进行选课,确保学生选择的课程符合学习规划和发展需求。
4. 学生选课完成后,应当向学校提交选课结果,并按照要求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
四、选课监督和评价1. 学校应当建立选课监督制度,对学生的选课行为进行监督,确保选课过程公正合法。
2. 学校应当定期对选课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提高选课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选课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学校应当负起选课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学生的选课权益,确保选课流程顺利进行。
2. 学生应当履行选课的义务,按照学校规定的选课流程和要求进行选课,不得随意更改选课结果。
3. 教师应当积极参与选课管理,为学生提供专业的选课指导和咨询服务,协助学生进行选课。
六、选修课程的评价和认证1. 学校应当建立选修课程的评价和认证制度,对选修课程进行评价和认证,确保选修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安工大选课操作流程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选课操作流程一、登录系统通过安工大教务处主页(/),“快速通道”->“网上选课”->“进入选课系统1”或“进入选课系统1”进入用户登录界面。
选择“学生”角色,点击“登录”。
二、修改密码为防止登录信息和选课结果被恶意修改,请同学们设置个性化密码并妥善保管。
密码修改:点击“信息维护”->“密码修改”菜单。
三、学生网上选课网上选课内容包括:学生选课、双学位选课、选体育课。
3.1学生选课点击“网上选课”->“学生选课”进入选课系统。
学生选课项目包括:本专业选课、特殊课程(如:经管试点班数学,英语提高班的大学英语,英语后续课程等)、选体育课、跨年级选课。
(1)本专业选课选择“本专业选课”,页面显示本专业当前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注意:课程列表有可能出现多页,请点击列表下的1 2 进行选择)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课程,点击课程名称,系统弹出该课程上课信息,若误选可点击“删除”进行退选。
点击“关闭”按钮,即可看到该课程选中状况(在“选否”下显示“已选”)。
点击“已选课程”可查阅所有已选课程情况并且可以退选已选课程。
点击“查看课表”可查阅本学期个人课表,上课时间为空的实践类课程显示在实践课(或无上课时间)信息栏。
(2)选体育课:选择体育项目。
点击“选体育课”登录体育选课系统。
选择一项体育项目,系统列出该项目所有上课信息,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课时间及教师,点击“选定课程”即可。
若误选点击“删除”退选。
(3)特殊课程选课需要选经管试点班高等数学B、英语提高班的大学英语、英语提高班后续课程,点击“特殊课程”进入。
找到需要选择的课程进行选课,操作步骤如同必修课选课。
如要退选已选的特殊课程,进入“已选课程”界面进行退选。
(4)跨年级选课点击跨专业选课,提示“非本专业课程建议勿选”,点击“确定”进入选课点击确定后弹出一个新页面如下选择学院,专业和专业年级,点击选定,此时在父页面(上一个页面)上显示的培养计划列表为选择的专业和年级对应的课程,即可进行跨年级选课3.2 双学位选课(1)点击“网上选课”下拉菜单中“双学位选课”进入课程列表界面,课程列表显示了双学位培养计划。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选修课建设,规范选课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各教学部门和学生能全面了解和掌握选课的要求与操作程序,确保我校学年学分制管理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分两种开设形式:一是校内教师以常规线下授课形式开设的选修课,一般在第2-4学期开设。
二是网络选修课,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学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选课学习,一般在第2-5学期开设。
课程的学分数根据具体课程内容而定,选课安排和考试时间以教学管理部门每学期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二章授课教师与开设课程第三条申请开设选修课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应能较好地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至少为良好以上。
所在教学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初审,报教学管理部门审核。
第四条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非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施教组织能力。
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经人事管理部门会同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参加规定流程组织的试讲,听评课结果为“通过”的,方可开设选修课。
第五条教师对申报的课程和内容应有较深入研究,或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成果,且能连续开设。
所有教师申报时须提交所申报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考核大纲、教案。
每位教师一学期只能申报开设一门选修课程,开设班次不超过2个。
第六条选修课不得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必修课重名,内容不得重复。
申报选修课及讲授内容,在保证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要具有知识性、趣味性、欣赏性、社会性和实用性,能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起到引导作用,能促进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选课要求第七条对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一)每学期第12周接收、汇总各教学部门安排的下一学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计划(包括课程名称、编号、简介、选课要求、周学时、学分、考核要求、开课对象、能接纳的学生人数、任课教师姓名、职称等);(二)每学期第12周前协调安排公共选修课的选课计划,计划要求与专业选修课相同;(三)每学期第13周,完成对所有拟开设选修课程的审核。
安徽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安徽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环境下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鼓励优秀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在线教学优势,强化课堂互动,探索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围绕安徽工业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探索慕课建设和翻转课堂等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鼓励优秀教学资源数字化、视频化、互联网化,强化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效率。
同时,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的自主学习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潜能,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建设任务(一)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要求实现理念、实践、效果三方面的重要转变,即充分利用互联网支持下的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新技术,建设校本慕课资源,鼓励翻转课堂等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
(二)通过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建设,提高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质量与效率,提升教师的课程设计和教学引导能力,推动基于网络的形成性考核和基于纸介的终结性考核的结合,并加强基于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的学生学习分析研究。
(三)学校计划在五年内建设100门混合式教学课程。
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推进的建设原则,各专业应积极发动教师、努力创造条件,开展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和相应的教学模式改革,不断推进教育信息化、推广教育新技术。
三、建设要求(一)混合式教学课程应改变知识传授的传统模式,采用课前视频学习与课堂讨论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二)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建设知识点化的教学视频,并采用慕课、微课等适合在线式或碎片化学习的形式制作,避免使用单一、传统的课堂实录视频。
教学视频可以是自行录制的,也可以是学校认可的第三方慕课平台上的视频资源,但不应存在版权问题。
(三)混合式教学课程应充分利用安徽工业大学数字学习网络平台。
(四)混合式教学课程可结合探究式、项目式和合作式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安徽工业大学选课表
塑性成型理论Ⅱ 塑性加工测试与实验1 材料科学基础Ⅲ 材料物理性能B 材料制备与合成B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敏感材料与器件 无损探伤技术 材料科学基础Ⅱ 材料科学基础Ⅱ 材料热处理 材料热处理 焊接冶金学 金属学与热处理B 材料物理性能A 材料腐蚀与保护 金属学与热处理B[E] 材料学实验A1 材料学实验B1
48 24 48 48 40 40 40 32 48 48 72 72 48 40 48 40 40 32 32
07-18 01-12 01-12 01-18 01-10 01-10 01-10 01-08 01-12 01-12 01-18 01-18 01-18 01-18 08-19 10-19 08-17 01-18 01-18
本部
3 4.5
48 72
01-12 01-18
本部 本部
01024005
燃料及燃烧学
必修课
2416
段锋/顾 明言/孙 中职 运兰/张 西和 裴立宅 袁银梅 段锋 副高 中职 中职
3.5
56
01-14
本部
01024012 01024013 01024704 01024801 01024807 01044804 02054001 02054001 02054002 02054002 02054003
职称 副高
学分 学时 2 32
起止周 上课时间 01-16 周六第1,2节{第1-16周}
上课地点 东教一阶103
校区 东区
副高
2
32
01-16
周六第7,8节{第1-16周}
东教一阶103
东区
副高
2
32
01-16
周六第5,6节{第1-16周}
学生选修课程管理规定
学生选修课程管理规定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学校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和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通常会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
然而,为了保证选修课程的有效管理和学生的实际收益,对于选修课程的管理规定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学生选修课程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并逐一阐述几个关键方面。
一、选修课程申报流程学生在选择选修课程时,需要经过一定的申报流程。
这一流程通常包括填写选修课程申请表、选择希望选修的课程和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这种申报流程的设立可以确保学生在选修课程时有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机会,同时也能够帮助学校更好地组织和安排选修课程。
二、选修课程选取限制为了保证学生的选修课程选择的合理性和目标性,学校通常会对选课做出一些限制。
比如,学校可能设定学分限制,要求学生在选修课程中必须选择一定数量的学分,以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定选修课程的先修课程要求,要求学生在选择某些课程之前必须已经修读了一定的基础课程,以保证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和能力。
三、选修课程管理系统为了方便学生进行选课和学校进行课程安排,学校可以建立一个选修课程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可以提供选修课程的详细信息和相关要求,并帮助学生进行选课。
学生可以通过这个系统在线选择课程,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而学校可以根据系统的反馈来及时了解学生的选课情况,以便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四、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选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还应包括对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的保障。
学校应该确保选修课程的授课教师具备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并通过一系列的评估机制来监督和评估教学质量。
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够在选修课程中获得有效的学习和成长。
五、选修课程评估与改进学生选修课程管理规定还应包括对选修课程的评估和改进机制。
通过学生的反馈和评价,学校可以及时了解选修课程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以便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结合实际需求来设计和改进选修课程,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学校选课管理规定
学校选课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学校选课管理规定是指学校为了课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并按照规定完成学分的要求而制定的一项规范。
这一规定对于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学生个人发展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课程设置与开设学校选课管理规定的第一项内容是关于课程设置与开设的规定。
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办学层次,合理设置不同领域的课程,并确保开设的课程与教学资源的充足供应相匹配。
例如,在理科领域,学校可以开设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三、课程容量与选课流程学校选课管理规定的第二项内容是关于课程容量与选课流程的规定。
学校应当根据教学资源和班级容量,合理确定每门课程的人数上限,并制定明确的选课流程。
选课流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学生有足够的选择空间,并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选课。
四、选课方式与时间安排学校选课管理规定的第三项内容是关于选课方式与时间安排的规定。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选课方式,如在线选课、人工选课等。
同时,学校还应当合理安排选课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选择,避免因时间短缺而导致选课的不公平性。
五、选课限制与优先权学校选课管理规定的第四项内容是关于选课限制与优先权的规定。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一些选课的限制条件,如先修课程、年级限制等,以保证学生的学习连贯性。
同时,学校还可以给予一些特殊人群,如学术成绩优秀的学生、竞赛获奖者等一定的优先权。
六、退选和调课学校选课管理规定的第五项内容是关于退选和调课的规定。
学校应当允许学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课程的退选和调课。
退选和调课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课程安排的可行性来进行,同时应当合理安排退课和加课的时间,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课程评价与学分认定学校选课管理规定的第六项内容是关于课程评价与学分认定的规定。
学校应当制定科学公正的课程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
同时,学校还应当明确学分的认定标准,确保学生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学分的积累。
大学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选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选课选教,旨在增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参与意识,激励学生自主学习,实行因材施教,在教学中引进竞争机制,激励任课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学生根据专业培养计划、个人学习能力、时间和兴趣,在学校资源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进行网上选课选教。
为了对选课选教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此办法。
一、选课数据的维护和管理1.公共代码是系统运行的基础,应由教务处信息科根据管理的需要,本着科学、简洁、清晰的编码原则,进行公共代码的编制、维护和管理。
2.学生信息(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籍信息)是教务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其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选课,每年院招生办按时将新生信息提供给教务处,由教务处信息科负责编制学号后转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对系统中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更新。
在学生毕业前,各系教学管理部门按要求负责对本系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完善。
3.师资信息是学生选教的依据,其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效性将直接影响到学生选教的结果。
院人事处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四周内将教师变更信息提供给教务处,由教务处信息科负责及时更新、维护,以确保师资信息的准确性。
4.课程(模块)库是学生选课的核心数据,其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对课程(模块)的选择,各课程(模块)归属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课程(模块)代码和名称(含英文名称)、学时和学分(必须按照系统要求的格式)、课程(模块)简介及教学大纲等进行维护、更新。
5.人才培养方案是分专业开设课程(模块)的结合,其对专业信息、教学进程、专业方向管理、课程(模块)信息管理等的完整性、准确性都有极高的要求,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由各教学系负责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人才培养方案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将下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履行完变更手续。
6.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是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
各系在每学期的第六周结束前将下一学期的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计划提交教务处教学发展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系上网向学生公示,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为学生选课做好准备。
课程选修管理规定
课程选修管理规定1. 前言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制定了本《课程选修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以确保选修课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 选修课程的定义选修课程是指学生在规定的课程范围内,依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
3. 选课时间和方式学生每学期均有选课机会,选课时间和方式将根据学校的教学日历和选课系统进行统一安排,学生需遵守规定的选课时间和选课方式。
4. 选修课程的限制为保证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学校对选修课程设置了一些限制和要求:•学生必须完成所规定的核心课程学分要求后,才能进行选修课程的选修;•学生每学期可选修的课程数量有一定限制,以确保学生能够合理安排课程负荷;•对个别高级选修课程可能会设置选课条件,例如前置课程要求、年级要求等。
5. 选修课程的评分和学分认定选修课程的评分和学分认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选修课程的评分包括课堂表现、实验报告、课程作业、期末考试等多个方面,具体评分标准由教师确定并向学生公示。
•学生必须完成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核;•学生的选修课程学分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学生的选修课程学分必须符合学生个人的毕业要求。
6. 选修课程的调整和变更•调整和变更的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逾期将不予受理;•对于已经选修过的课程,学生必须经过教师和教务部门的同意才能进行调整和变更;•学生在每学期的选修课程调整和变更后,需要及时向教务部门进行报告和确认。
7. 选修课程问题的解决对于学生在选修课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问,学校将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学生可以向教务部门咨询和反映问题,并获得及时的解答和帮助;•学校将建立选修课程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8. 课程选修管理规定的保留和修改权学校保留对本《课程选修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并将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修改内容和时间。
高校选课管理制度
高校选课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选课管理,适应“三三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大类培养方案中学生选课的需求,根据《高校学籍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类选课第一条选课是学生依据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育教学计划办理课程注册的手续。
选课的类别分为专业选课、公共选课。
其中,学生毕业所要求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通过专业选课进行注册;学生毕业所要求的14个学分的通识类课程通过公共选课中的通识研讨课选课进行注册;其他计入毕业总学分要求的课程,学生可在公共选课中的其他课程类型进行注册。
第二条完成课程注册的学生方具有上课资格,未完成课程注册者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
学生注册课程后,须按要求参加课程的各项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即可获得课程的学分。
第三条学生选课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育教学计划,按照计划规定的课程类别、课程性质以及学分要求等进行选课。
第四条专业选课用于学生注册所在大类或专业教育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通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程。
学生所在大类、院系的教务员负责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选课。
必修课程一般由教务员统一将学生分配入班,部分分班上课的课程、可选择性修读的学科基础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由学生自行选课。
第五条公共选课中的跨专业(大类)选课用于学生注册其他专业(大类)的课程。
因受课程资源限制,学生预选相关课程后,须由本科生院依据一定的优先级排序原则进行抽签分配或由开课单位组织选拔考试。
学生每学期选修跨专业(大类)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6门。
第六条公共选课用于学生注册跨专业(大类)课、通识教育课、新生研讨课、公选课(含创新创业课)。
学生报名相关课程后,由本科生院依据各类课程的选课原则进行抽签分配或由开课单位组织选拔考试。
公选课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3门。
二、分流意向、专业意向第七条学生一年级为大类培养阶段,二年级开始分流到相应的学科、专业学习。
学校选修课程管理规定
学校选修课程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学校选修课程的设置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选修课程旨在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其兴趣爱好、促进其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探讨学校选修课程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和对于学生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灵活的选修课程设置灵活的选修课程设置是学校选修课程管理规定的核心。
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提供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
例如,语言类课程可以包括英语口语、法语、德语等,艺术类课程可以包括音乐、舞蹈、绘画等。
这样的设置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选修课程的必修要求在进行选修课程管理规定时,学校应制定必修要求,保证学生在选修课程中能够充分发展。
学生可以从不同领域选修课程,但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方可毕业。
例如,在选修课程中必须选修一门科学类课程、一门艺术类课程等。
这样的规定可以确保学生的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选修课程教师的选择和培养学校选修课程管理规定不仅涉及到课程本身,还包括选修课程教师的选择和培养。
选修课程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学校可以通过制定细则,确保选修课程教师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对选修课程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素质。
四、选修课程评估和反馈机制为了有效管理选修课程,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估和反馈机制。
通过定期的测评和考核,学校可以评估学生在选修课程中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同时,学校还应该鼓励学生提供对选修课程的反馈意见,以便不断改进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
五、选修课程师生交流和讨论机制学校选修课程管理规定应当鼓励师生之间的交流和讨论。
师生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校可以通过组织选修课程研讨会、课程展示和学术讲座等方式,提供交流和讨论的平台。
安徽选课制度
安徽选课制度
安徽选课制度主要是指安徽省高中生在高中阶段选修课程的一种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要求,高中生在完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
安徽选课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 选课时间:通常在高一和高二阶段进行,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
2. 选课方式:采用线上选课的方式,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3. 选课要求: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选择符合要求的课程。
4. 课程设置:包括文化课程、艺术课程、体育课程、技术课程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5. 选课限制:部分课程可能会有选课人数限制,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6. 课程调整:在选课过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兴趣进行课程调整。
7. 选课结果:选课结束后,学生需要按照所选课程的安排进行学习。
总之,安徽选课制度是为了让学生在高中阶段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合适的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教学工作章程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教学工作章程安工商教〔2004〕1号一、培养计划1、培养计划是高等学校培养专门人才,组织实施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及其时间分配;教学进程表和必要的说明。
2、培养计划必须充分反映新世纪对人才培养要求的趋势,贯彻加强基础,拓宽口径,淡化专业,培养能力,提高整体系质,注重创新精神培养的基本原则。
3、培养计划要充分体现以学科大类为主线,推动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体系的安排,充分考虑教学手段的更新和改革,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和实践环节教学体系。
4、培养计划必须科学地进行学时分配,合理安排全过程的学时分布,有利于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处理好主干课与非主干课、必修课与选修课、基础课与专业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课内课外学时的比例。
5、培养计划在院长领导下,由系主任负责,经认真研究、反复讨论,提出初稿。
经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后,由教务办公室报主管院长批准。
6、对培养计划要保持其严肃性,一经制订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任意变动,若确需改动,必须由系主任提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办公室审批。
二、教学大纲1、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的教学指导性文件。
应充分体现本课程在所设定的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地位。
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的内容和体系要符合科学性、综合性、实践性、时代性等要求,要充分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一体化,加强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
3、教学大纲一般应包括正文和说明两个部分。
正文部分以学科的科学体系为基础,结合专业要求,系统地按章节安排该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时数,以及根据不同课程的教学需要,规定实验、课程设计、参考书和有关教学设备等;说明部分应包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及相应的解决措施等。
教学大纲除规定基本内容外,还可列入供增加选学的部分内容。
安徽选课制度范文
安徽选课制度范文安徽省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教育资源相对较为充足的地区之一、在安徽省的高等教育机构中,选课制度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选课制度的实施对于学生的个人发展和学校的教育质量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对安徽省选课制度的探讨,以及一些个人的观点和建议。
首先,安徽省的选课制度相对较为灵活。
学生在每个学期开始前,都需要提交选课意愿,并按照系统排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线上选课。
在提交选课意愿之前,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的选课网站查看各门课程的开设情况、授课教师、课程简介等信息,以便做出更加合理和有针对性的选课决策。
这种选课制度充分考虑到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为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
其次,安徽省的选课制度还有着一定的保障机制。
在选课过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同时,学校也会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和需求,合理分配教学资源,保障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这种保障机制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个人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安徽省的选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首先,目前还存在着选课冲突的情况。
由于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有限,课程时间有限,很容易出现多门课程在同一时间上课的情况。
这就给学生的选课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效果。
其次,学生在选课中有一定的选择压力。
在众多课程中做出选择,并确保选课的多样性和全面性,对于学生来说是一项挑战。
有时候,学生可能因为选课困难而放弃了一些他们本来想要学习的课程,从而影响了他们的个人发展。
为了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可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选课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例如,可以通过加强选课网站的建设,提供更详细、准确和全面的课程信息,帮助学生更好地做出选课决策。
其次,可以加大对于选课冲突的解决力度。
可以通过增加课程数量、调整课程时间等方式,减少课程之间的冲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课机会。
最后,可以加强选课指导和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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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数应不低于15学分(降级和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除外),多于40学分的选课,须经学生所在学院书面同意后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选课。
(六)为保证课程学习质量,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如因欠费、未完成网上评教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选课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
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
(2008年12月修订)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安工大〔2007〕81号),结合教学管理运行的具体情况,修订本规定。
主题词:教学 选课 规定 通知
抄送:机关有关部门。
安徽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发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特对原《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教学〔2006〕24号)进行了修订,经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八年十二月八日
(五)免听需填写免听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及学院教学秘书(干事)签字同意,在每学期第四周周末前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相应手续。
(六)每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四、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选课管理与指导,尤其是对专业(方向)选修课的选课指导。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教学〔2006〕24号)和《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教学〔2007〕17号)同时废止。以往相关文件中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规定为准。
(二) 重学课程、双学位课程与所学专业新修课程有部分或全部冲突的,可申请重学课程、双学位课程部分或全部免听。
(三)对自学能力较强,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2以上的,可申请课程免听。
(四)政治理论课、工业概论课和体育课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不得免听或免修。
二、选课程序
(一)每学期新一轮选课开始时,选课系统初始化选课密码。学生应在选课开始后立即更改并保管好自己的选课密码。
(二)选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十五至第十六周进行。第二轮选课在对第一轮选课数据筛选后开始,于下一学期第二周周末结束。
(三)第一轮选课数据筛选按专业优先、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高优先的原则进行。第一轮选课无容量限制。第一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对超容量的课程按专业优先、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高(一年级按高考总分的相对值:(高考总分-生源地二本控制线)/生源地二本控制线)优先的原则筛选,筛选后进行第二轮选课,第二轮选课有容量限制。
(四)第二轮选课期间学生要及时检查自己在第一轮选课中所选课程有无变化,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自己的课程表。对漏选、多选、错选或因课程冲突需要退换课的,务必在第二轮选课结束前上网调整,完成选课。
(五)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必须按选定的课表上课,不允许自行变更、调换课程。任课教师按选课名单对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平时的学习考核。对因特殊情况造成课程未选或漏选的,须持经任课教师及学院教学秘书(干事)签字同意的《选课补选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补选,课程补选于第四周周末结束。
一、选课原则
(一)凡已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须选课学习,未选课程不得修读并不能获得成绩。
(二)学生选课前,应认真阅读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培养方案在教师指导下在网上选课。
(三)学生可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和自己的学习能力安排学习进程,在3至6年内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
(六)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只进行一轮,一般自每学期第十八周开始,至下一学期第二周结束。公共选修课不办理补选。
(七)第二批开设课程(双学位和重学课程等)于每学开学后的第二周周末前完成选课。
三、关于课程冲突的处理
(一)学生应在无冲突原则下选课,进行课程、教师和时间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