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日活动制度
学校党日活动制度
党日是党的“两学一做”等活动的载体,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为了提高党日活动质量,特做如下规定:
一、党日活动为每两周一次,在周四下午进行,遇到特殊情况可“串”不可“占”。
二、党日活动内容要以开展党的建设活动为主,也可以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文体活动。
三、党日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根据活动内容确定,但要注意发挥党支部的独立活动的作用。
四、党支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党日活动。提前向所属党员通知活动内容,做好准备工作,活动后要有总结。
五、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日活动。因公出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要事先请假,销假后要主动了解情况,必要的须请示补课。
六、党日活动的组织者要周到细致,党员要认真对待,尤其是在学习讨论活动中要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党员要有专门的参加党日活动学习笔记并认真记好。
七、各支部要认真搞好党员参加党日活动的考勤、考核和发言记录。
八、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党日活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九、学校党总支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本规定未明事宜由党总支负责解答。
学校党总支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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