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机构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机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维护儿童福利机构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第三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以儿童的身心发展为宗旨,为儿童提供全面的教育、保护和关爱,确保儿童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四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协调、管理机构内部事务。
第五条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机构由机构负责人、相关部门主管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机构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机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儿童保护第七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儿童保护机制,制定儿童保护规定,确保儿童在机构内得到全面的保护和关爱。
第八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对儿童进行详细的身份核验,确保儿童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儿童记录档案,对儿童的个人信息和成长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为保护儿童权益提供有效依据。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确保儿童的日常生活质量。
第十一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保证儿童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提供符合儿童营养需求的食物。
第十二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机构内部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三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机构内外人员进出,确保儿童的安全。
第十四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儿童和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十五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定期对机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机构的安全可靠。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奖励表彰和惩罚制度。
第十七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晋升和奖励,激励其积极参与工作。
福利院日常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福利院日常管理制度1.全体人员认真遵守纪律,严禁任何人在院内外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违者追宄法律责任。
2.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树立亲情管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如上班撤离岗位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3.严格请销假制度,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准时上班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请事、病假要有书面请假条并经院长签字批准后才能准假。
4.患重病需要请长病假的,须持医院出具确需休养的天数和意见,弄虚作假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凡无请假条和未经批准的,一律视为旷工,扣除缺勤天数的全部工资。
5.院内卫生食堂、餐厅、公共场所必须保持清洁,餐具定期消毒,房前房后派专人清除,院长不定期检查督促,确保院内院外环境卫生。
6.对入院老人健康应该掌握第一手资料,妥善解决好老人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正真体会到家的温暖,是他们享受“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养”没有任何顾虑,欢度晚年。
7.每逢家人团聚时,开展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使老人不寂寞、不孤独,体会大家庭的温暖。
8.入院人员必须互敬互爱,树立以院为家的思想,爱护院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院里的规章制度。
9.成立代管存折小组,领导负责,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手续齐全。
10.财务管理需做到收支两条线,福利院的开支必须由主管领导批示后方可支出,收取的管理费及时上交财务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1.入住人员在15日以前入住本院则按一个月收取管理费和生活费,15日后入住本院则按半月收取管理费和生活费,长期卧床需要特护的需交纳特护费,住院需特护的按天收取陪护费。
12.入住人员死亡后,及时通知死者的家属,妥善处理好后事,做到善始善终。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一、目的儿童福利院是一个为孤儿、流浪儿童和受虐儿童提供庇护和关怀的机构。
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儿童福利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维护机构的秩序和规范儿童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1. 宿舍管理儿童福利院内设有多个宿舍,每个宿舍由一名专职老师负责管理。
在宿舍内,儿童需遵守安静、整洁的原则,不得私自带入违禁品或危险物品。
同时,宿舍内不得进行打闹或者斗殴行为。
2. 作息时间儿童福利院规定每日的作息时间表,包括起床、早餐、上课、体育活动等。
儿童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活动,不得违反规定。
三、教育管理1. 学习规范儿童福利院提供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儿童需要遵守学校教育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不得逃课或者旷学。
2. 行为规范儿童福利院鼓励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儿童尊重师长、尊重他人,不得进行欺凌、损坏公共财产等不良行为。
四、健康管理1. 卫生保健儿童福利院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障儿童的健康。
儿童需遵守个人卫生习惯,保持身体清洁,不得擅自用药或忽视疾病。
2. 饮食安全儿童福利院提供营养餐,儿童需遵守用餐规定,不得浪费食物或者私自进食外部食物。
五、社会交往儿童福利院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社会交往,但必须遵从机构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
不得进行违法或不良交往。
六、惩罚制度儿童福利院设有严格的惩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儿童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体罚、甚至开除学籍等。
七、权益保护儿童福利院保障儿童的权益,保护其受教育权、健康权和人身权。
对儿童的投诉和申诉,儿童福利院会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
总之,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和促进其健康成长。
只有遵守规定和规章制度,儿童才能在福利院获得良好的生活和教育。
福利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福利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福利中心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受护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福利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于福利中心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生产第一、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福利中心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五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及时处置和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福利中心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第七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便于监管和溯源。
第八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福利中心设施设备、用电用水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
第九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给予惩罚。
第十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明示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提醒员工和受护对象注意安全。
第三章安全用电用水管理第十一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保证用电用水的安全稳定供应。
第十二条福利中心应当定期对用电用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防范事故风险。
第十三条福利中心应当加强用电用水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和受护对象对用电用水安全的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用电用水节约管理制度,倡导员工和受护对象节约用电用水,降低日常消耗。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应急疏散等。
第十六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福利中心工作制度
福利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福利中心工作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福利中心工作制度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激励,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福利中心工作制度应当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工作人员第四条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二)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四)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福利中心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退休等事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内容第六条福利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福利服务;(二)开展福利项目的宣传、推广和实施;(三)对福利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四)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保障福利项目的顺利实施;(五)其他与福利中心相关的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七条福利中心的各项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三)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纪律第八条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福利中心工作制度;(二)保守国家秘密和福利对象的隐私;(三)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各项工作;(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五)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六、监督检查第九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十条福利中心应当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七、法律责任第十一条福利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利中心。
福利院管理规章制度
福利院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福利院的管理,保障福利院内的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一套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
2. 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福利院内所有员工和受托人员。
任何人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所有员工和受托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规章制度,并全心全意为福利院服务,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组织架构1. 福利院设立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部门主管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2. 院长负责福利院的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部门主管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工作,工作人员全力配合。
3. 福利院设立财务部、医护部、生活服务部等部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保障福利院的正常运转。
三、管理制度1. 工作时间:福利院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向院长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工作任务:各部门根据院长的安排,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不得推诿。
3.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状态,不得迟到早退、偷懒、私闯福利院内部。
不得违反院内规定,损坏公共财物。
4. 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要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全面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处理问题。
院长和副院长要对整个福利院的工作负责,保障福利院的正常运转。
5. 薪酬福利:福利院对工作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确保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服务质量1. 福利院要坚持以弱势群体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服务。
医护人员要精心照料弱势群体,保障其健康。
生活服务人员要为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上的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2. 福利院要建立健全的服务评估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突发事件处理1. 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主管要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处置,保障弱势群体的安全。
情况严重时,要及时向院长汇报,协调处理。
2. 对于影响福利院正常运转的突发事件,要成立应急工作组,及时制定应对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福利院规章制度
福利院规章制度福利院规章制度「篇一」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亲情管理,本着一切服务于老人,一切为了老人的的服务理念,更好的为老人服务的思想。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有病请假,须出示有关部门的制度。
三、认真做好院民的日常服务,对病人要按照要求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与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贴心人。
五、不得以工作之便,向院民推销或介绍任何产品,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六、负责室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七、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做到勤换洗,不漏洗,不丢失和不发错。
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八、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的更换,以及防火、防盗等工作。
福利院规章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全国儿童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促进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督促检查建设全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儿童福利院的新建工程和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儿童福利院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以“儿童为本”和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准则的建设理念,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当前,兼顾发展,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第五条儿童福利院的建设应满足孤残儿童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需要,为多种养育模式提供稳固的依托和载体,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安全卫生、方便管理。
农村福利院规章制度
农村福利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工作,规范机构内部秩序,保障贫困老人、残疾人和孤儿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福利院是县级以上政府为贫困老人、残疾人和孤儿提供庇护、救助和照料的公益机构。
第三条农村福利院的管理机构为院长和副院长,负责院务的具体管理和执行。
第四条农村福利院实行院务会议制度,院务会议由院长召集,决策事项需由院务会议通过。
第五条农村福利院实行院纪会制度,院纪会由院长、副院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查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六条农村福利院实行集中管理制度,所有入住的贫困老人、残疾人和孤儿必须在院内住宿,并接受统一的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农村福利院为老人、残疾人和孤儿提供食宿和医疗照顾,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八条老人、残疾人和孤儿入住农村福利院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入住条件。
第九条农村福利院实行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记录在册。
第十条农村福利院设立安全巡逻制度,对院内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权利保障第十一条农村福利院要保障老人、残疾人和孤儿的基本人权,尊重他们的意愿和尊严。
第十二条老人、残疾人和孤儿有权利享受医疗照顾、心理抚慰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老人、残疾人和孤儿有权利参与院务会议和院纪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违纪处罚第十四条农村福利院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违反规章制度的老人、残疾人和孤儿要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被退院。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农村福利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不适用的地方,以实际操作为准。
农村福利院规章制度内容较为详细,务必认真执行,确保贫困老人、残疾人和孤儿的合法权益和生活质量。
邯郸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邯郸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推动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邯郸儿童福利院全体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邯郸儿童福利院是一个专门为遗弃、孤儿、流浪和失去监护人的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和保护的机构。
第四条邯郸儿童福利院坚持以儿童的身心健康为基础,以爱心、责任心和专业精神为宗旨,秉承“以人为本,关爱儿童”的理念,致力于为儿童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
第五条邯郸儿童福利院全面实施儿童福利法、儿童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邯郸儿童福利院坚持“人人尽责,心手相连”的工作理念,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机构关系。
第七条邯郸儿童福利院执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对院内工作全面负责,由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共同协作决策。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八条邯郸儿童福利院设立机构包括院领导班子、办公室、生活服务部、教育部、医疗保健部、安全保卫部、后勤保障部等。
第九条院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部门主任组成,负责院内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全院文件档案管理、信息通讯、对外联络、会务组织等工作。
第十一条生活服务部负责儿童的日常生活服务,包括住宿管理、饮食保障、文娱活动等。
第十二条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儿童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儿童的智力和心理发展。
第十三条医疗保健部负责儿童的身体健康管理和医疗护理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保卫部负责保障院内儿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院内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后勤保障部负责院内的基础设施保障、物资采购、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对象及权利第十六条邯郸儿童福利院的服务对象为年龄在6岁至18岁之间的遗弃、孤儿、流浪和失去监护人的儿童。
第十七条儿童在邯郸儿童福利院有权利享受以下服务:1. 生活照料:提供合理的饮食、住宿、卫生条件,保障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
福利院规章制度
福利院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福利院的正常秩序,保障福利院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福利院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
第三条福利院成员应当遵守福利院的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离开福利院。
第四条福利院成员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福利院的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福利院成员应当保持卫生,保持个人卫生,不得擅自乱扔垃圾,不得在福利院内吸烟、饮酒、吸毒。
第六条福利院成员应当遵守福利院的作息时间,不得在规定时间外离开宿舍或活动场所。
第七条福利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福利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
擅自缺席或拒绝参与。
第八条福利院成员应当遵守福利院的纪律要求,不得进行违法
犯罪行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欺凌行为。
第九条福利院成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接受相应的
纪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理。
第十条福利院成员如对本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福
利院管理部门提出,管理部门将认真考虑并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需经福利
院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024年员工福利社规章制
2024年员工福利社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福利社的管理,维护员工利益,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福利社是为企业员工提供各类福利服务的组织,员工福利社成立的目的是增进员工福利,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第三条:员工福利社要与企业形成紧密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员工提供便利、优质的福利服务。
第四条:员工福利社的管理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员工福利社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员工福利社实行自愿参加、自愿缴费、自愿享受福利的原则。
员工福利社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员工参加福利社或强制员工购买福利商品。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员工福利社设立社长一名,社长由企业指定或选举产生。
社长负责员工福利社的所有工作,社长履行职责应当以员工福利为重心,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员工福利社设立财务部门一名,负责员工福利社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确保员工福利社的财务清晰透明,保证资金的正常运作。
第八条:员工福利社还可以设立其他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拓宽员工福利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员工福利社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开展员工福利活动,提供员工福利服务;2. 筹划和组织各类福利活动,如健康体检、职业培训、文化娱乐等;3. 组织和管理员工商城,提供员工购物服务;4. 管理员工福利社的资金和财务,确保员工福利社的持续运行。
第三章:员工福利服务第十条:员工福利社可以开设员工商城,为员工提供购物服务。
员工在员工商城购物享受优惠价格,并有专属服务。
第十一条:员工福利社可以组织各类健康体检活动,提供免费或优惠的体检服务。
第十二条:员工福利社可以组织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如组织员工旅游、开展庆祝活动等,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第十三条:员工福利社可以组织各类职业培训活动,提供员工职业进修的机会,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的运营管理,保障儿童的权益和福祉,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儿童福利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儿童福利服务的组织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孤儿院、救助站、儿童庇护所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包括机构的设立、运行、人员聘用、福利服务等。
第二章机构设立第四条在设立儿童福利机构之前,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合法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和材料。
第五条机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第六条机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拥有适宜的场所和设施,保障儿童的安全和生活环境;(二)具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能够提供儿童福利服务;(三)确保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备,包括儿童权益保障、行为纪律、安全制度等。
第三章机构运行第七条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开展儿童福利服务。
第八条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以下能力和条件:(一)制定详细的儿童福利服务方案,并按时执行;(二)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确保儿童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三)保障儿童的生活、饮食、医疗、教育、安全等权益;(四)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规范机构内部运作,确保机构的稳定运行;(五)及时处理机构内部的纠纷和问题,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人员聘用第九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职业素养。
第十条机构在人员聘用方面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人群。
第十一条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人员的考核、奖惩和岗位晋升。
第十二条机构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五章福利服务第十三条机构的福利服务应围绕儿童的需求和权益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二)提供全面、合理的营养饮食;(三)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四)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培训机会;(五)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服务。
第十四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儿童的基本信息和成长发展情况。
福利院职工规章制度
福利院职工规章制度
《福利院职工规章制度》
一、职工管理
1. 职工入职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同时接受入职体检;
2. 职工应严格遵守福利院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外出或擅离职守;
3. 职工必须保持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或者使用违禁药物;
4. 职工需遵守职业操守,保护好福利院的财产和资源;
5. 职工需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二、工作时间
1. 职工需按照院方要求的工作时间和班次进行工作;
2. 职工不得擅自请假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并获得批准;
3. 应急情况下,职工需接受院方的调配安排。
三、工作纪律
1. 职工需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岗,勤勉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2. 职工需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工作台面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3. 职工需遵守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要求,完成任务质量和数量;
4. 职工需遵守机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院方机密信息。
四、待遇保障
1. 福利院将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医疗保障;
2. 职工享有带薪休假、节假日福利;
3. 福利院将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五、处分管理
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包括扣工资、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罚。
六、其他
1. 职工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 职工需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协助建设和发展福利院。
以上为福利院职工规章制度,任何职工皆应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社会福利中心规章制度
社会福利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福利中心的管理和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会福利中心是社会福利事业的基础单位,是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场所。
社会福利中心的任务是为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有特殊需要的人士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精神抚慰、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三条社会福利中心的管理应遵循自愿参与、服务为主、关爱为重、尊重尊严的原则,符合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利益。
第四条社会福利中心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执照,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福利中心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管理和运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障服务质量。
第六条社会福利中心应当设立服务对象档案,记录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健康档案及服务情况等重要资料。
第七条社会福利中心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合理。
第八条社会福利中心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服务质量。
第九条社会福利中心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十条社会福利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生活照料:如提供食宿、清洁、洗浴、起居照料等服务。
(二)医疗护理: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日常护理、病患护理等服务。
(三)文化娱乐:如开展文化活动、娱乐活动、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康复训练:如提供康复理疗、康复训练、运动锻炼等服务。
(五)心理疏导:如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治疗等服务。
第十一条社会福利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服务对象的需求,适当调整和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服务对象第十二条社会福利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一)行动不便者:如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
(二)生活不能自理者:如失能老人、失能儿童等。
(三)有特殊需要者:如孤寡老人、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人士等。
(四)其他需要服务者:如困境儿童、农民工、低收入家庭等。
福利院职工规章制度
福利院职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利院职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福利院的正常秩序,加强团队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福利院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职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福利院职工应具备爱心、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为受助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福利院职工应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六条福利院职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外出。
第七条福利院职工应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懈怠怠工。
第八条福利院职工在工作中不得私自接收礼金、好处,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九条福利院职工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福利院的内部信息。
第十条福利院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福利院的形象。
第十一条福利院职工应遵守纪律,不得擅自调动工作岗位,不得拒绝工作安排。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二条福利院职工应按照职责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三条福利院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福利院医护人员应关注受助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合理的医疗护理服务。
第十五条福利院保洁人员应保持福利院环境卫生,保障受助对象的生活质量。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福利院职工将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优秀职工将获得表扬、奖金等奖励。
第十八条不良职工将受到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福利院领导班子领导,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职工应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遵守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起生效。
以上就是福利院职工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职工自觉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福利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儿童福利院作为保障弱势群体儿童的机构,承担着他们的生活、教育和发展责任。
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的权益和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儿童福利院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养育环境、饮食安排、教育教学、健康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介绍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一、养育环境儿童福利院秉承着以孩子为中心的原则,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温馨、安全的家庭式养育环境。
福利院实行24小时工作制,保障每位儿童都能得到始终如一的照顾和关怀。
儿童福利院要求工作人员要以亲情般的态度对待孩子,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情感需求。
同时,儿童福利院要营造一个和谐友善的氛围,鼓励孩子们相互帮助和团结合作,共同建设一个快乐的家庭。
二、饮食安排儿童福利院注重儿童的饮食健康,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膳食安排。
福利院配备专业的营养师,根据儿童的生长发育和健康需求,合理配置营养方案。
每日提供富含蛋白质、蔬菜水果和全谷物的均衡餐,确保儿童获得充足的营养。
同时,福利院也注重培养儿童的饮食习惯和良好的餐桌礼仪,通过共同就餐时间,鼓励儿童学会尊重食物、尊重他人。
三、教育教学儿童福利院将教育视为儿童成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定了相应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
福利院雇佣专业的教育工作者,为儿童提供系统的教育和培训。
福利院支持儿童获得义务教育,并鼓励他们参加课外活动以拓宽视野。
儿童福利院还建立了图书馆和多功能教室,为儿童提供各种学习资源和机会,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兴趣爱好。
四、健康管理儿童福利院高度重视儿童的身心健康,并采取措施保障儿童的健康管理。
福利院要求每位儿童定期接受健康体检,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福利院配备专职医护人员,负责儿童的日常保健及急救工作。
此外,福利院还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和户外活动,培养儿童的体魄和团队精神。
五、安全保障儿童福利院将儿童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制定了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
福利院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定期检查和维修设施,确保儿童居住环境的安全和良好。
公司福利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福利管理规章制度5篇公司福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
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1、福利范围(1)培训提升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3)节日礼品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就餐补助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5)婚庆福利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6)公费旅游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7)健康体检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8)夏季防暑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9)生日礼物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10)丧事吊唁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薪酬管理制度》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公司福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福利中心义工管理制度
福利中心义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福利中心的义工队伍,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义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履职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福利中心的所有义工,包括志愿者、实习生等。
第三条义工应当遵守福利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义工职责,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福利中心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福利中心应当加强对义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义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义工招募与注册第五条福利中心应当定期进行义工的招募活动,吸引更多有志于公益事业的人员加入。
第六条义工注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经过福利中心的审核和培训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的义工。
第七条义工应当如实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以便福利中心对其进行管理和统计。
第八条义工应当遵守福利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第三章义工培训与管理第九条福利中心应当对义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义工应当定期参加福利中心组织的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义工应当按照福利中心的安排履行义工职责,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福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义工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义工管理岗位,负责义工的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四章义工考核与激励第十三条福利中心应当定期对义工的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表现优秀的义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义工应当自觉配合福利中心的考核工作,接受管理部门对其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的评估。
第十五条福利中心应当设立义工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义工予以奖励和激励。
第五章义工权益保障第十六条义工享有与员工同等的权益和待遇,包括劳动保护、安全保障等权益。
第十七条义工享有言论自由、组织自由的权利,可以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福利中心应当保护义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在工作中的尊严和利益。
第六章义工纪律与处罚第十九条义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福利中心的各项纪律要求,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安全和福祉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确保儿童在福利院内能够获得良好的照顾和教育,福利院设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儿童福利院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儿童的健康和成长。
一、入院和离院规定1.1 入院条件儿童福利院接收年龄在0至18岁的儿童,身体健康或有适当医疗条件来处理特殊病例。
福利院将根据儿童的家庭情况、生活环境、发展需求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接受儿童入院。
1.2 离院条件儿童福利院将根据儿童的家庭情况和发展状况,以及监护人的申请,决定儿童的离院时间。
离院前,福利院将对儿童进行身体检查,并提供适当的安全关怀和社会融入指导。
二、生活规律和安全管理2.1 生活规律儿童福利院注重培养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日常习惯。
根据儿童的年龄和能力,制定了一系列的作息安排,包括起床时间、用餐时间、学习、活动和休息时间等。
每位儿童都有责任按时参与集体活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2 安全管理儿童福利院注重保障儿童的安全。
福利院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溺水等措施。
儿童在福利院内不得私自外出,也不得接触或传播任何有害信息或物品。
福利院严禁虐待、施暴或歧视儿童。
三、教育和培养3.1 教育制度儿童福利院致力于为每位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福利院将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学习能力,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等。
教育计划旨在培养儿童的认知能力、社交技能、创造力和自信心。
3.2 心理关怀儿童福利院重视儿童的心理健康,建立了专业心理辅导机制。
福利院为儿童提供情感支持、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儿童应对家庭变故或其他压力。
同时,福利院鼓励儿童积极参与艺术、运动和游戏等活动,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
四、保障和监督4.1 儿童权益保障儿童福利院将儿童的权益置于首位,确保儿童享有与年龄相适应的基本生活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福利院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以便儿童和他们的监护人能够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儿童福利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儿童福利中心内儿童的权益,维护秩序,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和教育权利,制定以下规章制度:第一章入园与离园第一条入园条件:凡符合中心收养条件的本市儿童,父母双方须签订入园协议,提供相关证明和健康体检证明,经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园。
第二条离园规定:凡遇以下原因之一者,可向中心提出离园申请:①家庭搬迁,无法继续就近接送;②因特殊原因需转学或出国定居;③在中心期间,不适应幼儿园环境无法进行学习或交流;④家长意愿。
第三条入园安排:中心每年接收一批新生入园,新生家长须提供儿童户口簿、近期照片等材料。
中心为新生安排适当的班级,并指定老师进行导师服务。
第四条离园办理:离园申请须提前提出,并填写《儿童离园申请表》,中心审核合格后,家长须办理相关手续。
出园手续包括交接材料和物品,签署相关文件,离园检查等。
第五条入园补充:如果中途有新生需要接受收养的情况,中心将提前通知,并根据需要安排入园手续。
第六条离园承诺:家长在提出离园申请后,中心有义务保护离园家庭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二章学习与生活第七条学习计划:中心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并在家长会等场合进行通报。
家长有义务监督儿童完成学习任务,确保学业进展。
第八条作息时间:中心规定每天准时起床、就餐、休息和睡眠时间,家长需配合保证儿童按时参加各项活动。
第九条生活卫生:中心提倡儿童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个人卫生。
每天进行集体晨检,保证儿童的健康。
第十条饮食安全:中心设定每天三餐配餐,保证儿童的饮食安全和均衡。
家长可以提出特殊要求,中心会尽力满足。
第十一条安全保障:中心建议家长接送时,尽量提前到达,并确保儿童的安全,避免儿童受到意外伤害。
第三章安全与管理第十二条图书借阅:中心每周开放图书借阅时间,家长可陪同儿童选择适合的读物,提高阅读兴趣。
第十三条安全防范:中心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儿童在面临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应对。
第十四条管理制度:中心建立相关管理规则,如迟到、早退、请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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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服务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
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中心内
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2、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3、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应分设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五好老人条件
1、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2、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中心内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4、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5、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奉献。
入住五保人员管理制度
1、入住对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2、五保人员入住后,应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3、入住的五保人员死亡后,丧事由中心按规定处理。
食堂管理制度
1、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
2、各类食品由中心办公室定点协议采购,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置的各类食品均由值周人员及协助买菜老人验收签字后入账;
3、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
4、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每天的餐、炊用具用完后要洗净消毒;
5、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熟食分开存放,保证贮藏质量,伙食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严防污染和食物中毒;
6、搞好安全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7、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切实做好消毒工作。
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4、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安全使用食堂的电和煤气等,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舍务安全管理
1、未经中心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及违规电器,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态度热情,和蔼礼貌。
不准冷言冷语,更不能指责吵骂。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做到衣物勤换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衣物摆放有
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4、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5、关心老人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说服疏导,使其热爱生活;
6、积极动员并帮助老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帮助他们多运动、多晒太阳;
7、学习掌握有关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督促帮助老人理发洗澡,帮助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院民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中心福利院作贡献;
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
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
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福利中心院规
中心人员必须做到: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水平。
2、相信科学,反对搞迷信活动。
3、团结互相,反对拨弄是非。
、
4、做到走亲访友先请假,反对无帮出去。
5、锻炼身体,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文体活动。
6、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反对随便就诊。
7、搞好个人环境卫生,保持衣着整洁。
8、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切所用物品。
9、发扬民主、检举坏人坏事。
10、发挥技能,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福利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做好中心所有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2、安排好中心生活、生产。
3、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4、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5、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会计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和方针、政策。
2、坚持财务审批手续,专款专用,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及时公布帐目,实行民主。
3、做到帐款物“相符”。
4、当好内勤参谋,并协助院务会做好其它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中心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政思想觉悟,认真执行中心规章制度,实行文明管理,进行祖国繁荣、旧社会和入住前后对比活动。
进一步搞好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自身建设。
2、工作人员热忱为五保人员服务,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入住人员必须做到“四要、四不要”即相信相信科学,反对搞迷信活动,要遵守医疗制度,不要随便就诊,要团结互相,不要拨弄是非,要遵守院规,不要无故出走。
3、组织团结互相小组3人为一组,选组长1人,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经常和“五保”老人谈心,了解情况,发生口角及时调解,进而增强团结,使“五保”老人心情舒畅,延年益寿。
4、实行季度小结,年终总结,对于表现为优,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做出了贡献的人员,在精神鼓励的基础上给予物质奖励,对能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者,一技之长的人员给予适当的报酬。
院务会活动制度
1、院务会每月十五日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汇报总结前段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段工作,会议讨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做到有议有决。
2、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一般是院务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吸收老人参加,总结工作,找出差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3、每月三十日为中心卫生日,针对中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评比。
工作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作息,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事假经主任批准,病假有医疗证明。
2、建立工作人员考勤登记簿,缺勤时间(日、月累计)八小时为一天,(上班时擅自离院)扣发工资。
3、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老人急病,及时送医院治疗,晚上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杜绝事故发生。
4、年终总结时,对于执行好的同志,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于执行差的同志,除扣发缺勤工资外并减去部分奖金。
膳食管理制度
1、膳食管理小组由工作人员五人组成。
2、民主管理,办好伙食,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工作。
3、伙食要统筹安排,每周研究一次。
4、购买物品要有经手、验收、审批人签字,当日报销。
5、帐目日清月结,每月公布一次。
6、五保老人患病,适当调剂饮食,五保人员因病去亲,友家休息,需经领导批准,伙食费不予退给。
福利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八不准”
1、不准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
2、不准在工作期间打麻将,打扑克。
3、不准在工作期间喝酒,闹事。
4、不准留宿亲属子女。
5、不准遇事擅作主张。
6、不准和院民吵闹。
7、不准相互拆台,互相告状。
8、不准借福利中心为个人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