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厂规章制度范本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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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厂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一、总则
1、为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立本规定,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员工,系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在册的员工,因业务需要而临时聘用的人员不在此列。
3、本规定在适用中如发生疑问,由行政单位主管组织研究,如无法解决时报请更高层主管解释并修正。
4、本公司员工的服务、任用、工作时间、考勤、薪资、请假、休假、调任、绩效考核、奖惩、福利、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皆按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2、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服从管理、热爱集体、团结同事,对外应严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3、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义办理私人事件。
4、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应态度谦和,力求切实,不得有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等有损公司信誉之行为。
5、员工对于职务上之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6、员工除假期外,均应依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7、员工在任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亲友进入厂区或宿舍区。
8、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和宿舍区。
9、员工不得私自带公物出厂,私人物品携带出厂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员或主管人员合理检查的义务。
10、本公司若因生产需要,在不减少原有收入情况下,依据法规调派员工工作,并且在员工能力所能胜任时,员工不得拒绝,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1、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12、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3、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薪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14、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规章制度。
三、任用
1、人员之任用以内部晋升、调任为优先考虑,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对外公开招聘。
2、人员之任用应基于职务上的需要,选聘最合适之人员担任适合之职务。
3、人员任用主要考虑其品德、专长、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别、族群、政党、宗教、籍贯之影响。
4、新进员工的聘用,依据业务及内部职缺需要,由主管部门统筹计划,呈
报批准后由行政单位进行招募。
5、本公司新进人员须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6、新进人员的考核:
(1)本公司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
(2)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依据工作、学习表现的成绩相应幅度的调薪。(3)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雇,在3天内被解雇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雇佣: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解雇或擅自离职者(因特殊原因经总经理同意者除外)。
(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讼未决者。
(3)经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者。
(4)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及吸毒者。
(5)未满18岁的未成年公民。
(6)伪造证件及其它资料、欺骗公司者。
(7)品性恶劣,被其它公、私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8、新进人员经考核获准雇佣,应于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日期按时到公司亲自办理报道手续,并交纳下列物件:
(1)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本公司指定医院之体检证明。
9、晋升
(1)晋升是指由较低职级的职务晋升为职级较高的职务,以及同一层次职
务类别中的职级的提升,如:助拉升为拉长,晋升必须有核准的职缺。(2)重要职务晋升之体现应以人事公布为准,有口头之提报无正式公布将无效。
四、工作时间及考勤
1、员工工作时间为:
(1)正常班制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开始加班;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开始加班。
(2)因公司业务及其它突发事件之需要,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应予以配合,加班时间支付相应加班费,未按正常班制出勤者,则需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时,需事先知会行政单位进行调整。
2、本公司因生产需要采用日夜班轮班制时,员工予以配合。
3、员工应遵照规定排队打卡,上班前30分钟内刷上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刷下班卡,超出此规定时间范围均无效,视为刷卡异常,且不计入出勤。
4、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节者,分别依以下规定处理:
(1)迟到:
a、上班时间起至10分钟内才打卡为迟到,迟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钟(含)扣款30元,30分钟以上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半月全勤奖及1、5天薪资,并记小过一次处罚。
b、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c、因偶发事件,经查实者以请假处理。
(2)早退:
a、没有到下班时间未经允许即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早退10分钟内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钟扣款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处理。
b、一月累计早退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1天论处,扣除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3)旷工:
a、请假未取得主管核准者、未办妥请假手续者、请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者、以不实之事由请假者、无故未出勤者,均视为旷工。
b、旷工半日者,予以记小过一次,扣除全勤奖金及1、5天薪资;旷工两天者,予以记大过两次,扣除当月全勤奖及5天薪资。
c、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自动离厂处理,一月内累计旷工三次者,予以记大过三次开除处理。
d、考勤发生异常而没有办理补考勤手续者,予以旷工一天论处。
五、薪资
1、本规定所称薪资指员工因工作而获得的酬劳,分日薪制及月薪制两类,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离职人员至离职日停薪,按日薪计算。
2、本公司薪资实行保密制度,非基于管理上之需要,任何人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薪资,且不得探询议论他人薪资,违者以厂规论处。
3、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20号发放。
4、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按公司《薪资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