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1、项目经理部预检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有关部门进行预检,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部提出竣工预检申请。
2、单位工程竣工预检(施工单位)公司XXXX部牵头组织XXXX部、XXXX部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合格后由总部部门共同签署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4、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1)人防验收;2)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7)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
6、工程竣工备案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文件)1、单位工程预检记录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涉及安全和功能的试验、检测资料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7、规划验收认可文件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9、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对工程的评价或验收文件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具体实施。
四、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实施竣工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接受竣工验收。
2.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保证环境数据真实可靠。
3.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
4.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等。
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1.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前向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3.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4.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现场检查结果、技术资料审核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并向建设单位发出相应的通知。
5.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竣工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六、监督检查1. 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数据核实等。
2.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 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状况进行独立评估。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未按规定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建设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申请并给予警告。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WHB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年*月**日公布****年*月***日实行项目验收管理规定1目旳为加强总承包项目旳竣工验收管理,顺利实现工程向业主旳移交,保证总承包协议收尾工作旳顺利完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合用范围本规定合用于总承包项目验收工作旳管理。
3 定义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单独签订施工协议旳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
在一种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规定旳专业工程,可征得业主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献和施工图纸规定,满足生产需要或具有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规定。
3.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规定所有建设完毕,符合规定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原则,由总承包项目部协调,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旳单项工程,不再反复进行竣工验收。
3 工作职责3.1 各分包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已按设计图纸规定旳工程内容完毕,能满足生产规定或具有使用条件后,向监理提交“工程竣工汇报”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监理签认后,由总承包项目部向建设单位发出“交付竣工验收告知书”。
3.2 项目部按规范规定和协议条款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完毕竣工资料和考核资料,由项目部提供应业主审查。
3.2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业主对项目验收旳组织工作,开车部、施工部、质量部协助和配合,协议管理工程师参与项目旳验收工作。
4 项目验收条件4.1 设计文献和协议约定旳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原则、设计文献规定及协议规定。
4.2 有完整并经核定旳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工程资料符合如下规定:(1)同步性:应在竣工验收前汇总、整顿完毕;(2)规范性:应符合现行规范、原则规定及设计、协议规定;(3)完整性:各类施工资料应完整,并互相交圈;(4)真实性: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5)科学性:资料旳分类、编号、组卷应合理、科学,便于追溯、查询;(6)竣工图:应按规定规定绘制、整顿。
事业单位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一、总则事业单位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完成后对所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评价的一系列程序和方法。
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有效管理事业单位项目验收是十分重要的。
根据相关规定和经验总结,制定本事业单位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以规范和优化项目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1.验收标准与要求验收标准是指衡量项目是否合格的依据,要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制定。
评审验收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各项指标的评定方法和评分标准。
验收要求是指在验收过程中,项目完成方对各项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准备,确保项目的各项要求能够得到满足。
验收要求主要包括时间节点、材料准备、验收人员安排等要素,以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验收程序验收程序是指进行项目验收工作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
一般包括资格审查、现场检查、协商洽谈和评估等环节。
理顺验收程序有利于提高验收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公正。
3.验收人员的组成与职责验收人员的组成应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合理调配,在组成上应具备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验收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参与验收标准的制定、参与资格审查、参与现场检查和评估、编写验收报告等。
4.验收报告的编写和评审验收报告是项目验收的主要成果之一,对项目质量和效益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验收报告的编写应明确、准确、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的情况和验收结论。
编写验收报告时应注意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全面。
同时,验收报告还需要经过相关人员的评审,以确保其内容真实可信。
三、项目验收的责任与义务1.项目完成方的责任项目完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项目的验收义务。
项目完成方应配合验收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改进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2.验收人员的权益与义务验收人员应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审工作,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验收人员有权要求项目完成方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其进行核实。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定义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过程。
2. 环境保护总体要求:指建设项目竣工后应达到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污水和废气处理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第四条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所有者或经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资料。
第五条验收组织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组织验收组,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检查和评估;2. 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3. 对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的检查和评估;4. 对污染物排放的抽查和监测。
第七条验收结果验收组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判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第八条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和安装,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条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进行对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和数据记录。
第十一条污染物排放抽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后,主管部门有权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抽查和监测,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二条监督主管部门有义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求。
公司项目管理与项目验收规定

公司项目管理与项目验收规定一、项目管理公司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特制定以下项目管理规定。
1. 项目立项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市场、经济等多个方面的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立项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计划、资源需求等关键信息,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2. 项目组建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组建项目团队,确保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
项目团队成员应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目标,并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3. 项目计划项目经理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分解、时间安排、资源调配等内容。
项目计划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调整和优化,确保项目进展符合预期。
4.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经理应监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有序进行,并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项目成员应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自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5. 项目控制项目经理应设立项目控制点,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评估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项目控制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
6. 项目变更管理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项目经理需及时评估变更的影响,并与相关部门和项目团队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需重新编制计划,并及时进行项目调整和控制。
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是确保项目交付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重要环节。
公司制定以下项目验收规定,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完成度。
1. 验收标准项目团队应与项目发起方共同确定项目的验收标准和指标,明确项目的交付要求和期望结果。
验收标准应具体、可衡量,并与项目目标和合同内容相一致。
2. 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准备阶段、实地验收、文件审查等环节。
准备阶段需确保验收所需的资源、信息和条件具备。
实地验收应由项目发起方、项目团队和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并在验收记录中详细记录验收情况。
项目综合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综合验收管理规定Is the eternal love the truth. December 22, 2021
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体制改革的需要,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规章制度,使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区建设全部竣工后,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综合验收;
第三条对照总规划设计,检查是否还有遗漏项目;
第四条查阅所有报建资料和有关部门批示的文件是否齐全、一致;
第五条审查所有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第六条将设计、施工所有资料整编成册,并绘出小区总系统图、总效果图;
第七条对小区做全面复验,是否对已竣工的工程有损坏情况,及时修补;
第八条由集团上报政府综合验收有关部门,并将以上资料全部送审,确定验收时间;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公司;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包括环境保护验收标准的制定、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查和批准等。
第三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确认,确保项目竣工后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程序。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依法进行,注重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验收标准的制定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第八条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应当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后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九条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噪声检测、土壤污染检测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前编制并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报告内容确定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第三章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建设单位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环境保护报告、环境检测报告等;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材料审查;组织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制定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发放环境保护验收证书。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的审核,如有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检查建设项目,确认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和效果。
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
3. 验收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验收组织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项目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 验收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标准、程序和时间表。
3.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验收计划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和现场条件。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项目完工前,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技术资料,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 初验:监理单位对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现场工程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无重大遗漏和错误。
3. 正式验收:在预验收和初验基础上,由项目验收小组组织正式验收,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
4. 整改与复验: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由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确认。
5. 竣工验收:在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形成竣工报告。
四、验收标准与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材料、设备、工艺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工程项目的功能性能是否达到设计预期。
4. 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是否合格。
5. 工程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验收记录与报告1. 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检查记录应当详细记载,并由参与验收的相关方签字确认。
2. 验收小组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过程、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 验收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六、附则1. 本验收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针对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流程和标准,但需经过项目负责人批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沈阳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书目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第三章竣工验收的时间要求第四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五章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六章竣工验收报告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规范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沈阳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项目从建设实施转入生产或交付运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的必要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验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主要设备材料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果,总结工程建设阅历的重要步骤。
第三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环保、消防、劳动平安卫生、工业卫生、职业平安卫生、档案、审计、统计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规范的要求。
依据项目特点,满足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要求。
其次章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竣工验收小组,实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时间要求第五条建设项目按设计文件建成,符合验收条件的,必需刚好组织竣工验收。
因故不能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应经董事会核准,方可适当延期。
第六条建设项目按设计文件建成一年内,必需刚好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七条竣工验收应依据上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探讨报告、施工图纸、有关修改文件及专业验收确认的文件。
第八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1.已按设计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工程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标定后达到设计实力,并能够正常投入运用。
2.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1)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设计单位已完成竣工图。
(2)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及国家相关标准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验收程序1. 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前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施工过程记录、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 验收组成验收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3. 验收准备验收组应提前准备验收所需的工具设备和资料,包括测量工具、验收标准、验收记录表等。
4. 现场勘查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全面勘查,检查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5. 文件审查验收组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记录、竣工图纸等文件进行审查,核实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6. 检测检验验收组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检测检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7. 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勘查、审查和检测检验的结果,编写验收报告,明确项目的合格情况。
8. 验收决定验收报告应提交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报告内容做出验收决定,决定项目是否合格。
四、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标准项目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材料选用、工艺要求等。
2. 安全标准项目的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设备安全等。
3. 环境标准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污染物排放等。
五、验收结果处理1. 合格验收项目经验收组审核合格后,相关部门应及时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有关手续。
2. 不合格验收项目经验收组审核不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 强制验收对于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项目,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强制验收,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长期得到保障。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明确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科技工程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其它基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生产经营部(一)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二)负责组织审查生产、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验收报告及备查资料。
(三)负责向电解铝部提出有关验收申请。
(四)负责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协调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五)负责有关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归档,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四条有关部门(一)财务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党群工作部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相关方面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验收内容、程序第五条验收内容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文件、变更通知、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文件和图纸等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一)检查验收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设;(二)检查工程形象是否满足合同及设计要求,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施工的条件;(三)检查验收项目的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国家、行业的有关设计和规范要求及合同要求,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四)对验收项目做出明确结论;(五)签署验收证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验收程序按类别分以下流程:(一)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资料和申请。
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验收;隐蔽及重要的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需组织业主、设计、施工单位验收。
(二)分部分项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资料和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业主、设计、施工单位验收。
(三)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资料和申请,监理单位审查后上报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
(四)主体工程、阶段工程验收。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的验收是保证项目在交付给客户前达到预期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二、验收准备阶段1. 项目验收小组的组建项目验收小组由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和客户代表组成。
项目管理人员担任组长,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验收工作。
技术人员负责评估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情况。
质量控制人员负责评估项目的质量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客户代表则代表客户利益,确保项目满足客户需求。
2. 验收标准和方法的制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客户需求,明确项目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包括技术、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方法可以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检查、测试等。
三、验收过程1. 验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向客户发出正式的验收通知,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和内容,确保客户和项目团队都做好验收准备。
2. 验收材料的准备项目团队按照合同要求准备好相关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文档、测试报告、技术文档等。
材料应整理齐全、规范清晰。
3. 验收过程(1)技术评估:项目团队向技术人员演示项目功能和特点,以验证项目的技术要求是否达到预期。
(2)质量评估:质量控制人员对项目的质量指标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质量要求。
(3)进度评估:项目管理人员根据进度计划和里程碑,确认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并评估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4)问题解决: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项目团队和客户代表应及时沟通,并共同解决。
四、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意见的汇总验收小组成员根据各自的评估结果,汇总出验收意见,确定项目的验收结果。
2. 结果确认验收小组将验收结果报告提交给客户代表,经过客户代表确认后,确定验收结果。
如果客户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进行协商解决。
3. 验收结论根据确认的验收结果,形成正式的验收结论。
如果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则表示验收通过;如果未达到验收标准,则需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验收。
五、验收后续1. 问题整改如果项目未通过验收,项目团队需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业项目、农业项目、交通项目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环境保护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应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程序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竣工前,提前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现场检查及相关材料审查结果,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
第九条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对已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数据和资料。
第十三条对于未能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设单位,环境保护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并公告批评。
第十四条对于造成环境损害的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件列表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格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表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建设单位:指依法享有建设项目审批权的单位。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包括建造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合法合规、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第五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文档资料。
竣工验收文件应该真实、完备、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所有情况。
第六条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竣工验收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设计与施工情况、质量检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和竣工验收结论等内容;其中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安全生产等单位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全部包含。
(二)竣工验收文件应当注明署名单位、日期、签章、备案号等信息,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竣工验收文件应当分类存档,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清理归档,确保文件的完备性、真实性、可查性、规范性和持续性。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审查、检验、鉴定和结论等环节。
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合法、合规,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说明。
第十条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对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评估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对于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当出具结论。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工程项目的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对于项目的成功完成以及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提高验收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一、验收前准备工作1.验收方案编制:工程项目的验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案进行,验收方案应明确验收的主要内容、时间节点、验收标准和评判方法等。
2.齐全验收文件:工程项目验收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应齐备完整,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手册、工程量清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组织召开会议:验收前应组织召开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并确定验收的参与人员和职责。
二、工程项目验收的程序1.初次验收:初次验收是对工程项目中完成的主要部分进行的,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和合同约定的工期等。
2.分部和总结算验收:工程项目完成后,进行分部和总结算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绩效评价、工程变更、工程材料使用和成本控制等。
3.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竣工图纸、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和工程交接等。
三、工程项目验收的标准和方法1.技术标准:验收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
验收人员应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2.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各项数据和情况,包括验收时间、验收结果、检测数据、记录人员等。
验收记录应真实可靠并保存完好。
3.抽查和复核:在验收过程中,可以进行抽查和复核,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争议点进行抽查,以判断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四、工程项目验收的结果1.合格验收:如果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不存在隐患和质量问题,则判定为合格验收。
2.不合格验收:如果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则判定为不合格验收。
不合格验收的项目需要整改,并进行重新验收。
3.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应编写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后续处理措施等,并形成文件归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验收范围和要求第一节验收范围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的验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和工程结构的验收。
2. 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应当对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应当对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了施工、投资、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核实。
4. 工程结构的验收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建筑、构筑物等工程结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施工、投资、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核实。
第二节验收要求1. 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应当着重评估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方面。
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需进行专项审查。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应当着重评估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能够有效防治污染物的排放并达到国家相应排放标准。
3. 工程结构的验收应当着重评估项目建设中的建筑、构筑物等工程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备安全稳定的特性。
第三章验收程序和办法第一节验收程序1.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和工程结构验收报告。
2.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
3. 审核和现场核查合格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节验收办法1. 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办法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
3. 工程结构的验收办法应当依据国家相关工程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是指对环境保护项目的验收工作进
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
护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环境保
护项目的质量达到要求,保护环境的效果得到落实。
1. 验收程序:规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
验收的申请、审批、准备、实施、评估、决策等环节。
2. 验收标准:制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包括
环境质量、环境风险控制、环境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相
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 验收组织与责任:明确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组织的职责和组成,包括验收组的组建、人员选拔、培训等方面的要求,以及验收组织
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关系。
4. 验收文件与材料:规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包括申请材料、项目设计文件、监测报告、检测报告等,以及验收
报告和决策文件等。
5. 验收结果与评价:规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结果的评价标准和
方法,包括验收的判定、项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验收结果的公示等。
6. 验收监督与追责:明确环境保护项目验收工作的监督机制和
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对验收组织和评价结果的监督与检查,以及对
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考核与追责,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
公平和有效性。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要的管理手段,对于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验收规定及管理措施

工程验收规定及管理措施工程验收规定及管理措施篇一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组织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
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审查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级由分承包方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
1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如: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浇灌前总承包方工程处须组织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
13、项目部施工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将验收情况在每周进度报告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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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H B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年*月**日发布 ****年*月***日实施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顺利实现工程向业主的移交,确保总承包合同收尾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验收工作的管理。
3 定义
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业主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由总承包项目部协调,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3 工作职责
各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后,向监理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监理签认后,由总承包项目部向建设单位发出“交付竣工验收通知书”。
项目部按规范要求和合同条款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竣工资料和考核资料,由项目部提供给业主审查。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业主对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开车部、施工部、质量部协助和配合,合同管理工程师参加项目的验收工作。
4 项目验收条件
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工程资料符合如下要求:(1)同步性:应在竣工验收前汇总、整理完毕;
(2)规范性: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合同要求;
(3)完整性:各类施工资料应完整,并相互交圈;
(4)真实性: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5)科学性:资料的分类、编号、组卷应合理、科学,便于追溯、查询;
(6)竣工图:应按规定要求绘制、整理。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合同约定的备品备件、工程资料、竣工图纸及其他专用工具和材料已经移交。
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达到或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调试工作全部完成,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试车时间和产量等)。
5、项目竣工验收准备
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
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分包单位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项目部汇总。
分包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和总承包项目部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项目经理部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向监理和业主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6、项目竣工验收依据:
经业主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以及由业主出具和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单。
设备技术说明书。
设计变更通知书。
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其中包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建设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7、项目验收工作流程
施工分包单位自检:分包单位按照规范及总承包方管理制度要求,对所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自检、整改。
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总承包项目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总承包项目部预检:在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进行预检,做出预检记录,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
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业主、监理、总包、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由其他质检部门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质检、业主、监理、总包、施工)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
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建设单位)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1)人防验收;2)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7)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
监理、总承包方、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建设单位):
总承包项目部提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总包、施工等单位进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后出具项目整体验收记录。
由其他质检部门进行的项目整体验收,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组织各方进行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出具项目验收证书。
工程竣工备案(建设单位)
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需要工程备案的项目,在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总承包项目部负责配合提供相关工程资料。
8 中间交接和工程交接
中间交接: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工后,为方便业主参与和管理,或者为方便单
独签订施工合同的专业队伍撤场和现场管理,可进行中间交接。
工程交接:在项目工程完工后,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为方便业主进驻管理,维
护工程在竣工前使用期的各方利益,可进行工程交接。
单项(单位)工程竣工中间交接:
8.3.1 施工分包商应提交质量控制文件、未完工程表及联合检验通知等文件。
8.3.2 项目部接到申请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报业主审核,提出联合检查时间,进行检查。
8.3.3 对联合检查提出的问题,施工分包商进行确认并进行处理。
8.3.4 施工分包商提交申请中间交接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处理问题清单、质量控制文件、未完工程表等资料。
8.3.5 业主、项目部对施工分包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如确认接收,签发中间交接证书,进行交付。
如问题处理未满足合同要求,则不予接收。
施工分包商整改合格后,重新提交申请中间交接竣工验收报告,报项目部/业主审查确认。
8.3.6 单位(单项)工程中间交接后,工程的使用、保管、管理和维护由业主负责。
项目工程交接:
8.4.1施工分包商准备工程完工证明、工程文件交接完毕证明、物资移交完毕证明、工程量审查完毕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8.4.3 项目部对施工分包商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8.4.4 业主进行审查确认并组织各方进行工程交接验收。
8.4.5 交接验收提出的尾项整改完成验收通过后,总承包项目部向业主提交颁发工程验收证书的申请,交接整个项目工程。
8.4.6 业主确认,全面接收整个项目,业主与项目部签署工程交接证明书。
9 记录
a) WHB/R24-18- 中间交接证书(格式见附录A);
b) WHB/R24-19- 工程交接证书(格式见附录B)。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院工程项目管理部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附录A
中间交接证书
附录B
工程交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