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宣贯规1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代替GBJ16
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同时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 关规范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 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本网用蓝色字表示)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作,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安部天津 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鉴于本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防火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在执行 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资料寄交本规范具体解释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 天津市卫津南路 110 号; 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元 兴华工程公司、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四川消 防研究所、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东北电力设计院、中国轻工业 北京设计院、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Johns Manville 中国 有限公司、Huntsman 聚氨酯中国有限公司、Hilti 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经建生、倪照鹏、马恒、沈纹、杜霞、庄敬仪、陈孝华、王诗萃、王万钢、张菊 良、黄晓家、李娥飞、金石坚、王宗存、王国辉、黄德祥、苏慧英、李向东、宋晓勇、郭树林、郑 铁一、刘栋权、冯长海、丁瑞元、陈景霞、宋燕燕、贺琳、王稚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厂房(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2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3.3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3.5 仓库的防火间距 3.6 厂房(仓库)的防爆 3.7 厂房的安全疏散 3.8 仓库的安全疏散 4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 4.1 一般规定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4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5 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5 民用建筑 5.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消防工程师必考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2018-局部修订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30日2018-局部修订说明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工作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7〕306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
此次局部修订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标准编写规定及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的原则修订完善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的基本防火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范围。
2.明确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及组合建造时的分隔要求。
3.明确了老年人生活用房、共活动用房等的设置要求。
4.适当强化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安全疏散、避难与消防设施设置求。
此次局部修订共27条,分别为第5.1.1、5.1.3A、5.1.8、5.3.1A、5.4.4、5.4.4A、5.4.4B、5.5.8、5.5.13、5.5.13A、5.5.14、5.5.15、5.5.17、5.5.24A、6.2.2、6.7.4A、7.3.1,7.3.5、8.2.1、8.2.4、8.3.4、8.4.1、10.1.5、10.2.7、10.3.2、11.0.4、11.0.7条。
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事故教训
技术进步
随着消防科技的发展,新型的消防设 备和材料不断涌现,为提高建筑防火 性能提供了有力支持。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火 灾事故,暴露出建筑防火设计方面存 在诸多问题,亟需完善相关规范。
规范目的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提高建筑设计防火标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火灾事故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疏散
新规范对安全疏散距离、宽度和出口数量等进行 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 地撤离。
消防设施与器材
新规范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和使用进行了更 为明确的规定,以提高灭火效率和减少火灾损失 。
修改原因与影响分析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越来越高,需要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规范来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
分隔设施
建筑的内部和外部应设置有效的分隔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等,以 阻隔火势的蔓延。
安全疏散与避难设计
安全疏散
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应满足规范要求,保证人员在火灾时能够快速、安 全地疏散。
避难设计
对于一些高层建筑或大空间建筑,应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为人员提供暂时的安 全避难场所。
建筑构造与消防设施
VS
详细描述
工业园区内工厂众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 材料和设备易燃易爆,火灾风险较高。新 版防火规范对工业园区的生产车间、仓库 、危险品存放场所等进行了严格的防火规 定,提高了工业园区的火灾防范能力,减 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案例四:公共设施设计
总结词
新版防火规范在公共设施设计中注重提高建 筑的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疏散能力,保障公 众的安全。
倪照鹏新版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
浅析剪刀楼梯在大型商场中的运用-梅治桥【范本模板】
浅析剪刀楼梯在大型超市中的运用摘要:以本人办理的某市沃尔玛国际购物中心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业务为例,探讨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疏散设防的要求和不足,并结合案例重点论述运用剪刀楼梯解决商城安全疏散宽度不足问题的可行性及剪刀楼梯的防火设计要求.关键字:超市安全疏散剪刀楼梯某市沃尔玛国际购物中心工程总用地面积9431㎡,总建筑面积42859㎡,主体为地上9层框架结构,主要作为商业、宾馆使用,建筑高度30.15m,属于二类高层建筑,地下两层,地下负一层为沃尔玛超市,建筑面积7976。
74㎡,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1 超市防火设计负一层沃尔玛超市部分共划分为四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建筑面积≦2000㎡),共设置12部剪刀楼梯,疏散总宽度41。
2m,楼梯间设置形式全部为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的设置均按照双向疏散原则进行布置,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30m。
超市内部主要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火灾自动报警及机械排烟等消防设施。
2 疏散宽度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规定了疏散宽度指标为1m/百人,但疏散人数的确定未作明确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第4。
2.5条规定“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的计算,可按每层营业厅和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乘以换算系数(人/㎡)来确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2006年版修订本中采纳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关于“商店建筑疏散人数"的计算方法.其中“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参照“建规"第5。
3。
17条条文说明确定: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其中不包括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用房建筑面积。
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
16 、
10. 1. 1 、 10. l. 2 、 10. 1. 5 、 10. 1. 6 、 10. 1. 8 、 10. 1. 10 (1 、 2 )、 10. 2. 1 、 10. 2.4 、 10. 3. 1 、 10. 3.
2 、 10.
3.
3 、 11.
0.
3 、 11.
0.
4 、 1 1.
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 94 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
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旨”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刀的捎
2结~唱9来自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径寄公
』
.
安部捕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70 号,邮政编码: 100054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和
组织公安部天津、四川硝防研究所作出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刘建华黄晓家李向东张凤新宋孝春寇九贵郑铁一 主要审查人:方汝清张耀泽赵惶刘跃红张树平张福麟何任飞金鸿祥王庆生 吴华潘一平苏丹夏卫平江刚党杰郭景范珑杨西伟 胡小援朱冬青龙卫国黄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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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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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宣贯规
三、主要修订内容
3)住宅建筑中的剪刀楼梯设置
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宣贯 规
三、主要修订内容
4)住宅建筑的避难层和避难间设置
避难层
➢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100m ➢设置要求:与公共建筑有关避难层的要求相同
避难间
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54m 设置要求: v每户设置1间 v靠外墙,并具有可开启的外窗 v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 v门宜采用乙级防倪照火鹏新门版建,筑设外计防窗火规的范宣耐贯火完整性不宜低于
2000.3.8
烟道油垢燃烧
13 14
余三兴黄面鸡饪馆 饭店操作间杭 杭的州 州景 武排坛 林路 路油烟罩及220000烹00..35..饪1157 部位灶用台火应火不星慎设引 引燃 燃置烟 排自道 烟罩动等 灭
15 阳光大厦
金华市阳光路
2000.5.23 油温过高起火,引燃排烟罩
16 人民路火快餐装店置,上并虞市应人民在路燃气或200燃0.6.油5 管道油温上过高设起火置与自动
➢ 设置要求:
v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v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隔墙
v 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m2
v 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合用
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短边不应
小于2.4m
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宣贯
v 两个楼梯间的加压送风系规 统不宜合用;合用时,应
从顶楼26楼蔓延至1楼。燃烧近1h
2006.8 哈尔滨道里区 爱建路9号工地楼体
19层楼外部防护网烧毁,苯板、木料烧毁损 失。
2007.5 浦东新区
在建游泳馆
造成浓烟弥漫、并伴有明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do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07-12发布 2006-12-01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50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 号)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06,自2006年 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3.1.2 、3.2.1 、3.2.2 、3.2.7 、3.2.8 、3.3.1 、3.3.2 、3.3.7 、3.3.8 、3.3.10 、3.3.11 、3.3.13 、3.3.14 、3.3.15 、3.3.16 、3.3.18 、3.4.1 、3.4.2 、3.4.3 、3.4.4 、3.4.9 、3.4.11 、3.5.1 、3.5.2 、3.6.2 、3.6.6 、3.6.8 、3.6.10 、3.6.11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8.1 、3.8.2 、3.8.3 、3.8.7 、4.1.2 、4.1.3 、4.1.4 、4.2.1 、4.2.2 、4.2.3 、4.2.5 、4.3.1 、4.3.2 、4.3.3 、4.3.5 、4.3.6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5.1.1 、5.1.2 、5.1.3 、5.1.6 、5.1.7 、5.1.8 、5.1.9 、5.1.10 、5.1.11 、5.1.12 、5.1.13 、5.1.15 、5.2.1 、5.3.1 、5.3.2 、5.3.3 、5.3.4 、5.3.5 、5.3.6 、5.3.8 、5.3.9 、5.3.11 、5.3.12 、5.3.13 、5.3.14 、5.3.16 、5.3.17 、5.4.2 、5.4.3 、5.4.4 、5.4.5 、5.4.6 、6.0.1、6.0.4 、6.0.6 、6.0.7(3、4)、6.0.8 、6.0.9 、6.0.10 、7.1.1 、7.1.2 、7.1.3 、7.1.5 、7.1.6 、7.2.1 、7.2.2 、7.2.3 、7.2.4 、7.2.5 、7.2.7 、7.2.9 、7.2.10 、7.2.11 、7.3.5 、7.4.1(1、4、5、6)、7.4.2(1、2、3、4)、7.4.3 、7.4.4 、7.4.10 、7.4.12 、7.5.2 、7.5.3 、7.6.2 、8.1.2 、8.1.3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3.1 、8.4.1 、8.5.1 、8.5.3 、8.5.4 、8.5.5 、8.5.6 、8.6.1 、8.6.2 、8.6.3 、8.6.4 、8.6.5 、8.6.9 、9.1.2 、9.1.3 、9.1.5 、9.2.2(1、2、3)、9.3.1、9.3.3 、9.4.1 、9.4.3 (3)、9.4.5 、10.1.2 、10.1.3 、10.1.4 、10.2.2 、10.2.3 、10.3.2 、10.3.5、10.3.6(1)、10.3.8 、10.3.9 、10.3.10 、10.3.12、10.3.17、11.1.1(1、2)、11.1.3 、11.1.4 、11.1.6(1)、11.2.1 、11.2.4 、11.3.1 、11.3.2 、11.3.4 、11.3.5 、11.4.1 、11.4.2 、11.4.4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文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图文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图文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即将在2023年5月1日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至于新版到底进展了哪些变化和调整?进展了详细整理: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构造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标准了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进步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展平安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程度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好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程度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专章,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内容1.以下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2)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间隔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标准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Ⅰ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Ⅱ 公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倪照鹏讲解《建规》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 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二、主 要 变 化
13. 对原《建规》、《高规》及与其他标准之间不协调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补充了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柴油机房等的平面布置要求、
有关防火门等级和电梯层门的防火要求等 统一了一类、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有关防火分区划分的建筑面积要求。 统一了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或裙房内商店营业厅的疏散人数计算要求。
儿园和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 4)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20min和
30min修改为60min。
二、主 要 变 化
4. 为满足各地商业步行街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系统提出了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行疏散时有顶商业 步行街及其两侧建筑的排烟设施、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等防火设计要求。
4、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工业和民用建筑时,必须同时考虑和设计足够的消防用水量。 5、为了便利和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必须合理的布置消防站;工业企业和居
住区内,必须适当的布置消防车通道,保证起火时消防车辆能够迅速到达灭火地点。
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
6、具有较大爆炸危险性的生产车间和仓库,应采用在受到爆波作用时容易脱落的屋盖,或者设 置足够的泄压面积,以便在发生爆炸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90min。 5)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年)
•2、建筑设计规范
1.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02 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 GB 50156-2006 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2006 4.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91 5.氢气站设计规范 GB 50177-2005 6.乙炔站设计规范 GB 50031-91 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92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 9.冷库设计规范 GB 50072-2010 10.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99(2006年版) 11.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 5、在执行防火规范时,不能简单地执行规范,而是通过 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的布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 疏散、通风排烟、灭火设施等各方面的可行条件,探索 合情合理的对策,以使建筑防火在实现规范要求、建筑 功能和消防安全的统一。
5
一)建筑防火设计技术标准体系
•1、建筑防火规范
1.建设工程防火规范(制定)
•(7)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其他防火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 计防火规范》GB 50229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0/2/3
22
一)基本规定
•3、耐火等级
•(8)高架仓库、高层仓库和甲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单层乙类库房,单、多层丙类库房和多层丁、戊类库房的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9)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 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10)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 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 3、《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 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 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3
的耐火性能试验,并与《木结构设计规范》和《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等标准协调的基础上, 系统地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12、对原《建规》、《高规》及与其他标准之间不协调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了高层民用建筑 与工业建筑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柴油机房等的平面布置要求、有关防火门等 级和电梯层门的防火要求等;统一了一类、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有关防火分区划分的建筑面积要求, 统一了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或裙房内商店营业厅的疏散人数计算要求。
本规范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7 (2005 年版)及其局部修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凝聚了这两项标准原编制组前辈、局部修订工作 组各位专家的心血。在此次修订过程中,浙江、吉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和吉林市、东莞市、深 圳市公安消防局等公安消防部门,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欧洲木业协会、加拿大木业协会、美国林业及纸业协会等单位以及有关设计、研究、生产单位和专 家给予了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4、为满足各地商业步行街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系统提出了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行疏散时 有顶商业步行街及其两侧建筑的排烟设施、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等防火设计要求;针对 商店建筑疏散设计反映的问题,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 数计算依据。
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宣贯规1
一、修订背景
3、大型商业综合 体大量出现
4、大型燃气储罐 等工业设施
3
一、修订背景
5
地区
医院名称
医院等级 病床数
液氧储罐
与周边建筑 距离(m)
、 大
北京协和医院-东院 北京铁路医院 北京地区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型
(一部&二部)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三甲
1500 10m3+10 m3
8
三甲
1000 5 m3+3.5 m3
规定了灭火救援设施设置和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14
二、整合修订的总体情况
6.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7.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 8. 取消了消防设施的具体设计要求 9.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
(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 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10.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等 11. 整合了原《建规》和《高规》,并调整了两项标准 间不协调的要求
10 m3+钢瓶汇流排
10 m3+钢瓶汇流排 5 m3+5 m3
10 m3+10 m3 5 m3+5 m3 5 m3+5 m3
10 m3+10 m3 5 m3+5 m3 5 m3+3.5 m3
10 m3+10 m3 10 m3+10 m3
5 m3+5 m3 5 m3+5 m3 5 m3+3.5 m3 5 m3+5 m3
与周边建筑距 离(m)
15
5 8 3(距医院外建 筑围墙3m) 1 15(距医院围 墙3m) 8 15 15 7.5 7.5 7.5 7.5 15 7.5 7.5 7.5 7.5 7.5
7.5 5
一、修订背景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宣贯(王宗存下部01机电)
第八章是关于这个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呢,这个主要配套于我们这个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嗯,在类似于我们现在建规跟昆明的关系,就是在建堆里规定以哪些场所,哪些部位设施的消防设施,那在防火透明规范也是这个概念,它只是规定了消防设施的设置成果范围,具体的设施的系统的这种,呃,参数设置要求,那我们走这个消防设施通讯规范的这个规定。
那这一中包括三节内容,涉及到呃,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啊,防排烟和报警啊这三方内容啊,主要是确定我们设施设计的原则,目标,关键的技术要求啊,以及室内外的这种效果栓啊系统,这个灭火系统主要是喷音和这个啊,雨淋系统的这个设置范围,氢气体其他的一些系统没有做强制,嗯,再者就是关于呃防排烟呃设施,包括报警的这个设置范围。
那作为性能要求来说呢,就是你建筑内要结合这些建筑高度,埋深啊等等这些情况啊,来确定你应该设置的这个,呃,相适应的消防废水设施,灭火设顺口器材啊这么一个要求,那这一块呢,嗯,跟我们前面疏散体系或者是其他的耐何总结的确定都都是这个相应的关系啊,考虑了因素要包括你的高度,体积,面积,长度或单位延性。
这稀素,呃,灭火器的配置范围呢,呃,相当于除了地铁区间,还有那个管廊的这个燃气舱,住宅的这个舱内以外,也是住宅的购物区,那都是要配置这个灭火器的,具体的灭火器呢,有执行在那个灭火器配置标准,这个标准其实也就早报上去了,包括我们消防实施通过规范管理灭火器的相应内容,也是按照这个最新的这个灭火器的一个内容做的这个调整,做了一个配套的呃标准,那相应的你选择的这些灭火设施?口器材啊,也要跟这个场所内这些特点相匹配,满足我们所说的这个灭火控火啊,报警啊,放排烟排热,疏散救援的这个要求。
那固体灭火设施呢,就最典型的,比如说我们这个火灾,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啊,然后水喷雾蓄水污啊啊等等这些吧,包括气体泡沫干粉,消防炮等,那它的选取必然要结合这个各类自动灭火系统适应的这个场所和范围来考虑,满足我们这个铺救的这个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do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07-12发布 2006-12-01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50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 号)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06,自2006年 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3.1.2 、3.2.1 、3.2.2 、3.2.7 、3.2.8 、3.3.1 、3.3.2 、3.3.7 、3.3.8 、3.3.10 、3.3.11 、3.3.13 、3.3.14 、3.3.15 、3.3.16 、3.3.18 、3.4.1 、3.4.2 、3.4.3 、3.4.4 、3.4.9 、3.4.11 、3.5.1 、3.5.2 、3.6.2 、3.6.6 、3.6.8 、3.6.10 、3.6.11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8.1 、3.8.2 、3.8.3 、3.8.7 、4.1.2 、4.1.3 、4.1.4 、4.2.1 、4.2.2 、4.2.3 、4.2.5 、4.3.1 、4.3.2 、4.3.3 、4.3.5 、4.3.6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5.1.1 、5.1.2 、5.1.3 、5.1.6 、5.1.7 、5.1.8 、5.1.9 、5.1.10 、5.1.11 、5.1.12 、5.1.13 、5.1.15 、5.2.1 、5.3.1 、5.3.2 、5.3.3 、5.3.4 、5.3.5 、5.3.6 、5.3.8 、5.3.9 、5.3.11 、5.3.12 、5.3.13 、5.3.14 、5.3.16 、5.3.17 、5.4.2 、5.4.3 、5.4.4 、5.4.5 、5.4.6 、6.0.1、6.0.4 、6.0.6 、6.0.7(3、4)、6.0.8 、6.0.9 、6.0.10 、7.1.1 、7.1.2 、7.1.3 、7.1.5 、7.1.6 、7.2.1 、7.2.2 、7.2.3 、7.2.4 、7.2.5 、7.2.7 、7.2.9 、7.2.10 、7.2.11 、7.3.5 、7.4.1(1、4、5、6)、7.4.2(1、2、3、4)、7.4.3 、7.4.4 、7.4.10 、7.4.12 、7.5.2 、7.5.3 、7.6.2 、8.1.2 、8.1.3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3.1 、8.4.1 、8.5.1 、8.5.3 、8.5.4 、8.5.5 、8.5.6 、8.6.1 、8.6.2 、8.6.3 、8.6.4 、8.6.5 、8.6.9 、9.1.2 、9.1.3 、9.1.5 、9.2.2(1、2、3)、9.3.1、9.3.3 、9.4.1 、9.4.3 (3)、9.4.5 、10.1.2 、10.1.3 、10.1.4 、10.2.2 、10.2.3 、10.3.2 、10.3.5、10.3.6(1)、10.3.8 、10.3.9 、10.3.10 、10.3.12、10.3.17、11.1.1(1、2)、11.1.3 、11.1.4 、11.1.6(1)、11.2.1 、11.2.4 、11.3.1 、11.3.2 、11.3.4 、11.3.5 、11.4.1 、11.4.2 、11.4.4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2年-2023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22 ,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22 年5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2和《高层民用谶破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22R25 号文)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谶破讯左快鹿〉修订I页目出沈勺函》(建标[2022]94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2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22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方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3 胡口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开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兴旺国家经3佥,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平安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口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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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一、修订背景
地区 福建地区
其它地区
医院名称
医院等 级
福建省立医院
三甲
福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甲
福州市第一医院
三甲
福州协和医院
三甲
福建省武警总队医院 三甲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三甲
厦门市第一医院 湖北省肿瘤医院 毫州市传染病医院 济南军区总医院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平顶山煤业集团总医院 柳州市人民医院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解放军252医院 锡林浩特市新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 保定第三人民医院 山西长治和平医院
胶合木结构建筑
8
一、修订背景
混凝土+轻型木框架
组合木结构建筑
屋顶木桁架改造
9
一、修订背景
二.火灾事故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标准的问题
① 建筑外墙保温和屋面保温系统的防火
大上连央海星视教海文师广化公场中寓公心(寓(2(200120909年1年91年21月月4月91日52日1)日))
10
一、修订背景
二.火灾事故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标准的问题
10 m3+钢瓶汇流排
5 m3+钢瓶汇流排
10 m3+钢瓶汇流排
10 m3+钢瓶汇流排 5 m3+5 m3
10 m3+10 m3 5 m3+5 m3 5 m3+5 m3
10 m3+10 m3 5 m3+5 m3 5 m3+3.5 m3
10 m3+10 m3 10 m3+10 m3
5 m3+5 m3 5 m3+5 m3 5 m3+3.5 m3 5 m3+5 m3
838
2
江阴华西中国龙大厦
650
105
202
—
41
128
—
3
上海中心大厦
632
43.4
128
2019年
4
武汉绿地中心
606
70
119
置商业服务网 点)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 1.建筑高度大
2展除.任览规一、楼范电层信另建、有筑邮面规政积、定大财外于贸,1金00融宿0m建2舍的筑商、和店公其、寓筑等外的非共其住建他筑宅高层类公居住层于公建24共m建的筑单。
公共建 筑
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筑的3防.医火疗要建筑求、,重按要公有共关建旅筑 馆建筑的规定确定
12
一、修订背景
三.标准之间的协调及回应社会关注
① 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 ② 有关防火分隔及防火门设置等级的要求 ③ 柴油机房等的布置及其燃油储罐的容量要求 ④ 楼梯间内的燃气管路敷设要求 ⑤ 有关液化石油气瓶组间的布置要求 ⑥ 剪刀楼梯,合用防烟楼梯间前室等设置 ⑦ 电梯层门、建筑连廊、多功能建筑、高层建筑与
18
三、主要修订内容
2、多种使用功能组合建筑
① 不同功能属于同一使用性质 ② 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③ 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
的相关规定确定
19
三、主要修订内容
3、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
序号
建筑名称
高度(米) 体量(万平方米) 地上层数 竣工时间
1
长沙天空城市
14
二、整合修订的总体情况
1. 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 调整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
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3. 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
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 4. 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
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5.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较系统地
② 大型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
11
一、修订背景
二.火灾事故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标准的问题
③ 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消防救援面和救援入口 等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
④ 如何确保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安全使用 ⑤ 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范围 ⑥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的设防要求 ⑦ 还如何提高建筑中人员的疏散速度等问题
三甲 三甲
三甲 三甲 三乙 三甲 三甲 三乙 三甲
三甲
三甲
病床数
约1500 950 615
900
300
636
1400 800 1500 1500 1200 1800 800 1200 2000 1000 800 500 350 1000
液氧储罐
30 m3+钢瓶汇流排 30 m3+钢瓶汇流排 12 m3+钢瓶汇流排
裙房、公寓与住宅建筑等等 ⑧ 强制性条文的调整
13
二、整合修订的总体情况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本共有条文 422条
2. 新增条文69条、修改128条、删除115条 3. 新增第7章“灭火救援设施”和第11章“木结
构建筑”,整合了第8章“消防设施的设置” 4. 强制性标准条文165条,约占全部条文的39%
规定了灭火救援设施设置和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15
二、整合修订的总体情况
6.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7.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 8. 取消了消防设施的具体设计要求 9.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
(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 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10.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等 11. 整合了原《建规》和《高规》,并调整了两项标准 间不协调的要求
2.建筑高度不 大于24m的
4除.度省规建级筑范及、以另网上有局的级规广和播定省电外级视电,和力防裙调灾房度指建按挥筑高调 层建筑的规定设计其他筑公。共建
5.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17
三、主要修订内容
1、建筑分类
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
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
16
三、主要修订内容
1、建筑分类
名称①
②
住宅建 筑
➢
住宅建筑和其他民高用层民建用筑建筑
一类
二类
单、多层 民用建筑
厂房、仓库和其他构筑物
建筑高度大于27m, 建筑高度不大
但不大于54m的住 于27m的住宅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宅建筑(包括设置 建筑(包括设
一(包、括二设类置商高业层服民务网用点建的筑住宅和建单筑、) 多商层业民服务用网建点筑)
与周边建筑距 离(m)
15
5 8 3(距医院外建 筑围墙3m) 1 15(距医院围 墙3m) 8 15 15 7.5 7.5 7.5 7.5 15 7.5 7.5 7.5 7.5 7.5
7.5 6
一、修订背景
6、木结构建筑的建设需要
轻型木 结构建筑
7
层板 层板
胶粘剂 胶粘剂
一、修订背景
结构胶合木(结构集成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