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流程(含各区县咨询电话及办事地点)
临时进京证办理地点
临时进京证办理地点1、110国道张山营办证处地址:110国道旧线92.6公里处电话:691110662、110国道新线下营办证处地址:110新线90公里3、白河堡综合检查站地址:110新线90公里电话:601520374、西康综合检查站地址:西官路0.1公里电话:611615385、101国道松树峪办证处地址:京承公路(101国道)103公里电话:690364736、平蓟路上堡子综合检查站地址:平蓟路(314市道)15.9公里电话:699912797、111国道汤河口综合检查站地址:111国道(怀丰路)108公里电话:896712458、进京证办理地点京平高速夏各庄办证处地址:京平高速67公里9、104国道凤河营办证处地址:104国道45公里电话:8020256710、106国道榆垡办证处地址:106国道38公里电话:8921339911、109国道芹峪口综合检查站地址:109国道59.4公里电话:6183018312、京藏高速康庄综合检查站地址:京藏高速进京68公里电话:6116479413、京津高速永乐店办证处地址:京津高速32.5公里14、通燕高速白庙综合检查站地址:通燕高速30公里电话:6959123915、京津公路觅子店综合检查站地址:京津公路49公里觅子店路口电话:8056601016、进京证办理地点房易路长沟综合检查站地址:房易路10公里处电话:8831390817、108国道红煤厂办证处地址:108国道60公里处电话:6036537418、107国道琉璃河综合检查站地址:107国道45公里处电话:8938124219、京港澳高速窦店服务区办证处地址:京港澳高速38公里处电话:8031866120、进京证办理地点京哈高速白鹿办证处地址:京哈高速进京7公里电话:8831345921、京沪高速应寺综合检查站地址:京沪高速进京31.6公里电话:80525400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行驶证;(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关于车辆出入证发放的通知
关于车辆出入证发放的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您好!为了加强小区/单位的车辆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的出行安全和便利,现决定对小区/单位内的车辆发放出入证。
以下是关于车辆出入证发放的具体事宜:一、发放对象1、小区/单位内的业主/住户自有车辆。
2、长期在小区/单位内停放的租户车辆。
二、申请条件1、业主/住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租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及业主/住户同意其车辆停放的书面证明。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1、办理时间:具体日期 1至具体日期 2,每天上午时间至下午时间。
2、办理地点:详细地址四、办理流程1、业主/住户/租户携带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
2、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填写《车辆出入证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如有)。
4、工作人员发放车辆出入证。
五、车辆出入证的使用规定1、车辆出入证仅限登记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2、车辆进出小区/单位时,应主动出示车辆出入证,配合门卫的检查和管理。
3、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通道。
4、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管理处挂失并补办,补办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
六、收费标准(如有)1、车辆出入证的办理费用为X元/张,有效期为X年。
2、如需更换新证,费用为X元/张。
七、注意事项1、请各位业主/住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车辆出入证,逾期未办理的车辆将无法正常进出小区/单位。
2、办理车辆出入证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单位内的车辆秩序,请大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小区/单位管理处,联系电话:_____。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小区/单位名称管理处通知发布日期。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10.11
•【字号】张政办发〔2022〕30号
•【施行日期】2022.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22〕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山西晋中通行证小客车理流程
山西晋中通行证小客车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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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函车辆通行证件
关于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函车辆通行证件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工作联系单
编号:
荆门市交警支队: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象山大道综合整治项目管廊主体工程已经全面完成,目前需大量运输石屑粉及预制管廊盖板进城以开展后续工作。
根据象山大道综合整治施工进度需求及施工占线长任务重的特属性,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任务,以及方便交通管理,现需统一办理24辆石屑粉运输车及3辆预制管廊盖板运输车通行管理证件。
预制管廊盖板运输车车牌号:鄂HE790、鄂HC2021、鄂HCQ193;
石屑粉运输车车牌号:鄂H32916、鄂H18569、鄂HEZ163、鄂HA4239、鄂H08929、鄂H18579、鄂H17869、鄂H16059、鄂HE3152、鄂H2X156、鄂
H32G65、鄂HEJ356、鄂HEG675、鄂H36V09、鄂HFJ238、鄂HFC653、鄂
HBF878、鄂H38863、鄂H0A072、鄂HG2039、鄂HCL756、鄂H26732、鄂
H0A832、鄂H0C150;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及行车证复印件;
请予办理为谢!
荆门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6年7月14日。
班车通行证办理指南
办理指南
一、《班车通行证》的申请地点
申领《班车通行证》,由开设班车单位到单位登记地址所在交通支(大)队申请。
二、《班车通行证》的申请条件
1、提出办理《班车通行证》申请的单位必须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等;
2、申请办理《班车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为10座(含)至19座(含)的中型客车;
3、申请车辆为单位自有车辆的,车辆行驶证登记单位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一致;
4、车辆登记为个人的必须是单位法人本人所拥有的车辆;
5、无车单位需租赁车辆开设班车的必须租赁正规营运单位的营运车辆;
6、车辆必须年检合格,且不存在未处理或未缴款违法记录;
7、车辆必须持合法有效的环保标志,其中属黄色环保标志的《班车通行证》有效期截止为2008年12月31日,属绿色环保标志的《班车通行证》有效期截止为2009年4月10日。
三、办理《班车通行证》所需的材料
单位申请办理《班车通行证》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办理班车通行证申请表》;
2、办理《班车通行证》车辆所有人为单位或单位法人的,均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班车通行证》车辆为租赁车辆的,还需携带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车辆单位营运资质复印件。
办理班车通行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单位章)年月日
车辆号牌单位地址车辆核定载客数联系人姓名车辆与单位关系自有/租赁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号身份证号
班车通行证编号
申
请
原
因
办理意见。
普通黄牌车辆(客、货车)禁区通行证核发服务指南
普通黄牌车辆(客、货车)禁区通行证核发服务指南一、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承办机构辖区各交警大队、中队三、服务对象普通黄牌车驾驶人、所有人。
四、申报条件:1、申请人为普通黄牌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
2、通行路线不含主城区有护栏的道路。
五、申报材料:1、申请书(自行打印说明单位情况、车辆用途、车辆号牌、行经路线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详见附件1、附件2)。
2、符合驾驶资质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
3、车辆前后照片,照片中的车辆号牌、放大字号必须清晰完整,并附带照片拍照日期。
4、危化品运输车辆需另携带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复印件、押运员证复印件;工程作业车辆需另出具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渣土车需另出具城管局开具的“车辆全封闭措施”证明材料;校车需携带教育部门和交通部门审查建档的档案资料和车管所核发的制式校车标牌。
5、临时接送学生的客运车辆,如用于中考、高考、会考等活动的,需携带用车学校或教育部门的证明材料或介绍信。
六.办理流程(一)货运车辆1、普通临时通行(24小时内)(1)受理对象:包括普通货运车辆、工程作业车辆、抢险救援车辆等黄牌货运车辆。
(2)禁止办理的通行时间为:630——1800。
(3)禁止办理的通行路线为:拂晓大道(银河四路至S303省道/西关大街路段)、人民路(宿州大道至纺织路路段)、银河一路(西昌路至拂晓大道路段)。
(4)办理点:一大队车驾管服务站窗口(交警支队东楼一楼北侧大厅)、一大队五中队办公室(交警支队北楼四楼)、一大队六中队办公室(汴河路与矿建路交岔路口南20米)、一大队七中队办公室(仁和路远东汽配城南)、一大队八中队办公室(S303省道西三八交警执法站对面)。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2修正)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2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7年5月19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1月13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四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五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章执法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等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并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状况评价。
临时车辆通行证使用须知
临时车辆通行证使用须知
一、非本单位车辆因工作需要出入厂区的,需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办理时应出具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单位所开具的介绍信及所驾驶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
二、机动车进入厂区后要缓行,禁止鸣笛,最高限速每小时5公里。
三、车辆请按照指示标牌的位置停放,禁止占道停放,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四、离开厂区时,请将本证交还发证部门。
员工车辆通行证使用须知
一、凡属我公司固定资产并用于行政、公务、生产等用途的车辆,凭行政部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二、本公司员工私车办理“员工车辆通行证”时,需持行政部介绍信及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三、机动车进入厂区后要缓行,禁止鸣笛,最高限速每小时5公里。
四、车辆请按照指示标牌的位置停放,禁止占道停放,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五、离开厂区时,请将本证交还发证部门。
配送车辆通行证使用须知
一、凡属我公司固定资产并用于行政、公务、生产等用途的车辆,凭行政部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二、本公司员工私车办理“员工车辆通行证”时,需持行政部介绍信及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三、机动车进入厂区后要缓行,禁止鸣笛,最高限速每小时5公里。
四、车辆请按照指示标牌的位置停放,禁止占道停放,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五、离开厂区时,请将本证交还发证部门。
小区车辆通行证发放通知
小区车辆通行证发放通知尊敬的小区居民:大家好!为了加强小区车辆管理,维护小区内的交通秩序,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和居住环境的宁静,同时也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外来车辆的进出,提高小区的安全性,我们决定对小区内的车辆发放通行证。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通行证的种类及适用范围1、常住居民车辆通行证此通行证适用于在本小区拥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居民车辆。
持有该通行证的车辆,可在小区内自由停放和通行。
2、租户车辆通行证适用于在小区内租住房屋的租户车辆。
但需提供有效的租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临时访客车辆通行证用于临时来访小区的车辆,有效时间通常为具体时长,超时需重新申请或续费。
二、申请条件1、常住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时间和地点申请时间:具体日期区间,每天具体时间段。
申请地点:小区物业管理处具体房间号。
四、申请流程1、准备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前往物业管理处填写《小区车辆通行证申请表》,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将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通行证的制作费用(如有)。
5、领取车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张贴在车辆指定位置。
五、通行证的使用规定1、通行证应张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下角,以便于识别和检查。
2、车辆进出小区时,应主动出示通行证,配合小区保安的检查和指挥。
3、通行证仅限登记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并取消车辆通行资格。
4、如车辆信息发生变更(如车牌号、车主等),应及时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变更手续。
六、注意事项1、请各位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通行证,逾期未办理的车辆,将按照外来车辆进行管理。
2、办理通行证过程中,请遵守秩序,保持环境整洁。
3、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与物业管理处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上海怎么申请临时号牌
上海怎么申请临时号牌
上海市居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临时号牌:
一、线上申请:
2.在网站上选择“车辆管理”,然后点击“申请临时号牌”。
3.根据所需的临时号牌类型(个人通用临时号牌、单位通用临时号牌、单位施工通行临时号牌、营运临时号牌等),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6.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结果。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将在3个工作
日内通知。
二、线下申请:
1.前往上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的交通执法局,其办公地点一般位
于市政府所在区域。
2.在交通执法局的服务大厅,找到申请临时号牌的办理窗口。
3.向窗口工作人员说明需要申请的临时号牌类型,并填写相应的申请
表格。
5.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核申请表格和材料,并给予相关指导。
6.等候审核结果。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
申请临时号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临时号牌的条件:在上海市居住或工作的居民,需要在特殊情
况下临时使用机动车才能申请临时号牌。
4.车辆条件:申请人需要确保车辆符合相应的条件,如年检合格、无重大事故记录等。
5.办理时限:临时号牌的办理时限一般为一个月,超过该期限申请将自动失效。
北京临牌申请流程
北京临牌申请流程
北京临牌申请流程如下:
1.网办:用户注册—>业务申请预约—>凭预约号及相关资料前往窗口办理—>审核资料—>缴费—>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2.窗口: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缴费—>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北京临时号牌申请需要的手续:办理车辆临时牌照,需带购车发票、机动车产品合格证,在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发予临时号牌。
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
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20号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现将《青州市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9日青州市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扎实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群众能力,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公布实施一批市县同权事项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71号)要求,特制定我市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
一、承接事项范围及方式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共承接潍坊市确定的“市县同权”事项217项。
其中,已经实现“市县同权”事项71项;对潍坊市直接下放的27项事项,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对潍坊市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67项事项,按照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建立“审核转报件”的要求,有关部门负责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潍坊市级部门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对潍坊市服务窗口前移的52项事项,有关部门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转递潍坊市级部门办理。
对实行“市县同权”的事项,市县有同等的受理权,群众既可以选择到潍坊市级办理,也可以在我市办理,充分满足就近办理的需求。
跨县市区事务审批权限仍由原潍坊市级审批部门承担。
货运车辆入市通行证办理流程
货运车辆入市通行证办理流程
1.物料准备:准备办理入市通行证所需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
-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
-车辆的产权证明、车辆购置发票等购车凭证;
-车辆的保险单或交强险保单等相关保险证明;
-其他针对货车的特殊要求文件等。
4.缴费:审核通过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入市通行证的费用。
费用总额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5.数据录入:将车辆的相关信息和申请人的信息录入系统中。
这些信息一般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车辆的使用情况等。
6.录入完成后,系统会生成一张临时的入市通行证,可以根据这个临时通行证暂时在市区内行驶。
7.等待审批:申请材料提交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时间不固定,一般需要几天至几周的时间。
8.审批结果通知:经过审批后,通行证申请的结果将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通过,将会领取正式的入市通行证。
10.通行证使用:拿到通行证后,货运车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区内进行货物运输,注意遵守相关交通规定和限制。
11.定期检查和续期:入市通行证一般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并续期。
续期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临时牌照办理流程
北京临时牌照办理流程
北京临时牌照办理流程一般可分成以下四步:
一、审验材料
在办理临时牌照之前,应当先准备相关资料,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行驶证和原地址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临时牌照网上登记网点审验材料,并办理体检、审车、拍照。
特别提醒,在审验材料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才能注册,如果身份证失窃、遗失,需携带公安机关的证明和相关资料。
二、体检
在办理临时牌照网上登记网点或三级以上公安部门、汽车情报站、指定驾驶学校,均可进行体检,一般体检内容包括身高、视力、行为等方面的筛查,体检结果合格,才可进行下一步。
四、拍照
在审车完毕并获取审车证明后,可前往临时牌照网上登记网点办理拍照,照相完成,把照片、证件复印件和审车证明等资料一并交给网点,费用支付完毕,就可以取得临时牌照。
特别提醒,在办理时应密切关注公安机关官方公布的行驶证及驾驶证检验有效期,如审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参加检验手续,达到安全和准确国家标准再办理。
临时车牌申请打印流程
临时车牌申请打印流程
临时车牌申请打印流程如下:
1. 登录12123主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页的机动车业务栏目,找到并点击“申请新车临时号牌”。
2. 用户可以切换所在城市,确认临时号牌核发部门后,点击“下一步”。
这时候有一个业务须知,请认真阅读并同意。
3. 阅读同意后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信息后即可完成申请。
4. 打印临时车牌,可以在车辆管理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请注意,临时车牌分为辖区内临牌(15天有效期)和跨辖区临牌(30天有效期)两种,建议选择有效期30天的跨辖区临牌。
此外,收件地址必须在核发临牌公安交管机关的辖区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车管所工作人员。
机动车号牌由什么部门发放
机动车号牌由什么部门发放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的车辆进⾏审查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发给机动车号牌。
关于机动车号牌由哪些部门发放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机动车号牌由什么部门发放1、机动车办理登记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审查,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的⾝份证明;(2)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合格证明或者进⼝机动车进⼝凭证;(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5)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申请之⽇起五个⼯作⽇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牌车上路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可上道路⾏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牌证。
(⼆)驾驶⽆牌车上路属于机动车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规定的⾏为,会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对于⽆牌车辆的⾏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到上⼀级的交通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
(四)驾驶⽆牌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将按以下的责任认定:1、车辆在买卖过程中,因未过户⽽导致在车辆管理所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法上牌,并开车上路出现交通事故,由事故的责任⼈(驾驶员)和车辆所有⼈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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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
办理地址、电话:
一、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跨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辆管理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京朝分所:朝阳区孛罗营北街1号
京海分所:海淀区北安河乡海淀驾校院内
京丰分所:丰台区双林南路新丰考试场南门对面
京顺分所:顺义区后沙峪镇泗上村裕民大街17号
京南分所: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公交考试场院内
京北分所: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北方检测场院内
车管业务咨询电话:12122
(二)区域内临时行驶车号牌:
东城车管站:东城区广渠门南小街5号,68399329
东城区朝内北小街豆瓣胡同1号楼4号门,88313419
西城车管站:西城区赵登禹路303号,68399206
西城区广外红莲南路33号,68399472
朝阳车管站: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楼,88313586
海淀车管站:海淀区西北旺后厂村99号,62553336
丰台车管站:丰台区小屯西路南口加油站北侧卢沟桥乡综合办公大楼,68399740转5739
石景山车管站:石景山区杨庄路8号院,68863193
门头沟车管站:门头沟区滨河南路72号一层,69806430
房山车管站:房山区拱辰街道月华大街32号,68397030转5005
通州车管站: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0号,60526300
昌平车管站:昌平区马池口村交通大队综合执法大厅10-15号窗口,88313830
顺义车管站:顺义区顺平西路10号院西院,81498347
大兴车管站:大兴区黄村镇海子角村500米路南,61268964
怀柔车管站:怀柔区青春路88号,89684090
平谷车管站:平谷区北街29号,69959863
密云车管站:密云县新北路25号,69068445
延庆车管站:延庆县延庆镇妫水南街,81194561
机场车管站:首都国际机场二纬路机场公安分局综合办公大楼,64539041
亦庄车管站: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1号,88313933
二、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车管业务咨询电话:1212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申请
(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分所或者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提出申请。
(二)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
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4)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申领临时入境专用号牌的申请材料目录:
(1)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
(2)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制保险凭证;
(3)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4)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需提交我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专用号牌申领表》。
二、受理和审查
(一)受理和审查标准:
1、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受理和审查程序:
1.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制作《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对不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职权办理,但依法应当到本机关上级或者下级机关提出许可申请的,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机关名称。
《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应当即时送达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补正全部材料后,进入决定程序。
三、决定和送达
(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核发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或者机动车临时入境号牌和行驶证。
申请人要在领取机动车牌证登记簿上签收。
(二)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批准,并制作《不予批准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标准:
1、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2、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每套15元。
二、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75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