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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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所发行私募基金推介的行为,完善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流程,促进公司业务合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的相关人员包括宣传推介材料的设计制作人员、分发人员、具体从事宣传推介的人员及相关业务责任人等。

第四条公司及业务人员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切实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第二章宣传推介工作原则第六条为加强对投资人的教育和引导,注重对行业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公司开展宣传推介材料相关活动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在涉及基金业绩表述等内容时,要全面揭示基金的过往运作情况,不得进行选择性陈述,对投资人形成误导。

(二)准确性原则。

宣传推介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与基金合同相符。

(三)审慎性原则。

宣传推介的内容应遵从审慎性原则,不得夸大基金业绩、不得预测或模拟过往业绩,不得使用没有可靠数据来源的材料等。

第七条从事基金宣传推介活动的人员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等,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三章宣传推介行为规范第八条公司市场销售部门与销售人员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二)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三)任何的招贴海报、户外广告;(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五)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六)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产品宣传推介及募集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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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产品宣传推介及募集管理办法模版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产品宣传推介及募集管理办法模板一、总则为了规范私募基金公司的宣传推介及募集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私募基金行业的自律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宣传推介及募集范围1.宣传推介范围:指针对潜在投资者的宣传、推广活动。

2.募集范围:指私募基金公司直接或间接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活动。

三、宣传推介行为1.真实合法:私募基金公司的宣传推介活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的事实,禁止虚假宣传、误导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2.明确用途:私募基金公司应当明确宣传推介活动的目的、内容、用途、风险等信息,避免误导投资者。

3.基本信息: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在宣传推介活动中揭示基金的名称、投资策略、风险等基本信息,不得回避或淡化相关信息。

4.警示风险:私募基金公司在宣传推介活动中应当充分揭示基金产品的风险,明确告知投资者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并告知投资者资金可能无法按时回收或不能得到预期回报。

5.免责声明:私募基金公司在宣传推介活动中应当揭示免责声明,充分告知投资者投资存在的风险并明确声明投资人应自行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四、募集管理1.募集范围:私募基金公司只能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

2.募集方式:私募基金公司可以采用一对一邀约、有偿投资咨询服务、广告宣传、互联网募集等形式开展募集活动。

3.保密义务: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对募集到的投资者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投资者隐私信息。

4.募集时限:私募基金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募集时限,并在预定募集时限到期后立即停止募集活动。

5.募集资金用途:私募基金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不得违规使用。

6.募集资料:私募基金公司应当相应制作并更新募集说明书、投资协议等募集资料,确保资料真实,清晰明了、足以让投资者了解基金投资策略、风险等重要信息。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及募集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及募集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及募集管理制度一、宣传推介制度宣传推介是私募基金募集的重要环节,具有很大的市场影响力。

因此,为了确保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

1.宣传资料审查制度私募基金的宣传资料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宣传资料的审查应该进行专门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不违背合规要求和信息披露的中立性。

同时,要确保宣传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宣传范围和方式的管理制度私募基金的宣传范围和方式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

制定明确的宣传范围和方式管理制度,规定私募基金宣传所能涉及的内容和推介渠道,以及相应的实施要求,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发生。

3.宣传员资质要求和管理制度宣传员是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的主要实施者,其资质和行为应受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宣传员资质的认定制度,明确资格要求和申请流程,并严格管理宣传员的行为,对宣传员的宣传行为进行监控和评估。

私募基金的募集是私募基金运行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募集的合规性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1.募集方式和渠道管理制度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和渠道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

制定明确的募集方式和渠道管理制度,规定私募基金能够采用的募集方式和渠道,以及相应的实施要求,防止不当的募集行为和募集渠道的滥用。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程序和标准,建立资金使用的监控和审计机制。

3.募集报告和文件的编制和披露制度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需要编制和披露相应的募集报告和文件。

建立明确的编制和披露制度,规定编制募集报告和文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募集过程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4.募集人员的资质和行为管理制度私募基金的募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且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募集的基金,通常面向特定投资者,如高净值个人、机构投资者等。

由于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较高,且投资范围更广,因此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为了保障特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和募集行为,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必要制定相关规范制度。

一、私募基金宣传推介规范1. 宣传材料真实准确私募基金机构应当确保其宣传材料的真实准确,并具有明确的风险提示。

任何虚假宣传行为都是违法的,对于任何误导性说明或保证,私募基金机构应该进行说明。

2. 宣传材料公正客观私募基金机构的宣传材料应该公正客观,并不得包含误导性信息。

机构应准确说明该基金所属的投资领域、基金策略、投资流程和风险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说明和提示。

3. 宣传材料依法合规私募基金机构的宣传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避免任何违法行为,确保宣传行为的合规性。

4. 基金经理的宣传行为应规范基金经理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代表,其宣传行为都应该规范,不得涉嫌夸大其职业能力,任何其他误导性行为都需要加以规范。

二、私募基金募集规范1. 募集材料应真实准确私募基金机构的募集材料应该真实准确地涵盖投资规模、基金策略、风险提示等信息,募集文本应注意财经知识,被募集人需承担风险的性质。

私募基金机构不得误导募集人。

2. 募集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例如:基金合同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合法规范的实际操作。

3. 风险提示应当到位在募集的过程中,私募基金应注明我们的投资方向、策略,以及所承担的风险。

私募基金机构应当就投资者本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客观明确的评估,并对可能的投资风险进行全面、客观、详尽的提示和警告。

4. 募集方式须合法私募基金募集方式可以是股权投资、股权出售和资产管理,打包销售等,但募集方式须合法。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制度

上海zz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上海zz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为规范私募基金的募集、宣传推介行为,维护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制度。

第二条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关于私募基金募集、宣传推介方面的规定,对宣传推介的内容、形式等负责。

第二章基金募集第三条公司应根据相关合同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第四条公司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

第五条私募基金募集程序包括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以及回访确认。

第三章特定对象确定第六条公司应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

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公司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

第七条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公司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第八条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公司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变化的,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应根据其要求对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制度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在市场中积极地推广和宣传私募基金,通过正确有效的宣传策略,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并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和信任程度。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制度非常重要。

一、宣传策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宣传策略应具有以下特点:1.针对目标定位:了解潜在投资者的要求和喜好,定位投资者的特点和痛点,使公司能够制定有效的宣传策略。

2.多渠道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和渠道,例如网站、微博、微信、报刊杂志等,向更广泛的目标群体传播产品信息。

3.差异化竞争:鼓励公司的宣传策略在传播公司信息和产品特点方面进行差异化定位,以差异化的优势在竞争中取得更多优势。

二、宣传内容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向投资者和市场传达他的目标、计划、成就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的特点和优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背景:该公司的历史、发展近况、组织结构、管理团队、专业人员等方面。

2.产品介绍:详细介绍私募基金的产品特点、收益、风险等情况,提高投资者的认知度和投资意愿。

3.业绩汇报:定期与投资者分享该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的业绩,提高投资者信任度。

4.宣传实例:利用公开的实例,传播公司的成功案例,包括成功的投资案例、投资风格、投资策略、投资理念等。

三、推介手段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进行多种推介手段来向投资者传达自己的优势和价值,包括:1.报告书:为投资者提供详细的信息,并展示公司管理的优秀投资基金的过程和成果。

2.宣传材料:提供宣传单页、海报、宣传画册等,以增加宣传效果。

3.私募基金的培训会:定期举行针对投资者的投资培训会议,加强知识传播和宣传效果。

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互动。

4.研讨会议:及时组织有效的交流研讨活动,提高公司的专业形象和专业水平。

四、宣传效果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跟踪并调整宣传策略,并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宣传效果:1.透明度:通过对投资者的调查和分析反馈,增强私募基金公司的透明度。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制度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制度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制度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非公开发行的基金产品,发行范围较窄,投资门槛较高,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而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和募集方面也有相应的规定和制度。

下面将就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和募集相关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的基本规定1.宣传推介须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误导投资者的宣传内容;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宣传材料应当清楚明确,不得以夸张、虚假的宣传口径误导投资者;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流动性等特点进行全面、客观的解释;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宣传材料中突出“私募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谨慎选择”等风险提示语,并将风险提示语突出放置于宣传材料的显著位置;5.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宣传材料中不得添加投资推荐、诱饵性条款,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不实的、夸张的或者无法实现的宣传承诺,不能使用与私募基金无关的语言、图片等材料或内容。

二、私募基金募集相关制度1.募集方法私募基金的募集方法主要包括直接募集和间接募集两种。

直接募集是指对特定投资者或者公众宣传募集,并采用一定形式场所集中募集的方式;间接募集是指通过证券公司等组织,向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和募集,涉及的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2.募集程序私募基金的募集程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详细记录募集过程中的各项关键环节。

(1)申报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募集计划书、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合同模板等资料,同时应向当地证监局进行全额备案。

(2)提供投资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的要求,提供一定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了解并做出决策。

(3)签订合同:已决定投资的投资者应当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签订投资合同。

(4)资金划转:投资者通过银行汇款等方式将所投入资金划转至私募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券商账户,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进行确认,并开立投资者账户。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宣传推介管理制度私募基金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债权投资基金、私募混合资本投资基金等不对公众公开募集资金、以私募方式进行募集、管理和运作的基金。

私募基金因为相对于公募基金来说募集规模小、投资者数量少、投资范围广泛,因此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不规范行为也容易给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因此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宣传推介管理制度,以保证私募基金在市场上的良好形象,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宣传推介管理的必要性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

例如,宣传语言夸大了私募基金的收益或者说服力太强、不实,容易误导投资者;或者未告知合格投资者必须符合的条件、风险提示等信息,导致投资者对所投资产品的风险认识不足等等。

为了防止这些不规范的行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该制定出严格的宣传推介管理制度。

二、制定宣传推介管理制度的内容1.宣传材料宣传材料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传递信息的主要形式之一,因此要注意严格把关宣传材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宣传推介时,必须遵循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的原则,不能使用夸张、虚假的宣传语言、图片等材料,也不能隐瞒风险信息。

针对不同的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制定不同的宣传材料,提供合适的风险提示和投资建议。

2.投资者合格条件私募基金只能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管理和运作,因此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宣传推介时必须明确合格投资者的资质和条件,如具有一定金融资产规模、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等。

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要进行认真审查,避免不符合条件的非合格投资者投资。

3.风险提示私募基金产品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推介私募基金时必须向投资者明确风险提示,如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收益情况的不确定性等等。

同时,应该引导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自身风险能力,降低投资风险。

4.考核和处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制定宣传推介管理制度时,应该制定考核和处罚制度,严格监督自身行为,同时发现员工或者代理人存在宣传不当行为时,应及时采取合适的纠正和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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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制度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私募基金管理人宣传推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基金产品的宣传与推介,使本公司的基金产品能够符合在社会上进行推广的条件,我司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具体制度
第二条我司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第三条我司不得在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候,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第四条我司采取自行销售私募基金方式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采取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我司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

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

第五条我司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六条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九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冲突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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