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
2018-2019-货物进口证明书word版本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业务概述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为满足进出口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海关对已实际监管进口的货物事后开具的证明文书。
为加强国家对进口车辆的管理,海关对贸易性渠道进口的车辆在办结验放手续后一律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并实行“一车一证”制,作为货主办理上牌手续的重要依据之一。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办结车辆或有关货物的进口验放手续后,应到上海海关法规处办理《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手续。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办事程序第一步: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放行后向现场海关提出申请,由现场海关制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关封。
第二步:货主或其代理人将上述关封递交上海海关法规处,办理《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手续;第三步:上海海关法规处经审核后向货主颁发《货物进口证明书》。
办事对象义务一、应具备的资格:为进口货物的所有人或代理人二、应交验的材料:现场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关封办事机构义务一、进口货物符合有关规定的,现场海关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制作《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关封;二、上海海关法规处审核后情况正常的,予以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
办事机构上海海关法规处上海海关各口岸海关上海海关各区、县所在地海关办事时限货物放行后,现场海关自接到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制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关封。
上海海关法规处自收到《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关封3个工作日内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
2.正文:货物进口合同货物进口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允许________的溢短装(______% )3.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4.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5.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6.原产地国与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7.包装及标准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
进口证明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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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的证明书篇一合同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卖方:买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传:电传: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1.货物名称、规格:2.数量:@@ 3.单价:4.总值:(上述2、3、4条合计)5.交货条件:fob/cfr/cif,,。
除非另有规定,“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办理。
6.原产地国别:7.包装及标准: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
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唛头:@@9.装运期:10.装运港:11.目的港:12.保险: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附加险:。
一叁.支付条款:一叁.1信用证(l/c)支付买方应在装运期前日,向中国银行申请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
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一叁.2托收(d/p或d/a)支付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后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货物进口证明书
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证明书介绍货物进口证明书是一种由出口国的官方机构或权威机构签发给进口国的证明文件,用于确认货物的原产地和合法进口性质。
该证明书对于进口业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证明书内容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口商信息:需要明确列出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将用于确认出口商的身份和合法性。
2. 进口商信息:同样需要提供进口商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将用于确认进口商的身份和合法性。
3. 货物信息:需详细描述所进口的货物,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这些信息将与贸易合同进行核对。
4. 运输方式:需明确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或陆运等。
同时需要提供航班号、航运公司、运单号或运输工具的相关信息。
5. 货物原产地证明:这是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关键内容之一,需要提供证明货物原产地的相关证据。
例如,可以提供原产地证书、产地声明、原产地凭证等文件。
6. 贸易途径:需提供货物进口的具体贸易途径,包括直接贸易、代理贸易或合作贸易等。
7. 付款方式:需说明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的付款方式,如电汇、信用证或托收等。
8. 出口商声明:出口商需要在证明书上签署声明,确认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对其所出口的货物的质量和规格负责。
三、证明书使用方法货物进口证明书的使用方法如下:1. 进口海关申报:进口商在进行货物海关申报时,需将货物进口证明书一并提交给海关,并进行核对。
2. 货物清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是货物清关的重要文件之一,清关过程中海关会对证明书进行查验和核对。
3. 税收计算:货物进口证明书用于在进口国计算和确认应纳税额,并确定贸易政策的适用。
4. 供应商评估:进口商可以通过货物进口证明书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和合作可行性。
四、注意事项在申请和使用货物进口证明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 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以免出现证明书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关于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出]口证明书》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出]口证明书》的通知【标 签】货物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启用新版【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 号】署监﹝1994﹞813号【发文日期】1994-11-29【实施时间】1994-11-29【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进出口货物监管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为进一步严密海关监管,打击伪造海关单证的非法活动,海关总署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出)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现将新版《证明书》标样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5年1月1日启用新版《证明书》以后,旧式《证明书》一律作废,需要换新《证明书》的单位可凭原《证明书》到原发证海关将原证交回,更换新版《证明书》 二新版《证明书》各海关要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严格出具手续,并与特种印油一并使用 三新版《证明书》有以下主要特点: 1.《证明书》采用证券专用纸张,色彩鲜明,字迹线条图案清晰; 2.单证编号采用人民币特有的字型号码,使用特种印油加盖号码; 3.在《证明书》正本械上方制有"关徽"暗记,在紫外线灯光下显示粉红色图案(检测工具已由科技司配发各关); 4.《证明书》正本中央印有明显彩色花形图案; 5.表格下框部分有一条微缩的英文"(中国海关)字样,用放大镜才能看清,若伪造照像制版时,只能表现为虚线,放大后不会显现“CUSTOMS CHINA”; 6.底纹为电脑划出的不规则花纹; 7.采用特殊的油墨印制 请各关做好启用新版《证明书》的准备工作,并向总署科技装备司联系办理新版《证明书》的领取手续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出口)证明书》标样各一份。
精简范本货物进口证明书
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证明书目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是为了证明某一特定货物已经成功进口到目标国家,具备合法的进口手续和合规的质量标准。
本证明书的目的是确保进口货物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质量要求,以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证明书内容1. 进口货物基本信息货物名称:在此填写进口货物的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产地:表明货物的原产地。
生产商/供应商信息:提供进口货物的生产商/供应商的名称和。
进口商信息:提供进口货物的进口商的名称和。
2. 进口货物的法律手续海关清关手续:进口货物需要依据海关规定完成相应的清关手续,包括申报、查验等。
报关单/进口清单: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进口清单的编号和日期,确保该货物已顺利通过海关审核。
进口合同/发票:提供进口货物的进口合同/发票的编号和日期,确保货物的合法性和商业合规性。
3. 进口货物的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描述进口货物应满足的质量标准,包括技术指标、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方面要求。
质量检验报告:提供进口货物经过质量检验后的报告,确保货物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进口货物检验机构:提供执行质量检验的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证书,确保检验过程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三、证明书格式要求证明书为正式文档,应采用公司或组织的抬头,并注明日期和版本号。
证明书中的文字应简洁明了,使用专业术语,并确保文字准确无误。
证明书可以附加有关的附件或支持文件,以供参考和审核。
四、其他事项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有效期根据相关法规和协议确定。
证明书可以用于海关申报、监管、投标、招标等行为,确保货物的合法性和质量安全性。
以上是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文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样本(模板)
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样本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样本篇一:海关总署公告201X年第34号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 .t axc hin a.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X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 (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收货人可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通过相.ta xch ina.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货物进口证明书简版范文
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引言货物进口证明书是一份用于进口货物清关的重要证明文件。
该证明书由出口方或其代理机构提供,用于证明货物的出口和进口事宜。
本文将详细介绍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定义、功能、必要性以及填写要求。
定义货物进口证明书是一种书面文件,由出口方或其代理机构提供给进口方或海关机构,以证明货物的出口和进口事宜。
该证明书通常包含了货物的出口地点、进口地点、货物描述、数量及金额等关键信息。
功能货物进口证明书具有以下主要功能:1. 清关手续:货物进口证明书是进口货物进行清关手续的必备文件,可以协助海关进行货物的监管和监控,确保进口货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征税依据:货物进口证明书中包含了货物的数量和金额等明细信息,可作为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确保进口货物按照相关税率进行征税。
3. 贸易统计:货物进口证明书中的货物描述和数量等信息能够用于国家贸易统计,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可以评估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必要性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要求:根据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口货物必须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以进行清关手续。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会面临处罚和法律责任。
2. 关税征收:货物进口证明书中的明细信息为海关征收关税提供依据,保障国家的经济利益。
3. 信息核实:货物进口证明书可以确保进口货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违规商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进口。
填写要求在填写货物进口证明书时,需要注意以下要求:1. 准确性:填写货物进口证明书时,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包括货物的描述、数量、金额等。
2. 规范性:填写货物进口证明书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确保文件的合法有效。
3. 完整性:货物进口证明书需要提供详尽的信息,包括货物的出口地点、进口地点、货物描述、数量、金额等,确保海关和相关部门能够全面了解货物的情况。
结论货物进口证明书在进口货物清关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具有清关手续、征税依据和贸易统计等功能。
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简版修正
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1. 概述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用于证明货物由某个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文件。
该证明书在国际贸易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跨境贸易的进行至关重要。
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流程和要求成为了许多企业和贸易商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介绍如何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及相关注意事项。
2. 查询途径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的途径主要有两种:线上查询和线下查询。
2.1 线上查询线上查询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查询。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海关部门提供了线上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服务。
通过输入货物的相关信息,如货物名称、国家/地区以及进口日期等,可以查询到相应的进口证明书。
一些第三方贸易服务平台也提供了类似的查询服务。
2.2 线下查询线下查询是指通过传统的方式进行查询,一般需要前往相关机构或部门办理。
具体的查询流程和要求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通常,需要填写查询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进口合同、装箱单、提单等。
随后,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查询费用,待办理完毕后可领取查询结果。
3. 注意事项在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3.1 查询费用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般需要缴纳一定的查询费用。
查询费用的金额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可以在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具体的费用标准。
在进行查询前,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费用。
3.2 查询时限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时限也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一般而言,查询的时限在提交申请后的一定工作日内。
在查询前,应注意查询的时限,并合理安排申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3.3 其他注意事项在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填写申请表格时,要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查询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咨询;查询结果一般会以书面形式提供,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4.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是跨境贸易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无论是线上查询还是线下查询,都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通过了解查询途径、注意事项和时限等,可以更加顺利地进行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查询工作,有助于提高贸易效率和降低风险。
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
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篇一: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XX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物,可应收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仅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仅签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项较多而无法打印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页签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4.12.23•【文号】公交管[1994]194号•【施行日期】1994.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1994〕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级海关:为加强进口机动车管理,防止伪造《货物进口证明书》进行走私汽车、摩托车和冒领机动车牌证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自1995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出)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的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1995年1月1日起,所有进口机动车,海关一律签发新版《证明书》。
凡1994年12月31日前,海关已经签发的仍在流通使用的旧式《证明书》,在1995年1月1日后,一律无效。
持有者可凭旧式《证明书》,到原发证海关更换新版《证明书》。
二、自1995年1月1日起,所有进口机动车车主申领牌证时,必须交验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才能予以核发牌证。
三、各地海关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进口机动车牌证手续时,发现《证明书》质地有伪造嫌疑的,可由当地海关予以鉴别;如需对印章和填注内容进行鉴别,则由原发证海关协助鉴别。
各地海关在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协助鉴别《证明书》的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将鉴别意见签章函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以上规定请各地海关和车辆管理部门遵照执行。
现将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票样(附后)下发给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各海关已发)。
附件:《货物进口证明书》(票样)1994年12月23日│2-09XX0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XX0000000│货物进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The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货物进口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mportation of Cargo(存根)││查下列货物装(运输工具名称)自(起运地点)于__年__月查下列货物装_│-------------(运输工具名称)│__日运抵本口岸,业经(货主或代理人)于__年__月__--------自│--------(起运地点)│日按章办结进口手续,特此证明------于__│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following cargo shipped年__月__日│per (Name of means of conveyance) from (shipping port)│-----------------------运抵本口岸,业经_│arrived at this port on the date of____________________(货主或代理人)│at that all customs formalities for the importation of________于│the importation of the cargo have been duly completed by____年__月_│the consignee (or hisagent)______________on the date of_日按章办结进口手│_________________续。
天津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范本)
天津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天津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篇一:海关总署公告201X年第34号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 .taxchi na. 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X 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收货人可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通过相 .taxchi na.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货物进口证明书[1]
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1. 物料信息货物名称:货物规格:货物数量:货物单价:货物总价值:2. 进口方信息进口方名称:进口方地质:进口方联系人:进口方方式:进口方3. 出口方信息出口方名称:出口方地质:出口方联系人:出口方方式:出口方4. 运输方式运输方式:起运港口:目的港口:运输工具名称:运输工具航次/班次:运输工具号/航班号:5. 运输文件提单号:发票号:装船单号:保险单号:6. 支付信息进口方付款方式:付款条件:7. 申请单信息申请单号:申请日期:经办人:审核人:8. 相关资质证明进口方资质证明:出口方资质证明:9. 进口证明书详情这是一份正式的货物进口证明书,用于证明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内,特定数量的货物已经从出口方处装运,并将被运送到目的港口。
该文件是进口方向政府或其他主权组织提供证明货物航运的正式文件。
货物进口证明书通常用于进口方的海关清关过程,以便验证货物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此文件的签发方可以是出口方、海关、国际贸易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
货物进口证明书必须准确反映货物的具体信息,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值等。
进口方信息包括进口方名称、地质、联系人、方式和等。
出口方信息也需要提供相应联系人的名称、、等详细信息,以便进口方和出口方进行有效的沟通。
运输方式部分应包括具体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起运港口、目的港口以及运输工具的名称、航次/班次和号码/航班号等信息。
这些详细信息有助于进口方和出口方追踪和核实货物的物流运输情况。
运输文件部分应提供与货物进口相关的重要文件编号,如提单号、发票号、装船单号和保险单号等。
这些文件将被用于关税计算、清关手续等过程中。
支付信息部分应包括进口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进口方和出口方在货物交接、结算等方面进行协商和处理。
申请单信息部分应提供与货物进口证明书申请相关的重要信息,如申请单号、申请日期以及经办人、审核人等。
货物进口证明书
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1. 证明书简介货物进口证明书是一种用于确认货物进口情况的文件。
它通常由进口商或代理商向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申请,并用于证明货物已成功进口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该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对进口商和相关部门具有重要意义。
2. 证明书内容货物进口证明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进口商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质、等;- 进口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产地等;- 进口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 进口报关信息:包括报关单号、报关日期、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等;- 进口运输信息: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起运港口等;- 进口付款信息: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等;- 进口税费信息: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承诺和声明:包括对进口货物真实性和合规性的承诺和声明。
3. 证明书申请流程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2. 提供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进口合同、报关单、运输文件等。
3. 缴纳申请费用: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4. 递交申请: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给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
5. 审核和审批: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6. 领取证明书:经过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货物进口证明书。
4. 证明书的重要性货物进口证明书对进口商和相关部门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1 证明货物合规性货物进口证明书可以证明货物的合规性,即货物是否符合进口国的法规和标准。
这对于确保货物质量、安全和合法性非常重要。
4.2 履行报关手续货物进口证明书是履行报关手续的必备文件之一。
海关在核销报关单时,通常会要求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作为依据。
4.3 进行贸易融资货物进口证明书有助于进口商获得贸易融资。
在向银行或贸易融资机构申请贸易融资时,货物进口证明书可以作为抵押或担保的重要文件。
进口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模板)
进口车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车货物进口证明书篇一:海关总署公告201X年第34号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tax chi na.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X 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收货人可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通过相 .t axc hin a.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
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篇一: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XX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物,可应收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仅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
货物进口证明书
货物进口证明书
[公司抬头或LOGO]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城市, 州, 邮编]
[国家]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日期]
尊敬的 [进口国海关机构名称或相关政府部门名称],
主题:货物进口证明书
本证明书由 [公司名称] 正式出具,以证明以下所述货物已合法进口至 [目的国家名称]。
货物描述:
1.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
2. 数量:[货物数量]
3. 重量:[货物重量]
4. 原产地:[货物原产地]
5. HS 编码:[货物海关编码]
6. 货物价值:[货物价值]
7. 运输方式:[运输方式,例如海运、空运]
8. 运输工具:[运输工具的名称或编号]
9. 出口国:[出口国名称]
10. 进口日期:[货物进口的日期]
本批货物已根据 [目的国家名称] 的法律法规和进口要求,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海关申报、检验和支付了相应的关税和税费。
所有文件均为合法、真实和准确。
我们在此声明,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我们已经遵守了所有适用的进口规定和法律。
我们理解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实或不完整,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和/或财务损失。
请贵机构根据本证明书办理相关的进口手续。
此致,
敬礼!
[签名]
[签名人姓名]
[签名人职位]
[公司名称]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
在提交给任何官方机构之前,请务必进行审查和验证。
货物进口证明书
货物进口证明书
什么是货物进口证明书
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国内进口商向海关申请进口货物时所需的证明文件。
一般情况下,货物进口证明书由境外出口商开具。
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内容
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进口商品名称、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
•出口国进出口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进口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进口商品的成交总价和计算单价
•所需支付的海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贸易条款和条件
货物进口证明书的作用
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海关检验进口货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的重要证明文件。
进口商一般需要携带货物进口证明书前往海关申报,以证明所进口的货物符合国际贸易法规和协议,并且未经篡改或损坏。
同时,货物进口证明书也是进口商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辅助证明材料。
如何申请货物进口证明书
一般情况下,货物进口证明书由出口国境外的供应商或出口商开具。
进口商需向出口商提供进口证明书的样板,并在双方协商确认后由出口商开具。
进口商需在收到货物进口证明书后仔细核对内容无误后携带至海关进行验货。
注意事项
在进口时,进口商需携带货物进口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发票等)前往海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相应费用。
同时,在海关验货过程中也可能需要进一步与出口商沟通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若出现任何异常情况,进口商和出口商应共同协商解决。
结语
货物进口证明书是进口商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时所需的重要证明文件。
进口商需注意检查货物进口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进口流程顺畅。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的《货物进口(出口)证明书》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的《货物进口(出口)证明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3.12.09•【文号】署监一[1993]1507号•【施行日期】199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关正文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的《货物进口(出口)证明书》的通知(署监一[1993]1507号1993年12月9日)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了加强海关对《货物进口证明书》和《货物出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的使用和管理,决定对原有的《证明书》进行修改。
此次修改在证面上增加了防伪措施,印有浅粉色花纹和流水号,在填写栏目中增加了商品编号(H.S.)和海关验放日期,另外增加了存根联,以备核查。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海关对《证明书》的签发使用和存档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措施,防止丢失。
《证明书》一般用中文填写(如对外需要,应货主申请也可用英文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证明书》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单证用章”,字号由各海关按关区管理统一编号。
已试用防伪印油的海关,一律使用防伪印油,还未试用的海关,暂时使用普通印油。
二、对机动车辆(汽车和摩托车,下同)签发《证明书》要做到一车一证,按流水号顺序编号,《证明书》和其存根的“货名及规格”栏内要将汽车的厂牌型号、车身颜色、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出厂日期和制造国别等内容一并填写。
三、对个人自用机动车辆的《证明书》,携带入境的由进境地海关开出,境外售券国内提货和外汇免税店购买的由提货所在地海关开出。
《证明书》开出后应在购车发票上签注“证明书已发”字样。
四、《证明书》开出后应在报关单的备注栏内签注,每份仍按原规定收取出证费人民币10元。
五、原署调[1993]1383号文件第四点“《货物进口证明书》的业务章印模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现改为“《证明书》及业务章式样将由总署送公安部转发。
货物进口证明书
第三步:货主或其代理人将联系单关封递交海关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补发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 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叹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2)丢失的 《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的补发办理
的补发办理
海关签发的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因故丢失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补发手续,但 对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之日两年以前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一律不予补发。
第一步:货主或其代理人向原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的现场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1)申请补发 《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2)丢失的《货物 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4)在省、 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的签发办理
的签发办理
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为满足进出口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海关对已实际监管进口的货物事后开具的 证明文书。为加强国家对进口车辆的管理,海关对贸易性渠道进口的车辆在办结验放手续后一律签发《货物进口 证明书净,并实行“一车一证”制,作为货主办理上牌手续的重要依据之一。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办结车辆或有关 货物的进口验放手续后,应到海关有关部门办理《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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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放行后向现场海关提出申请,由现场海关制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关 封。
货物进口证明书
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1.申明人信息本人,(申明人姓名),(或机构注册号码)为(申明人/机构注册号码),在此声明本人(或本公司)是(进口货物的具体身份或相关方的身份),并具有合法的权利代表(进口货物的具体身份或相关方的身份)。
2.进口货物信息申明人在此确认,本次进口的货物具体信息如下:2.1 商品名称:(进口货物的名称)2.2 商品编号:(进口货物的编号,如有)2.3 数量:(进口货物的数量)2.4 产地:(进口货物的产地)3.进口货物交付方式申明人在此声明,进口货物按照以下方式交付给(进口货物交付方的名称):3.1 运输方式:(进口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航空运输等)3.2 运输公司:(进口货物的运输公司名称)3.3 快递单号:(如适用,进口货物的快递单号)4.进口货物支付方式申明人在此确认,本次进口货物支付方式如下:4.1 付款方式:(进口货物的付款方式,如电汇、信用证等)4.2 付款账户:(进口货物的付款账户信息)4.3 付款金额:(进口货物的付款金额)5.进口货物保险申明人在此声明,本次进口货物已获得适当的保险覆盖,保险公司为(保险公司名称),保险单号为(保险单号)。
6.进口货物清关手续申明人在此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进口货物的清关手续,并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许可证、交付合同、发票和装箱单等。
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进口货物:指从其他国家或地区引进的货物。
7.2 交付方:指接收进口货物的个人或公司。
7.3 清关手续:指进口货物在海关进行申报、验放等一系列程序。
7.4 进口许可证:指进口货物时需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的许可证明文件。
7.5 发票:指进口货物的购买发票,用于记录货物购买的金额、数量和支付方式等信息。
7.6 装箱单:指记录进口货物的装箱情况,包括货物的包装方式和数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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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货物进口证明书篇一: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XX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物,可应收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仅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仅签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项较多而无法打印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页签发。
四、收货人应自进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向海关提出签发证明书申请。
因报关单申报或补传数据错误原因造成证明书数据错误的,收货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换发申请。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补发申请,其他货物证明书一律不予补发。
对于超出前款规定受理时限的,海关不予受理其申请。
五、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当前合法所有人可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补发,并递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如实说明车辆及证明书合法获得的来源,以及丢失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人的,应出具代理权限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二)申请人为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的,需提供原进口单证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发票、合同、协议或其他合法获得证明;(三)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受案证明;(四)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五)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类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发手续的,还应当递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六)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海关受理申请后对原进口事实和证明书签发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安部门核查上牌信息,经核实无误的,海关向申请人补发相关证明书。
六、已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因故需退运或复运出境的,收货人应将证明书交还原签发地海关,并由海关对证明书予以作废。
七、证明书一经签发,不得在证面直接进行涂改,对于确需修改的,收货人应当在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时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换发。
八、证明书签发内容应与进口货物办结海关验放手续时的状态信息相符。
货物在境内因故发生变化或更换部件,造成与证明书签发内容不符的,海关不予受理换发或更改申请。
九、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仅限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汽车、摩托车牌证手续时使用,不作抵押等其他用途使用,也不具有作为其他行政管理机关管理依据的效力和作用。
十、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和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的签发商品范围及相关管理要求,仍按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XX年第44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XX年7 月29日篇二: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补发程序汇业海关律师指出,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为满足进出口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海关对已实际监管进口的货物事后开具的证明文书。
如果遗失了,怎么处理呢?汇业海关律师为大家讲解如下:海关签发的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如因故丢失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补发手续,但对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之日两年以前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一律不予补发。
如何申请补发呢?首先,货主或其代理人向原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的现场海关提出申请。
并递交(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其次,现场海关核实后,手工填制《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联系单》和《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审批单》并制作关封。
最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将联系单关封递交上海海关监通处,办理有关补发手续。
并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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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进口车辆购置说明各港口都有一些稀有进口车,但是诸如此类的稀有进口车的上牌问题的确是我们所不了解的,只能说,能够买得起这类稀有车型的人不缺银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只要有购买需求,经销商都会给你全程服务,由此引起的稀有进口车上牌的神秘感更强烈了。
国家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凭海关签发的进口证明书,才能给进口汽车办理核发牌证的手续。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汽车、摩托车牌证手续时,要首先查验有无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无此证明书的,一律不予办理牌证手续。
海关签发该证明书时,应说明进口车辆的厂牌型号、车身颜色、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出厂日期和制造国等内容。
证明书上的海关印章式样及真伪识别方法,由直属海关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通过我们的了解,稀有进口车上牌和一般正规的进口车上牌流程差不多,只是麻烦的就是“一致性证书”购车者需要凭这个才能去车管所上牌;而天津等地保税区提的车,有时候这个一致性证书不全??这样的话,上牌会遇到一些困难,车管所会要求经销商提供一致性证书,所以问题就是什么样的稀有进口车,通过什么渠道的稀有进口车有“一致性证书”?这里又牵扯到了中规进口车和非中规进口车的问题了。
目前主要进口汽车类型有多种合法程序:中规车和非中规车、大3c、小3c、免税车、援助车、外国人或外商自带车、其他特殊用途车。
我们常见的稀有进口车遇到的问题: 1、非中规车大多数是中东版汽车和美规版汽车,从进口汽车的类型上讲,一般的稀有进口车都属于非中规车辆。
所以一般稀有进口车都没有“一致性证书”。
2、只有中国规格的进口车辆才有一致性证书,所以稀有进口车没有这个证书无法实现上牌。
3、按小批量程序进口的车辆,国家级的汽车检测中心(中国一共有三家:天津中心、上海中心、重庆中心)会向进口商出具车辆小批量检测报告,该报告一车一份,等同于中规车辆的“一致性证书”,全国的车管所均可以挂牌。
(如兰德酷路泽、中东版霸道、美版丰田塞纳、美版卡宴、奔驰gl系列等)4、按小3c程序进口的车辆,国家级的质量认证机构会向进口商出具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但该证书所列车辆相关信息是进口商申报的改装车辆的信息,有可能与关单、商检单上的相关车辆信息不一致,有可能导致小3c手续的车辆在中国部分管理严格的地区上牌难,稀有进口车也遇到了这个问题。
5、一般稀有进口车都属于小3c车型,小3c车型手续的车辆虽然是中国大陆合法进口程序,比如在丰田某款车在日本生产,然后又在中东的某个改装厂改装或者加装设备。
又比如美国房车是通用底特律工厂生产的空堂底盘车,又在加利福尼亚改装厂改装各种房车设施。
这样往往造成汽车原产制造地址、制造厂名称和二次改装厂地址、名称不同,车辆数据不同。
体现在进口货物证明书和其他相关报告会出现两个产地、两个厂名、数据不同等现象,应该以国家颁发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为准,但是个别地方车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不熟悉此情况,经常会质疑,需懂行人员进行沟通解释,并提供车管部门要求的资料。
(如各款改装房车、特种车、医疗车、各款警车、其他小范围改装车)。
6、一般来说,进口商应该将小批量检测报告正本或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正本随同进口货物证明书、商检单、发票等原件一起交付给消费者。
不过,因为天津港保税区销售车辆的公司并不一定都是自己订车的进口商,不懂进口流程,不给消费者提供相关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
车商不懂没给提供上述证书,请向销售商索要即可正常上牌。
7、不管我们购买中规进口车还是非中规进口车,都应当在购买进口车时应该搞清楚自己买的是哪种车,应当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并谨慎检查合同内容,尽可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厂商售后保修政策比较到位,比如宝马公司实行的是全球联保政策,即使我们买的是美版或是中东版宝马车,咨询经销商、办理相关手续同样可以获得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售后保修政策。
8、一般的稀有进口车都不在国家环保目录上,所以上不了牌照;即便验车上牌的时候,关单也通不过上牌的要求,或者有的进口车没有关单。
9、一般稀有进口车没有厂家合格证,因为很多稀有进口车的厂家没有出口到某国家的资格,这样的话不可能把新车合格证翻译成该国的文字,所以,稀有进口车不会有厂家合格证,这样也会上不了牌照。
关于车辆一致性证书:1、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车辆总体信息部分。
第二部分为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部分,用于m1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
自XX年1月1日起,制造商须制作完成经认证机构认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获证车辆出厂时须随车附带该证书,并接受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