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课后答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张洪涛 郑成功主编
张洪涛《保险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圣才出品】
张洪涛《保险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以下关于“保险业之起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保险业最早起源于火灾保险B.保险业最早起源于人寿保险C.保险业最早起源于财产保险D.保险业最早起源于海上保险【答案】D【解析】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行使请求权的异议权。
它主要包括()。
A.不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答案】BD【解析】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3.受益人作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可由()指定。
A.保险人B.被保险人C.投保人D.代理人E.法定继承人【答案】BC【解析】我国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4.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规定有附加交叉责任扩展条款,该条款的含义是保险单上列明的()。
A.保险人之外的任何一方都为第三者B.各被保险人之外的任何一方都为第三者C.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外的任何一方都为第三者D.各被保险人互为第三者【答案】D【解析】附加交叉责任扩展条款规定: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
5.团体人身保险对团体投保的限制包括()。
A.所有职工必须都参加B.投保人数不得低于团体人数的一定比倒C.每一位被保险人必须是团体的正式成员D.团体必须有法人资格E.机关事业单位不在其内【答案】BCD【解析】团体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以集体名义投保并由保险人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其团体中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
《保险学》课后作业参考答案.doc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略。
2.答:A 房屋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房屋被台风损毁的风险,风险因素主要是木质的房屋结构,风险事故是台风,损失是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价值;B 房屋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屋内物资被暴雨淋湿而损毁的风险,风险因素有防雨设施的缺失,这是有形的风险因素,还有屋主由于已经购买保险而疏于防范以及在物资被淋湿后不积极采取有措施减少损失,这是无形的风险因素,损失主要是屋内物资的部分或全部价值。
3. 答:药品消费者面临药品不对症,对疾病无效或加重疾病的风险;买到假药,对疾病无效甚至对身体产生伤害的风险。
药厂除了面临一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外,作为药厂会面临生产的药品不合格,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法要进行赔偿的风险。
在新药研究时研制失败的风险,造成前期投入的损失。
如果按照风险的损害对象来分类,药品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风险是人身风险,厂新药研究时研制失败的风险,造成前期投入损失的风险是财产风险;药厂生产的药品不合药格,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法需要进行赔偿的风险是责任风险。
如果按照风险的起源与影响来分类,题目涉及的风险基本上都是特定风险。
如果按照风险导致的后果来分类,题目涉及的风险基本上都是纯粹风险。
4.提示:度量风险一般要同时考虑损失发生的严重性(概率)和严重性(损失的大小)况下,如果能比较准确地描述损失的概率分布,就比较好地度量了相应的风险,。
一般情具体的方法有多种,不再一一详细列出。
5.略。
6.提示:在分析学校面临的风险及制定风险管理方案时,请注意突出和一般企业相比,学校面临的独特风险及应对措施。
7.略。
第二章保险制度1.略。
2.答:“ 9· 11”事件使保险业支付了数百亿美元的赔偿,不仅仅是美国的保险业,全球的保险业都遭受到了巨额损失。
“ 9·11”事件同时导致世贸大厦,五角大楼,客机全部或部分损毁,数千人伤亡。
在“9·11”事件后恐怖活动保险保费急剧上升,而保额则受到严格限制。
保险学 课后答案
第一章:保险概述1.B2.D3.B4.A5.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6.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7.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8.危险管理的过程通常包括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和危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
9.可保危险是保险客户可以转嫁和保险人可以接受承保的危险。
可保危险需满足以下条件:(1)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2)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3)危险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4)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具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危险具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10.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11. (1)聚资建立基金(2)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3)财务转移机制。
12.保险损失说又称损害说,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中心,主要以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
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该学说与保险产生的根源相吻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而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和人格保险说。
13.保险非损失说认为“损失说”不能总括保险全面的属性,应摆脱损失概念,寻找一种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于是产生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14.保险与银行,证券一样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服务。
保险学课后习题详解
保险学课后习题详解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基本概念:1、风险:风险(risk)是某种事件和损失性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状态或多种可能性结果。
2、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的潜在原因或影响因素。
3、道德风险:指人们在精神上或心理上的各种因素所产生的各种情绪或态度,大多是消极的有意识的行为。
4、纯粹风险:只有损失可能而没有获利机会的风险。
5、投机风险: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风险。
6、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法,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
7、可保风险:指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承保的风险,这样的风险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二、思考题:1、风险有哪些基本分类?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有何意义?答: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
对风险进行恰当分类,有助于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对风险进行正确识别、估测与评价。
并能针对不同性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法。
2、风险管理程序依次有哪些?答:风险管理程序依次有(一)风险识别、(二)风险估测、(三)风险评价、(四)选择风险管理方式、(五)风险管理的实施与评价。
3、风险管理方式及其比较分析。
答:风险管理方式主要有三大类:(一)风险规避:规避即避免,是指放弃某项活动以达到规避因从事该项活动可能导致损失的目的。
避免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一是某特定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相当高时;二是在处理某种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
(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主要包括预防和抑制即防损和减损两种方式,其目的是用来降低损失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可分为预防和抑制两种,损失预防是指在风险发生前设法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措施。
损失抑制是指风险事故发生时或发生后采取的各种减损措施。
(保险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保险概述 1.B2.D3.B4.A5.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6.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7.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8.危险管理的过程通常包括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和危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
10.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11.( 1)聚资建立基金(2)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3)财务转移机制。
12 •保险损失说又称损害说,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中心,主要以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
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该学说与保险产生的根源相吻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而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和人格保险说。
13.保险非损失说认为“损失说”不能总括保险全面的属性,应摆脱损失概念,寻找一种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于是产生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14.保险与银行,证券一样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服务。
保险这种经济行为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社会对保险产品有需求和供给。
15.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自愿的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
16.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
张洪涛《保险学》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1-3章)【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一章危险管理与保险1.1 复习笔记一、危险概述1.危险——纯粹风险危险是纯粹风险,也是产生保险的前提和根源。
危险和风险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1)风险的概念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这种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是指出现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的不确定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正面效应就是收益,负面效应就是损失。
根据这种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我们将风险划分为如下三类:①收益风险,即只会产生收益而不会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只是具体的收益规模无法确定。
比如受教育的风险问题。
②纯粹风险,它是指只会产生损失而不会导致收益的可能性。
在现实生活中,纯粹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如地震、洪水、火灾等。
③投机风险,它是指既可能产生收益也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
如股票投资。
(2)风险与危险纯粹风险即“危险”,危险与风险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用集合的观点来考察两者的关系,危险集合包含于风险集合之中,是风险集合的子集。
2.危险的定义及特性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根据危险的内在本质和外在表现形态,可以概括出其具有如下特性:(1)客观性危险是客观存在的,人们不可能消灭危险。
同时,客观性还表现在可以用客观尺度来测度,即可以根据概率论来度量危险发生的概率大小。
危险的客观性决定了进行危险管理、采取诸如保险之类的化解危险的措施对任何团体与个人都具有必要性。
(2)损失性①危险是未来发生的,而不是过去和现在存在的,或者说危险的损失一定是未来的损失,而不是过去或现在已经存在的损失;②危险的后果必然是对人身及其财产的安全造成威胁、形成危害,并可能导致危险损失。
损失是危险的必然结果,只是损失的程度不同。
(3)不确定性危险的不确定性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损失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②损失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③损失发生的地点是不确定的;④损失的大小是不确定的;⑤损失的承担主体是不确定的,即由谁来承担损失是不确定的。
保险基础与实务(第二版)课后习题答案人大版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C 4D 5C 6B 7B 8C 9B10C 11C 12B 13A 14B 15D 16B 17D 18C二、多项选择题1ABE 2ABC 3ABD 4ABCD 5ABE6CDE 7BCD 8ABC 9ABDE 10ABC三、判断题1×2√3√4×5×6×7×8×四、案例分析题答:投保人就同一财产利益分别与保险人甲和保险人乙签订的两份财产保险合同是原保险合同,同时也是重复保险;保险人甲与保险人丙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再保险合同,丙保险人与丁保险人之间签订合同属于转保险。
第二章保险合同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D 4C 5A 6D 7C 8C 9B10C 11C 12C 13A 14D 15B 16B 17C 18B19B 20D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BCD 3ABCD 4ACD 5AB 6BC7ABC 8AB 9AC 10ABCD 11ABCD 12AD13ABC 14ABD 15BCD 16ABCD三、判断题1×2√3×4×5×6×7×8×9×10×四、案例分析题1、答:该案例中,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王妹先于被保险人王某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所以保险金应作为王某的遗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由王某的妻子和儿子继承。
3、答:该案例中,被保险人是亮亮,没有指定受益人,所以,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亮亮的遗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钱女士和王先生来继承。
又由于钱女士和亮亮母子在车祸中双双遇难,儿子又先于母亲死亡,所以亮亮的母亲的继承权就实际发生,而钱女士的继承金又应由其父亲即亮亮的外公继承。
所以这笔保险金应由亮亮的外公和父亲平分,每人一万元。
4、答:(1)丁某在投保时指定丁母为受益人,但丁母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别的受益人,所以,该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保险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保险概述1.B2.D3.B4.A5.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6.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7.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8.危险管理的过程通常包括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和危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
10.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11. (1)聚资建立基金(2)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3)财务转移机制。
12.保险损失说又称损害说,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中心,主要以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
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该学说与保险产生的根源相吻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而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和人格保险说。
13.保险非损失说认为“损失说”不能总括保险全面的属性,应摆脱损失概念,寻找一种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于是产生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14.保险与银行,证券一样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服务。
保险这种经济行为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社会对保险产品有需求和供给。
15.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自愿的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
16.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
保险学第一章课后答案-人大版
11. 可保危险是保险客户可以转嫁和保险人可以接受承保的危险。可保危险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
(2)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3)危险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4)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具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危险具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12. 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4. 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5. 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
即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财产目录等的财务资料,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其潜在风险。
分解分析法
分析解析法指将一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失误树分析方法是以图解表示的方法来调查损失发生前种种失误事件的情况,或对各种引起事故的原因进行分解分析,具体判断哪些失误最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发生。风险的识别还有其他方法,诸如环境分析、保险调查、事故分析等。企业在识别风险时,应该交互使用各种方法。
(4)危险的可变性
质的变化;量的变化;某些危险在一定范围内会性
危险具有社会属性,而不具有自然属性。当灾害事故与人类相联系,对人类的财产、生命等造成损害时,对人类而言就成为了危险。因此,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危险可言,正体现出危险的社会性。
保险学第1章
1.3.4按实施方式分类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国家或政 府根据法律、法令或行政命令,在投保人 和保险人之间强制建立起保险关系。如轨 道交通强制险,社会保险
自愿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或者自愿组合, 建立的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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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其他分类方式
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信用保险:合同权利人和义务人约定的经济信
用,以义务人的信用危险为保险事故,对义务人 的信用危险致使权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提供损
失补偿,包括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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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按危险转移层次
1.原保险与再保险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 合同,确立保险关系,投保人将危险损失 转移给保险人。 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所承保业务的一部 分或全部,分给另一个或几个保险人承担。 (分出人、分入人) 其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危险 损失在保险人之间纵向转移。
保险学
王灵芝 lzhwang@
参考教材:
《保险学》(保险系列)第二版 主编 张洪 涛 郑功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保险学案例》 池小萍 主编 中国财政经济 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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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绩 出勤与平时表现: 考查课40% ,考试课 30% 平时表现包括:(不迟到、带教材、坐在 前排、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 期末考试:考查课60% ,考试课70% 公共邮箱 用户名:bxx_sues保公司的存在使母公司在传统 保险市场上更有优势。 自保的缺点: (1)不能将危险完全转移、彻底分散
(2)增加母公司的资金占用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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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性质分类
按保险标的分类
按危险转移层次分类
人身保险学
注:如学员使用其他版本教材,请参考相关知识点一、客观部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一)、选择部分★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附1.1.1(考核知识点解释):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寿险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投保人对人身保险需要的程度;二是投保人的缴费能力。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附1.1.2(考核知识点解释):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立法,是一种推行社会政策的特别立法,具有绝对的强制性。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储蓄的比较附1.1.3(考核知识点解释):储蓄是属于自保范围的应付危险的方法之一,自存自用。
人身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附1.1.4(考核知识点解释):人身保险合同一般属于定额给付性合同,因此不适用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中的损失补偿原则。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的分类附1.1.5(考核知识点解释):人身保险按照保障分为可以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考核知识点: 人寿保险费的确定附1.1.6(考核知识点解释):人身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
★考核知识点: 均衡纯保费的计算附1.1.7(考核知识点解释):自然保费是指每期按被保险人当期的出险频率计算的保费。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附1.1.8(考核知识点解释):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和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附1.1.9(考核知识点解释):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必须承担义务的合同。
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有偿的法律行为。
一方要享有合同的权利,就必须对另一方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相互报偿的关系,成为对价。
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
投保人的对价是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这种对价并不意味着保险人对投保人付出对等的代价,所以人身保险合同是对价有偿合同。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转让附1.1.10(考核知识点解释):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确定之后是不存在变更的。
最新(保险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保险概述1.B2.D3.B4.A5.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6.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7.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8.危险管理的过程通常包括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和危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
10.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11. (1)聚资建立基金(2)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3)财务转移机制。
12.保险损失说又称损害说,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中心,主要以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
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该学说与保险产生的根源相吻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而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和人格保险说。
13.保险非损失说认为“损失说”不能总括保险全面的属性,应摆脱损失概念,寻找一种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于是产生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14.保险与银行,证券一样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服务。
保险这种经济行为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社会对保险产品有需求和供给。
15.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自愿的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
16.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
张洪涛《保险学》(第3版)章节题库(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概念题1.可保利益[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答:可保利益又称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其所投保的标的具有的法律承认的经济利益。
这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标的所具有的这种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实现的,非主观臆断的。
在财产方面表现为投保的财产标的在遭遇危险事件时会对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保险利益必须在损失发生时存在,有些保险合同允许在合同订立的时候投保人对财产没有可保利益;在人身方面表现为投保的人身标的在遭遇意外事故或疾病等事件时会对投保人及其亲属的生活造成经济困难,保险利益只需在保险单出立时存在就可。
可保利益是构成保险关系的重要条件,也是保险合同成立的重要因素。
2.近因原则[广东商学院2011、2013保险硕士]答:近因原则是指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其中,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3.代位追偿原则[广东商学院2011保险硕士]答:代位追偿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是指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行使追偿权利。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取得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
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①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②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③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
保险人的代位追偿金额以其保险赔偿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4.保险利益原则[中央财大2011研]答: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既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险合同生效及在存续期间保持效力的前提条件。
人身保险(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各章节思考题答案
第一章考虑题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躯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生育〕、老〔衰老〕、病〔疾病〕、残〔残疾〕、亡〔死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其全然内容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确立各自的权利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残疾、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被保险人一辈子存到满期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一定数量的保险金。
其定义的三个要点:〔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躯体。
〔2〕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意外损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
〔3〕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除个不情况外,由于标的的无价性,人身保险的责任履行一般不能称为补偿或赔付,而只能称为给付。
2、由于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是人的生命或躯体〔即保险标的〕,而人的生命和躯体是无价的,不能以货币加以度量,因此,除个不情况外,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不能像财产保险那样有确定的标准,仅是就理论而言,是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初按照投保方的需求度与可能性相一致的原那么协商确定的。
人身保险的责任履行一般不能称为补偿或赔付,而只能称为给付,因此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质,而是给付性质的。
3、损失的分担、风险的同质性以及大数定理是保险理论的三大根底。
人身保险作为保险的一种,其理论自然亦奠基于此。
〔1〕.损失的分担“损失的分担〞是保险学理论的一个全然思想。
人身保险通过将众多面临人身危险的人集中起来,收缴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人身方面发生保险事故引起的经济责任实现分担。
单就人寿保险而言,所谓损失的分担也确实是基本死亡本钞票的分担。
〔2〕.人身危险的同质性客瞧存在的各种危险在同样的境况、条件之下具有相同的发生或者不发生的可能性。
危险对每一个人而言是平等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并可不能偏爱或轻视于谁,因此人们在分担损失之时也是平等的。
正是因为那个特性,人身危险能够成为保险危险,得到保险的保障。
(保险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保险概述1.B2.D3.B4.A5.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6.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7.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8.危险管理的过程通常包括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和危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
10.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11. (1)聚资建立基金(2)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3)财务转移机制。
12.保险损失说又称损害说,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中心,主要以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
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该学说与保险产生的根源相吻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而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和人格保险说。
13.保险非损失说认为“损失说”不能总括保险全面的属性,应摆脱损失概念,寻找一种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于是产生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14.保险与银行,证券一样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服务。
保险这种经济行为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社会对保险产品有需求和供给。
15.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自愿的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
16.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
《保险学》第一章习题及其参考答案
《保险学》第一章习题及其参考答案一、解释名词:1、人寿保险2、生命表3、年金保险4、医疗保险5、意外伤害保险6、不可争条款:7、自杀条款8、保单货款二、填空题1.按保险责任的转移方式分类,再保险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2.按再保险合同的形式分类,再保险分为临时再保险合同、固定再保险合同和预约再保险合同。
3.保险费率由纯保险费率和附加保险费率组成。
4.社会后备基金主要包括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和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
5.保险基金具有合理分担金、责任准备金和返还性资金的特点。
6.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国有独资和股份制两种。
7.《保险法》规定:设立区域性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你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8.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
9.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0.分业经营是指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11.保险准备金按提取方式的不同,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费准备金;按业务的不同,分为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三、单项选择题1.原保险人以个别保单或风险单位为基础,在特定的时间对特定风险所作出的再保险选择是:A合约再保险 B临时再保险 C预约再保险 D固定再保险2.下列对再保险的作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分散风险 B扩大承保能力 C直接保障了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D扩大国际交流 E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3.保险基金的来源是A保险费率 B保险金额 C保险费 D营业收入4.被保险人缴付的用于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费用叫:A纯保费 B附加保费 C毛保费 D毛费率5.人身保险的保险费是由()两部分组成的。
A毛保费和保险基金 B危险保险费和储蓄性保险费C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 D纯保险费和保险基金四、判断题1、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赔付的保险金不进行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保险合同才终止。
保险学课堂版
▪ 3.危险转移
▪ 控制型的非保险转移 ▪ 财务型的危险转移
▪ 4.危险自留
.
损失程度
高
危险回避
损失抑制 危险转移
损失预防 危险自留
危险自留
低
高
损失频率
.
▪ (五)危险管理评估
➢ 危险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危险管理评估,即根据危 险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检验和评估危险识别是否全 面正确、危险预测与衡量是否恰当、以及危险管理方 案执行是否有力等,从而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日 后的危险管理提供经验借鉴。
➢ 3. 投机风险
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性的风险。投机风 险通常与社会、经济的变动有关,而且很不规则。例如,新 商品开发上市对企业经营的风险,商品畅销甚至脱销则企业 受益,商品滞销则企业受损;又如,投资股票、基金也是一 种投机风险。
.
▪ (三)风险与危险的联系
▪ 危险是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 危险包含于风险集合之中
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 3. 实现生产的持续增长 ➢ 4. 履行社会责任
.
▪ (二)危险识别
➢ 危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二步,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 其所面临的或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并对危 险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危险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危险识别的任务就是通过有效方法识别存在的潜在危 险,找出引起这些危险的危险因素,对危险的性质予 以鉴定。识别危险既可以根据感性认识,做出经验判 断;也可以利用现场调查法、财务分析法、保险调查 法、保单对照法、资产损失分析法、流程分析法等进 行分析和判断,从而提高对危险的客观性认识和预见 性认识,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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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保险概述1.B2.D3.B4.A5.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6.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7.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8.危险管理的过程通常包括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和危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
9.可保危险是保险客户可以转嫁和保险人可以接受承保的危险。
可保危险需满足以下条件:(1)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2)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3)危险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4)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具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危险具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10.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11. (1)聚资建立基金(2)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3)财务转移机制。
12.保险损失说又称损害说,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中心,主要以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
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该学说与保险产生的根源相吻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而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和人格保险说。
13.保险非损失说认为“损失说”不能总括保险全面的属性,应摆脱损失概念,寻找一种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于是产生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14.保险与银行,证券一样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服务。
保险这种经济行为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社会对保险产品有需求和供给。
15.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自愿的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
16.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
保险是众多单位和个人结合起来,变个体对付风险为大家对付风险,从整体上提高了对危险事故的承受能力。
17.保险的对象,即保险标的物,是指保险人对其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类危险载体,也叫保险标的。
18.保险与赌博:(1)赌博中的危险,即纯粹风险是由赌博行为本身引起的。
但在保险中,危险是客观存在的,危险的存在与否并不依赖保险本身的行为。
(2)赌博有可能使你获利,而保险无此可能。
(3)它们与随机事件的关系不同。
保险与储蓄:(1)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
(2)遵循的原则不同。
(3)储蓄对于个人来说,支付与反支付具有对等的关系;保险对于整体而言,支付与反支付具有对等的关系,对个人则不具备这种关系。
(4)保险中采用了特殊的精算计算方法,而储蓄则不需要这些复杂的计算技术。
保险与担保:(1)保险的运作在于双方相互的行为;而在担保中,仅担保人有单方面义务。
(2)保险的基础在于对危险事故发生概率的精确计算;担保没有这种基础。
(3)保险合同是独立契约,而担保合同则为从属契约。
保险与救济:(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而救济则不是合同行为;(2)保险是双方的行为,而救济是单方面的行为;(3)保险赔偿金的大小要根据损失情况而定;而救济金的多少要分情况。
19. (1)自保公司可以减少或消除许多开展传统保险业务所必需的费用。
(2)自保公司在保费收取和赔款支付方面有很大的变通性(3)因为自保公司投资的收益也属于母公司,所以母公司可以享受到保险公司投资方面的好处。
(4)如果法律将自保公司规如保险公司一类,自保公司不但可以在已决赔款和费用中享受税收优惠,还能够在赔款准备金中获得税收减免。
(5)自保公司的存在使母公司在传统保险市场上更有优势。
20.分担危险: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
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
补偿损失:把危险分散给大家的过程也就是对遭受损失的个体进行经济补偿的过程。
21.保险的基本职能是指保险在一切经济条件下均具有的职能,而派生职能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制度的演进,保险逐渐具有的职能。
22.有助于稳定社会再生产循环:当一家企业发生危险事故,生产受到影响时,通过保险可以及时得到经济补偿,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生产,从而把对其他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有助于社会经济交往。
保险可以确保某一方面的信用,从而使社会经济交往顺利进行。
23.略。
24.三者所反映出的保险性质不同。
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相应的履行;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一定的政策目的,运用普通危险的技术而开办的一种保险。
商业保险一般遵循自愿原则,社会保险则采取强制原则。
25.原保险与再保险对于危险损失转移的层次不同。
原保险是危险的第一次转移,再保险是对危险的第二次转移。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在于二者对危险分摊的方向不同。
共同保险是为现在保险人之间的横向分摊;再保险则是为现在保险人之间的纵向分摊。
26.投保人在同一期限内就同一标的物的同一危险像若干保险公司投保,如果保险金额之和没有超过标的的财产的实际可保价值,称为复合保险;如果保险金额之和超过标的财产的实际可保价值,称为重复保险。
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1.D2.C3.A4.D5.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
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和承诺。
最大诚信原则具体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6. (1)这是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决定的(2)保险合同的附和性要求保险人的最大诚信(3)规定最大诚信原则也是保险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决定的。
7. (1)违反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有四种情况:一是漏报;而是误告;三是隐瞒;四是欺诈。
不同的情形处分也不同。
一般因过失或疏忽而未如实告知,当足以影响保险人解决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肌肤保先进的责任,但是可以退还保费。
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如果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尽告知义务,如对免责条款没有明确说明,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对于保证的事项,无论故意或者无意违反保证义务,对保险合同的影响是相同的,及时违反保证的实施更有利于保险人,保险人仍可以以违反保证为由是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
而且对于破坏保证,除人寿保险外,一般不退还保费。
8.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它的本质内容是投保人以其所具有的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随之失效;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度以外的利益。
9. (1)财产保险中的保险利益是犹豫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某种经济上或者法律上的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包括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合同利益(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决定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3)投保人于其所应付的损害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4)信用与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的保险,其保险标的是一种信用行为,权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合同关系,双方存在经济上的利益关系,当义务人因种种原因未能履行应尽义务,是权利人遭受损失时,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存在保险利益;而当权利人担心亦无人的履约与否,守信与否时,义务人因权利人对其信誉怀疑而存在保险利益10. (1)为了防止赌博行为的发生(2)为了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3)保险利益原则规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并限制了赔付的最高额度。
11.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的,最有效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它直接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失,是促使损失结果发生的最有效的或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额赔偿责任。
12.第一种方法是从原因推断结果,即从最初的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直至最终损失的发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后事件的近因。
第二种方法是从结果推断原因,即从损失开始,从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没有中断,则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13.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在于: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其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
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
坚持损失补偿能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14.损失补偿原则要求,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补偿金的数量受到实际损失,合同和保险利益的限制。
(1)损失补偿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
(2)危险补偿以投保人投保的保险金额为限。
(3)损失补偿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
15.(1)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2)代位原则(3)保险委付16. 第一,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和第三者必须同时存在损失赔偿请求权第二,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
第三,被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
17.委付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予以赔偿的行为。
委付成立的条件是:第一,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的推定全损为条件。
第二,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第三,委付必须就整体的保险标的提出要求。
第四,委付必须经保险人同意。
第五,委付不得有附加条件。
18.第一,代位追偿只是一种纯粹的追偿权,取得这种权利的保险人无需承担其他义务;而保险人在接受委付时,则是将义务和权利全部接受,既获得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又须承担该标的的产生的义务。
第二,在代位追偿中,保险人只能获得保险赔偿金额内的追偿权,而在委付后,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处置而取得的额外利益由保险人获得,而不必返还被保险人。
第三章.保险合同1.A2.B3.保险合同也称为保险契约,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