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级安全技术交底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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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股份公司一级安全技术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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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股份公司一级安全技术交底书
一、基本规定:
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开展检查。
二、交底内容
1、安全管理:
1.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生产活动,并按要求配备安全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2、项目部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实现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项目部须配备专(兼)职安全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工作,各种特种作业人员都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1.4、项目部的管理要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保证施工现场绿色环保安全文明施工。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1、安全达标目标计划:
2.1.1、该工程在工程主体施工完毕后,组织进行(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验收。
2.1.2、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安全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
2.1.3、安全监督部门阶段评价综合得分不少于80分。
2.2、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2.2.1、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3、安全伤亡目标:
2.3.1、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杜绝一切重伤、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率控制在4‰以下。
3、安全教育:
3.1、项目部必须在开工前,对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承诺书、告知书;在施工管理中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岗位教育等,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各种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文字和图片资料)。
3.2、项目部要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如民工夜校、板报、
标语、标示、标牌、事故现场分析会等。
3.3、日常教育主要由项目部采用安全生产会议、班前安全生产讲话等形式进行,并由项目执行经理、项目安全工程师、项目安全员、班组长负责主持。
4、安全技术管理:
4.1、项目部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4.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1.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4.1.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4.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4.1.1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4.1.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1.1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13
4.1.1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4.1.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GB50720—2011
4.1.16、《四川省安全生产条列》
4.1.17、《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11】161号文件等执行4.1.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GB50720—2011
4.2、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基坑支护及防护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施工安全方案、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方案、机械安全使用方案、塔吊安装及拆除方案,塔吊防碰撞方案,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平面布置等,【基坑支护方案及沉降观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应召开专家论证会(5人以上)]、脚手架方案(落地高50 m,附着式提升架及20m 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应召开专家论证会)、塔机安、拆方案(安装高度超过100m的要召开专家论证会)。模板安拆方案(搭设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以
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应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安全事项进行详细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施工安全。
4.3、安全技术交底:
4.3.1、项目部应实行书面安全交底制度,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责任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责任工长对分项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长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4.3.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3.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4、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4.5、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整理,要及时、全面的反应工程实际施工安全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5.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审核签字后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防护,做到安全防护与工程进度同步,安全防护标准化、严密化。
5.2、项目部要做到:不防护不施工,不安全不生产。
5.3、基坑施工要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放坡或护坡,基坑周边用稳定的栏杆防护,并设警示牌和警示灯。
5.4、“三宝”的使用及“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及悬挑部位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楼梯间、施工通道、预留洞口、电梯井、采光井(电梯井、采光井应层层设置水平防护,一层硬防护,一层水平兜网防护等)必须有牢固的工具式防护设施,同时阳台边、楼面边、屋面边等沿边处,必须设置牢固的工具式防护栏杆。
5.5、外脚手架要防护严密,平面应层层设置水平防护(一层硬防护,一层水平兜网防护),立面要用密目安全网围护。
5.6、遵循标准:
5.6.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6.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6.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5.6.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