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专利申请.doc
第8章案例3: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运用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运用【案例介绍】1988年10月3日,日本某公司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一份发明专利的申请书,名称为“防眼疲劳镜片”。
该专利申请已经在1988年5月7日,以相同主题的内容向日本专利管理机关提出了专利申请。
日本某公司在向中国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了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
1988年12月25日,该公司又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该申请专利的眼镜镜片能有效地避免因长时刻观看电视所造成的眼睛疲劳和眼睛损伤。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研制成功一种镜片,能够用于减轻因长时刻观看电视银屏所造成的眼睛疲劳。
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置、和技术效果等方面都是相同的。
该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名称为“保健镜片”。
该光学研究所的专利申请与日本某公司的专利申请的主题相同,其申请日早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申请的申请日。
经中国专利局审查,该镜片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能够授予专利权。
日本某公司和中国某光学研究所均以为按照申请在先原则自己能够取得专利权。
中国和日本又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
这项专利权到底该授予谁?【几种观点】一、日本某公司应该取得该镜片的专利权,因为日本公司享有申请优先权,其申请日比中国某研究所早,所以取得该项专利权。
二、日本某公司不能取得该镜片的专利权,因为按照申请在先原则,中国某研究所的申请早于日本某公司。
3、该镜片在日本的专利权应该归日本某公司享有,在中国则应该归中国某研究所所有。
【评析意见】第一,我国对专利的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即谁先申请,只要符合专利权授予的条件,就可以取得专利权。
我国不采用先发明原则,即便某人早就有发明创造,但他未进行申请是不会自动享有专利权的。
由于采用先申请原则,肯定专利申请日就超级重要,这关系到申请人可否取得专利权。
肯定专利申请日有几种情形,申请人直接向专利局提交文件的,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局收到的申请文件有欠缺的,以文件补齐之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的国际申请制度的巴黎公约途径解析
专利申请的国际申请制度的巴黎公约途径解析巴黎公约是一项关于国际申请专利的重要国际协议,它为申请人提供了简化并加强了在多个国家之间申请专利的途径和程序。
以下是对巴黎公约途径的详细解析。
一、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巴黎公约是于1883年通过的,旨在促进国际专利合作,使得在多个国家之间申请专利更加便利。
其基本原则如下:1.首次申请原则:根据巴黎公约,只要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缔约国内递交了第一次专利申请,申请人就可以在之后的12个月内,在公约缔约国以外的其他公约缔约国申请专利,享受优先权。
2.优先权:巴黎公约赋予了申请人在后续申请中享受优先权的权利。
这意味着在巴黎公约缔约国内已递交的申请可以被视为第一次申请,使得申请人在其他缔约国内的后续申请中享受更加宽松的要求和程序。
3.简化程序:巴黎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对来自其他缔约国的申请人在程序和要求上给予相对的简化和宽松。
这使得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翻译文件和自费交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将申请在其他国家扩展。
二、巴黎公约途径的实际操作流程巴黎公约途径的实际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首次申请:申请人首先在任一个巴黎公约缔约国内递交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申请日。
这个国家通常被称为“优先权国”。
2.优先权宣告:申请人有权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在其他巴黎公约缔约国宣告优先权。
这意味着在这段时间内,以后的申请将被视为在优先权国内的第一次申请,享受优先权。
3.后续申请:在优先权宣告后的12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在其他巴黎公约缔约国内递交申请,享受优先权。
这些国家通常被称为“指定国”。
4.完善申请:在递交后,申请人需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材料和费用的提交。
一般而言,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文件的翻译,以及支付一定的转化费用。
5.审查和授权:申请提交后,各指定国的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确保满足其国家的专利法规定。
获得授权后,申请人将获得在各个指定国内的专利权利。
三、巴黎公约途径的优势和挑战1.优势巴黎公约途径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种简化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方式,大大减少了在多个国家之间申请专利时的时间、费用和努力。
国际PCT专利申请
一、申请人申请多个国家专利有哪些途径?目前申请人申请多个国家的专利有传统的巴黎公约申请途径和PCT专利申请途径两种;传统的巴黎公约申请途径和PCT专利申请途径有哪些区别?两者的对比如下:传统的专利申请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巴黎公约规定,向其他不同国家提出的申请可以要求优先权,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本国专利法,就会产生如下问题:●多种形式要求●多种语言●多次的检索●多次的公开●申请的多次审查●12个月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PCT专利申请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PCT规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在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30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利用PCT专利申请途径,有如下好处:1) 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申请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中文或英文)撰写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局)。
2) 推迟决策时间,准确投入资金在国际阶段,专利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如果申请人要求也可以得到一份专利性初步报告。
根据这些报告,专利申请人可初步判断自己的发明是否具专利性,然后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多个国家的手续,即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译文和缴纳相应的费用。
3) 完善申请文件专利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和专利性初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二、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一)国际阶段流程包括国际专利申请的提交、国际专利检索、国际公布、国际初步审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几部分一)国际专利申请的提交1. 谁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专利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1) 中国的国民或中国居民。
2) 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法人。
若有多个申请人,只要其中一申请人有资格即可。
针对不同的国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请人。
巴黎公约专利申请流程
巴黎公约专利申请流程巴黎公约是国际专利申请的一个重要公约,该公约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种简化、统一的国际专利申请流程。
在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巴黎公约的专利申请流程。
一、选择申请类型:巴黎公约可以用于申请两种类型的国际专利,分别是国际申请和外国申请。
国际申请是指申请人向国际局递交申请,选择巴黎公约的国家将按照国际机构的规定处理该申请。
外国申请则是指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给选择巴黎公约的国家的专利局进行审查。
二、选择国际局:申请人在选择国际机构的时候,需要考虑相关因素,如国家选择、费用等。
巴黎公约的国际机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申请人需要向该机构递交相关申请。
三、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格、权利要求书、摘要和说明书等。
这些材料需要满足国际机构和具体国家的要求,申请人可以通过国际机构的官方网站获取相关模板和指南。
四、递交申请:申请人在准备好申请材料后,需要向所选择的国际机构递交申请。
提交申请的方式可以是邮寄、传真或在线递交,具体的方式需根据国际机构的要求进行选择。
五、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格式的正确性,如发现问题,国际机构会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和补充。
六、国际报告和书面意见:国际机构在初步审查通过后,会进行国际,并生成一份国际报告。
国际报告列出了与申请专利相关的相关技术文献,申请人可以根据这些文献来评估自己的技术是否受到先前专利的阻碍。
此外,国际机构还会提供一份书面意见,对国际报告中列出的相关文献进行评论。
七、选择国家/地区进行专利审查:在接收到国际报告和书面意见后,申请人需要选择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或地区进行进一步的专利审查。
根据具体国家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向各个国家的专利局递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八、国家审查:进入国家审查阶段后,各个国家的专利局会根据自己的审查流程对申请进行审查。
巴黎公约和PCT申请的流程
巴黎公约和PCT申请的流程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和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国际上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文件,分别针对了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商标注册的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巴黎公约和PCT申请的流程。
一、巴黎公约的流程:1.提出初步申请:当申请人想要在国际上保护其发明或设计时,首先需要在其所属国家或地区提交初步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完整的发明或设计申请文件,包括描述、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等。
2.申请优先权:根据巴黎公约,申请人有权在12个月内将其初步申请作为优先申请,申请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保护。
在这一阶段,申请人需要向各个目标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提交申请,并声明其受益于初步申请。
3.目标国审查和授权:每个目标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审查过程包括对申请程序规定和技术内容的检查。
4.专利保护期限:一旦申请人的发明或设计在一些目标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保护,其拥有同一发明或设计的权利期限通常与初步申请的日期相一致。
在一些国家中,专利保护期限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年费或满足其他条件。
5.国际续展:在国际申请示优先申请的12个月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决定是否将其申请拓展到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
在这一阶段,申请人需要向目标国家的专利局提交相应的申请,并遵守各个目标国家的规定。
二、PCT申请的流程:1.提出国际申请:申请人向特定的国际专利局(通常是申请人所在国的专利局)提出国际专利申请。
国际申请包括专利申请文件、权利要求、说明书和绘图等材料。
2.国际初审:国际专利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以确保其符合专利合作条约的要求。
这一审核不涉及对专利内容的实质性审查。
3.国际发布:经过初审后,国际专利局会对国际申请进行公开,并将其发布为国际专利申请公开号。
同时,国际公布的通知将发送给所有示优先权的国家和地区。
4.国际实质审查:国际专利局会转发国际申请文件给申请人选择的国际局和国际初步审核局。
巴黎公约 外观专利 申请流程
巴黎公约外观专利申请流程简介巴黎公约是国际上关于工业产权的重要国际条约之一,为外观设计专利提供了国际保护。
本文将详细介绍巴黎公约外观专利申请的步骤和流程,以确保申请人能够清晰地了解和操作申请流程。
步骤一:确定申请国家/地区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申请人必须首先确定申请的国家/地区范围。
根据自身的商业需求和市场规划,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一个或多个国家/地区进行外观专利申请。
步骤二: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外观专利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 - 外观设计说明书:详细描述外观设计的特征和特点。
- 外观设计图纸:通过图纸形式展示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
-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有):如果申请人已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了相同外观设计的申请,可以通过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来享受优先权。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等文件。
步骤三:选择申请方式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直接申请或者通过国际申请程序进行申请。
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申请人的需求和预算。
直接申请直接申请是指申请人直接向目标国家/地区的专利局提交申请材料。
这种方式适用于希望在特定国家/地区获得外观专利的申请人。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国际申请程序(PCT)国际申请程序是指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国际申请来同时申请多个国家/地区的外观专利。
在国际申请程序中,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国际局(WIPO)进行国际申请,然后根据需要选择进一步进入具体国家/地区的国家阶段。
步骤四:提交申请根据申请方式的选择,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目标国家/地区的专利局或国际局(WIPO)。
直接申请如果申请人选择直接申请,需要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给目标国家/地区的专利局。
通常,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在线提交或者亲自递交的方式完成申请提交。
国际申请程序(PCT)如果申请人选择国际申请程序,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国际局(WIPO)。
巴黎公约关于专利的四个原则
巴黎公约关于专利的四个原则
巴黎公约关于专利的四个原则如下:
- 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的公民向本国提出了专利申请之后,如果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的话应该享有优先权。
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是12个月,外观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
- 独立性原则:同一个申请在不同国家取得的专利权彼此没有联系。
即专利申请人在其中一个成员国取得了专利权但另一个国家不一定也能顺利取得。
同样的,在一个国家被驳回不代表在其他国家会申请失败。
- 强制许可原则:《巴黎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
如果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4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3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
- 临时保护原则:巴黎公约各成员国应该按照自己的法律规定对各个成员国领域内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产品和专利提供临时性的法律保护。
这些原则旨在保护专利申请人的权益,同时也确保专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的区别
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的区别?哪种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更好? 中国人到国外申请专利主要有两条途径:PCT国际申请和巴黎公约途径见参考,评估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授权所需时间时间长,可控性强时间相对短授权难易程度国际阶段通过后、国家阶段严格,国家正常程序较易费用及优惠额外付费,有政府补助;某些正常费用,有政府补助国家对PCT国家阶段申请的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利用PCT 途径是适宜的。
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
当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
虽然PCT申请相当于“额外付费”,但PCT相对巴黎公约进入国外的好处在于:1.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长,给申请人充分的决策时间、降低风险、节省费用。
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可以利用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程序对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的可能性进行初步评估,并结合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确定是否要到具体国家去申请。
可以对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合适配置。
如果同时进入多个国家,巴黎公约就要在12个月内筹集到进入多个国家的大笔申请费用,而通过PCT途径则有充分的时间筹集资金。
2.—表多国,办理方便。
只须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即能得到一个可在多个国家生效的国际申请日,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3.进入国家阶段前提供报告,参考价值大,降低风险、节省费用。
国际专利申请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可以在进入其它国家之前得到一份高质量的。
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专利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
如果国际申请经过了国际初步审查,专利申请人还可以得到一份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做出的高标准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要注意哪些问题
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要注意哪些问题
巴黎公约的调整对象即保护范围是⼯业产权。
包括发明专利权、实⽤新型、⼯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服务标记、⼚商名称、货物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不正当竞争等。
那么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要注意哪些问题?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要注意哪些问题
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申请外国专利的,⾸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能直接申请外国专利。
2、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若原中国专利申请已超过优先权期限但尚未公开,则在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外国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3、若申请⼈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外国专利,最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办理委托⼿续,以免因时间紧迫⽽增加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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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
《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简要介绍巴黎公约以及优先权原则的重要性和影响。
可以按照如下方式编写:巴黎公约是关于工业产权的国际协定,最早于1883年在巴黎签署并生效。
这个公约旨在保护和确保各国在技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发展与创新。
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被视为其中的关键要素。
优先权原则是指在申请专利权时,申请人可以依据之前在其他国家提交的同一发明的专利申请来享受优先权。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专利申请人在某一国家提交了专利申请,那么在一定时间内,这个申请人可以在其他参与巴黎公约的国家提交同一发明的专利申请,而被视为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的那个日期上进行的。
这一原则为申请人提供了相对灵活的选择,使其能够在尽可能多的国家中获得专利保护。
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在刺激和促进全球创新和技术发展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允许申请人将专利申请在不同国家之间延续,并视为在同一日期上提交,优先权原则从根本上简化了专利申请程序,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
这为发明人提供了更大的动力和激励,鼓励他们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研究和创新。
此外,优先权原则还有助于促进合作与交流。
技术创新正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发展,跨国合作和知识交换变得日益重要。
优先权原则使不同国家之间更容易分享技术和创新成果,从而促进了国际合作。
这种合作和交流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增长,并为解决全球性挑战提供了更多的解决方案。
在本文的后续部分中,我们将探讨巴黎公约中优先权原则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创新和技术发展的影响和重要性。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讨论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1) 引言:在此部分中,将对文章的主题进行概述,并向读者介绍本文的结构和目的。
2) 正文:本部分将详细介绍巴黎公约的背景和其中的优先权原则。
首先,将回顾巴黎公约的签署背景和目的,解释为什么该公约在国际社会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接下来,将重点介绍巴黎公约中关于优先权原则的相关条款和原则。
王《巴黎公约》关于专利保护的最低要求
王《巴黎公约》关于专利保护的最低要求《巴黎公约》关于专利保护的最低要求1.专利独立性第四条之二【专利:在不同国家就同一发明取得的专利是相互独立的】(1)本同盟国家的国民向本同盟各国申请的专利,与在其他国家,不论是否本同盟的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是相互独立的。
(2)上述规定,应从不受限制的意义来理解,特别是指在优先权期间内申请的各项专利,就其无效和丧失权利的理由以及其正常的期间而立,是相互独立的。
(3)本规定应适用于在其开始生效时已经存在的一切专利。
(4)在有新国家加进的情况下,本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加进时两方面已经存在的专利。
(5)在本同盟各国,因享有优先权的利益而取得的专利的期限,与没有优先权的利益而申请或授予的专利的期限相同。
2.发明人的"署名权"第四条之三发明人有在专利中被记载为发明人的权利。
3.对驳回申请和撤销专利的限制(1)成员国不得以专利产品或依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的销售受到本国法律禁止或限制为理由,而拒尽授予专利或使专利无效。
(2)专利权人将在任何成员国内制造的物品输进到对该物品授予专利权的国家,不应导致该专利的撤销。
(3)当一种产品输进到对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给予专利保护的成员国时,专利权所有人对该进口产品应享有进口国法律对该制造产品所给予的方法专利的一切权利。
4.优先权第四条A.──(1)已经在本同盟的一个国家正式提出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的申请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受人,为了在其他国家提出申请,在以下规定的期间内应享有优先权。
(2)依照本同盟任何国家的本国立法,或依照本同盟各国之间缔结的双边或多边条约,与正规的国家申请相当的任何申请,应被承以为产生优先权。
(3)正规的国家申请是指在有关国家中足以确定提出申请日期的任何申请,而不问该申请以后的结局如何。
B.──因此,在上述期间届满前在本同盟的任何其他国家后来提出的任何申请,不应由于在这期间完成的任何行为,特别是另外一项申请的提出、发明的公布或利用、外观设计复制品的出售、或商标的使用而成为无效,而且这些行为不能产生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个人占有的任何权利。
巴黎知识产权公约
巴黎知识产权公约
巴黎知识产权公约是国际间的一项重要法律合约,全名为《关于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该公约于1883年3月20日在法国巴黎
签署,旨在保护和促进工业产权的国际交流和保护。
巴黎公约是世界上最古老、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之一。
它确立了一系列国际标准和原则,为各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交流提供了基础规则。
公约规定了各国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要求,包括专利、商标、工业设计和商业名称等。
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国际分级:确立了国际专利申请的分级制度,即优先权原则,即一旦在某一缔约国内递交了专利申请,该申请的优先权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内得到承认。
2. 补充专利保护:规定了对于同一发明在其他缔约国内的补充专利保护。
3. 商标保护:确立了对商标的国际保护原则和国际分级制度。
4. 工业设计保护:规定了在申请工业设计专利时的一些原则和程序。
5. 办公人员:建立了国际专利局(WIPO)作为执行机构。
巴黎公约的目标是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和技术交流,并为创造者提供公平竞争和保护的环境。
目前,公约已经有近200个国家加入,并持续对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专利保护的地域范围和国际申请
专利保护的地域范围和国际申请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专利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随着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专利不仅仅是保护创新成果的工具,同时也成为了企业竞争力的核心。
然而,专利的保护范围和国际申请方式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一项复杂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专利保护的地域范围以及国际申请的相关事项。
一、专利的地域范围专利的地域范围指的是专利权所具有的法律保护范围。
一般来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限于授予专利的国家或地区范围内。
即使在国际上对专利的保护进行了协调,但每个国家仍然根据自己的法律规定来保护专利权。
1.国家专利保护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主要限于授予专利的国家或地区。
不同国家的专利法规定不尽相同,因此,取得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并不能保护你的发明在其他国家的利用。
因此,如果你希望在多个国家范围内保护你的发明创造,就需要进行国际专利申请。
2.地区专利保护除了国家范围内的专利保护,一些地区也建立了专利保护的共同体,例如欧洲专利组织(EPO)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ARIPO)。
在这些地区范围内获得专利保护,将使你的发明得到更广泛的保护,并降低了成本和申请的复杂性。
二、国际申请的方式为了在多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保护专利权,国际申请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以下是两种主要的国际申请方式。
1.《巴黎公约》专利申请《巴黎公约》是国际专利申请和保护方面的重要国际协议。
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你可以通过在申请日后的12个月内在其他参加公约的国家提交同样的专利申请,以便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获得相对优先权。
这种类型的国际申请被称为优先权申请,减少了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的时间和成本。
2.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专利合作条约(PCT)是为了便利申请人在多个国家之间进行专利申请而设立的国际机构。
根据PCT,你可以通过一次申请,获得在多个PCT成员国内的相对优先权。
然而,PCT本身并不授予专利,它仅为专利的国际申请提供了一种统一的程序。
在选择国际申请方式时,需要考虑申请费用、程序复杂性以及适用法律等因素。
编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声明指引范本
编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声明指引范本[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发明专利申请日期]
尊敬的专利审查官:
我谨以此函向贵局申请针对我在以下附录中列出的[国家/地区]专利申请享有的优先权。
我特此声明本申请享有优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以供审查:
一、优先权声明
根据《巴黎公约》第四条规定,申请人声明本发明专利申请享有[国家/地区]专利申请优先权。
该[国家/地区]专利申请的编号为[专利申请号],申请日期为[专利申请日期]。
特此申明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并请贵局优先考虑本申请。
二、附件材料
本优先权声明附带以下材料以便贵局审查:
1. [国家/地区]专利申请正文的副本(附件A);
2. [国家/地区]专利申请的翻译件(如申请非英语国家/地区的专利优先权);
3. [国家/地区]专利申请的文件摘要(附件B);
4. [国家/地区]专利申请的授权证书副本(如已获得授权);
5. 优先权声明及相关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请贵局在审查本申请时,充分考虑上述附件材料,并对我在[国家/地区]已申请的专利提供的技术信息予以参考。
同时,如有需要,本人将随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证明文件以确保优先权的彰显。
特此申请。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日期]。
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规定1.首次申请原则:根据《巴黎公约》,任何国家的申请人在任何一个成员国首次申请的日期视为“首次申请日”。
这一原则规定了跨国界申请的国际优先权。
2.优先权期限:在首次申请后的12个月内,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同一发明的专利,享受首次申请日的优先权。
3.公开与保密:在首次申请35个月后,发明将公开。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要求保密处理,即不公开发明的具体内容。
4.主动公开:申请人也可以选择主动公开发明的内容。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提高发明在公共领域中的知名度,引起潜在合作伙伴或投资者的关注。
5.优先权期限的延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可以延长至30个月。
这意味着在首次申请后,申请人可以在30个月内决定是否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专利申请。
6.专利寿命:发明专利获得授予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20年。
这意味着申请人在20年的有效期内享有对该发明的专有权。
7.专利无效宣告:在专利的有效期内,任何人都可以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如果发现专利申请或授权时存在问题,专利权可以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申请人在进行国际专利申请时,应根据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准确的时间安排和申请。
综上所述,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规定包括首次申请原则、优先权期限、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优先权期限的延长、专利寿命和专利无效宣告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申请人的独特创新和知识产权,并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年3月20日)1900年12月14日在布鲁塞尔修订;1911年6月2日在华盛顿修订;1925年11月6日在海牙修订;1934年6月2日在伦敦修订;1958年10月31日在里斯本修订;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第一条本联盟的建立;工业产权的范围第二条本联盟各国国民的国民待遇第三条某类人与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同样待遇第四条A.至I.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发明人证书:优先权G.专利:申请的分案第四条之二专利:就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取得的专利是互相独立的第四条之三专利:在专利证书上记载发明人第四条之四专利:在法律限制销售的情况下取得专利的条件第五条A.专利:物品的输入;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强制许可B.外观设计:不实施;物品的输入C.商标:不使用;不同的形式;共有人的使用D.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标记第五条之二一切工业产权:缴纳权利维持费的宽限期专利:恢复第五条之三专利:构成船舶、飞机或陆上车辆一部分的专利器件第五条之四专利:利用输入国的专利方法制造产品的输入第五条之五外观设计第六条商标:注册条件;同一商标在不同国家所受保护的独立性第六条之二商标:驰名商标第六条之三商标:关于国徽、官方检验印章和政府间组织徽记的禁例第六条之四商标:商标的转让第六条之五商标:在本联盟一个国家注册的商标在本联盟其他国家所受的保护第六条之六商标:服务标记第六条之七商标:未经所有人授权而以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注册第七条商标:使用商标的商品的性质第七条之二商标:集体商标第八条厂商名称第九条商标、厂商名称:对非法标有商标或厂商名称的商品在输入时予以扣押第十条虚伪标记:对标有虚伪的货源或生产者标记的商品在输入时予以扣押第十条之二不正当竞争第十条之三商标、厂商名称、虚伪标记、不正当竞争:救济手段、起诉权第十一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在某些国际展览会中的临时保护第十二条国家工业产权专门机构第十三条本联盟大会第十四条执行委员会第十五条国际局第十六条财务第十七条对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的修正第十八条对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修订第十九条专门协定第二十条本联盟国家的批准或加入;生效第二十一条本联盟以外国家的加入;生效第二十二条批准或加入的后果第二十三条加入以前的议定书第二十四条领地第二十五条在国内执行本公约第二十六条退出第二十七条以前议定书的适用第二十八条争议第二十九条签字、语言、保存职责第三十条过渡条款注:本公约的签字本中无此目录,这是为方便读者而加的。
巴黎公约申请专利流程
巴黎公约申请专利流程巴黎公约是一项国际公约,旨在为发明人提供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便利。
下面将介绍巴黎公约申请专利的流程。
第一步:确定申请国家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发明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来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在申请专利之前,发明人需要确定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
根据各国法律和实际情况,发明人可以选择在巴黎公约缔约国中申请专利。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发明人需要准备申请专利的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发明的描述、权利要求书、摘要以及相关的图纸。
发明的描述应该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特点、实施方法和优点。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对发明所要求的专利权范围的具体说明。
摘要是对发明内容的简要概述。
图纸可以帮助理解发明的结构和原理。
第三步:选择合适的申请途径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发明人可以通过直接申请或者优先权申请来申请专利。
直接申请是指直接向所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递交申请。
优先权申请是指在优先权期限内,将之前已经递交的申请的资料作为基础,向其他国家递交申请。
优先权期限一般为12个月。
第四步:递交申请发明人需要将申请材料递交给所选择的国家的专利局。
递交申请时,需要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递交申请后,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第五步:国家审查在递交申请后,各国的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
如果专利局认为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就会授予专利权。
如果不符合要求,专利局会发出拒绝通知,并给予发明人一定的答复期限。
第六步:维持和管理专利权一旦发明人获得了专利权,就需要进行专利的维持和管理。
这包括缴纳年费、监督他人是否侵权以及进行专利的转让等。
发明人还可以根据需要,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对专利进行修订或者延期保护。
总结:巴黎公约申请专利的流程包括确定申请国家、准备申请材料、选择合适的申请途径、递交申请、国家审查以及维持和管理专利权。
通过巴黎公约的规定,发明人可以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为发明人提供了更便利的专利保护机制。
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分别需要什么文件
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分别需要什么文件?
本文关键词: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文件材料|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专利材料|pct途径申请专利所需材料
众所周知,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是申请国际发明专利的主要途径,每年通过这两种途径申请发明专利的人很多,那么这两种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分别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文件呢?
一、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发明专利所需的文件材料:
1、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2、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
3、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
4、小规模实体陈述书(如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业,或非营利性团体);
5、宣誓书及委托书。
二、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所需的文件材料:
1、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
2、国际检索报告;
3、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如有);
4、国际初审报告,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如有);
5、小规模实体陈述书(如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业,或非营利性团体);
6、宣誓书及委托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一)
的国家 。每一国家应确定必须作 出该项声
明 的 最 后 日期 。
()这些事项应在主管机关的 出版物 2 中, 特别是应在专; N 有关专利的说明书 RD I
中予以载 明。
第十二条 国家 工业 产权 专门机构 第十三条本联盟大 会
第十 四条执行委 员会
明 人
第 四 条之四 专利 :在 法律禁 止销 售
第十五条 国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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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六 条 财 务
是他们 遵守 对 国民规定 的条 件和手 续为
限。
第十七条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的修正 第十八条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和第十八 条至 第三十条的修订
利 方法 制造产品的进 E l
第十 条虚伪标记:对标有虚伪的原产 地或生产者标记的商品在进 口时予以扣押 第十 条之 二不正 当竞争
第二条本联盟各 国国民的国民待遇
第三条某类人与本联盟 国家的国民同
样 待遇
第五条之五 工业 品外观设计 在不同国家所受保护的独立性 第 六条 之二 商标 :驰 名商标 第 六条 之三商 标 :关于 国徽 、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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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费 的宽 限期 ;专利 :恢复
第一 条本联 盟的 建立 ;工 业产权 的
范 围
有商标 或厂商名称的商 品在进 口时予以扣
押
第五 条之 三专利 :构 成船 舶 、飞 机 或陆上车辆 一部分的专利器械 第五 条之 四专 利 :利用进 口国 的专
为要求优先权 的基础。 D. — — ( )任 何 人 希 望 利 用 以前 提 1 出 的 一 项 申请 的 优 先 权 的 ,需 要 作 出 声 明 ,说 明 提 出 该 申请 的 日期 和 受 理 该 申请
巴黎公约和PCT申请的流程
一、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流程:(1)向中国知识产权局就一项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该申请的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2)自上述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发明、实用新型)或6个月内(外观设计),由涉外代理机构将该项发明创造向申请人期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各提交一份单独的专利申请,然后由这些国家按照各自本国法律对该项发明创造进行审查,进行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
二、通过PCT途径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流程:(1)国际阶段: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以中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并要求中国的优先权,无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2.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专利申请,并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出据国际检索报告。
申请人可根据以上的检索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国际公布专利申请。
国际局将于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4.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
申请人应在申请同时或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国际初审请求,并交纳审查费。
5.国际初审单位出据国际初审报告,申请人可根据该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2)国家阶段:申请人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31个月届满前选择PCT成员国,并向该国专利局申请其国家专利,即:进入该国的国家阶段。
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须要将申请文件翻译为申请国的官方语言,其主要程序与在国内申请专利相同,即包括:申请进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程序。
申请人一般先申请中国专利,在一年内,以中国专利申请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提出PCT 国际申请,也可以直接提出PCT国际申请。
PCT申请的好处:1. 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向一个受理局(中国专利局)提出,可以在各个国家获得同一个申请日;2. 从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可以初步判断该申请的授权前景, 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阶段;3. 以最小的花费,可以将是否进行国家申请的决定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有些国家可以推迟到32个月,可以更好地筹划国家阶段的费用;4. 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可以对发明创造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并有更充裕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各国专利局审查;5. 国际阶段有多次修改文本的机会,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成员国均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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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约专利申请
镇江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巴黎公约途径服务介绍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即巴黎公约)成员国,对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我国专利法有明确的体现,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的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即签约国的国民,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可享受该被申请国的国民待遇。
二、优先权原则。
即在一个成员国提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注册的正式申请的人,在其正式提出申请之后的特定期限内,再向公约其他成员国提出内容相同的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三、专利商标权的独立保护原则。
其内容包括第一,商标专利权的获得在不同的成员国相互独立;第二,权力的消灭独立;第三,全力保护的实体内
容相互独立;第四,专利商标权保护的范围也相互独立。
流程介绍
一、向中国知识产权局就一项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该申请的中国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二、自上述优先权日起12月(发明、实用新型)或6个月(外观设计)内,由专利代理人将该项发明创造向申请人期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各提交一份单独的专利申请,然后由这些国家按着各自本国法律对该项发明创造进行审查,进而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
如超出了这12个月或6个月的期限,则专利就丧失了新颖性,也就不能够再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