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各省公路工程规费费率汇总
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四川省: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 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河南的我来补充一下养老:20%医疗:7%(生育:1%)工伤:1%失业:2%住房公积金:5%合计:35%此外,人工43.89元/工日以上数据是河南定额站公布的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
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规费费率表(43%)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项目组成费率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6.50%工伤保险 1.50%失业保险 2.00%住房公积金8%合计38%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规费。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东建发〔2006〕39号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规费费率:规费名称费率(%)1 工程排污费 0.26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3 社会保障费 2.604 住房公积金 0.2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6 安全施工费 1.50二、有关事项: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本费率自 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日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建管字〔2006〕36号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山东定额的取费费率讲课稿
(三类):施工管理费=11.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2劳保基金=6.13利润=6.52
八、路灯工程
(一类):施工管理费=28.4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6.28利润=14.18
(二类):施工管理费=22.7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5.9利润=7.86
(二类):施工管理费=15.29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56劳保基金=4.01利润=7.80
(三类):施工管理费=11.8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1劳保基金=3.07利润=5.25
四、隧道工程
(一类):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
(二类):施工管理费=10.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2.98利润=7.16
桩基础工程
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4.6利润(Ⅰ类)=3.6
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3.5利润(Ⅱ类)=2.8
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0
规费=2.7,税金: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
装饰工程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非市区、县城、镇
综合费率\fl1=44|规费费率\fl2=0.22|税率\fl3=3.24|材调系数\ct=
非市区、县城、镇
综合费率\fl1=56|规费费率\fl2=0.22|税率\fl3=3.24|材调系数\ct=
三类
市区
综合费率\fl1=44|规费费率\fl2=0.22|税率\fl3=3.43|材调系数\ct=
县城、镇
东建发〔2006〕39号)
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发布时间:2006-3-3 文章来源:东营市建委浏览次数:4802东建发〔2006〕39号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 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规费费率:规费名称费率(%)1 工程排污费0.262 工程定额测定费0.093 社会保障费 2.64 住房公积金0.2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126 安全施工费 1.5二、有关事项: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本费率自20 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日主题词:建安工程规费费率通知抄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办公室,陈兴銮副市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法院,东营仲裁委,胜利石油管理局基建处、定额处,中国石油大学建校处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3月3日印发。
(整理)山东省工程--取费标准
山东省市政工程取费表山东省费率说明费率一、建筑工程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8.9利润(Ⅰ类)=7.6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7.1利润(Ⅱ类)=4.3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3.22、构筑物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7.1利润(Ⅰ类)=6.3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6.3利润(Ⅱ类)=5.1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4.1利润(Ⅲ类)=2.43、单独土石方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理费(Ⅰ类)=5.8利润(Ⅰ类)=4.7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理费(Ⅱ类)=4.1利润(Ⅱ类)=3.4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44、桩基础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4.6利润(Ⅰ类)=3.6 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3.5利润(Ⅱ类)=2.8 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0 规费=2.7,税金: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二、装饰工程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Ⅰ类)=107利润(Ⅰ类)=36 Ⅱ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Ⅱ类)=85利润(Ⅱ类)=23 Ⅲ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17 规费=2.7,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2、设备安装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43.3管理费(Ⅰ类)=65利润(Ⅰ类)=40 Ⅱ类工程:措施费=34管理费(Ⅱ类)=54利润(Ⅱ类)=30Ⅲ类工程:措施费=25.7管理费(Ⅲ类)=42利润(Ⅲ类)=20 3、炉窑砌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85.8管理费(Ⅰ类)=135利润(Ⅰ类)=90 Ⅱ类工程:措施费=71.8管理费(Ⅱ类)=112利润(Ⅱ类)=70 Ⅲ类工程:措施费=60.9管理费(Ⅲ类)=87利润(Ⅲ类)=45三、市政工程(一类)1、道路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2.49(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75(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242、桥涵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F4=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2.26(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5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103、排水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2.16排水工程(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 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1.51排水工程(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1.064、隧道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2.26(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5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105、给水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4.23(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2.98(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2.026、燃气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2.83(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2.00(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1.357、供热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2.44(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1.71(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1.16(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2.4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75(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24(二)1、道路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4.2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3.14利润=12.81(二类):施工管理费=11.3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2.97利润=7.10(三类):施工管理费=10.2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67劳保基金\F9=2.65利润=3.622、桥涵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6.4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二类):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3.64利润=7.16(三类):施工管理费=12.8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4劳保基金=3.35利润=3.933、排水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8.4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1劳保基金=4.08利润=14.63(二类):施工管理费=15.29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56劳保基金=4.01利润=7.80(三类):施工管理费=11.8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1劳保基金=3.07利润=5.254、隧道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二类):施工管理费=10.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2.98利润=7.16(三类):施工管理费=8.7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4劳保基金=2.38利润=3.93(一类):施工管理费=32.6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8.26劳保基金=14.23利润=53.15(二类):施工管理费=26.2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6.52劳保基金=13.62利润=30.65(三类):施工管理费=22.7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28劳保基金=11.7利润=11.416、燃气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20.58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92劳保基金=8.96利润=29.73(二类):施工管理费=17.8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06劳保基金=8.77利润=18.26(三类):施工管理费=15.55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23劳保基金=7.99利润=7.747、供热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6.43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13劳保基金=7.16利润=33.10(二类):施工管理费=13.44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32劳保基金=6.96利润=16.66(三类):施工管理费=11.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2劳保基金=6.13利润=6.528、路灯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28.4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6.28利润=14.18(二类):施工管理费=22.7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5.9利润=7.86(三类):施工管理费=20.4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67劳保基金=5.3利润=4.01(三)定额管理费=按有关规定计算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 全部 - - -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 mm >700 ≤700 给水工程:干线管径 mm >400 ≤400 燃气工程:干线管径 mm >150 ≤150 路灯工程全部 河堤、挡墙工程:砼:墙高m - >10 ≤10 砌石:墙高 m - - - 全部 封闭式涵渠 双排或多排 全部 - - - 单排砼:宽度 m >1.5 >1.0 〈1.0 - 砖石:宽度m >2 >1.5 〈1.5 - 特殊工程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注:名词界定: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最新工程规费及各省规费系数
工程规费及各省规费系数工程规费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构使用费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 2、文明施工费 ; 3、安全施工费 ;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6、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9、脚手架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间接费=施工管理费+规费施工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交通差旅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 7、财务费 8、税金 9、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下面从北至南贴出所了解的各省规费(北京市执行部颁标准)黑龙江省(1)养老保险费 20%(2)失业保险费 2%(3)医疗保险费 6%(4)住房公积金 5%(5)工商保险费 1.5%合计为34.5%吉林省注:医疗保险费中含生育保险费0.7%,规费合计38.7%辽宁省规费费率为41%,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
山东省措施费、规费费率
山东省措施费、规费费率(%)一、措施费、规费费率注:1、装饰工程以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计费基础为价目表基价,其他项目取费基础均为定额人工费。
2、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按10%。
二、规费计取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投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暂按建安工作量的0.18%计入,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不包括违规罚款)。
2、工程定额测定费: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0.07%缴纳。
3、社会保障费: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缴纳,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目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按建安工作量的2.6%计算,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4、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0.15%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有关规定计取。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0.13%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投保金额计取。
6、安全施工费:(1)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工程投资总额的 1.23%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费,作为暂定金额。
(2)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1.23%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签证等相关资料,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后,计入工程结算。
7、工程招投标时,不得将其作为竞争性费用。
8、本通知自2006年04月1日起执行(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不再调整。
济南缴纳规费统计
照《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鲁价费发[1999]73号,可协商。 无明确的收费规定,可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中地质勘查部分,可协商。 参照《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125号,可协商。 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可协商。 鲁价费发[1999]174号,可协商。 鲁价费发[2001]396号文,济南市规划局收取,中小学及幼儿园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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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高压线路断 、接火费 给水 供暖 房产测绘 交易手续费 登记费 防雷检测
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500kva箱变租赁费 6000元/月,临电押金160元/kw,临时用电结 束后退还。 6500元/次 27元/平方米 40元/平方米 高层、小高层住宅、商业、办公预测、实测 分别2.04元/㎡,别墅及多功能建筑2.72元/ ㎡。 3元/㎡ 住宅80元/套 1.2元/平方米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可协商。
济南市政府令第140号,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费用原含在总包报价中,为减少拖欠工资的纠纷,济南市规定建设单位单独支付给施工单位,持施 工单位的发票去建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施工单位承担
鲁价涉字[2001]243号, 招标、中标单位各缴50%,最高不超过15万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
正式供电合同签署后租赁供电公司箱变(价格根据箱变容量)
济价费字〔2012〕113号 ,济南水务集团负责施工设计 济价费字〔2012〕113号 ,供暖企业负责施工。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建立商品房预售预测绘及预测绘成果网上公示制度的通知》(济房政字 [2005]69号) 计价格[2002]121号、鲁价费发[2002]171号 计价格[2002]595号、鲁价费发[2002]172号 鲁价费发[2003]244号
工程规费及各省规费系数
工程规费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构使用费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 2、文明施工费 ; 3、安全施工费 ;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 6、二次搬运费 :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 9、脚手架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间接费=施工管理费+规费施工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交通差旅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 7、财务费 8、税金 9、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下面从北至南贴出所了解的各省规费(北京市执行部颁标准)黑龙江省(1)养老保险费 20%(2)失业保险费 2%(3)医疗保险费 6%(4)住房公积金 5%(5)工商保险费 1.5%合计为34.5%吉林省注:医疗保险费中含生育保险费0.7%,规费合计38.7%辽宁省规费费率为41%,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
关于发布临沂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临建价发[2017]3号
关于发布临沂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临建价发[2017]3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等规章和文件要求,我市制定出临沂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现予以发布,望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仿古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其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二、建设工程规费费率三、有关事项说明(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按省发布各专业费率执行。
(二)社会保险费: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组成。
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三)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的。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是指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文件精神,对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农民工,按建设项目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
四、以上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标准计取,不得降低或变相降低计取标准。
五、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东建发〔2006〕39号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规费费率:规费名称费率(%)1 工程排污费 0.26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3 社会保障费 2.604 住房公积金 0.2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6 安全施工费 1.50二、有关事项: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一、措施费费率
(一)建筑、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
说明:
1、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及二次搬运费为20%,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为10%。
2、安装工程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为50%;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及二次搬运费为4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为25%。
3、装饰工程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计费基础为省价直接工程费。
(二)市政工程
(三)市政养护维修工程
单位:%
说明: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措施费中人机费含量:施工因素增加费为94%,其余按45%。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单位:%
三、规费费率
(一)建筑、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
说明:安装工程安全施工费费率:民用安装工程为2.37%,工业安装工程为1.17%。
(二)市政工程
(三)市政养护维修工程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仿古建筑工程费率表
说明:1、措施费中的总包服务费以专业分包工程费为计费基础。
2、总包服务费不计入计费程序中“人工费R2”,且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五、税金
说明:各费用中人工费仍按原系数及所占比例计算。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规费文件
济建标字[2005]2号
关于发布建安工程规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发挥规费在工程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安工程规费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安全施工费。接料平台、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已包括在本费用中,不再单独计算。
本规费与《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清单计价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工程招投标时,不得将其作为竞争性费用。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一、各项规费及费率
规费名称
费率(%)
工程排污费
0.26
工程定额测定费
0.1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社会保障费
2.60
住房公积金
0.20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5
安全施工费
1.50
二、有关说明
1、工程定额测定费。依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01]301号文件的意见》执行。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山东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精编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山东建筑施工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施工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施工、民用建筑施工、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且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施工: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施工。
壹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于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施工: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壹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施工。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施工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和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壹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壹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和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施工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山东省措施费、规费费率
山东省措施费、规费费率(%)一、措施费、规费费率注:1、装饰工程以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计费基础为价目表基价,其他项目取费基础均为定额人工费。
2、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按10%。
二、规费计取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投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暂按建安工作量的0.18%计入,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不包括违规罚款)。
2、工程定额测定费: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0.07%缴纳。
3、社会保障费: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缴纳,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目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按建安工作量的2.6%计算,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4、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0.15%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有关规定计取。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0.13%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投保金额计取。
6、安全施工费:(1)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工程投资总额的1.23%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费,作为暂定金额。
(2)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 1.23%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签证等相关资料,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后,计入工程结算。
7、工程招投标时,不得将其作为竞争性费用。
8、本通知自2006年04月1日起执行(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不再调整。
(整理)工程规费及各省规费系数
工程规费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3.施工机构使用费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5、夜间施工费;6、二次搬运费: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9、脚手架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间接费=施工管理费+规费施工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交通差旅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7、财务费8、税金9、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规费: 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险统筹基金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下面从北至南贴出所了解的各省规费(北京市执行部颁标准)黑龙江省(1)养老保险费 20%(2)失业保险费 2%(3)医疗保险费 6%(4)住房公积金 5%(5)工商保险费 1.5%合计为34.5%吉林省注:医疗保险费中含生育保险费0.7%,规费合计38.7%辽宁省规费费率为41%,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
内蒙古自治区(1)养老保险费20%(2)失业保险费2%(3)医疗保险费 6.7%(4)住房公积金8%(5)工商保险费 1.7% 规费合计37.7%天津市规费43.8%: 养老保险按20%,失业保险按2%,医疗保险按10.8%,住房公积金按10%,工伤保险按1%。
山东省费率说明
山东省费率说明更新时间:2008-9-22费率建筑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8.9利润(Ⅰ类)=7.6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7.1利润(Ⅱ类)=4.3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3.2构筑物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FL1=7.1利润(Ⅰ类)=6.3 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FL1=6.3利润(Ⅱ类)=5.1 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4.1利润(Ⅲ类)=2.4单独土石方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理费(Ⅰ类)=5.8利润(Ⅰ类)=4.7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理费(Ⅱ类)=4.1利润(Ⅱ类)=3.4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4桩基础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4.6利润(Ⅰ类)=3.6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3.5利润(Ⅱ类)=2.8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0规费=2.7,税金: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装饰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Ⅰ类)=107利润(Ⅰ类)=36Ⅱ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Ⅱ类)=85利润(Ⅱ类)=23Ⅲ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17规费=2.7,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设备安装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43.3管理费(Ⅰ类)=65利润(Ⅰ类)=40Ⅱ类工程:措施费=34管理费(Ⅱ类)=54利润(Ⅱ类)=30Ⅲ类工程:措施费=25.7管理费(Ⅲ类)=42利润(Ⅲ类)=20炉窑砌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85.8管理费(Ⅰ类)=135利润(Ⅰ类)=90Ⅱ类工程:措施费=71.8管理费(Ⅱ类)=112利润(Ⅱ类)=70Ⅲ类工程:措施费=60.9管理费(Ⅲ类)=87利润(Ⅲ类)=45市政工程一、道路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2.49(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75(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24二、桥涵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F4=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2.26 (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5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10三、排水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2.16排水工程(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1.5 1排水工程(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1.06四、隧道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2.26(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5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10五、给水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4.23(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2.98(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2.02(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2.83(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2.00(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1.35七、供热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2.44(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1.71(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1.16八、路灯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2.4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75(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24一、道路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4.2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3.14利润=12.81(二类):施工管理费=11.3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2.97利润=7.10(三类):施工管理费=10.2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67劳保基金\F9=2.65利润=3.62(一类):施工管理费=16.4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 (二类):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3.64利润=7.16 (三类):施工管理费=12.8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4劳保基金=3.35利润=3.93 三、排水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8.4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1劳保基金=4.08利润=14.63 (二类):施工管理费=15.29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56劳保基金=4.01利润=7.80 (三类):施工管理费=11.8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1劳保基金=3.07利润=5.25 四、隧道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 (二类):施工管理费=10.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2.98利润=7.16 (三类):施工管理费=8.7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4劳保基金=2.38利润=3.93 五、给水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32.6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8.26劳保基金=14.23利润=53.15 (二类):施工管理费=26.2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6.52劳保基金=13.62利润=30.65 (三类):施工管理费=22.7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28劳保基金=11.7利润=11.41 六、燃气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20.58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92劳保基金=8.96利润=29.73 (二类):施工管理费=17.8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06劳保基金=8.77利润=18.26 (三类):施工管理费=15.55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23劳保基金=7.99利润=7.74 七、供热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6.43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13劳保基金=7.16利润=33.10 (二类):施工管理费=13.44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32劳保基金=6.96利润=16.66 (三类):施工管理费=11.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2劳保基金=6.13利润=6.52 八、路灯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28.4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6.28利润=14.18 (二类):施工管理费=22.7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5.9利润=7.86 (三类):施工管理费=20.4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67劳保基金=5.3利润=4.01 定额管理费=按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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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东建发〔2006〕39号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规费费率:规费名称费率(%)1 工程排污费 0.26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3 社会保障费 2.604 住房公积金 0.2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6 安全施工费 1.50二、有关事项: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本费率自 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日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建管字〔2006〕36号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的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价和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本标准与《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年)配套使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附件: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价)时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工程造价的0.9‰计取。
社会保障费按工程造价的2.6%计取。
住房公积金按人工费总和的3.8%计取。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价)时暂不计取,结算时凭依法投保实际缴纳保险费凭据按实结算。
安全施工费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价)时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工程数量计算,结算时凭签证按实计算。
注:本表中“工程造价”不包含规费及税金。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泰安市建设局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泰建办发〔2006〕31号各县、市、区建设局、高新区国土建设局, 有关单位: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项规费费率:规费名称费率(%)工程定额测定费 0.1社会保障费 2.6住房公积金 0.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5安全施工费(税前)1、总承包建筑工程;按工程造价的1.2%计取2、单独招标的装饰、大型土石方等工程,按工程造价的0.8%计取。
2、有关事项说明:(1)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2)安全施工费,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时,按泰安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安全施工费费率计算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税前)。
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将该费用单独计列,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工程安全监督、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企业设置的安全文明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按规定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投标时按此费率进行计取,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计算。
本规费与《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工程招标时以上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一月六日=============================================莱建发[2010]38号关于调整和规范建筑工程规费措施费费率的通知两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雪野旅游区建设规划环保局,委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知。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费费率的调整(一)调整的依据: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鲁标定字〔2007〕4号)和莱芜市建委《关于印发<莱芜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莱建发〔2007〕6号)等文件规定。
(二)各项规费费率:规费名称费率工程排污费 0.562%住房公积金 1.5%社会保障费 2.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5%安全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为2.0%;其他工程为1.0%(三)有关事项:1、以上规费计算基础按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的规定执行。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原莱建发〔2006〕60号文件《关于发布建筑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停止使用。
4、以上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二、规范措施费费率(一)规范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6〕2号)和莱芜市建委《关于印发<莱芜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莱建发〔2009〕67号)等文件。
(二)有关事项:1、措施费费率按照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中规定计取。
2、原莱招办发〔2006〕2号文件规定的《莱芜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交底资料(招标投标部分)》停止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2010年9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由莱芜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莱芜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威建发〔2006〕14号各市、区建设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及其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用及其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费用适用于按《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计价活动的建设工程。
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等内容。
二、规费费用及计算规则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暂按建安工作量的2‰计入,在竣工结算时凭施工过程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款凭据按实结算(不包括违规的罚款)。
2.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建安工作量的0.8‰计取。
3.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目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按建安工作量的2.6%计取,仅将其作为计税的基础。
4.住房公积金:按建安工作量的4.8‰计取。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1‰计取。
市政、园林工程凭缴款凭据按实结算。
6.安全施工费:包括《山东省〈建筑安装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鲁建发〔2005〕29号)规定的全部费用。
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1.45%计取。
单独招标的安装、装饰:按工作量的0.85%计取。
市政、园林工程因目前尚未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此费用暂不计取。
三、本通知自二00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在此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不再调整。
四、原威建发〔2005〕32号发布的《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规费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同时停止使用。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 济建建字[2007]3号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和改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省定额站鲁标定字[2007]4号文件精神,现将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的安全施工费费率标准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安全施工费按不同专业工程分别计取,全省统一标准如下:建筑工程(包括附属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智能等)为2.0%;其他工程为1.0%。
其计算基础按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的规定执行。
二、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投标报价、招标标底以及合同价格确定时,应依据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安全施工费费率,计列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建设工程造价,不得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