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_解决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2019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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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计划_解决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2019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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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室)、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推进开发
区城乡统筹建设,加快开发区转型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
(汊河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开发区(汊河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亚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农村工作局、
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局(室)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社保科。
二、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7月31日)。成立各村(社区)工
作班子,抽调工作人员,逐户上门登记,核对基础信息,反馈疑难问题,填写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及汇总表,报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
科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10月30日)。召开宣传部署动员
大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推选各村民小组代表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
保险政策宣讲。在前期入户调查宣传的基础上,展开重点宣传,每家
每户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横幅、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电子
显示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整理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家庭和个
人档案。
3、实施办理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本人自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参保时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参保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2、已参保人应在《申报认定表》上注明已参保的起止时间,提供已参保的社会保障号、《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
3、高中、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服兵役及享受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被判刑或劳动教养人员的,应如实说明,其服刑或劳动教养的年限不视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二)参保业务流程
1、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由户籍所在村(社区)组织其填写《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认定表》(以下简称《申报认定表》),失地农民需签订书面承诺书,村(社区)组织专人对申请人参保资格及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报送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
2、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和汊河派出所、开发区国土直属所、财政局,联合对申请人参保资格及相关信息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