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湘雅医院急诊科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急救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急救用药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急救用药的质量安全,提高急救效果,减少药物误用和不良反应,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及相关急救服务机构。
三、用药安全管理1. 药品选用(1)急救药品应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选用。
(2)选用药品应具有临床使用记录和经验。
(3)药品应保质期内,包装完好,无变质、受潮、褪色等现象。
2. 药品采购(1)药品的采购应来自正规渠道,具有相应的药品批准文号。
(2)采购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采购的药品应有专人负责验收,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格性。
3. 药品储存(1)药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避光、无腐蚀性气体、无有害微生物环境中。
(2)药品应分类存储,A类药品、B类药品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3)对于易变质的药品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有效性和安全性。
4. 药品配发(1)急救人员应按照医嘱和规程使用药品。
(2)药品的接收应有专人进行确认,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对于药品的剩余量应及时记录并归还,以免造成药品浪费。
5. 药品使用(1)应严格按照医嘱使用药品,不得擅自增减剂量和更换药品。
(2)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品名称、规格、保质期等信息。
(3)应及时记录用药情况,包括用药时间、剂量、效果等。
6. 药品监测(1)对于使用的药品应进行有效监测,避免出现不良反应。
(2)对于出现不良反应或药品过敏情况应及时报告,进行处理并记录。
(3)定期对急救用药进行复核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急救用药安全注意事项1. 对于药品的过敏、不良反应应提前了解。
2. 使用药品时应注意剂量,避免过量使用。
3. 使用药品时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4. 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主管医生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急救用药安全记录1. 应建立完善的急救用药记录系统,记录每次使用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效果等信息。
2. 对于产生不良反应或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使用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
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用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药剂人员以及涉及用药安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我院将安全用药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工作,坚持“患者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安全用药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全院安全用药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用药安全意识;(三)定期开展安全用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监督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五)建立健全用药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处理用药不良反应事件;(六)协调解决安全用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科室成立安全用药小组,负责本科室安全用药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安全用药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二)开展本科室安全用药培训;(三)监督本科室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四)及时报告本科室用药不良反应事件;(五)协助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开展安全用药检查。
三、药品采购与管理第八条药品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第九条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等工作。
第十条药品验收应当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分门别类存放,实行先进先出原则。
第十二条药品调配应当严格执行药品调配操作规程,确保药品调配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药品使用应当遵循医嘱,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范。
四、用药安全培训第十四条定期对医护人员、药剂人员进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安全用药意识。
第十五条培训内容包括:(一)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三)合理用药原则;(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理;(五)特殊药品管理。
急诊科急救用药管理规定

急诊科急救用药管理规定急诊科是医院中最关键的部门之一,负责迅速诊断和治疗患者的急性疾病和创伤。
在这个紧迫的环境下,药物管理尤为重要,以确保及时合理地使用药物,提高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安全。
为此,制定和执行科学规范的急救用药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一、急救用药的准备和储藏1. 药品准备急救用药应具备准备充分、分类合理的特点。
在急诊科应设置统一的用药准备区,确保药品按照药理作用、性质等特点进行分类存放,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2. 药品储藏急救用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远离高温、潮湿等有害条件。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区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二、急救用药的配制和标签管理1. 药物配制急救用药的配制必须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或相关规范进行,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和比例,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药物标签每一个急救用药必须配备明确和完整的标签,标识相关信息,如药品名称、浓度、规格、配制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必须清晰可辨,防止混淆和错误使用。
三、急救用药的责任管理1. 药品管理者急救用药的管理者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医学及药学知识。
管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负责药品的采购、配制、储存和使用等环节。
2. 药品使用者急救用药的使用者包括医生、护士等相关医护人员。
使用者必须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使用药品,确保安全和有效性。
四、急救用药的记录和审查1. 用药记录每一次急诊急救中使用的药物必须做到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名称和剂量、使用途径、使用时间等。
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为后续医疗评估和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2. 药物审查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药物审查制度,对急救用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用药的合理性、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以及药物管理的规范执行情况。
五、急救用药的废弃处理废弃药品的处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急救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废弃药物的收集、包装和送往指定处置点,确保废弃药品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车内的药品,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分别放置,定位、定量存放,每日清点,班班交接,指定专人保管。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5、急救药品组长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
急救药品管理的成员及职责
(一)成员
急救药品负责人:柯海容(护士长)
急救药品专管人:黄蕾(组长)、符日芳(专管人)
(二)职责
1、专管人和组长每周根据急救车内急救药品保存的基数进行检查。
2、主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防止过期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立即更换不得使用。
3、要过期的急救药品应提前一个月做好领药计划,报送给护士长。
4、抢救结束后当班护士应及时补齐所用急救药品并与专管人共同核对,专管人核对后在《急救药品管理本》做好药品数量、有效期的登记。
5、急救药品组长和专管人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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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用药效果,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本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药品管理制度,监督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执行情况,并对药品质量安全负责。
药品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执行,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并与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 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 药品采购应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对新上市药品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能和储存条件要求,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的环境中,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药品应按照效期进行管理,及时处理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防止药品过期或变质导致的用药安全风险。
五、药品调配管理1. 药品调配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与处方相符,避免用药错误。
2. 药品调配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药品特性,合理选用药品。
3. 药品调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师或护士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六、药品使用管理1. 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执行,遵循个体化用药原则,确保用药效果。
2. 药品使用应遵循用药禁忌和相互作用原则,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3. 药品使用应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本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记录、报告和分析工作。
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不良反应的发生。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是急诊科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
急诊科是医院内最容易出现急症的科室之一,医护人员要时刻准备应对突发情况,救治病人。
急诊科应急药品的管理制度,是确保急诊科医护人员的用药合理性,保障病人用药安全的重要管理制度。
一、急救药品的定义急救药品是用于医疗急救工作的药品,是在突发的病情下,为拯救病人生命和缓解病情而紧急应用的药物。
急救药品种类繁多,需根据不同的病情和病人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用药。
二、急救药品管理原则(一)安全原则。
急救药品的应用必须安全有效、科学合理,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二)合理用药原则。
应通过严格的病情评估,根据病情、年龄、性别、体重以及现有症状等情况来确定用药方案,避免滥用、乱用和误用药品。
(三)质量管理原则。
应采取严格的配药、发药和储存措施,以确保用药质量稳定,避免药品过期或受污染。
(四)配套设施原则。
急救药品必须具备现代化的急救设备,并与之相匹配,以确保及时、有效的急救工作。
三、急救药品管理流程(一)拟定药品目录。
急诊科应急药品的目录必须经过专业药师和临床专家深入研究和选择,定期更新和完善,确保药品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采购、发药。
急诊科应急药品的采购必须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必须进行每一笔的质量检查,避免采购到假冒伪劣药品。
发药时必须核准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有效期和用途等,确保用药规范和安全。
(三)清点、审查、签字。
药品配发完成后,必须在发药记录册上进行清点,并由药品验收人员进行审查签字,以便追溯管理和质量监测。
(四)储存、保管。
急诊科应急药品的储存应高于常规药品的要求,必须遵守相关的储存要求和药品的保质期限,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效力。
(五)再次审查。
对于每次使用的药品,必须再次进行核实和审查,防止患者过敏和意外伤害等不良反应发生。
四、急救药品管理的注意事项(一)应急药品目录应根据急诊科人员的诊疗能力和设备设施来确定。
(二)药品的采购和配发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急救药物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急救药物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急救工作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急救工作的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三、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与储存(1)急救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2)急救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温度控制在2℃~25℃。
(3)急救药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处理。
2. 药品使用(1)急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医护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前,应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信息。
(3)急救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先到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4)急救药品的用量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生处方执行,不得随意增减。
3. 药品交接与记录(1)急救药品的交接应严格执行“五定”原则,即定数量、定品种、定位置、定人、定期检查。
(2)医护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患者情况等。
(3)交接班时,应详细记录药品的品种、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交接清晰。
4. 药品管理(1)急救药品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建立药品台账,定期核对药品数量。
(2)急救药品的调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3)急救药品的报废、销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做好记录。
5. 药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急救药品安全使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药品安全性的认识。
(2)医护人员应熟悉急救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的处理。
四、监督与考核1. 医院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急救药品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将急救药品的安全使用纳入医护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附则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急诊药品使用与管理最新规定

急诊药品使用与管理最新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急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急诊药品使用第二条急诊药品是指用于紧急救治、挽救生命的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和临时备用药品。
第三条使用急诊药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确保用药安全。
2. 遵循药物经济学原则,合理使用。
3.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不良反应。
4. 及时观察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三、急诊药品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急诊药品管理制度,明确急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第五条急诊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法的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六条急诊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药品应当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爆、防火、防盗的环境中。
2. 药品应当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易于识别。
3. 药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
第七条急诊药品的配送应当及时、安全、准确,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送达使用地点。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急诊药品使用记录制度,记录急诊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使用科室、使用人员等信息,并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急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急诊药品不良反应。
四、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患者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急救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急救用药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急救用药的采购、储存、使用、检查、报废等环节。
三、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急救用药的采购、储存、配送、调剂、检查、报废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急救用药的使用,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3. 护理部负责对临床科室急救用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急救用药的管理1. 采购管理(1)急救用药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人员应熟悉急救用药的种类、规格、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等,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临床需求。
(3)采购的急救用药应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书等。
2. 储存管理(1)急救用药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的环境中。
(2)不同种类的急救用药应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3)急救用药应按照有效期由近及远存放,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3. 配送管理(1)急救用药的配送应保证药品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进行。
(2)配送人员应熟悉急救用药的种类、规格、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等,确保药品的正确配送。
4. 调剂管理(1)调剂人员应熟悉急救用药的种类、规格、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等,确保调剂的准确性。
(2)调剂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5. 检查管理(1)医院应定期对急救用药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有效期、包装完好性、外观质量、含量测定等。
(3)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及时处理不合格药品。
6. 报废管理(1)过期、变质、失效、损坏的急救用药应予以报废。
(2)报废的急救用药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五、急救用药使用规范1. 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医师应熟悉急救用药的种类、规格、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合理开具处方。
3. 护理人员应按照处方要求,正确执行药品使用,并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
急诊药品怎么管理制度

急诊药品怎么管理制度一、急诊药品管理的重要性急诊是医疗机构中最容易出现意外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地方,因此对急诊药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急诊药品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声誉和患者的安全。
一方面,好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急诊科室药品的随时可用,满足患者急需治疗的需求;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护人员对药品的使用和储存,避免药品过期或遭到污染,从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的急诊药品管理制度1、明确责任分工:在医疗机构中,应该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急诊药品的管理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制定规范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急诊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等流程,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确保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定期检查和维护药品:定期检查急诊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确保药品的新鲜性和有效性;同时,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和维护,避免药品过期和受潮。
4、建立药品档案:对所有急诊药品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和可追溯性。
5、加强药品信息共享:建立急诊药品信息系统,便于医护人员实时掌握药品的存货量和有效期,及时进行采购和更新,确保药品的充足和新鲜。
6、培训医护人员:加强急诊药品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药品管理的重视和规范操作,减少错误用药和药品浪费。
7、建立药品安全监控系统:建立急诊药品安全监控系统,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三、优化急诊药品管理制度的建议1、利用信息技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全面管理急诊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等流程,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药品管理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药品管理委员会,集中协调医护人员、药剂师和药品供应商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维护急诊药品管理的安全和稳定性。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用药的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实施用药安全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监督,确保采购的药品真实有效。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房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保存。
第二章用药流程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流程管理制度,包括开药、配药、发药等环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用药记录,包括用药信息、用药频次、用药途径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审查制度,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审核。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监测机制,定期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反馈制度,对患者用药效果进行跟踪反馈。
第三章用药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验收制度,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对药品的质量进行追溯。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物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库存的安全。
第四章用药安全教育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患者用药安全教育,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护人员用药安全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用药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安全宣传制度,加强用药安全宣传。
第五章用药安全监督第十八条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用药安全监督,提高用药安全水平。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用药安全监测人员,定期对用药情况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安全检查制度,针对用药环节开展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安全奖惩制度,对用药安全工作进行激励和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用药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以上为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范本,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急诊用药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急诊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急诊用药的合理、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等。
三、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1)药品采购: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执行,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
(2)药品储存: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2. 严格执行急诊用药规范,确保用药安全。
(1)医师应熟练掌握急诊用药知识,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护士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等,确保用药准确无误。
(3)药师应参与急诊用药会诊,为医师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3. 加强急诊用药安全管理,防止不良反应发生。
(1)严格执行《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等,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昏迷及意识不清病人的管理,24小时内必须有专人陪护,躁动不安者应使用床档或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应放在安全房间,房间内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以防自杀或伤及他人。
4. 加强急诊用药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用药水平。
(1)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急诊用药知识培训,提高其用药水平。
(2)开展急诊用药经验交流,分享用药心得,提高用药效果。
四、工作流程1. 药品采购: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药品处方,药师审核处方后,按需采购药品。
2. 药品储存:药师负责药品的储存、保管,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调配:护士根据医嘱,在药师指导下进行药品调配。
4. 药品使用:护士执行“三查八对”制度,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确保用药准确无误。
5.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医护人员密切关注患者用药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急诊用药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急诊安全给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急诊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急诊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急诊科所有医护人员及药品管理人员。
三、组织与管理1. 急诊科主任负责急诊用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2. 急诊科设立用药安全小组,负责日常用药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3. 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急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四、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分开存放,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过期。
3. 药品配送:药品配送应确保安全、及时,专人负责,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4. 药品使用: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使用药品,避免滥用和误用。
五、给药流程1. 接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在评估患者病情的基础上,开具用药医嘱。
2. 预配:药师根据医嘱,进行药品预配,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
3. 审核与调配:药师对预配药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调配。
4. 给药:护士根据医嘱,核对患者身份、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进行给药。
5. 记录:医护人员对给药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时间等。
六、用药安全监督与检查1. 急诊用药安全小组定期对用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规用药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记录在案。
3. 对用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用药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2. 对医护人员进行用药安全考核,确保医护人员掌握用药安全知识和技能。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急诊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科室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科室用药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科室全体医务人员、护士及药剂人员。
三、用药安全管理制度1.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实行药品采购、储存、使用、退回、销毁等环节的全程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标准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制度,药品储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质量。
4.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处方制度,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并严格执行药品用法用量规定。
5.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和处理。
6.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退回、销毁制度,对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及时退回、销毁,并做好记录。
7.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信息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退回、销毁等信息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
8.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用药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用药安全意识和技能。
9.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10.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药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用药安全。
四、监督检查1. 科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科室用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 药剂科负责对科室用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医疗机构对科室用药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五、奖惩1. 对在用药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药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由科室主任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急诊科、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诊科、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诊科、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内备有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建立账目,班班交接,做到账
物相符,交接双方签全名。
二、急救药品要做到定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完好率100%。
三、急救车内药品放置要标记清楚,并标示有效期,便于管理与使用。
四、急救药品用后,两小时内补充,并注意查看有效期,及时登记。
五、所有人员必须掌握急救药品的作用、剂量、用法、不良反应。
六、根据急救药品有效期,提前三个月与药房联系更换。
七、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急救药品,有记录并签名。
八、危重病人数量较少的科室,实行急救车封车管理。
1、双人核对急救药品,种类齐全,账目相符后,在《急救药品交
接本》上填写数量,并双人签字。
2、将封条贴于锁孔处或抢救车的开口处,钥匙挂于抢救车后面。
3、每天交接检查封条完整情况,在“封条完整栏”内打“√”,
双人签字。
4、使用启封后,在相应时间栏内注明“启封”,及时补充急救药
品后,在《急救药品交接本》上填写数量,双人核对签名封存。
5、每月底护士长启封检查急救车内所有药品,核对急救药品种类
齐全,账目相符后,在《急救药品交接本》上填写数量,双人
签名封存。
九、药房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十、药房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急救药品进行检查。
351湘雅医院急诊科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1.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胰岛素制剂及地高辛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示药学人员注意,避免错误调配。
病区药品在治疗室药柜内应固定摆放位置,有明显的提示标记,注明药品名称、浓度、含量等,提醒护士注意,避免错拿、错用。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调配、发放、使用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7.加强医、药、护人员的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医护人员要及时观察、上报高危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事件,药剂科要定期总结汇总,并将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高危药品目录:①高浓度电解质制剂: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
②肌松药:维库溴铵,阿曲库铵,琥珀胆碱。
细胞毒化疗药品: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③尼莫司汀,司莫司汀,甲氨喋呤,氟尿嘧啶,替加氟,氟脲苷,培美曲赛,氟达拉滨,阿糖胞苷,卡莫氟,羟基脲,吉西他滨,卡培他滨,博来霉素,丝裂霉素,平阳霉素,柔红霉素,多柔比星,表柔比星,吡柔比星,伊达比星,米托蒽醌,博安霉素,羟基喜树碱,高三尖杉酯碱,长春新碱,长春地辛,长春瑞滨,长春西汀,依托泊苷,紫杉醇,多西他赛,顺铂,卡铂,奥沙利铂,帕米磷酸二钠,唑来磷酸,氯磷酸二钠,沙利度胺,塞替哌,马法兰,三氧化二砷(亚砷酸),门冬酰胺酶。
④阿片类麻醉药品:静脉、经皮给药或口服(包括溶液剂、即释和缓控释剂型)。
强心剂:地高辛、米力农。
⑤(三)医院相似药品管理制度.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错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急诊科药品管理制度

急诊科药品管理制度1. 背景急诊科作为医院中最繁忙和复杂的科室之一,药品管理对于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规范的急诊科药品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
2. 药品采购和入库2.1 采购流程急诊科药品采购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根据急诊科临床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
2. 整理并发布药品采购公告,明确采购要求和标准。
3. 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或直接洽谈。
4. 评估供应商的资质和竞标报价,进行药品供应商的选择。
5. 签订合同并进行采购支付。
2.2 入库管理药品入库时需要进行以下管理措施:1. 入库前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质量,确保与采购合同一致。
2. 药品入库后应立即进行封存,并填写入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3. 对药品进行分类和分区存储,保证药品存储的安全与环境的整洁。
3. 药品使用和配给3.1 药品使用急诊科的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嘱合理选择药品。
2. 严格按照药品的使用说明和剂量进行用药。
3. 对不同患者使用的药品进行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
3.2 药品配给在急诊科进行药品配给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 配给药品前,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药品名称和剂量,确保准确无误。
2. 对于需要药师配制的药品,药师应按照标准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记录药品的配制情况。
4. 药品库存管理4.1 药品库存监控急诊科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和监控,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补充。
4.2 库存警戒值和补充策略急诊科应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和需求,设定库存警戒值,并制定相应的补充策略,确保库存的充足和及时补充。
5. 药品过期和损坏处理5.1 药品过期处理过期药品应按照医院内部规定进行处理,一般应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5.2 药品损坏处理损坏的药品应及时报废,并记录药品的损坏情况。
6. 药品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急诊科应定期对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以确保药品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急诊科合理用药管理规定(试行)

急诊科合理用药管理规定(试行)
为切实落实医院合理用药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规定,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急诊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急诊科合理用药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科室合理用药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
成员:刘笋、郑孝国、胡仁德、张永强,参与科室合理用药的评定、监督、宣传,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二、细则
1.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紧急情况下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经上级医师签名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违反此规定者,每次扣款100元。
2.存在无指征用药(无相应的症状体征及疾病诊断)的现象,使用辅助药品标准高、价格贵,如脂溶/水溶维生素、复合辅酶等,或作用累世的辅助药物经常联合使用。
违反此规定者,每次扣款100元。
3.治疗或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无指征,如普通感冒使用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无指征或不合理(二联:要有分析描述及理由;三联:要有讨论记录或会诊记录及充分的理由);不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频繁换药或换用其他抗菌药物未做分析。
违反此规定者,每次扣款100元。
4.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需填写用药申请表。
违反此规定者,每次扣款100元。
5.病人病愈出院不得带药,需巩固治疗者只限带口服药品(急性病限7天量,慢性病限15天量,品种不超过4个,总金额不得超过300元),不得带检查、治疗项目和针剂出院。
违反此规定者,每次扣款100元。
本规定至2012年9月15日起实施。
急诊科、手术室、病区急救室(车)内急救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急诊科、手术室、病区急救室(车)内急救药品的使
用管理制度
1、各科室的急救备用药品按审批的品种、规格、基数统
一由药剂科配发。
2、各科室应指派专人管理急救药品,做到药品齐全、专柜储存、摆放有序、帐物相符。
要求:药品使用原装盒盛放,标签清晰,定期检查(每周一次),近效期先用、及时补充。
应无变质、
过期、破损现象发生。
3、负责急救药品管理的护士每周检查时,应做好检查记录,
贴好封条。
急救药品使用后,应在交班前补齐,因抢救病人未能
在本班补齐的,应在8小时内补齐。
补齐后的药品,由主管护士
清点、核对、登记后重新贴好封条。
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的完
好情况并做好交接。
4、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急救药品的作用、规格、用法、用量,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口头医嘱必须复述核实无误
后才能执行。
抢救结束后要立刻督促医生补开医嘱。
急救药品的
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5、各科室的急救药品过期报废后,须交回药剂科统一销毁,
药剂科将按回收的品种、规格、数量补齐该科室的急救药品。
6、科室在第一次领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必须填写急救药品申
领基数审批表,按流程审批后从药剂科库房领取。
7、药剂科将不定时对各科室的急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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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药品管理制度1.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胰岛素制剂及地高辛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示药学人员注意,避免错误调配。
病区药品在治疗室药柜内应固定摆放位置,有明显的提示标记,注明药品名称、浓度、含量等,提醒护士注意,避免错拿、错用。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调配、发放、使用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7.加强医、药、护人员的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医护人员要及时观察、上报高危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事件,药剂科要定期总结汇总,并将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高危药品目录:①高浓度电解质制剂: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
②肌松药:维库溴铵,阿曲库铵,琥珀胆碱。
细胞毒化疗药品: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③尼莫司汀,司莫司汀,甲氨喋呤,氟尿嘧啶,替加氟,氟脲苷,培美曲赛,氟达拉滨,阿糖胞苷,卡莫氟,羟基脲,吉西他滨,卡培他滨,博来霉素,丝裂霉素,平阳霉素,柔红霉素,多柔比星,表柔比星,吡柔比星,伊达比星,米托蒽醌,博安霉素,羟基喜树碱,高三尖杉酯碱,长春新碱,长春地辛,长春瑞滨,长春西汀,依托泊苷,紫杉醇,多西他赛,顺铂,卡铂,奥沙利铂,帕米磷酸二钠,唑来磷酸,氯磷酸二钠,沙利度胺,塞替哌,马法兰,三氧化二砷(亚砷酸),门冬酰胺酶。
④阿片类麻醉药品:静脉、经皮给药或口服(包括溶液剂、即释和缓控释剂型)。
强心剂:地高辛、米力农。
⑤(三)医院相似药品管理制度.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错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药库、各药房及病区药品存放、使用过程中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剂型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要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护士特别注意,保证药品调配、使用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药房要双人复核调配,病区护士双人核对使用。
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7.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8.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四)病区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1.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他人不得私自取用。
2.病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类药物(包括外用药、内服药、抗菌素、毒剧麻及抢救药),对备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定量供应,根据病区用药情况及时有计划地补充。
3.各病区应每周清点各类药物并记录,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各类药物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外用药用红标签,内服药用蓝标签),字迹端正,如有涂改或字迹不清者不得使用。
药柜保持整洁,口服药要求、无霉变、裂变及粉末沉淀,针剂要求无变质、变色、混浊、沉淀。
,须帐物相符,抢救药品定量放抢救车内,每天至少清点检查一次(封存除外)5.标签清晰、在有效期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6.特殊和贵重药品,须专人负责领取,并登记日期、数量、当日用药量及留存数,要求帐物相符,上锁保管,班班清点。
医嘱停用、病人出院或死亡,应及时办理退药手续。
7.需冷藏的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危险药品、95%酒精、浓碘伏、浓过氧乙酸等,由护士长或专人定期清领,定时清点,专柜、加锁保管,并有标识。
9.消毒剂须严格分类,如:外用消毒剂(碘伏、碘酒、75%酒精、红汞等)和粘膜消毒剂(双氧水等)需分别放置。
10.护士长须对各类新药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及使用注意点等加强指导。
(五)病区毒、剧、麻醉药管理制度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钥匙随身携带,按需保证一定的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安瓶。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毒、麻药处方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二人核对后正楷签全名。
5.剩余剂量应二人核对后签名弃之。
(六)注射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1.医护人员应熟悉与了解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正确执行各项医嘱。
2.使用注射剂药物时,须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查看药物配伍禁忌表或相关的药物说明,确认药物无配伍禁忌,方可使用。
3.为病人静脉输液时,根据病情及药物特性调节滴速,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发生反应。
4.医护人员应加强巡视,严密观察用药后反应,并做好记录。
(七)患者用药后观察制度1.护士应熟练掌握本科所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2.对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等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及特殊用药时,应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及时记录,确保用药安全。
4.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节输液滴数,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5.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重点药物观察制度1.重点药物包括: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麻醉药及麻醉辅助用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等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药物、中药注射剂和胰岛素制剂等。
2.医师在开具处方前,要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
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
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
口服用药时,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
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后,必须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其配合治疗。
7.当班医生接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临床药学室。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参考“我院重点药品目录”,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根据用药后观察制度,执行用药后“重点药物观察程序”。
(九)预防输液反应措施1.配制合格的输注液体是预防输液反应的重要措施之一。
所用管道器具应清洗干净,溶酶原辅料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配制时应该严格防止污染,尽量缩短操作时间。
灭菌应该完全彻底,并作有关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
2.输液器具应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清洗消毒,尤其是管道部分。
3.输液前应严格检查,看有无瓶身或者瓶口受损松动,有无异物等,4.输液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新鲜。
输液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注射技术规范。
.5.输液中加入其它药物时,应注意其相互反应和配伍禁忌。
输液时尽量使用终端过滤器。
输液瓶已经打开应该一次用完。
6.根据病情尽量减少输液。
避免同时加入多种药物,否则易增加毒性、降低药效以及增加输液中的微粒数,可能引起一系列的输液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