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
在3000 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在3000 元以上至5000 元(含5000 元)者,交纳1%;
在5000 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
在10000 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
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2019年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2019年补交党费时间规定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各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9]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19]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
请各支部务必于2019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19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费段落划分概括
党费段落划分概括一、党费概述党费是党的事业和党组织的活动经费。
中国共产党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专门的党费收缴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二、党费交纳标准(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三、党费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四、党费交纳比例《党费收缴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3、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5、党费收缴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6、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7、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要通过一定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申请书】20XX年最新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20XX年最新补交党费时间规定【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各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XX]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
请各支部务必于20XX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XX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党员交纳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1、必须本人交纳党费。
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按时交纳党费。
根据机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交纳党费。
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规定的时间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补交。
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其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
补交党费不得超过3个月。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机关工委批准。
3、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使用人民币交纳党费,不能用有价证券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是件严肃的事,如发现用有价证券交纳党费的情况,支部必须及时进行教育。
党员出国出境,向国内党支部用外币交纳党费,可由支部到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
二、党费计算基数1、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的党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党费基数=每月实发工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
2、事业单位党员(含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党费基数=每月实发工资+节假日补贴+考勤奖+通讯费补贴-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
3、离退休党员:党费基数=每月离退休费总额。
党员工资变动后,党费基数随同调整;市直事业单位津贴套改结束后,其党员党费基数参照公务员。
三、党费交纳比例1、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党费基数)小于或等于3000元者,按党费基数的0.5%交纳;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党费基数的1%交纳;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党费基数的1.5%交纳。
补交党费管理制度
补交党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党员党费管理,规范党费收缴程序,提高党费收缴的自觉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党费收缴工作必须遵循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保证党费收缴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党费收缴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党员权益不受损害。
3. 党费收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收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党费收缴程序1. 党费收缴的时间: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党费收缴工作。
2. 党费收缴的对象:全体党员均须按时足额地交纳党费。
3. 党费收缴的方式:党员可选择自愿网上支付或者到党组织指定地点缴纳党费。
四、党费管理要求1. 党组织必须确保党员对党费的缴纳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2. 党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登记制度,确保党费收缴的真实性和可查性。
3. 党组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每月党费收缴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党组织必须定期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党费收缴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五、党费使用管理1. 党组织必须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费。
2. 党组织必须建立党费使用台账,确保党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 党组织必须定期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党员及群众的监督。
4. 党组织必须严格禁止挪用、侵占党费,确保党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党费管理的监督1. 上级党组织有权对下级党组织的党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党员对党费收缴和使用有权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3. 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费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党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七、党费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拖欠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2. 对于挪用、侵占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党费收缴和使用中的其他违规行为,党组织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党组织制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关于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做好党费交纳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规范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提供给大家参阅。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有关党费交纳、使用和管理工作通知精神,为严肃党费工作纪律,增强党员意识,经研究,现将我区党费交纳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规范党费交纳时间按月交纳党费,建立“党费定期交纳制”。
即党员每月20日前按规定主动向所在党支部足额上交一次党费;各基层党(总)支部每月25日前分别主动向所在党委全额上缴一次党费;各基层党委每月30日前分别主动向区人事劳动局全额上缴一次党费,各级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截留党费。
二、严格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党费交纳基数范围为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的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没按时交的情况说明
1.没有按时交党费怎么办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没有按时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及党组织批准。
要是超过6个月(连续6个月)没有缴纳党费的有如下三种情况。
1,因为工作忙导致忘记交党费,没有达到连续六个月,应该尽快去党支部补交。
2,超过6个月(连续6个月)没有缴纳党费,需要跟党组织说明正当理由,例如:外出培训,公差等来不及缴纳党费的。
3、超过6个月没有缴纳党费,但在党组织的教育后,认识到自身错误,做深刻检讨及时补交党费,并保证以后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党费缴纳制度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补交党费时间新规定
精心整理补交党费时间新规定【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各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 25日前缴齐。
3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续6的“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最新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 各⽀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步做好党费收缴、使⽤和管理⼯作的意见》(枣组⽂[2014]55号)执⾏,⽂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部为单位统⼀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报市委组织部。
请各⽀部务必于2016年2⽉5⽇前缴齐。
3、对⽤现⾦⽅式缴纳不⽅便的,由⽀部负责联系本⼈,经本⼈书历申明⾃愿从⼯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15年12⽉⼯资表为准,在岗⼲部与退休⼲部以12⽉所发⼯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项重要⼯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管理⼯作,现作如下规定。
⼀、党费收缴 第⼀条按⽉领取⼯资的党员,每⽉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资收⼊(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例交纳党费。
⼯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资收⼊包括:机关⼯作⼈员(不含⼯⼈)的职务⼯资、级别⼯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作⼈员的岗位⼯资、薪级⼯资、绩效⼯资、津贴补贴;机关⼯⼈的岗位⼯资、技术等级(职务)⼯资、津贴补贴;企业⼈员⼯资收⼊中的固定部分(基本⼯资、岗位⼯资)和活的部分(奖⾦)。
第⼆条党员交纳党费的⽐例为:每⽉⼯资收⼊(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资收⼊的0.5%;3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精选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精心整理2017年补交党费时间规定【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各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25日前缴齐。
3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续6的“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1)按期缴纳党费是《党章》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对自己的一次党性教育。
(2)原则上党员每月上缴一次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预缴,一般不得延迟缴纳。
(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4)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费标准根据中组部[1994]3号《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的规定》标准,按比例缴纳。
(6)每个党员都有自觉按规定足额按时缴纳党费的义务,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7)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由党委和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每月向党员收缴一次党费报党委,党委每季度向某委组织部缴纳一次党费。
(8)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通报,某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各党委进行一次通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整理
2017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25日前缴齐。
3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续6
的“
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
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
1
(法院检2
3
津贴补贴。
“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4、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主要指什么?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费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
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
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5、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
例如:某实行年薪
5000元,
党费
6
0.2元
-1
7
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原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
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业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自觉、主动的原则办理。
这些党员能否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是衡量他们党员意识和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首先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然后,由党员本人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