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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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晋交…2008‟208号晋江市交通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晋江公路分局、晋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将《福建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8]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upload/2008_09/08092811474922.doc /show.aspx?id=18121&cid=204主题词:建设公路质量责任通知抄送:晋江市人民政府。

晋江市交通局2008年10月14日印发福建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8‟127号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各从业单位做好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200 8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应根据交通运输部《若干意见》规定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并按要求报送有关单位审核、备案;其中项目法人和代理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及汇总表,由项目法人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并留存审核单位一份。

10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公路项目仍按省交通质监站《关于实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的通知》(闽交质监 (2)008‟67号)要求填报质量责任登记表,但登记表的审核、备案工作同10月1日起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

二、各参建单位在填报质量责任登记表过程中,可参考闽交质监…2008‟67号文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登记表所填人员应同时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若干意见》要求,为规范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公示牌的设置工作,我厅对公示牌内容、规格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具体见附件1),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湘交基建[2010]355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湘交基建[2010]355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湘交基建〔2010〕355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有关二级单位:目前我省干线公路处于建设高峰,有上百个项目近4000Km干线公路在建。

为规范项目管理,消除干线公路建设质量安全隐患,促进全省干线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要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等部省文件规定,严禁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复擅自组织招投标,严禁施工许可未经批复擅自开工,严禁设计变更未经审批擅自施工。

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路线起止点、路基宽度、路面型式、特大桥结构型式、隧道数量发生变化的重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其余重大变更由省公路管理局审批;除路线方案调整、大中桥结构形式发生变化、弱化安保设施、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100万元的较大变更由省公路管理局审批,其余较大变更改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二、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文件。

对不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项目,省厅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压缩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的项目,除严肃查处外,同时扣减相应额度的省补资金。

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合理工期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工期。

三、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管理。

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项目法人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

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

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

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发布日期:2008-10-6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浏览次数:951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单位分别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引言公路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项目中,存在着公路工程质量不达标、违规行为频发等问题。

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管和管理,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1.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路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并划定相应的监督检查权限。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自身组织体系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级单位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

二、加强工作机制1.健全工作流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升。

2.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公路工程质量监管平台,实现对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和数据记录。

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1.明确责任人员在每个公路工程项目中,要明确责任人员,并落实到位。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责任人员名单,并将其纳入相关管理系统。

2.强化考核评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责任人员的考核评价。

对于履职不力、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1.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和问题突出地区要重点关注。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2.加强社会监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同时,要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浙交[2008]232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浙交〔2008〕232号)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2008年上半年,厅质监局对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段、黄衢南高速公路等12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与造价执法大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基本规范,总体质量受控,部分项目在创精品工程方面措施有力,效果比较明显,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项目与项目之间、标段与标段之间质量水平不均衡、管理不力、对质量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强化参建单位责任,强化整改,强化督查,确保高速公路工程质量过硬”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现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设单位(业主)应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履行相关职责(一)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要求,我厅将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推行质量责任登记制度,九月份开展宣贯工作,十月份在新开工项目中推行,明年在所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中全面推行。

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的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确认、审核、公示和报备。

建设单位(业主)应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并做好相关的审核工作。

(二)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督查建设单位(业主)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检查,并向主管质监部门提交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要加强质保体系建设,对于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管理不力的个别施工合同段,应确定专人负责或派驻工作组,帮助督促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尽早走上正轨;切实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分包、劳务队伍的核查、审批工作。

(交通运输)福建省交通厅文件精编

(交通运输)福建省交通厅文件精编

(交通运输)福建省交通厅文件(交通运输)福建省交通厅文件福建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壹、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各从业单位做好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2008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应根据交通运输部《若干意见》规定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且按要求报送有关单位审核、备案;其中项目法人和代理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及汇总表,由项目法人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审核,且留存审核单位壹份。

10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公路项目仍按省交通质监站《关于实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的通知》(闽交质监〔2008〕67号)要求填报质量责任登记表,但登记表的审核、备案工作同10月1日起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

二、各参建单位在填报质量责任登记表过程中,可参考闽交质监〔2008〕67号文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登记表所填人员应同时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若干意见》要求,为规范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公示牌的设置工作,我厅对公示牌内容、规格等提出了统壹要求(具体见附件1),请遵照执行。

四、各相关主管部门应进壹步建立健全质量考核奖惩制度,且将各从业单位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信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励从业单位建立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运行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如实、及时填报质量责任登记表,且按规定设置质量责任登记公示牌。

附件:1.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公示牌设置要求2.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二OO八年九月八日附件1: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公示牌设置要求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机构驻地、单位工程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公示牌。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2008年8月20日)各市州交通局(委)、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公司)、厅直各单位: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工程实际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高我省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质量责任制的落实。

质量责任制的建立,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关系到我省公路交通事业是否可持续发展,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工作,要认真查找本地区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不足,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大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长效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项目法人和代理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及汇总表的审核实行分级管理,省质监局负责监督的公路工程项目由省质监局进行审核,市州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的项目由市州质量监督站负责审核,其他项目由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项目法人和代理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及汇总表应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原则上应在签订合同时项目法人审核完毕。

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最迟应在合同段开工前完成填写、初审及审核工作。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交公路发[2022]116 号 2022 年 06 月 24 日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单位分别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者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关于霍永西段高速公路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通知

关于霍永西段高速公路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通知

关于霍永高速公路西段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通知根据国家交通部交公路发[2008]116号《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公司霍永西段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使得从业单位各方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公司要求各单位上报质量责任制登记表。

1、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2、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其管段内工程质量负责,要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过程控制等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质量责任制落到实处。

3、施工单位按照作业区段的划分,对管段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分解到位,并明确管段内人员、机械、资源的分工情况。

4、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5、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现场人员的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应先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6、质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填写工程质量责任变更登记表,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附件:1、《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霍永高速公路西段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3、霍永高速公路西段工程质量责任细目划分表山西隰延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2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6.04•【文号】交公路发[2008]116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2008年6月4日)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公司)、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和质量水平,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求,现结合湖北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就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速公路是交通运输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工程质量是高速公路建设的永恒主题。

近年来,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秉承好中求快、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不断扩大路网规模,完善路网结构,提升质量水平,实现了量的突破与质的提升。

截止2009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3284公里,在建高速公路达1481公里,创建了沪渝高速公路湖北段等一批全国科技示范工程。

今明两年全省还将力争新开工高速公路1277公里,提前五年实现“五纵五横二环”、6040公里的高速公路网建设目标。

随着新一轮交通大建设大发展,交通建设市场的强劲需求与建设资源的相对不足、山区高速公路建设难度的加大与建设管理创新的不足、质量通病的久治不愈与工艺、工法的相对滞后,已经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我省高速公路质量水平的提升。

特别是随着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由“以省为主”转向“省市共建,市州为主”,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建设管理模式日益多样,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交通运输部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含质量登记表交公路发

交通运输部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含质量登记表交公路发

交通运输部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含质量登记表交公路发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单位分别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02 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

02 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

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6月13日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发布单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实施日期:2012年6月13日前 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管理“五化”要求、我省“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发展理念,加大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工程标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现代工程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品质,实现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经省厅决定,对2009年《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点》进行修编。

修编组在总结“2009年质量工作要点”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公路建设者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吸收近年来省内外公路建设管理经验,针对我省公路工程质量方面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经多次研究讨论后形成《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经省厅审定后发布实施。

我省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应严格执行本指导意见,并作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指导意见未规定的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政策、法规和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省厅要求执行。

《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修编组人员名单组 长:冯明怀副组长:薛生高 乔怀玉成 员:张 毅 刘海鹏 张生辉 宁 军 伍石生张充满 刘俊起 韦 虎 董 鑫 左松梅崔贵娟 秦 楠目 录一、建设管理 (1)二、路基工程 (15)三、路面工程 (22)四、桥梁工程 (28)五、隧道工程 (36)六、交通安全设施 (44)七、机电工程 (45)八、沿线设施 (47)一、建设管理1、按照创建“优质工程”的要求,全省高速、一级公路质量目标是:“三年无病害,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大修”。

项目法人要强化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方面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全面优化设计,改进施工工艺,细化施工方案,最终实现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含质量登记表 交公路发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含质量登记表 交公路发

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单位分别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含质量登记表交公路发精选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含质量登记表交公路发精选

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单位分别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 引言公路工程的质量对于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路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本文将对这些意见进行详细阐述,包括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具体措施和推动机制等。

2. 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的基础,对于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责任制能够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推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 具体措施为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3.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力。

成立质量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交通运输部领导亲自担任组长,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工作。

3.2 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和完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建立健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3 加强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加大对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

3.4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公路工程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系统化、数字化的管理手段,提高质量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5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各级责任主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公路工程质量的良好氛围。

4. 推动机制为了推动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以下推动机制:4.1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公路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绩效评价机制,对各级责任主体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通过绩效评价结果,激励责任主体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公路工程质量水平,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若干意见,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

具体意见如下:
1.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明确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2. 强化设计质量控制。

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过程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并严格执行各项设计规范和标准。

3. 完善施工质量控制。

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和计划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4. 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加大惩处力度。

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公路工程项目和单位,要进行严格的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加强质量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公路工程的质量信息,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提供相关数据和质量评估报告,增强公众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参与度。

6. 提高工程质量人员素质。

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同时,加强对质量人员的
岗位责任落实,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

通过上述若干意见的实施,可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公路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和顺畅。

交通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2008年06月24日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单位分别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交通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之欧阳数创编

交通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之欧阳数创编

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2008年06月24日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单位分别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豫交工[2008]43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交通厅
【发布日期】2008.07.17
【实施日期】2008.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
通知
(豫交工〔2008〕43号)
各省辖市交通局,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公司: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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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公路发[2008]116号
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单位分别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5.公路建设从业人员依法对所从事的公路工程质量工作负责。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分解落实工程建设各岗位、各环节质量责任,明确质量责任人。

公路建设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在本单位质量责任范围内按以下原则划分:从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承担公路工程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从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承担公路工程的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从业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6.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项目法人的从业人员必须满足《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规定的条件,其他从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满足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7.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一线和现场人员的培训。

从业人员应先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8.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公路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

9.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工程质量
责任登记表(见附件)。

10.项目法人和代理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及汇总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施工总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经监理单位初审后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施工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经总包单位确认、监理单位初审后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其他从业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其他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经总包单位确认后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

填写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真实性负责,总包单位、初审及审核单位应对其确认或审查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总包单位、初审及审核单位发现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有问题的,应当自收到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退回原填报单位重新填写。

11.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审核单位,一份存从业单位,一份存从业单位工程现场机构,最后纳入工程档案,并列入交工验收资料目录。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存项目法人,一份由项目法人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质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填写工程质量责任变更登记表,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12.公路建设从业单位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

三、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1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大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依据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项目法人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履约检查,对违约单位依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严肃处理;其他从业单位也要加强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员工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追究人员责任。

1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制度,激励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建立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运行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法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工程质量考核奖惩条款。

从业单位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情况应作为公路建设市场诚信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5.公路工程执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控告和投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举报、控告和投诉的线索认真查处。

16.因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责任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有人员伤亡连带的工程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同时遵从国家劳动人事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17.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1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大对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19.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20.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行,已开工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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