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义务教育学校最基本的办学标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管理、评价和监督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三)《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村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标准(一)学校布局应根据城镇及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环境等综合因素确定,合理布点。
(二)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方便学生就学等因素确定。
城镇居住区服务半径原则上完全小学为500米,初级中学为1000米。
农村学校可根据道路交通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布局,原则上2万人设立一所完全小学,4万人设立一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非完全小学或教学点。
(三)新建学校宜按下列几类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24班、30班、36班。
初级中学为24班、30班、36班。
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四)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五)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便捷、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和谐,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校园建设标准(一)校园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用地。
校园规划建设基本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和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等。
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
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小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小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 普通小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户、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7.学校布局(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l)新建(含迁建)普通小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整、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地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及崖底、河湾地及泥石流和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2•【字号】苏政办发[2007]59号•【施行日期】2007.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省教育厅2007年5月)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要求,到2010年,全省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要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为此,特制定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
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在园人数与4-6岁年龄组人口数之比)达90%以上。
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
三、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
四、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19周岁人口进入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比例)达50%以上。
五、每个乡镇(街道)具有适应需要的社区教育资源并得到充分利用,基本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
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
六、困难群体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体系健全;盲聋哑及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外来务工农民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
七、幼儿园均建成省标准幼儿园,其中60%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八、小学初中(含民办)的办学条件均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初步建立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办学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体系。
九、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优标准。
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2.0
四
素质
教育
与
学生
发展
17.优质高效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所有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课时总量符合课程计划要求,无随意停开国家课程、减少教学课时、变更质量要求的行为。
(2)所有初中学校按规定公布分配指标、推荐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综合衡量、规范推荐。
2.0
二
规
划
布
局与
办
学
条
件
6.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中小学。
(1)合理规划、设置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纳入区域学校布局统一规划,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
(2)按照教育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分离”的要求规划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独立办学、均衡发展。
(1)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无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5.0
5.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将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
(1)区域所属四星级高中均按70%的比例分配招生指标并第一批录取,凡在本区域内招生的他属四星级高中均能执行。
(2)所有初中学校按规定公布分配指标、推荐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综合衡量、规范推荐。
附件:
江苏省县(市、区)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主要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一
普及
巩固
与
机会
均等
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精选6篇)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精选6篇)第1篇: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1] [2] 下一页第2篇: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兴某某某某某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
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
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农村校舍改造工程、教学网点调整以及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等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步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情况兴丰镇某某某小学,原名初级小学,创建于____年,历史悠久。
于____年重建,____年落成并搬迁至某某某村三组。
20某某年又重修新校,于20某某年落成,搬迁至某某某村四组。
2022——2022学年度有学生144人,2022——2022学年度有学生132人。
2022——2022学年度有学生125人。
2022——201学年度有学生118人。
校园占地面积552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200平方米。
学校辅助用房虽然紧张,但学校安排合理,充分利用,都按要求配置,其中体育器材室为36平方米,实验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均为28平方米,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均为15平方米,音乐舞蹈室45平方米,微机室45平方米,教室和其他社团活动室共用。
图书室有藏书1895册,科学教学仪器171件(套),数学教具60套(件),音体美器材均符合省三类标准。
我校共有教师8人,其中代课教师2人,中共党员3人,师生比1:14.75,学历合格率100%,学校积极倡导“以学生为本,以乡土为根”的办学理念,坚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的办学宗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积极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取得一定的成效。
2024年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2024年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为此,我们将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基础教育。
深化课程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教研力量,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加强学校管理,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学校规范化建设。
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激发教师工作热情。
建立健全师德评价机制,引导教师健康成长。
四、加强家校合作,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建立学校家庭合作机制,促进家长参与学生教育,形成教育合力。
加强学校与社会资源对接,共同推动教育发展。
五、加强教育研究,推动教育改革创新。
建立教育研究机构,支持教育教学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推动教育改革创新,为小学教育发展提供更多有益探索。
六、加强督导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建立监督评估体系,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加强对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24年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将全面提升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我们将坚决贯
彻落实好上述措施,努力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为孩子们的未来铺平道路。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1•【字号】徐政办发[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2〕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放大并合理配置优质资源,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按照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各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区域教育一体化和教育公平,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学校间差距,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过度等热点难点问题,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通过5-7年的努力,全市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教育质量、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办学条件、保障能力等取得明显成效,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和适合度大幅度提高,努力做到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弘扬、人民群众一样满意。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义务教育学校最基本的办学标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管理、评价和监督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三)《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村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标准(一)学校布局应根据城镇及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环境等综合因素确定,合理布点。
(二)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方便学生就学等因素确定。
城镇居住区服务半径原则上完全小学为500米,初级中学为1000米。
农村学校可根据道路交通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布局,原则上2万人设立一所完全小学,4万人设立一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非完全小学或教学点。
(三)新建学校宜按下列几类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24班、30班、36班。
初级中学为24班、30班、36班。
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四)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五)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便捷、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和谐,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校园建设标准(一)校园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用地。
校园规划建设基本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和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等。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苏政办发〔2021〕11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为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全省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十四五”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出台《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倡导适合的教育,开启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新征程。
持续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如期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江苏学生拥有更多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
全省中等及以下教育毛入学率均超过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2.4%,均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世界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基础教育资源短缺明显缓解,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000所左右,完成1122所城镇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得到优化提升;普通高中学位明显增加,全省超过90%的普通高中学生在三星级以上优质高中就读。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督导和评价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参照执行本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相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根据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变化趋势、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等因素综合确定,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第五条学校选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1万至2万人设1所完全小学,2万至4万人设1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分部或教学点。
第六条新建学校宜按以下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第七条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小班化教学。
第八条学校应建在交通便捷、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场地,校门前平坦开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无污染源.第三章校园建设第九条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
第十条校园规划建设基本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等,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应设置标准的升旗台、旗杆。
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指对中小学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和要求的规定。
它是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办学的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的保证。
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
首先,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办学体系。
学校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
学校应当制定办学章程,明确办学目标、办学内容、办学方式和办学要求,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配备合格的教师,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合理设置课程,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此外,学校还应当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再次,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应当注重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学校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加强家校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共同关心和支持学生的成长。
最后,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检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总之,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共同努力,切实落实办学标准,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苏省幼儿园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估细则
2、有面积较大旳供幼儿自主活动旳专用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科学摸索室、小朋友图书室和多媒体电化教室等;
2
3、有保健室、隔离室、教师办公室、图书资料室等;
3
4、多种教育用房安排利于幼儿旳自主活动,使用效率高,教育效益较大。
2
C 3
户外
场地
10分
1、户外幼儿活动场地生均6 M2以上;有草坪、沙地、小土坡。有30米直跑道;有饲养角、种植园地、嬉水池或游泳池;
4
C 14
自身
建设
12分
1、班子健全、较稳定,年龄构造合理,呈梯队状;
3
2、班子建设有中长期规划,并认真组织实行;
2
3、班子成员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团结协作;
3
4、有目旳、有计划地自修教育理论,理解国内外幼教改革动态,坚持指引班级保教工作,指引本园旳教科研活动,并注意总结经验。
4
B5
教
职
员
工
70
分
C 15
4
C23
教育常规管理
15分
1、根据幼儿园保教目旳,组织指引教师制定班级保教工作计划,督促教师认真实行,指引教师做好专项总结;
4
2、指引教师建立幼儿个体发展档案,反映幼儿原有水平旳有关资料及反映幼儿发展过程旳有关资料,督促教师定期、不定期对幼儿旳发展作全面或专项评估;
4
3、定期、不定期检查班级保教工作质量,指引、协助教师改善工作,提高保教工作水平;
1、按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配齐配足教玩具;
3
2、有足够数量、便于幼儿游戏及与课程相配套旳自制教、玩具;
3
3、幼儿图书生均10册以上(不含课程用书),图书种类丰富、内容健康、符合幼儿特点及时代规定,使用率高;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Quantity, price, time and spac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investment.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省教育厅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制订本标准;一、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一教育理念先进;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强化人人成才、多样成才和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理念,让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和充分发展;二办学行为规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并逐步减少;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无违规编写和订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助学体系完善;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四办学规模适度;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二、学校人才与队伍建设五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办学思想端正,思路清晰,法规意识强;校级领导成员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政策、管理和业务水平;领导班子作风民主、凝聚力强,中层干部精干健全,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六教师结构优化合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编制标准以及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学校专任教师及卫生保健教师等教学辅助人员;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比例符合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序时要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骨干教师总数的10%以上;七师德建设成效显着;全体教师具有较强的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重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注重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现象;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八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执教风格鲜明,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发挥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功能,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专业开发能力和学具使用研发能力;教师培训进修制度健全,专业发展规划完善,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卓有成效,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九教研科研形成制度;学校教研科研机构健全,教研科研工作扎实开展,校本研修制度化,教研科研成果交流和推广机制完善;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意识,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有切合本校实际的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三、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十德育为先全面落实;建立完整、务实、高效的德育体系,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科教师等全员德育工作到位、网络健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各学科教学体现德育内容,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十一课程管理制度健全;全面实施国家课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无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课程难度等现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体现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科学有序,课程实施载体建设形式多样; 十二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学习困难学生得到针对性帮助;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机整合,教学质量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教学实践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体育美育切实加强;坚持健康第一,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加强美育,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艺术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强化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并形成学校特色项目;十四评价体系科学合理;把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实施适合的学习评价策略,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基本形成,素质教育校本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十五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习惯基本养成,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率达30%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无违法犯罪现象;兴趣爱好广泛,超过80%的学生有一项以上爱好或特长;四、硬件设施与条件保障十六校园布局合理美观;校园建设规划和功能区划科学,周边环境良好,学生交通方便;生均占地面积小学20平方米以上、初中25平方米以上,寄宿制学校每名寄宿生增加10.5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以上;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跑道和一定标准的风雨操场,生均校舍面积和活动场地高于国家建设标准;十七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齐配足专用教室和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数量充足,满足教育教学、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安全卫生;配有适合残疾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基本设施;自备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十八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教育装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配备;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媒体进学校、进课堂;教学仪器设备有效使用、科学管理,并形成制度;十九财务管理规范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合理使用公用经费,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五、学校管理与办学特色二十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校园校务管理、教师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齐全,有突发事件预警处理预案;二十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学校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校长负责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教师绩效考核和流动服务考评制度完善;二十二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校园环境建设富有文化底蕴和教育内涵;整体规划学校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打造特色节日文化;重视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班级文化富有特色;注重开发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促进学校文化与社区文化的融合互通;组织文化凝聚力强,教师合作发展机制完善,体现共同的教育信念和卓越的文化追求;二十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有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教育科研、学校管理富有特色,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二十四社会各界满意度高;学校办学成绩显着,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达90%以上;主题词:教育现代化△标准通知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3月16日印发。
小学创建江苏省实验小学的工作计划
小学创建江苏省实验小学的工作计划(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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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初级中学分册(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二○○六年三月目录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1)江苏省初级中学实验室装备标准 (3)江苏省初级中学图书馆装备标准 (17)江苏省初级中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24)江苏省初级中学地理教室装备标准 (35)江苏省初中《劳动与技术》课程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 (37)江苏省初级中学艺术装备标准 (51)江苏省初级中学体育装备标准 (60)编制说明一、本标准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精神,到2010年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战略目标;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1、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年)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年)3、《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02年)4、《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02年)5、《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年)6、《建设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7、《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1995年)8、《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装备条件建设标准(试行)》(1995年)9、《江苏省中学理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试行)》(2003年)本标准包括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劳技、地理、艺术和体育装备七大类。
编制原则:1、本标准每个学科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四个部分。
2、每个学科根据学校的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高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为提高我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水平,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及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在原《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稿)》的基础上,修订、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高中规模12轨、初中规模8轨、小学规模4轨为基准分别提出要求,超过此规模则有关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人员配备等数量应适当增加。
本建设标准共计分值为100分,通过省辖市初评达90分以上的学校才能申报省标准化实验室达标验收。
一、实验室建设(40分)(一)实验室范围和数量要求(10分)实验室范围:中学的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小学的科学科目。
实验室数量:高中(规模按12轨计算)物理室不少于4个,化学室不少于3个,生物室不少于3个;超过16轨且不大于20轨,实验室个数依次不少于5、4、3;20轨以上则实验室个数依次不少于6、5、4(对于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适应新课程标准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个数,留有一定的余量).初中(规模按8轨计算)物理室不少于3个,化学室不少于2个,生物室不少于2个;超过12轨且不大于16轨,实验室个数依次不少于4、3、3;16轨以上则实验室个数依次不少于5、4、3(对于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适应新课程标准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个数,留有一定的余量)。
小学(规模按4轨计算)科学实验室不少于2个;超过8轨则实验室个数不少于3个。
学校在实验室方面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建有探究性实验室将加5分。
(二)实验室通用要求(10分)实验室包括学生使用的实验室、仪器室(包括各类标本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实验员)办公室等配套设施。
每间实验室的使用面积应达到90平米~110平米,生均1.8~1。
95平米。
其平面设计要求为:学生第一排实验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5m,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应不小于30度;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应不小于1。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4.23•【字号】苏教发〔2023〕29号•【施行日期】2023.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发〔2023〕29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4月23日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根据2019年11月21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夯实基础、拓展创新、注重实效原则,保障实验教学资源、优化实验教学实施、提升实验教学能力、强化实验教学管理,加快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体系。
力争到十四五年末,健全和完善我市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体系、测评标准、运行机制,在初中和高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学三个学科形成实验教学标准、实验测评标准、实验装备标准,为我省初高中阶段开展理科实验教学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二、主要举措(一)强化实验教学体系建设1.建设实验课程。
健全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制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切实扭转轻视实验教学的倾向。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颁布的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和实验教学指南,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
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名词解释与统计口径(试行)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自评数据统计总要求1.自评数据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口径执行,并与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统计口径一致。
2.有关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常态数据按上年年末统计数据填报,优质均衡发展的数据按即时状态填报。
如即时数据与年报数据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所有数据应有根有据,或年报数据,或学籍平台数据,或汇总数据,切忌弄虚作假,也不能马虎出错。
4.列入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的数据,除注明统计范围的,均涵盖辖区内所有公办与民办、直属与他属、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独立与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相关指标里应分拆统计、核算。
5.严格按公布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指标名词解释与统计口径》和《自评表》限定的时段、对象统计,不能随意变动。
6.《自评表》所指近三年,包括指从当年向前推算的两年。
如2012年申报,当年指2012年,上年指2011年,前年指2010年。
7.自评评分应严格按照《评估手册》“评估实施”中的“评分细则”客观评定。
8.凡表格列项而又无法提供数据的应在相应位置以“0”表示。
9.所有汇总数据应与相关学校的台账数据一致,并有案可稽。
1.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1-1)【主要指标】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评估要点】(1)适龄健康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率达到100%。
(2)控制儿童少年辍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1.“适龄”儿童少年:指的是区域内户籍人口中,符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0)所指“凡当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前(含八月三十一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健康”儿童少年:指的是非残障儿童少年。
3.“按时入学”:指的是符合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少年不得延迟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根据有关规定,“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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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小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 〕354 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小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普通小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 〕18 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户、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7.学校布局(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8.校址选择(l)新建(含迁建)普通小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整、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地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及崖底、河湾地及泥石流和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9.校园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l) 新建、扩建、改建的小学都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2)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预留适当发展余地。
教工住宅应纳人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宜建在校园内。
(3)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劳动技术教育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教学楼应布置在总平面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主要教学用房不宜沿城镇主要干道建筑红线布置,距铁路至少300m ,公路干线至少80m ,并设置绿化隔离屏障。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镇规划日照、防火、卫生防护等有关规定。
(4)建筑组群须布局合理、并与校园绿化、美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中小学校建筑特色,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5)教学楼与体育活动场地既要有一定分隔,也要便于联系。
要保证体育活动场地有充足的日照。
带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
其长轴宜取南北向,并与主要教学用房纵轴垂直布置。
(6)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
路面范围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学校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
(7)室外上下水、煤气、电缆等地下管线,应按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
(8)学校主要出入口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三、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10.建设规模现代化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规模、学校服务半径、教育改革和发展等因素确定。
11.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小学现代化学校规模分别为12 班、18 班、24 班。
班级定员近期45 人/班,远期4O 人/班。
12.校舍建筑项目构成小学现代化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及乐器室、自然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语音教室及附属辅房、微机教室及附属辅房、美术书法教室、劳技教室及附设教具室、科技活动教室、风雨活动室、体育器材室。
办公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教师阅览室、广播及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电木工修理间、传达值班室等。
生活服务用房包括:单身教工宿舍、食堂厨房、杂物贮藏室、厕所等。
四、校舍建筑面积指标13.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I)普通教室:普通教室是小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室内空间。
其面积指标按使用单人课桌椅考虑,并留有清洁用具柜、存放体育课时穿着的衣、裤、鞋、餐具的存物架以及电视、投影仪等电教器材的空间距离。
轴线尺寸为7.2m ×9.0m 。
每班级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61 平方米。
(2)音乐教室:音乐教室是供音乐课教学的专用教室。
其面积指标考虑了设有立式钢琴、组合音箱、投影电视等器材固定设施的空间距离。
教室轴线尺寸为7.2m × 10.8m 。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73 平方米。
(3)舞蹈教室:舞蹈教室为学生提供舞蹈练习、乐器演奏排练节目等活动场所。
12 班级与音乐教室兼用,18 班级以上每校设1 间,每间面积73 平方米。
(4)自然教室:自然教室是用于小学自然常识课的演示和实验,以及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时使用。
面积指标考虑了实验桌和演示台,并另附设教具标本陈列室。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84 平方米。
附设教具标本陈列室使用面积46 平方米。
(5)多功能室:多功能教室主要用于视听教学、合班上课、观摩教学和集会,同时可兼作文体活动使用。
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100 平方米; 150 平方米;180 平方米。
(6)电教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用于存放电教器材,可与相关的教学用房共设。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23 扩。
(7)图书室:图书室是存放学校图书、资料的库房,面积指标按每生占有图书30 册,每平方米藏书600 册计,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27 平方米;41 平方米;54 平方米。
(8)学生阅览室:学生阅览室是学生在校阅览图书、获得知识、拓宽知识面的第二课堂。
每校设1 间,按学生人数1 / 2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1.5 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45 平方米; 68 平方米;90 平方米。
(9)语音教室:语音教室是供外语、拼音教学使用,也可作为学生课外进行语言、语音练习、音乐欣赏的课堂。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82 平方米。
另附设辅助用房1 间,使用面积23 平方米。
(10)微机教室:微机教室是供进行计算机教学的专用教室。
微机按每人一台设置,操作台尺寸为900mm ×600mm 。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82 平方米。
另附设辅助用房l 间,使用面积23 平方米。
(11)美术书法教室:美术书法教室是学校进行美术书法艺术教育,培养提高学生艺术欣赏能力、陶冶情操的场所。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52 平方米。
另附设教具室1 间,使用面积23 平方米。
(12)劳技教室:劳技教室是供学生学习劳动技术,掌握简单劳动工具的操作技能的专用教室。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73 平方米。
附设劳技教具室1 间,使用面积23 平方米。
(13)科技活动室:供学校开展科技兴趣小组活动使用。
12 班、18 班设2 间,24 班设3 间,每间使用面积18 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36 平方米;36 平方米;54 平方米。
(14)风雨操场:风雨操场是供学校室内体育课教学和体育集训队训练场所,也可兼作学校集会活动场所。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320 平方米。
(15)体育器材室:存放体育器材和运动衣物使用,可与风雨操场合并建设,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为54 平方米。
14.办公用房面积指标(l)行政办公室:主要包括校长室、支部、教务、档案文印等办公室。
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紧凑安排,尽可能兼用合用。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56 平方米;70 平方米;84 平方米。
(2)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是教师备课、教学研究和批改学生作业的主要空间。
按全体教师设座,每座使用面积3.5 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84 平方米;124 平方米;164 平方米。
(3)广播、演播控制、社团队办公室:考虑现代化教学方法的需要,设置了小型演播控制室。
12 班设4 间,18 班、24 班设5 间,每间使用面积14 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56 平方米;70 平方米;70 平方米。
(4)卫生保健室: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14 平方米。
(5)总务仓库:12 班、18 班设2 间,24 班设3 间,每间使用面积14 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28 平方米;28 平方米;42 平方米。
(6)电木工修理间: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30 平方米;48 平方米;56 平方米。
(7)传达值班室: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为22 平方米。
15.生活用房面积指标(l)教工单身宿舍:按教职工人数10 %住校,每人使用面积7.2 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22 平方米;29 平方米;43 平方米。
(2)食堂厨房:教职工食堂按4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0.94 平方米。
学生食堂按学生2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0.68 平方米。
厨房按全部就餐人数每人使用面积0.5 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180 平方米;266 平方米;355 平方米。
(3)杂物贮藏室: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30 平方米;40 平方米;50 平方米。
(4)学生厕所:按每生使用面积0.14 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81 平方米;121 平方米;162 平方米。
(5)教工厕所:按教职工每人使用面积0.4 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ll 平方米; 16 平方米;22 平方米。
16.小学校舍面积指标汇总表说明:本汇总表中建筑面积计算以墙厚240mm 考虑。
楼房平面系数0.62, 平房平面系数取0.8-0.85 。
五、校舍建筑标准17.建筑层数为节省土地,教学办公等用房宜建造楼房,小学教学楼的教室不宜超过三层。
18.建筑结构一般采用砖混结构,不得采用空斗墙体和生土墙体作为承重结构。
校舍应符合抗震裂度、抗风和抗洪防水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