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12]12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12〕12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为加强我省学前教育管理,统一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工作,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
附件: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学前教育管理,统一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工作,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学前教育机构是指招收3-5周岁幼儿并对其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辖区内一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学前班)均适用本办法。
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机关,负责审查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资质、颁发办园许可证。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作好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工作。
2024年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总结样本(四篇)
2024年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总结样本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武汉市幼儿园课程纲要(试行)》的指导思想,结合《武汉市幼儿园教育常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我园在深入分析本班幼儿实际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学期班级工作计划。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班级情况分析本班本学期基本情况与上学期保持一致,目前共有幼儿若干名,其中男孩若干名,女孩若干名。
本学期教师和幼儿队伍稳定,无人员变动。
班级幼儿多在下半年满六岁,虽整体年龄偏小,但多数幼儿已表达上小学的愿望。
因此,本学期将重点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交往习惯,提升学习兴趣,塑造优良性格品质。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1. 强化班级管理,确保幼儿身心安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深入推进“武汉市幼儿园主题探究课程”,助力幼儿全面发展。
3. 积极参与园内教研活动,开展班级教研,参与省级课题《家园共育促进幼儿个性化发展》的研究,推动教师专业成长。
4. 创设和谐温馨的教育环境,营造尊重平等、温馨快乐、积极自主的班级氛围。
5. 在家园共育方面创新做法,加强幼儿个性化观察、培养、交流和互动,促进个性化发展。
6. 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做好幼小衔接,确保一定比例的幼儿顺利过渡到小学。
三、安全工作1. 认真学习园内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 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
3. 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安全教育内容。
4. 关注安全细节,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
5. 确保为幼儿提供安全环境和材料,监督幼儿活动。
6. 组织幼儿参与逃生演习。
7. 指导家长配合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意识。
8. 有计划地组织大型活动,确保安全预案到位。
四、班级管理工作1. 制定并执行各类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操作性强。
2. 定期召开班级会议,记录会议内容,涵盖安全、卫生、教学等方面。
3. 根据园作息时间,制定并执行班级常规,保持一致性、一贯性和坚持性。
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
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精选10篇)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是毫无头绪的状态吧,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精选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依据《纲要》精神及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本园实际,以五大领域活动课程为主,主题活动为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字宝宝乐园”为本园的特色活动。
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加强管理,真正做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家长、服务于幼儿。
二、工作要点(一)保教工作1、保育工作(1)、保健老师全面负责幼儿园保育工作,加强对保育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每月一次对保育员进行保育学习及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保育员的素质。
(2)、各班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愉悦地发展。
(3)、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等生活、卫生习惯,为其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加强对幼儿的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管理,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5)、把好晨检关,做好全日观察记录,严格执行卫生消毒保健工作。
(6)、善于观察,发现幼儿一日生活中的冷暖及异常情况,并及时给予耐心妥善处理。
(7)、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每学期进行起初和期末体检,每学年对幼儿全面体检一次,及时进行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幼儿身体健康。
2、教育教学工作(1)、进一步学习领会《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精神,探讨实施的方法策略,吸收幼教新信息,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
教师应学会关爱、学会理解、学会宽容、学会创新,积极探索适用本园的教育教学新方法,促进保教质量不断提高。
(2)、各班针对幼儿年龄特点,班级实际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一日活动常规,不断提高观察、分析、反思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通过良好的教育手段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学习习惯,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
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本章程为湖北省幼儿园开办章程,旨在规范幼儿园的管理、运营和教学,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开办和管理,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北省内开办的各类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坚持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五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幼儿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幼儿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幼儿园的管理第六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幼儿园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八条幼儿园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
第九条幼儿园应当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质量。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和发展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第三章幼儿园的运营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幼儿园运营计划,确保运营的稳定和有序。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财务的透明。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骗税。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学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安全。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设立合格的教师队伍,注重教师的职业精神和教育能力的提高。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坚持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幼儿的体验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加强管理,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湖北省教育厅所有。
幼儿园2024年园务工作计划(精选19篇)
幼儿园2024年园务工作计划(精选19篇)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1我园专心总结了过去一年的成果和不足在“求务时”的思想指导下,遵循三条原则即实事求是;努力奋斗;开拓进取,夺取新的一年更大成果。
我们的口号是;专心学习条例精神,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探取新的半园模式,重视保教质量提高,创设一个宽松、开心、清洁、有序的人文教育环境,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
20xx年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工作条例》为准绳,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南,以提高保教质量为中心,以教研教改为动力,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教育改革,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全面实施和推动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二、工作目标:在实践新《纲要》的过程中,不断转变教育观念,落实教育行为,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运用发展的眼光,挖掘自身潜力,强化内涵建设。
在课程改革、创特色教育,树立经营学校的新理念,加强校园建设与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优化育人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将幼儿园建设成为我集团一流的幼儿园。
三、主要工作:(一)园务管理:科学管理,提高效益1、办园思想:依法治园,依法治教,注重行风建设。
幼儿园一切工作以促进幼儿发展、促进老师成长、推动幼儿园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
2、管理方式:以人为本,刚柔并重,以开放而弹性的管理、敏捷而务实的作风激发教职工工作内驱力。
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领导参与实践教育教学第一线。
3、班子建设:注重学习反思、倡导批判监督,内省与外力共同推动班子队伍的建设。
班子人员在思想上强化三个意识:“一体意识”、“开拓意识”、“服务意识”,形成一支“开明、团结、廉洁、高效”的好班子,使幼儿园整体工作快速发展。
4、师资建设:通过不断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老师能力、素质、学问结构的提升,更好地促进幼儿园的内涵发展,多途径促进青年老师快速成长。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鄂教基[2014]10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鄂教基〔2014〕10号)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准入管理。
一要严把准入关。
严格执行《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含幼儿园、单设幼儿班和学前班,下同)。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学前教育机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二要坚决纠正“大班额”。
小班班额不得超过30人,中班和混合班班额不得超过35人,大班和学前班班额不得超过40人。
三要严格控制学前班。
禁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举办学前班。
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举办的学前班,要根据办班数量逐步向三年制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过渡。
学前班、单设幼儿班的教职工配备、保教设备配置、保教活动组织、室内外活动场所设置、一日常规管理等,均按国家、省关于幼儿园大班办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招生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地要逐园核定办园规模,根据办园规模下达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在限期整改期间不得新招幼儿入园。
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
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和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本幼儿园名称为:XXX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为XXX,隶属于XXX公司。
第三条本幼儿园以“健康、快乐、探究、合作”的教育理念,以“尊重、关爱、平等、包容”的教育态度,以“情感、社交、动手、认知”四个方面为主线,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为幼儿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综合化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本幼儿园遵循“办学为了人、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坚持“量身定制”的教育策略,为每个幼儿提供“一人一方案”的个性化发展规划。
同时,本幼儿园根据幼儿的年龄、发展水平、性别等因素,分别开设不同的班级,为幼儿提供同龄人间的交往、游戏、学习机会,促进其社交和认知能力的发展。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本幼儿园的经营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幼儿亲子教育、幼儿家庭教育等相关服务。
第六条本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进行教育教学、保教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师资队伍第七条本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专职教师和保育员,其中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专业背景及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保育专业背景及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本幼儿园应当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保育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九条本幼儿园应当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制定实施科学、合理、有效的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本幼儿园应当注重幼儿的情感教育,积极开展亲子活动、优秀家长讲坛、集体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幼儿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第十一条本幼儿园应当注重幼儿的社会性和实践教育,开展社会实践、实验活动等,促进幼儿的人际交往、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本幼儿园应当注意幼儿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1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二OO九年四月八日关于《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的说明一、目的:为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提高保教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贯彻国家、省关于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性文件,集中体现了我省对幼儿教育各方面的要求和导向。
各地在使用本标准时,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分类要求,分层指导。
目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幼儿园,可以按照标准积极努力,逐步达到。
二、等级划分: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五个等级:三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市(州)级示范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
三、标准认定:标准共分五个A级指标,23个B级指标和60个C级指标。
每个A级指标各100分,并分别赋予了不同权重,实际得分以百分制计算。
A级指标得分各乘以权重之后的总和即为实际得分,即:A1×0.2+A2×0.25+A3×0.2+A4×0.2+A5×0.15=实际得分。
按实际得分所在范围来评定幼儿园等级,即,达到60~65分的认定为三级幼儿园;达到66~75分的认定为二级幼儿园;达到76~85分的认定为一级幼儿园;达到86~90分的认定为市(州)级示范幼儿园;达到91~100分的认定为省级示范幼儿园。
四、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行。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A1办园资格与办园条件(100分X0.2)(单位:分)A2办园理念与园务管理(100分X0.25)A3卫生保健与安全防护(100分X0.2)A4环境创设与教育教学(100分X0.2)A5幼儿发展与办园效果(100X0.15)。
教学常规检查评语共3篇 常规教案检查评语
教学常规检查评语共3篇常规教案检查评语下面是收集的教学常规检查评语共3篇常规教案检查评语,以供借鉴。
教学常规检查评语共1教学常规检查1.执行课程计划的情况。
中小学是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是否有自行增设课程、自行增减课时的情况,高中是否有提前分文、理科的情况,幼儿园是否落实部颁、市编纲要的目标、内容及要求。
《科学》综合课程开设情况。
师资的配备、校本教研、教学评价、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情况,教学设施设备的落实情况。
2.教学常规建设及落实情况。
是否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是否有教学常规检查过程记录,区、校教学常规检查的效果及问题的落实情况。
3.学生减负情况。
执行学生减负“八严”规定及《武汉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
六.检查程序(一)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校自查;第二阶段:区教育局组织对所属中小学校进行抽查;第三阶段: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法1.小组集中听取区(大单位)基础教育常规工作情况汇报。
2.分组到学校检查(随机抽查1—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1)听取学校汇报,听课;(2)查阅教学常规管理资料、学校教学计划、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安排、教学进度表、教案以及教材征订单等。
(3)问卷调查、个别访谈。
3.反馈检查意见。
七.工作要求1.各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处)在开展区级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一式两份交检查组。
教学常规检查评语教学教学常规检查评语教学常规检查反馈评语教学常规检查通报评语教学常规备改检查评语教学常规检查评语共2常规检查评语【篇1:检查教案评语】指导老师对教案的评语1.该节课教学目标清楚明白、教学内容主次分明,具体,易激发兴趣,引导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练习设计体现知识的综合运用,结构合理,衔接自然紧凑,形式多样,重难点把握准确,分量与难度适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学法指导得当,教材特点与学生实际,是一节成功的课2、本节课各种学习活动设计具体、教学过程设计完整有序,既体现知识结构,知识点,又注意突出学生活动设计,体现教学民主、充分注意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因材施教,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遵循常规但不拘泥,根据学生的差异和特点, 从具体到抽象对教材进行处理,是一节很成功的课3、该节课能以旧引新,教学程序设计巧妙,寻找新旧知识的关联和生长点,注重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在教学过程中能运用上新颖独特教学,能找到教材特点及本课的疑点,并恰当处理,在课堂上设疑问难,引导点拨,是一节很有个性特点的课4、该节课很有艺术,教学安排清晰有序,科学规范。
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
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幼儿园作为孩子们进行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必须确保安全、健康、规范的办园环境。
为了促进幼儿园行为规范的建立和维护,保障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
请全体教职员工、家长和学生严格遵守。
一、幼儿园的安全管理1. 室外安全:(1) 确保园内道路畅通无阻,配备安全可靠的交通设施。
(2) 定期对园内室外游戏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完好、稳固。
(3)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加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教育。
2. 室内安全:(1) 定期对幼儿园教室、活动室等进行卫生检查,保持整洁、无隐患。
(2) 妥善安装电线插座、插排等电器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3) 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食品安全:(1) 高标准选择供应商,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2) 严格执行食品储存、加工、配餐的规范操作流程。
(3) 学校食堂和教师食堂严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
二、教育教学管理1. 课程安排:(1) 合理制定课程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丰富多样的课程内容,满足孩子们的发展需求。
(3) 教师要根据每个孩子的兴趣和特长,个性化地设计教学内容。
2. 教师行为规范:(1) 教师要保持良好形象,穿着整洁、得体。
(2) 教师要积极乐观,与孩子们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3) 教师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教学过程的规范性。
3. 学生行为培养:(1) 引导学生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的纪律观念。
(2) 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社交技能,鼓励他们主动交流合作。
(3) 营造积极健康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独立思考能力。
三、家校合作1. 家长参与:(1) 鼓励家长参加幼儿园的家长会和亲子活动。
(2) 定期与家长交流,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和成长发展。
(3) 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2. 家庭教育:(1) 向家长提供有关幼儿教育的知识和指导。
(2) 鼓励家长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规范管理
总则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控制、操作加工、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 样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托幼机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禁止采购、贮存、加工制 作、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一章
总则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教育部第45号令)、国家卫生健康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为加 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坚持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 作。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 保健工作,负责本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 监管与评价。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 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发育及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健康 教育、心理行为指导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健康教育。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 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幼儿园规范办园整改方案
幼儿园规范办园整改方案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二、整改目标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办园标准和规程,确保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教育内容、管理机制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3.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让家长和社会满意。
4. 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为幼儿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三、整改内容1. 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1)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办园标准和规程进行审批和登记,确保幼儿园合法合规办学。
(2)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
(3)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收费的规定。
2.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2)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幼儿园安全。
(3)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1)加强幼儿园课程建设,注重幼儿全面发展。
(2)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
(3)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的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4. 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幼儿园管理。
(2)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确保幼儿园资金安全。
(3)加强幼儿园民主管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四、整改措施1. 成立幼儿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间表。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整改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幼儿一日常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问题与对策探析
幼儿一日常规活动包括生活、学习、游戏、户外活动四部分。
在一日常规中渗透对幼儿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实施,可有效规范幼儿的言行,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社交习惯与劳动习惯,不仅有助于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也能为幼儿未来的发展与成长奠基。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也强调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重要性,因此,幼儿园应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作为教育重点,秉承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将幼儿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渗透于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
一、一日常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中的问题分析虽然幼儿一日常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意义重大,幼儿园也非常重视,但部分幼儿园在教育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养成性的教育问题,以至于未能达成预期的教育效果,具体问题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教育内容上,未能走出“小学化”的倾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通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教育内容的相互渗透,从不同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比如:语言领域中,提出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引导幼儿学会与他人相处;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养成幼儿注意倾听的习惯,发展语言理解能力;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等教育内容。
可以说,幼儿园教育注重的是全面的启蒙教育,强调的是兴趣的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等,而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技能训练。
但部分幼儿园却无视《纲要》的要求和幼儿的年龄特点,将学科知识教学看作是幼儿教育的重点,过早地教授幼儿语文、数学等学科知识,导致幼儿教育出现显著的“小学化”倾向,缺失了养成性的启蒙教育,不利于幼儿全面发展。
(二)在教育过程中,未能凸显幼儿的主体地位作为教育主体的幼儿,在教育过程中必须凸显其主体地位。
幼儿教师应依据幼儿需求和年龄特点围绕幼儿的全面发展,在各领域活动的主题选择、活动过程的设计和组织、评价等环节体现幼儿主体参与的要求,并想办法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自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幼儿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武汉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1)
武汉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推进幼儿园依法治教、依规办园进程,不断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教育要依法保障幼儿平等受教育权的权利。
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防止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渗透,坚决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学科化倾向。
第三条幼儿园教育要坚持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目标,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的教育内容与要求,注重教育活动在内容和方式方法上的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
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幼儿园可根据家长和社会的需求,结合实际条件,不断拓展多种收托形式,逐步实现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幼儿园教育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充分尊重幼儿生长发育的规律,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
要避免仅仅重视表现技能或单纯追求活动结果,而忽视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态度的倾向,克服过分强调对技能技巧的机械性训练和对学习结果的标准化要求的偏向。
第五条幼儿园实验班是指以课题研究为主旨的,在幼儿园正常的工作时间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教学班。
幼儿园兴趣班是指在幼儿园非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培养幼儿良好的兴趣和有益的爱好为主旨的教学班。
幼儿园特色班是指在幼儿园非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探索幼儿园教育教学特色为主要目的,带有实验性质的教学班。
幼儿园其他教育服务是指幼儿园应社会需求,为家长、孩子提供的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教育服务项目。
学前班是在农村地区为学龄前儿童提供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幼儿园《行为规范办园》实施方案
《行为规范办园》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办公室关于规范幼儿园读物、名称和数字化资源使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三级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问责、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落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有效防范和遏制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树立科学的保教观,规范和完善幼儿园保教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二、组织机构为扎实落实规范办园行为督查机制,按照区局及中心校的工作安排,成立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领导小组:组长:园长副组长:保教主任成员:XX 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会议室,保教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查工作。
三、工作落实依据依据《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幼儿园读物、名称和数字化资源使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三级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重点做好幼儿园师德师风自查、幼儿园及人员资质、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及责任督学落实情况。
1加强对规范幼儿园读物、名称和数字化资源使用及管理等幼儿园一日活动的内容,尤其是文件中12条“不得出现”的清单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加大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教育教学活动治理力度,排查幼儿园是否存在“双语”“引进课程”“国学”“讲经”“女德”“全素主义”等名义,开展超纲超标的“小学化”教育教学活动,是否存在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行为的规范,旨在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幼儿园办园标准的落实,以下是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相关内容:一、办园资质。
1. 幼儿园应当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幼儿园应当有合格的办园场地和设施,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二、教育教学。
1. 幼儿园应当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2. 幼儿园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队伍,保证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
三、管理运营。
1.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办园行为。
2.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四、安全保障。
1. 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五、社会服务。
1. 幼儿园应当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促进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2.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社区和家庭的联系,促进幼儿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互动。
六、监督检查。
1.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检查,确保办园行为合法合规。
2. 幼儿园应当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七、其他。
1. 幼儿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办园。
2. 幼儿园应当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行为的规范,是保障幼儿权益、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办园水平,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支持,共同推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篇
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篇本幼儿园高度重视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对于食材的采购、储存、加工、烹饪、配送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同时,对于厨房和餐具的清洁和消毒也有专人负责,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
教师会定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若发现有幼儿出现食品中毒症状,会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关注幼儿食品安全问题,为每个幼儿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环境。
幼儿园近期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彻底清除了卫生死角,并及时处理更新了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惯。
厨房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并签订了食品饮食卫生责任状。
幼儿园加强了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由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
同时,幼儿园严格执行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以及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外,幼儿园还进行了灭鼠、除蟑等各种害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灭蝇药由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幼儿园还对校舍、室内设施玩具、寝室用品等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加固处理了各种游乐设施,对教具和玩具进行了消毒和检查,并销毁了不合格的玩具。
室内桌椅和寝室床具也进行了一次整体维修,并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各幼儿教师结合课堂教学对幼儿进行了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幼儿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常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结合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我园在管理制度、校园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教师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办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将会在一个安全的、活泼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附:自检情况:1.幼儿园房屋、活动场地、楼梯、走廊、玩教具等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
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
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园所名称幼儿园名称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与所在区域、办园实际相符,不得使用与实际不符或者易产生误导作用的“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示范”等字样;同一个县(市、区)内不得有同名的幼儿园。
二、规范公告制度幼儿园大门醒目处要悬挂幼儿园等级标牌、责任督学公示牌、安全警示标识牌、营养食谱公示牌、收费标准公示牌;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小、中、大班标识以及功能室、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统一的门牌标识,各项规章制度要挂牌或上墙;配电室门口、消防设施、楼梯间等隐患部位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通道、楼层过道的地面或墙面要设置紧急疏散标示。
三、规范办园规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办园规模,合理设置划分年龄班并控制班额,其中小班(3-4周岁)10人,中班(4-5周岁)25人,大班(5-6周岁)31人,小、中、大班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规定班额5人。
四、规范常规管理幼儿园要严格晨检、午检和离园制度。
做好检查记录,凡幼儿因患传染病不能来园,或幼儿因病、因故离园三个月以上的,须重新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或离园,需持接送卡。
如委托他人接送时,需办理委托手续。
五、规范一日活动幼儿园要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制定细致详尽、责任明确的一日活动规范和管理制度。
一日活动内容要全面反映幼儿从入园到离园的保育教育全过程。
要合理体现和安排生活活动、游戏活动、教学活动与户外活动,保证幼儿每日户外活动2小时,遇有特殊天气要及时调整户外活动安排。
六、规范保教行为幼儿园要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持科学保教,尊重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
不得开设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各类特长班、实验班、强化训练班,不得以识字、算术、拼音等知识要求作为幼儿评价依据,不得给幼儿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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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推进幼儿园依法治教、依规办园进程,不断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教育要依法保障幼儿平等受教育权的权利。
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防止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渗透,坚决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学科化倾向。
第三条幼儿园教育要坚持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目标,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的教育内容与要求,注重教育活动在内容和方式方法上的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
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幼儿园可根据家长和社会的需求,结合实际条件,不断拓展多种收托形式,逐步实现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幼儿园教育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
首位。
充分尊重幼儿生长发育的规律,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
要避免仅仅重视表现技能或单纯追求活动结果,而忽视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态度的倾向,克服过分强调对技能技巧的机械性训练和对学习结果的标准化要求的偏向。
第五条幼儿园实验班是指以课题研究为主旨的,在幼儿园正常的工作时间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教学班。
幼儿园兴趣班是指在幼儿园非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培养幼儿良好的兴趣和有益的爱好为主旨的教学班。
幼儿园特色班是指在幼儿园非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探索幼儿园教育教学特色为主要目的,带有实验性质的教学班。
幼儿园其他教育服务是指幼儿园应社会需求,为家长、孩子提供的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教育服务项目。
学前班是在农村地区为学龄前儿童提供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第六条幼儿园开办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及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其他教育服务项目须坚持幼儿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幼儿参加。
幼儿园开办实验班必须是确因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需要,有明确的课题研究目标,科学的研究方案。
要严格控制实验班的开办范围与规模。
示范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可开办实验班,实验班规模每园、每一年龄阶段均不得超过该园同年龄阶段实际班额数的1/3,并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在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内,幼儿园严禁开办各种类型的兴趣班、特色班,更不得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幼儿园兴趣班、特色班的教学内容均不得重复国家、地方规定的幼儿园应该完成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
全市幼儿园一律不得开办学前班,更不能以学前班名义收取费用。
第七条拟开办实验班的幼儿园须提前一学期向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实施。
申报材料包括实验项目名称、目的、方案以及实验教师资质等。
任何幼儿园进行任何形式的教育实验和科研项目,必须报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大单位教育处)同意。
禁止擅自开办实验班和以研究名义开展各种形式的不符合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实验研究活动。
幼儿园需在非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和拓展收托形式开办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其它教育服务项目,要在开办前向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开办申请、办班规模、办班特色(兴趣)类别、授课教师资质证明(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大单位教育
处)认可,方可开办。
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须报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须报物价部门备案。
第八条幼儿园开办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及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其他教育服务项目要加强对幼儿和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公办幼儿园将闲置场所租借他人、社会机构或与他人、社会机构联合举办特色班和兴趣班或拓展其他幼儿教育服务项目,须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大单位教育处)审核批准。
第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与督查的责任。
对经批准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及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其它教育服务项目的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幼儿实施促进全面发展的教育,促使其身心和谐发展。
对经查实擅自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及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其他教育服务项目和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及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其他教育服务项目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的幼儿园,要加强督查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教育行政处罚,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