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光伏电站模式创新和金融化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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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光伏电站模式创新和金融化分析报告

2014年3月

目录

一、光伏电站商业合作新模式PGO (3)

二、融资租赁/PPA与光伏电站结合的模式创新 (4)

三、互联网金融/众筹模式带来的融资创新 (8)

四、传统股权和债务融资,分别适用于国内外市场 (10)

五、其他融资渠道:信托、境外低成本资金等 (10)

六、保险的加入有助于电站运营商的融资和杠杆运用 (11)

七、持续模式创新下的电站环节是光伏的投资主线 (12)

一、光伏电站商业合作新模式PGO

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GO)致力于电站标准化和金融化。PGO 成立于2013 年8 月22 日,共有6 家合作机构:国电光伏(EPC 制造商,有部分制造产能)、招商新能源(融资优势+大股东招商局支持)、国电内蒙古电力、国电南瑞(提供电气设备,承担部分EPC 分包)、中国电子科技集团48 所和保利新能源。通过PGO 模式,能将很多环节分包给第三方,便于电站的标准化。未来招商新能源将通过PGO 平台最大化实现电站的模块化开发和效率最大化。

PGO 电站开发计划及融资。PGO 2014-2015 年电站计划开发

1GW 和1.5GW,其中招商新能源2014 年计划建设1GW 电站,到2018 年实现7GW 电站,主要通过PGO 实现,质量有保证。招商新能源电站开发20-30%自有资金,其他融资渠道包括:(1)境外融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ABS;(2)融资租赁模式,使上市公司轻资产化,缺点是周期不长,利率较高;(3)众筹模式。由于法律限制,无法大规模推广,主要用于分布式电站融资。示范1MW 电站项目准备开工,预计2014 年6 月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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