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国地税征期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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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

2010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

2010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2009年12月17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科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共同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月份申报期1-12日1-14日1月1-20日1-30日1-31日1-8日1-10日2月1-22日1-28日1-8日1-10日3月1-15日月日月日月入库期税种备注:(申报期、入库期以下统称为“征期”)1-12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2日1-14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印花税年度申报1-20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2009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后三日内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0日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8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一个工作日至8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1-22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8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一个工作日至8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期内13-15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22日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征科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共同整理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一个工作日,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再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4日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20日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月1日到5月31日月1日到3月31日顺延一个工作日至17日月1日到12月31日。

2014年征期日历(12月27日正式发布版)

2014年征期日历(12月27日正式发布版)

2014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

1-18日
1.纳税人在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实行季度预缴(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汇算清缴。

2.在国家税务局实行按季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或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预缴)期限同各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期一致。

3.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此表未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5.此表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报告和解缴税款的期限。

6.此表未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的入库期。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相同。

8.此表备注栏内无文字说明的,为正常申报期和入库期。

2013年日历【含节假日调休安排】

2013年日历【含节假日调休安排】

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123451212元旦廿一廿二廿三小寒廿一廿二二十廿一678910111234567893456789廿五廿六廿七廿八廿九三十腊月立春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八除夕廿二廿三惊蛰廿五廿六妇女节廿八131415161718191011121314151610111213141516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七腊八节春节初二初三初四情人节初六初七廿九三十植树节初二初三初四初五202122232425261718192021222317181920212223大寒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初八雨水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初六初七初八春分初十十一十二2728293031242526272824252627282930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元宵节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31二十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12345612341二月廿二廿三清明廿五廿六劳动节廿三廿四青年节儿童节789101112135678910112345678廿七廿八廿九三月初二初三初四立夏廿七廿八廿九三十四月初二廿四廿五廿六芒种廿八廿九五月14151617181920121314151617189101112131415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初十谷雨母亲节初四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初二初三初四端午节初六初七初八212223242526271920212223242516171819202122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初十十一小满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父亲节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夏至十五28293026272829303123242526272829十九二十廿一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廿一廿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廿一廿二30廿三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123456123建党节廿五廿六廿七廿八廿九建军节廿六廿七78910111213456789101234567小暑六月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廿八廿九三十立秋初二初三初四廿六廿七廿八廿九八月初二白露1415161718192011121314151617891011121314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初五初六七夕节初八初九初十十一初四初五教师节初七初八初九初十212223242526271819202122232415161718192021十四十五大暑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十二十三十四中元节十六处暑十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中秋节十六十七282930312526272829303122232425262728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十九二十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廿五十八秋分二十廿一廿二廿三廿四2930廿五廿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12345121234567国庆节廿八廿九三十九月廿八廿九廿九三十冬月初二初三初四大雪67891011123456789891011121314初二初三寒露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十月初二初三初四立冬初六初七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十一十二131415161718191011121314151615161718192021重阳节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初八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冬至202122232425261718192021222322232425262728十六十七十八霜降二十廿一廿二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小雪廿一二十廿一平安夜圣诞节廿四廿五廿六272829303124252627282930293031廿三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二廿三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八廿七廿八廿九2013年日历2013年1月2013年2月2013年3月建国64年 农历癸巳年 蛇年放假调休2013年7月2013年8月2013年9月根据2013年节假日安排周末正常上班2013年10月2013年11月2013年12月2013年4月2013年5月2013年6月。

征期日历(2013)

征期日历(2013)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
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内4-6日为节假日,顺延三日至13日;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至15日
1-18日
1-18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2013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月1日到5月31日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6月
1-13日
1-13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节假日,顺延至13日
1-20日
1-20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和按月预缴2013年5月企业所得税
1-11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至11日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和按月预缴2013年2月企业所得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月1日到3月31日
2012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0月
1-17日
1-17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内1-7日为节假日,顺延七日至17日
1-20日
1-20日
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1-22日
1-22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2013年三季度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2013年工作日历(含农历、公历节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

2013年工作日历(含农历、公历节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

2013年11月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1
九月廿八
星期六 2
廿九
星期日 3
十月初一
4
初二
5
初三
6
初四 初五
7
立冬
8
初六
9
初七
10
初八
11
初九
12
初十
13
十一
14
十二
15
十三
16
十四
17
十五
18
十六
19
十七
20
十八
21
十九
22
二十 小雪
23
廿一
24
廿二
感恩节
25
廿三
26
廿四
27
廿五
28
初九
16
初十
17
十一
18
十二
19
十三
20
十四 十五
21
中元节
22
十六
23
十七 处暑
24
十八
25
十九
26
二十
27
廿一
28
廿二
29
廿三
30
廿四
31
廿五
2013年9月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1
七月廿六
2
廿七
3
廿八
4
廿九
5
八月初一
6
初二 初三
7
白露
8
初四
9
初五
10
初六 教师节
星期五 5
廿五
星期六 6
廿六
星期日 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13年度所得税申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13年度所得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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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13年度所得税
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申报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14-01-28
【实施时间】2014-01-2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由于申报系统升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暂定
于2014年3月1日起进行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2014年北京国税地税征期日历

2014年北京国税地税征期日历

用征期日历
备注:(申报期、入库期以下 统称为“征期”)
征期内1-6日为节假日,顺延 六天至16日为周日,再顺延 至周一17日 征期内1-6日为节假日,顺延 六天至21日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至 周一17日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 三天至13日周日;再顺延至 周一14日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 三天至18日
征期内6-8日为节假日,顺延 三天至13日周六,再顺延至 周一15日
征期内6-8日为节假日,顺延 三天至18日
征期内1-7日为节假日,顺延 七日至17日
征期内1-7日为节假日,顺延 七日至22日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至 周一17日
,年度汇算清缴。
缴纳(预缴)期限同各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和
申报后三日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内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0日 1-31日 1-17日
1-30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17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10月 1-22日
1-22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 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11月
1-17日
12月
1-15日
4.此表未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5.此表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报告和解缴税款的期限。 6.此表未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的入库期。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相同。 8.此表备注栏内无文字说明的,为正常申报期和入库期。

纳税日历

纳税日历

备注:(申报期、入库期以下统称为“征 期”)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日至13日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至16日;征期内 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日至19日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至12日
征期内2-4日为节假日,顺延三日至13日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至16日;征期内 2-4日为节假日,顺延三日至19日
1-30日 1-10日 1-1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 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和按月预缴2012年11月 企业所得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2月
1-17日
1-17日
1-31日 1月1日到12月31日 备注:
1-15日
1-31日 1月1日到5月31日 1-11日 1-1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 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和按月预缴2012年5月 企业所得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申报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 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和按月预缴2012年8月 企业所得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17日 9月 1-17日
1-30日 1-17日 1-20日 1-17日 1-20日
1-22日 10月 1-22日 申报后三日内
1-31日 1-12日 1-12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 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和按月预缴2012年10月 企业所得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征收日历

征收日历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至周一11日
征期内6-8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周六,再顺延至周一15日 征期内6-8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
征期内1-7日为节假日,顺延七日至17日
征期内1-7日为节假日,顺延七日至22日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17日
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汇算清缴。
征收日历 月份 申报期 1-10日 入库期 税种 1-10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印花税年度申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 1-15日 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申报后三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日内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0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17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1-21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10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1-17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01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 税申报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 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 1-14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17日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周日;再顺延至周一14日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周日;再顺延至周一19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问
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京国税二[1999]第11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9.03.05
【实施日期】1999.03.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6日实施日期:2007年8月6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期限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二[1999]第113号1999年3月5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意见,结合我市中央企业
1 / 1。

2013年各税费申报纳税期限

2013年各税费申报纳税期限

月份申报期内节假日说明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税((费)种1月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1月18日地方各税、基金费2月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7天
2月22日地方各税、基金费3月3月15日
地方各税、基金费4月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
4月18日
地方各税、基金费
5月31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6月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
6月18日地方各税、基金费7月7月15日地方各税、基金费8月
8月15日
地方各税、基金费
9月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3天(不在申报期内),15日为公休日
9月16日地方各税、基金费
10月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7天
10月22日地方各税、基金费11月11月15日地方各税、基金费12月
15日为公休日
12月16日
地方各税、基金费
其他非按月申报的专项纳税申报期限,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月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3天,本月只放假1天,不需变更申报期
5月15日地方各税、基金费
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申报期限另有规定的,或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纳税申报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告知纳税人。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发文字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9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日期】2013.12.25【实施日期】2014.0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9号)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文件要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2012年12月31日前自行发布的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和2012年12月31日前主办的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予以公布。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分)局根据本公告和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发布本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本公告自2014年1月30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12月25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政部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矿减征资源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有关通知关于同意将部分市属小型工业企业隶属关系划转到区县管理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实施范围问题的通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四项准备”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北京市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税收政策实施办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新版普通发票版面和印制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的公告-2013年第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的公告-2013年第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的公

正文: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的公告
(2013年第5号)
为加强我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凡转让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房地产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二、为保证政策平稳过渡,转让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以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批复时间作为划分时点,即本公告施行前已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立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仍向企业核算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本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国内单位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二〔1999〕32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7日
——结束——。

2015年北京国、地税佂期日历

2015年北京国、地税佂期日历
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内1-7日为节假日,顺延七日至17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19日
1-20日
1-20日
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1-22日
1-22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月1日到3月31日
2014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4月
1-13日
1-13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内4-6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
1-20日
1-20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至周一16日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2月
1-10日
1-10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月1日到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
1.实行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2013年10月财税快讯

2013年10月财税快讯

财税快讯一、2013年10月纳税提示:1、10月各税种申报期为:本月国税(增值税)申报期10月22日结束,地方各税费及附加申报期10月22日结束;2、对在规定期内不能申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3、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应照常申报,按时报送各类申报资料;二、热点问题:1、问:公司借用个人资金周转,利息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2、问:购进客车能否抵扣增值税?答: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二、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国税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问:社保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给企业,企业再支付给个人。

请问这部分补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1.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2.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我市城市房地产税征期月份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我市城市房地产税征期月份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我市城市房地产税征期月
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1997.02.05
•【字号】京地税二[1997]123号
•【施行日期】1997.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税种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我市城市
房地产税征期月份的通知
(京地税二[1997]12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税稽征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我市城市房地产税每年分四季(二、五、八、十一月)交纳。

考虑到春节通常在二月份,为了便于纳税人缴纳税款,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期月份改为每年的三、五、八、十一月,纳税人应分别于每年的三、五、八、十一月的前五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请各区、县局、各分局遵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二月五日。

2013年例征期

2013年例征期

关于确定2013年度申报缴款期限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省局对2013年度部分节假日所在月份的申报缴款期限进行了顺延调整,未涉及调整的月份仍按法定期限执行。

现将2013年度1-12月申报缴款期限明确如下:
月份申报缴款期限
2013年1月1月18日
2013年2月2月22日
2013年3月3月15日
2013年4月4月18日
2013年5月5月15日
2013年6月6月18日
2013年7月7月15日
2013年8月8月15日
2013年9月9月16日
2013年10月10月22日
2013年11月11月15日
2013年12月12月16日
请各单位在征期前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告知工作,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13年国务院公布假期日历表版(备忘录)

2013年国务院公布假期日历表版(备忘录)
2013 年 1 月
星期一
1
元旦
星期二
2
廿一
星期三
3
廿二
星期四
4
廿三
星期五
5
星期六
6
小寒
星期日
廿五
上班
上班
7
廿六
8
廿七
9
廿八
10
廿九
11
三十
12
腊月
13
初二
14
初三
15
初四
16
初五
17
初六
18
初七
19
初八
20
大寒
21
初十
22
十一
23
十二
24
十三
25
十四
26
十五
27
十六
28
十七
29
十八
30
十九
31
二十
星期一
1
二月
星期二
2
廿二
星期三
3
廿三
星期四
4
清明
星期五
5
廿五
星期六
6
廿六
星期日
7
廿七
上班
8
廿八
9
廿九
10
三月
11
初二
12
初三
13
初四
14
初五
15
初六
16
初七
17
初八
18
初九
19
初十
20
谷雨
21
十二
22
十三
23
十四
24
十五
25
十六

2014北京征期日历

2014北京征期日历
2014年度国税、地税常用征期日历
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共同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 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备注:(申报期、入库期以 月份 申报期 入库期 税种 下统称为“征期”) 1-10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1-10日 印花税年度申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 1-15日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 1月 1-15日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0日 1-30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征期内1-6日为节假日,顺 1-17日 1-17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延六天至16日为周日,再顺 延至周一17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征期内1-6日为节假日,顺 2月 1-21日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 延六天至21日 1-21日 、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28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10日 1-10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 1-17日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 至周一17日 3月 1-17日 、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01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 1月1日到3月31日 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收 入发生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 1-14日 1-14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延三天至13日周日;再顺延 至周一14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 1-18日 4月 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 1-18日 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延三天至18日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 1-13日 1-13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延三天至13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 1-19日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 延三天至18日周日;再顺延 5月 1-19日 、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至周一19日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征期最后一日5月31日为周 六,顺延至周一6月2日为端 1月1日到6月3日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午节,再顺延一天至周二6 月3日 1-10日 1-10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 1-16日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 至周一16日 6月 1-16日 、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暂停企业所得税2013年度申报服务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暂停企业所得税2013年度申报服务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暂停企业所得税
2013年度申报服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4.05.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暂停企业所得税2013年
度申报服务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2013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6月3日23:30,为了更好地完成网上申报系统6月征期数据准备相关工作,并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我局决定:2014年5月30日18:00至5月31日23:59,网上申报系统暂停提供企业所得税2013年度申报缴税服务,6月1日零点恢复服务。

请相关纳税人避开上述时段,并于6月3日23:30之前,及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企业所得税2013年度申报缴税。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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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
月24日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共同整理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
括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报告和解缴税款的期限。

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入库期。

括工会经费的入库期。

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相同。

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预缴期限同各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期一致。

栏内无文字说明的,为正常申报期和入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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