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心城区户口迁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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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0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0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0号赫山区、资阳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8日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实施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计划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在中心城区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区域。

城市危房、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纳入城镇棚户区范围。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中心城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以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生活环境的行为。

第四条棚户区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尊重民意、让利于民、货币安置、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督导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设在市房管局,负责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项目申报、统计、督查、考核、协调等具体事务。

第六条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棚改责任主体。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处理中心城区“有房无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处理中心城区“有房无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处理中心城区“有房无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30•【字号】益政办发[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处理中心城区“有房无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09〕3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处理中心城区“有房无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益阳市处理中心城区“有房无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妥善处理市中心城区“有房无证”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益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2003年10月20日(即益办发〔2003〕22号文件印发日期)前建成,因未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完善以及其它原因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房屋。

2003年10月20日以后建成的房屋,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处理“有房无证”历史遗留问题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简化程序的原则,充分考虑房屋建造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补办有关手续:(1)基本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日照通风间距虽不能满足规划要求,但四周邻居同意其建设的房屋;(2)对城市土地用途管制、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建设、高压走廊和消防通道等不构成明显影响;(3)土地、房屋权属清晰;(4)建筑质量合格,不存在安全隐患;(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1)权属有纠纷;(2)房产有质量问题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3)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4)临时建筑或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5)其他依法不能登记的情形。

异地迁移户口的流程及条件

异地迁移户口的流程及条件

异地迁移户口的流程及条件1. 契机:当一个人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迁移户口时,第一步就是确定迁移户口的契机。

通常是由于工作、学习、结婚、子女就读学校等原因而需要迁移户口。

2. 办理手续:确定了迁移户口的契机后,就需要开始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

首先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需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在办理手续期间,需要填写一份《迁移户口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批程序:提交完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就需要等待派出所或公安局的审批程序。

一般情况下,审批程序比较快,但也有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得到批准。

4. 办理手续:如果审批通过,就需要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

首先要完成一些手续,如在原户籍地注销户口,然后在新的户籍地登记户口。

5. 更新信息:在完成迁移户口手续之后,需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身份证、驾驶证、社保等,以确保个人信息与户口信息一致。

二、异地迁移户口的条件1. 符合迁移户口的条件:根据《户口迁移条例》,准许迁移户口的条件包括:在原户籍地无不良记录、在新户籍地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生活、或者原住地与新住地之间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发生变化。

2. 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移户口手续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单位证明、学校证明、结婚证等。

没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话,会给迁移户口手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 按规定办理手续:在办理迁移户口的过程中,需要按规定办理手续,如填写《迁移户口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审批程序,完成本地户籍注销和新地户籍登记等环节。

4. 注重时间节点:在进行迁移户口手续时,需要注重时间节点,如办理手续的有效期、审批程序的处理时间,确保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迁移户口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户口迁移是指将户籍迁移到其他地区的手续办理过程。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了解迁移政策二、收集申请材料根据目标地区的政策要求,准备好申请户口迁移的材料。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迁移证明:需要提供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迁移证明,证明你确有迁移户口的需求。

2.拟迁入地居住证明:需要提供目标地区的单位、业主或房东的住房证明,证明你有合法的居住条件。

4.婚姻证明:如有需要,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等证明婚姻状况的相关证件。

5.子女相关材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要提供子女的学籍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迁移手续准备好申请材料后,按照当地的规定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提交材料:按照窗口工作人员的指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工作人员。

2.填写申请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签字。

3.缴纳费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的户口迁移费用。

4.等待审批: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后,会进行审批。

5.迁移登记: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会为迁移人员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手续,并发放新的户口本。

四、办理迁入地的居住证户口迁移完成后,需要到目标地区的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提供迁移证明:持有户口迁移手续完成的证明材料,前往目标地区的派出所。

2.填写申请表: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签字。

4.缴纳费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的居住证费用。

5.等待审批: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后,会进行审批。

6.领取居住证: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发放居住证,并将居住证与户口进行关联。

以上即是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的基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在办理过程中,务必提前了解目标地区的政策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以确保顺利迁移户口。

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是指在同一个城市内,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变更户口所在地的情况。

户口迁移手续相对比较简单,但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同城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流程。

首先,办理同城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明等。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需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因为材料不全或者不实而耽误办理时间。

其次,前往目标城市的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

在办理手续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同时,需要进行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确保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有效。

接着,等待审批。

一般来说,同城户口迁移手续的审批时间相对较短,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审批。

在等待期间,需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批结果通知。

最后,领取新的户口簿。

在审批通过后,前往目标城市的派出
所领取新的户口簿。

领取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确认,确认
无误后即可领取新的户口簿。

总的来说,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流程相对简单,只需要按照规定
的步骤和要求进行办理即可。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保持耐心和细心,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以便顺利通过审批。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办
理同城户口迁移手续有所帮助。

户口迁移程序

 户口迁移程序

户口迁移程序正文第一篇:户口迁移程序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

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0•【字号】益政办发〔2023〕25号•【施行日期】2023.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办法》的通知安化县、桃江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搬迁安置人口界定第三章生产安置人口界定第四章移民搬迁安置户界定第五章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工作责任和程序第六章附则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塘冲水库工程建设移民安置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移民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679号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金塘冲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湘政函〔2022〕34号,以下简称《禁建通告》),结合金塘冲水库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塘冲水库工程建设淹没区、淹没影响区、工程建设区(以下简称“三区”)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的界定。

第三条移民人口分为搬迁安置人口和生产安置人口。

第四条移民实物指标调查阶段,移民人口及户籍的确定以《禁建通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

实施阶段以2022年移民实物指标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安化县、桃江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搬迁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为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确认的截止时间。

第五条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逐级审核、确认的原则。

第二章搬迁安置人口界定第六条搬迁安置人口是指由于金塘冲水库工程建设淹没影响或工程建设影响需要重新建房的人口。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一、概述。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是指个人因工作、学习、婚姻等原因需要将户口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的一项行政事务。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因此,了解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对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二、办理条件。

1.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2. 持有有效的户口簿;3. 具有迁移户口的合法原因,如工作、学习、婚姻等。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户口迁移。

个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填写迁移申请表。

个人需如实填写迁移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迁移原因、迁移目的地等内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个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结婚证等。

4. 审核。

原籍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个人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5. 出具迁移证明。

审核通过后,原籍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明》,并告知个人迁移户口的目的地派出所。

6. 到达目的地派出所办理。

个人携带《户口迁移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达目的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目的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对个人提交的户口迁入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个人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8. 领取新的户口簿。

审核通过后,目的地派出所为个人出具新的户口簿,并告知个人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事项。

四、注意事项。

1. 提前了解迁移目的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2. 如实填写迁移申请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材料;3. 遵守当地派出所的办理规定和要求,配合工作人员的审核和调查。

五、结束语。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是一项涉及个人重大利益的行政事务,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益政通〔2016〕6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益政通〔2016〕6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益政通〔2016〕6号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6月25日起,在益阳市中心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现通告如下: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中心城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从2016年6月25日起,中心城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办理,根据业务类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启用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三、下列不动产权利,实行统一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建设用地使用权;(五)宅基地使用权;(六)地役权;(七)抵押权;(八)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转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四、因不动产业务系统对接调试等原因,从2016年6月6日至6月24日,停止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和房管窗口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地址: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联系电话:************。

益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26日——结束——。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1.05.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公安局:2020年12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7号,以下简称《办法》)。

为便于对《办法》进行掌握、操作,省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2021年5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户、分户第三章出生登记第四章死亡登记第五章迁入登记第六章迁出及注销登记第七章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第八章补登、恢复第九章户口证件及档案资料管理第十章责任追究第十一章附则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民申报户口登记事项,应当提出相应申请,并提交申报事项相关凭证材料原件。

凭证材料为国(境)外机构出具,按规定需经过相应的公证、认证程序确认其合法性的,还应当提供相关公证、认证材料。

凭证材料为外文的,还应当附国(境)内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并由翻译人员签名,加盖翻译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查验相关凭证材料原件后,对于公安机关不应留存的凭证材料原件,应当交还申报人。

确需存档的,由公安机关采取复印、扫描采集原件图片等方式存档。

第三条公安机关受理户口登记事项,应当核实申报人的身份。

申报人身份可以通过系统核查的,公安机关应当采集申报人现场人像、系统核查申报人身份的截图,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备查;申报人身份无法通过系统核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申报人提供身份证件,并采集身份证件的图片,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备查。

第四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公安机关户口登记岗位民警负责。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1•【字号】益政发[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益政发〔2011〕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0〕53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安全隐患突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居住区域。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征收,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应与城市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有机相结合、统筹规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规划。

第四条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

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审核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

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

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

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
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
户口迁移是指将原居住地的户口迁移到新居住地,这也是许多城市居民必须要办理的手续之一。

它不仅影响到公民的居住资格,而且能够使公民享受到更多的城市服务。

因此,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详细分析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

第一步,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址证明、本人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学生需要准备学生证,工作人员需要准备工作证明等)、本人家庭成员的健康检查报告等。

第二步,提交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表格。

该表格中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等。

第三步,缴纳费用。

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够成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四步,完成办理。

在提交了申请表格和缴纳费用后,申请人可以等待派出所提供的户口迁移证明。

该证明即为户口迁移的最终凭证,它能够证明申请人成功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具体如上所述,办理者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证件,否则会影响办理的效果。

此外,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还需要注意有关政策的变化,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29•【字号】益政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6〕1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湖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立足基本市情,积极稳妥推进,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以人为本、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文化、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大力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健全完善我市人口基础信息库。

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益阳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益阳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益阳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益阳户口迁移办理的指南
01 许可数量
03 申办资料 05 收费标准
目录
02 许可程序 04 承诺时限 06 收费依据
户口迁移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办理。
许可数量
无限制。
许可程序
审批——办结。
申办资料
1、《落户审批表》 ;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按申请事由提交的申请材料。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 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 5元/本。
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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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湘政办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5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和中央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应当依法依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户口。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第五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由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口(治安)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第二章立户、分户第六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本办法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

第七条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者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者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为家庭户。

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该住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人,或者其指定的户成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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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心城区户口迁入审批】
户口迁入审批服务对象: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郊)落户。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到城市或城郊共同生活的。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子女中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要求随父或随母(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的。

4、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县、市以上(含)人事、劳动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5、投资兴业(此类户口申请落户性质为非农业户口):在城市投资20万元、投资者本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落户。

6、购建房屋、商业门面人员落户:在城区自建房屋,价值5万元以上或购买商品房新房5万元以上,二手房2。

5万元以上,或购买商品房门面价值10万元以上,或购买的房屋居住面积达50平方米,本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

7、人才引进落户: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需将其户口迁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落户的。

8、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需将其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落户的。

9、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退学学生落户:已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现因毕业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户口管辖区落户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

10、复原、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因退出现役,需要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复原、转业和退伍军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11、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被决定劳动教养,原被注销了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或解除劳教的人员要求登记户口的。

12、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和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要求登记户口的。

申报迁入登记需提交的凭证材料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迁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农迁农”、“非转农”,必须提交入户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落户的证明。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迁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农迁农”、“非转农”,必须提交入户地村、组、镇同意接收落户的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迁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农迁农”、“非转农”,必须提交入户地村、组、镇同意接收落户的证明。

4、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关系证明。

5、投资兴办的企业落户(此类户口申请落户性质为非农业户口):申请人、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资格证和营业执照(副本),迁入人员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夫妻随迁需结婚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系直系亲属的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购房和购买商业门面落户(此类户口申请落户性质为非农业户口):本人房产证,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人员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夫妻随迁需结婚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系直系亲属的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人才引进落户(此类户口申请落户性质为非农业户口):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连续三年的聘用合同,迁入人员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三年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暂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

8、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劳动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9、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退学学生落户:毕业、肄业、退学学生回原籍落户的,凭毕业证或肄业证、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户口迁移证,本人和父母居民身份证,父母居民户口簿,“非转农”还须提交入户地村、组、镇同意接收落户证明;毕业生到就业地落户的,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等凭证材料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申请入户。

10、退伍士兵落户:退伍办出具的《入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士兵退伍证。

11、转业干部及家属落户:转业干部落户凭人事部门出具的《转业干部及家属落户介绍信》,家属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

12、转业士官落户:退伍办签发的《入户通知书》,《城镇退伍战士和转业士官安置表》,配偶户口系城区非农业户口的,提交配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13、刑释解教人员落户: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或解除劳教通知书等证明材料,释放人员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

14、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和公民个人收养子女落户:①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申请入户弃婴名单,县级(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弃婴入户申请报告单。

②公民个人收养子女:收养人报告,收养人和被收养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如系弃婴还须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申请报告单。

受理审批
拟迁入地在赫山、资阳城区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拟迁入地在朝阳城区的,由朝阳公安分局受理,市局审批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时限
受理(审核机关)在收到材料后,对符合迁移条件,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对不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告之不予受理的原因;对符合迁移条件,但提交的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告之其应补充的相关材料,并在公民补齐材料后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服务项目:出生日期更正登记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受理,并按如下原则处理。

(1)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当事人(监护人)于办理落户手续后3个月内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超过3个月后不再受理)。

更正的原则: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经查实确属需更正的。

更正的原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一致,与《常住人口登记表》或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不一致的,以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为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不一致的无论与《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是否一致,以办理时间在后的簿证记载的为准;《常住人口登记表》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不一致的,以《常住人口登记表》为准。

但公务员、
在编的国有企业单位干部、教师、医生及其他一切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对已领取二代证的公民原则上不再办理出生日期更改手续。

申请出生日期更正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1)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

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迁移证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凭迁移证落户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凭其他合法有效证件落户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记载了正确年龄信息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受理审批机关:由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公安局人口部门批准。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2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1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级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户口补登、补录
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申报户口登记
受理对象: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

提交材料: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与补录人员见面谈话的调查意见(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受理审批机关:由本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对年满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公安局人口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
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7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7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32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7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级公安机关7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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