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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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解析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一级负荷的备用电源和自备电源
备用电源:用于在主电源故障时提供紧急供电确保一级负荷的正常运行
自备电源:由用户自行建设用于满足一级负荷的供电需求
备用电源和自备电源的选择:根据一级负荷的重要性和可靠性要求选择合 适的备用电源和自备电源类型 备用电源和自备电源的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备用电源和自备电源的 正常运行
器等。
供电监控与维 护:根据负荷 级别和供电方 式建立完善的 供电监控和维 护体系确保供 电系统的正常
运行。
供电安全与可靠性考虑
供电系统设计: 确保供电系统的 稳定性和可靠性
设备选型:选择 符合负荷分级和 供电要求的设备
维护与保养:定 期对供电设备进 行维护和保养确 保其正常运行
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应对突 发停电等紧急情 况
备用电源和自备电源的选择:根据三级负荷的重要性和可靠性要求选择合适的备用电源和 自备电源
备用电源和自备电源的维护:定期对备用电源和自备电源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章节副标题
不同级别负荷的混合供电方式
确定负荷级别: 根据负荷的重 要性和可靠性 要求将负荷分 为一级、二级、 三级等不同级
负荷分级方法: 采用BCDE五 级分类法级为 最重要E级为最 不重要
负荷分级标准: 根据负荷对供 电可靠性的要 求如连续性、
稳定性等
负荷分级的应 用:在电力系 统规划、运行 和维护中根据 负荷分级进行 供电设计和管

各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一级负荷:必须保证连续供电不允许中断 二级负荷:允许短时间中断但必须尽快恢复供电 三级负荷:允许长时间中断但必须保证供电质量 四级负荷:允许长时间中断但必须保证供电可靠性 五级负荷:允许长时间中断但必须保证供电安全性 六级负荷:允许长时间中断但必须保证供电稳定性

电力负荷等级划分

电力负荷等级划分

电力负荷等级划分一、根据国标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对电力负荷的分级规定如下: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一级负荷:1.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1.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例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或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的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且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等;1.3中断供电将会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的,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讯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2、在一级负荷中,若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不容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客户;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二级负荷:3.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等;3.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讯枢纽、大型电影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4、其余的都属于三类客户;二、为满足一级负荷供电可靠性要求,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级负荷应有双电源,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2、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三、凡同一客户引进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线路不论电压等级并能将两回及以上供电线路在内部互相联锁或并列运行的客户,均称为双多电源客户;自电网引进一回供电线路,但客户有自备电源并能在其内部互相切换或并列的客户,视同双电源客户管理;四、由电网以双路或多路供电的客户申请被批准后,必须按照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对原审核的设计不得擅自改变;五、双多电源客户投入运行时,必须先作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双多电源客户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变电站主接线发生变化、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时也必须作核相工作;六、高低压双多电源客户凡不允许并列电源运行者,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七、双多电源客户其主、备电源均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方式;客户不得超过批准的备用用电容量用电;八、无联锁装置的高压双多电源客户必须同供电企业调度部门签订调度协议;其倒闸操作必须按照调度协议执行;高压双多电源客户的运行方式和倒闸方式应在调度协议中予以明确;九、双多电源客户的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双多电源管理的要求及调度协议内容、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以及现场操作规程;十、双多电源客户必须向供电企业的调度部门报送变电值班人员名单及专用值班联系电话,如值班人员及专用值班联系电话有变动时,必须书面通知供电企业的调度部门;十一、低压双电源客户不允许并列运行,客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其自备电源与电网联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不得使用电气闭锁;十二、用电检查部门应填制双多电源客户名册,并存档备查;。

解析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解析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三〕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016-2006 建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以下规定 :
1、除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工作塔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 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以下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电量大于30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 〕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一、负荷分级 〔一〕供配电系统设计标准 GB50052-2021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平安、经济损失 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 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20
汽车库(修车库)、停 车场
Ⅱ、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机械停车设备及
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
一级 二级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用电负荷名称
负荷级别
21 旅游饭店
国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的经营及设备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 上的播送电视楼、电信楼和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3、除本条第1、2款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 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一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其他用电
二级
17 铁路旅客站
大型站和国境站的旅客站房、站台、天桥、地道用 电
一级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是指根据电力系统中不同用户的负荷特点和需求,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标准将其划分为不同级别,并提出相应的供电要求。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

一、负荷分级根据用户的用电特点、负荷性质和用电时间等因素,一般将负荷分为工矿企业、居民区、商业服务业、农业用电、灯具照明、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等几个主要级别。

1.工矿企业:指大型工矿企业或生产型企业,其负荷较大,使用的电器设备一般较多且功率较大,用电需求较为稳定。

工矿企业通常需要连续供电,断电将导致生产中断、损失巨大,因此需要高可靠性的供电。

2.居民区:指住宅小区或城市的居民区,其负荷一般较小且负荷变化范围较大,用电需求较不稳定。

居民区的用电主要是家用电器和照明设备,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

3.商业服务业:指商业企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如商场、酒店、写字楼、银行、医院等。

商业服务业的负荷变化范围较大,但整体负荷较稳定,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

4.农业用电:指农业生产和农村用电。

农业用电的特点是负荷低、用电时间相对集中,主要用于机械设备的驱动和灌溉等,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

5.灯具照明:指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需求。

灯具照明的特点是负荷小,但用电时间长且需求稳定,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

6.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指政府机关、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的用电需求。

这类负荷一般较小,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

二、供电要求针对不同级别的负荷,制定了相应的供电要求,主要包括供电可靠性、供电电压、供电容量等方面的要求。

1.供电可靠性:不同级别的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不同。

对工矿企业来说,供电可靠性要求非常高,不能有长时间的停电,可以采取多级供电、备用电源等手段提高供电可靠性;居民区和商业服务业的供电可靠性要求相对较高,断电时间较短;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和灯具照明的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

供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规范

供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规范

供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规范(一)负荷分级2.1.1 电力负荷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程度,分为下列三级:一、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

3.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者。

二、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者。

2.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者。

三、三级负荷凡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

2.1.2 民用建筑中常用重要设备及部位的负荷分级参见表2-1。

2.1.3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属于一类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

属于二类建筑的上述消防用电,为二级负荷。

其他民用建筑的上述消防用电,其负荷等级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常用重要设备及部位的负荷级别表2-1续表注:1.仅当建筑物为高层建筑时,其载客电梯用力、楼梯照明为二级负荷。

2.此处系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一旦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经济损失的实验室,例如:生物制品实验室等。

3.在面积较大的银行营业厅中,供暂时继续工作用的事故照明为一级负荷。

2.1.4 表2-1列为一级负荷的电子计算机,其机房及已记录的媒体存放间的事故照明为一级负荷。

2.1.5 在民用建筑中,电话站的电源为一级负荷。

2.1.6 当在民用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时,与其有关的主要通道的照明为一级负荷。

2.1.7 表2-1所列的民用主体建筑中,当有大量一级负荷时,其附属的锅炉房、空调机房的电力及照明为二级负荷。

2.1.8 工业建筑电力负荷的分级可照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执行。

2.1.9 对负荷等级没有明确规定的重要用电设备及部位,应与工艺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二)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2.1.10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

负荷分级及计算

负荷分级及计算

5.负荷分级及计算5.1 负荷分级的原则及供电要求5.1.1负荷分级的原则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所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5.1.2供电要求(1)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

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3)三级负荷供电无特别要求。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电力负荷分级是根据电网中各种用电设备的特点和电源的供电能力来划分的。

电力负荷分为重要负荷、一般负荷和非重要负荷。

不同类型的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也不同。

重要负荷是指对社会生活、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负荷,如医院的医疗设备、交通枢纽的供电设备等。

这类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较高,必须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电能。

供电电源应具备高可靠性和冗余备份能力,以确保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电源,并且备用电源的投入应该迅速,切换过程应该平稳,以保证重要负荷的持续供电。

一般负荷是指一些不属于重要负荷的,但对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仍有一定影响的负荷,如工业生产设备、商业建筑的动力设备等。

这类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要求相对低一些。

供电电源需要具备一定的可靠性,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以确保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此外,供电电源还应具备较好的稳定性,以防止因电压波动而对设备造成损坏。

非重要负荷是指对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小的负荷,如公共照明、一般办公设备等。

这类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较低。

主要要求供电电源能够持续地提供电能,没有较大的电压波动或频率变化,可以使设备正常运行即可。

总的来说,不同级别的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不同,主要包括可靠性、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供电电源需要具备高可靠性,即在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电源,确保负荷的持续供电。

同时,供电电源还需要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即在供电过程中保持较稳定的电压和频率,以防止对设备造成损坏。

此外,供电电源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恢复能力,即在故障修复后能够迅速恢复供电,以减少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在实际应用中,为了满足不同级别负荷的要求,供电系统需要合理设计和配置,包括电源的选择、备用电源的设置、支撑设备的选用等。

只有合理满足不同负荷的要求,才能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满足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需求。

负荷分级及供电方式

负荷分级及供电方式

负荷分组(空调负荷属照明计量) 一、 一级负荷一级负荷的供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而且不能同时损坏, 只有必须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才可能维持其中一个电源继续供电。

双重电源可一用一备,亦可同时工作,各供一部分负荷(双重电源可以是分别来自不同电网的电源, 或者来自同一电网但在运行时电路互相之间联 系很弱,或者来自同一个电网但其间的电气距离较远, 一个电源系统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 时或发生短路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这样的电源都可视为双重电源。

)二、 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除由双重电源供电外, 尚需增加应急电源。

由于在实际中很难得到两个真正独立的电源, 电 网的各种故障都可能引起全部电源进线同时失去电源, 造成停电事故。

对特别重要负荷要由与电网不并列的、独立的应急电源供电。

三、 二级负荷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 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目前条文中对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是根据本规范的 负荷分级原则和当前供电情况确定的。

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因其停电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故应由两回线路供电。

(两回线路与双重电源略有不同,二者都要求线路有两个独立部分,而后者还强调电源的相对独立。

)注:08D800-2 P6 :二级负荷可以由变电所引出可靠的专用单回路。

高压接线方式: 注意区分:1、 两路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单母线分段,母线联络,母线与联络只能合其中两个)2、 两路电源,一用一备。

(单母线不分段,两路电源开关联锁只能合一路) 低压接线方式:,正常负荷与应急负荷由不同变压器供电。

II 甲爆母骸I一*乩5喩4 / / > 1_ 」r K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电单位宜设置自备电源:1)一级负荷中含有特别重要负荷;此时的自备电源作为应急电源使用2)设置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3)所在地区偏僻且远离电力系统,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主电源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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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1、查阅负荷分级的有关规范和资料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选编的83页。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选编第488页。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选编第1892页。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选编第2060页。

2、一级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
对一级负荷的内容,见选编第83页,说明比较详细;
对特别重要负荷的划分,二种规范中的规定有所不同:
在选编第83页中,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负荷。

在选编第488页中,对于某些特等建筑,如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为特别重要负荷。

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
亦为特别重要负荷。

3、二级负荷
对二级负荷的内容,见选编第83页,说明比较详细。

4、民用建筑中常用重要电力负荷的分级,可查阅选编第489页的表3.1.2,并应注意该表
中带注4.5的特别重要负荷。

5、对一级负荷供电电源的要求:
一级负荷应由二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在选编第491页中,如一级负荷容量不大时,应优先采用从电力系统或临近单位取得第二低压电源,亦可采用应急发电机组。

如一级负荷仅为照明或电话站负荷时,宜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

6、对特别重要负荷供电电源的要求:
除二路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7、常用的应急电源:
(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蓄电池;
(4)在选编第84页中,还有干电池作为应急电源,在选编第491中无此内容,在实际工程中也很少会采用干电池作为应急电源的。

8、根据允许中断时间可分别选择下列应急电源:
(1)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s以上的供电,可选用快速自启动的柴油发电机组;
(2)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馈电线路,适用于能满足允许中断时间(选编第491页,允许中断时间为1.5s以上)的供电;
(3)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供电,可选用蓄电池静止型不间断供电装置(UPS)。

在选编第84页中,还可采用蓄电池机械贮能电机型不间断供电装置或柴油机不间
断供电装置。

9、应急电源的工作时间,应按生产技术上要求的停车时间考虑,当与自启动的发电机组配
合使用时,不宜少于10min。

10、对二级负荷的供电,详见选编第84页,第2.0.6条和选编第491页,第3.1.10条中的
内容。

11、对负荷分级还应注意下列几条:
(1)选编第491页,第3.1.3条、第3.1.4条、第3.1.5条和第3.1.6条。

(2)选编第1892页,第10.1.1条并参照选编第2012页中的条文说明。

(3)选编第2060页,第9.1.1条和第9.1.2条并参照选编第2144页中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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