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完整资料).doc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上海市《关于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沪卫医政[2009]80号)、上海市医学会《关于开展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的通知》(沪医会[2009]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第一类医疗技术应保存以下档案1.1 医院建立有第一类技术目录,每年根据新增技术项目更新。
1.2 每三年对第一类医疗技术有1次《第一类医疗技术定期评估审核报告》1.3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第一类医疗技术有下述档案材料:1.3.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1.3.2 开展的新技术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3.3 属于有创操作的新技术,相关技术人员需填写《医疗技术人员准入申请表》。
1.3.4 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无创技术年终有1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表》;有创技术每半年有1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表》,共2次。
1.3.5 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有创技术每半年有5例《新技术评价记录》。
2 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保存以下档案2.1 医院建立有第一类技术目录《二、三类医疗技术目录》,附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二、三类技术在副本上登记。
2.2 为每项二、三类医疗技术分别建立档案。
2.3 开展的二、三类医疗技术有《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报告》《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通知书》2.4 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2年内,每年有一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自查表》、《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表》2.5 自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的一年内,相关技术每半年有5例《技术评价记录》。
3 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上述资料。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医疗技术档案在医院管理、医疗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在我院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电子等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文件、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药品使用记录等。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实行院领导负责制,由医院信息科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及时收集、完整归档;(三)安全保管、方便利用;(四)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三、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收集范围包括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等;(三)收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范围包括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二)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立卷;(三)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立卷;(二)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可靠。
第九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遵循档案利用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二)提供档案查询、复制、摘录等服务;(三)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复制,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五、档案销毁第十条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二)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三)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信息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doc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1-3-9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药卫生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药卫生档案,是指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从事医疗、防疫、科研、教学、生物制品、生产、药品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医药卫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发展计划,在档案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第五条医药卫生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卫生部档案处在办公厅领导下,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对部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医药卫生档案机构负责管理本部门医药卫生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有1名领导同志分管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理顺档案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档案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和统一管理本部门形成的全部档案(病历档案除外)。
规模较大、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较多、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设立档案馆或综合档案室;对下没有指导任务、但本部门档案工作任务较重的,应设综合档案室(处或科级);设立档案馆的具体条件可参照1989年国家教委发布的第6号令执行。
规模较小的单位可视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的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医院的信息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责任1.医院设立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的一切工作,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2.医院领导层负责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监督和引导工作;3.医院的各级管理人员是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定期组织档案整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医院全部与医疗卫生技术相关的文书、记录、报告等应及时收集,由特地人员进行整理和标识,并依照规定的分类归档;2.档案保管: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依照保密等级划分,存放在特地的档案室内,采取密封、防火、防潮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3.档案利用: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利用医疗卫生技术档案,但必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的保护;4.档案借阅: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借阅,借阅者需提出正当理由,并依照规定填写借阅单,同时承当档案的安全和保密责任;5.档案销毁:医院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订立档案销毁计划,定期对旧档案进行销毁,并记录销毁过程。
五、档案管理要求1.档案编号:每份医疗卫生技术档案有唯一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2.档案分类:医疗卫生技术档案依照疾病和科室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3.档案归档: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由特地人员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档案备份: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档案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遗失或损坏;5.档案储存: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储存在操作系统权限受限、网络安全的服务器中,确保档案的信息安全;6.档案保密: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保密级别应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确定,并严格掌控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权限;7.档案查阅:医疗卫生技术档案的查阅应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查阅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8.档案安全销毁:医疗卫生技术档案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是指记录个人在医疗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医疗技术、诊疗方案、医疗结果等信息的档案。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保密原则,确保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六条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医疗人员负责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医疗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
(二)收集时间应从患者就诊开始,直至诊疗结束。
(三)收集方式包括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等。
第十一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
(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其真实、准确。
(三)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二)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三)加强档案保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十三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二)档案利用者应具备相应的权限,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四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
(二)销毁档案时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首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医疗技术档案系统。
这个系统包括医疗技术设备的相关信息,如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购置日期、使用地点等;设备维修、保养、巡检等的记录;设备的使用培训和质量控制的相关信息等。
这些信息都应该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以方便查找、管理和利用。
其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需要确保档案的及时和准确。
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相关信息应该及时记录下来,以便于及时掌握设备的状态和问题。
同时,这些信息也应该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记录给后续工作带来困扰。
因此,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需要和医疗技术的使用、维修、培训等相关工作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另外,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还需要进行合理的数据分析和利用。
通过对医疗技术档案的分析,可以掌握设备的故障率、维修频率、使用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而优化设备的维护计划和使用方式,提高设备的可用性和工作效率。
此外,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还可以为医院的采购决策和设备使用培训提供参考依据,为医院的医疗技术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从而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益水平。
最后,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还需要保护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医疗技术档案中包含了大量的敏感信息,如患者的病历、治疗方案和随访记录等,这些信息需要得到妥善的保护。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看和操作相关信息。
此外,医疗技术档案还需要进行备份和恢复,以应对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在实施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范,明确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明确责任和权限。
其次,要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的认识和意识,培养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最后,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总之,医疗技术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对于医院的医疗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医疗技术档案
医疗案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技术管理领导审查小组:组长:沈建国副组长:朱兵成成员:胡海梅谢中志王肖奇张海霞二、技术管理专项技,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相应常规技术的临床应用。
医务人员不得将获准临床应用的新技术和专项技术在其他机构进行临床应用,但紧急救援、急诊抢救的情形除外。
医务人员使用未经许可诊疗技术,或执业医师未经批准到自己任职的医院以外行医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将被直接鉴定为医疗事故。
(三)常规技术是指专项技术以外的其他现有技术项目。
(四)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医疗技术项目。
1、将新技术项目转为专项技术或者常规技术项目;2、将专项技术项目转为常规技术项目;3、取消在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项目。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分为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和现有技术临床应用准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
三、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和专项技术临床应用(一)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和专项技术临床应用的,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上报市卫生局:1、项目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开展该项技术的相关设备和设施情况、学科和人员资质条件以及其他支撑条件、技术需求状况和成本效益分析等内容;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内外有关该项技术研究和使用情况的检索报告及技术资料。
其中,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二)在医院开展新技术,应该对开展的新技术进行下列内容的书面评估:1、技术所处的寿命周期、对现行同类技术的替代及发展前景等基本情况;2、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适用性;。
1.行;2.新医疗技术业务的报批被视为新医疗技术业务评奖的必要条件;3.对违反本制度者,以“非法执业”论处,暂停相关责任人的执业活动。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管理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业技术档案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经历和工作实践的记载,它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工作态度和业绩,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依据,也是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专业技术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补充,是了解和正确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专业技术档案由人力处负责组卷工作,并统一管理,综合档案室负责维护存放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综合档案室接人力处通知借阅档案。
第五条专业技术档案归档范围1.历次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表,任职资格通知资料、资格证书、聘任文件的复印件。
2.业务自传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等材料的复印件,参加国内外各种考察、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证明和鉴定材料。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材料;每年度的科研项目、成果等。
5.在各类专业技术报纸、杂志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出版的著作、译文、论文,各种被采纳的专业技术讲义、工作报告、建议等目录、著作和期刊复印件;专业技术成果鉴定、获奖、发明专利证书、培养人才证明及其他有备案价值的各种专业技术工作成就证明等材料。
6.历次评定、晋升技术职称(职务)、任职资格时提交的代表作。
7.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材料、考评记录及各种民主评议材料。
8.本省卫生系统或省部级以上劳模、省(部)优、突贡专家、拔尖人才、院级以上单位(含院级)评审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或积极分子)等的档案材料及颁发的证书、奖状及各种奖励证明复印件等。
9.在各专委会及学术团体任职的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第六条材料的归档和要求1.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即内容完整、印章完备、手续齐全、材料真实、准确。
2.有关重大科技成果材料,应有同行专家评价、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属于集体成果的,应有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的材料。
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医师在医疗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实物。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医师个人技术档案:包括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进修培训记录、继续教育记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材料、年度考核材料等。
(二)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档案等。
(三)医疗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购置、维修、使用等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二)制定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医师医疗技术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对医疗机构内部及外部查阅、借阅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医师医疗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工作。
(三)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确保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存放环境适宜,防止档案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四)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为医疗机构内部及外部查阅、借阅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人员提供便利。
第五章档案安全与保密第八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人。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技术档案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规范性: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三)安全性:加强档案安全防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四)有效性:提高档案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医疗技术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室,负责全院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室主任负责档案室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本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院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培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证、注册证等证明文件。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报告、评审意见等。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文件、资料、图片等。
(五)其他与医疗技术管理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类型、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
(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归档。
(三)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档案类型、规格、数量等进行分类存放。
医院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废物等档案。
2. 医疗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档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文件、临床应用方案、临床研究资料、病例资料、疗效评价报告等。
(2)医疗设备档案:设备购置审批文件、设备验收报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报废审批文件等。
(3)药品档案:药品采购审批文件、药品验收报告、药品使用记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
(4)医疗器械档案:医疗器械采购审批文件、医疗器械验收报告、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等。
(5)医疗废物档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疗技术档案的统一管理。
2.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2)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准确性:档案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安全性: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科室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医疗技术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各科室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编号归档。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 档案查阅: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档案查阅室,为医院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五、档案管理要求1. 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医疗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方案
医疗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方案1. 背景和目的医疗行业包括了众多繁杂的专业技术领域,每个医疗专业人员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宝贵资源,确保医疗技术的连续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高效的医疗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种医疗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方案,旨在规范化、集约化地管理医疗专业人员的技术资料,为医疗机构提供更好的技术资源支持,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提升。
2. 方案内容2.1 档案分类医疗专业技术档案应按照不同专业领域进行分类,例如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医技人员、药剂师等。
每个专业领域的档案应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和管理方式。
2.2 档案录入和更新医疗专业技术档案的录入工作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负责人员应熟悉相关规范和标准。
档案的录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职务等;- 专业技术经历:包括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间、所在单位、所在科室、参与的研究项目等;- 学历和学术成果:包括学历、学位、专业培训经历、获奖情况等;- 工作业绩和经验:包括医疗服务质量、科研成果、技术创新等;- 专业资格和证书:包括相关专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档案的更新应在相关信息有所变动时进行,更新工作由管理人员定期进行。
2.3 档案管理和利用医疗专业技术档案应具备良好的管理系统和流程,以方便档案的查找、存取和利用。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档案电子化:将档案信息电子化存储,采用数据库或专门的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权限管理:设置档案查阅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特定的档案信息;- 档案检索:建立档案检索系统,使用户能够方便快速地找到需要的档案信息;- 档案备份:定期进行档案数据的备份和存档,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数据共享: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允许医疗机构内部的相关人员共享档案信息,促进技术资源的共享和协作。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医疗技术文件、医疗技术资料、医疗技术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原则;(三)安全性、保密性原则;(四)便于查阅和利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查阅、利用和统计分析;(四)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第五条医疗技术档案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医疗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本部门医疗技术档案的查阅、利用和统计分析。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第六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医疗技术文件,如手术方案、病历、诊断报告、检验报告等;(二)医疗技术资料,如医学论文、学术报告、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三)医疗技术设备档案,如设备购置、验收、维修、报废等资料。
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归档程序:(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整理;(二)审核合格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归档;(三)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并由归档人、审核人签字。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工作;(二)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一)档案查阅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查阅、复制、摘录等服务;(三)查阅、复制、摘录档案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患者隐私。
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是保障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和医疗质量提高的重要环节。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整理、保存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医务人员的研究和发展。
2. 档案管理原则本制度遵循以下档案管理原则:- 保密性原则:保护医务人员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
-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收集和整理的全面性,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 准确性原则:档案中所记录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禁止造假或篡改。
- 可访问性原则:方便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随时查阅和使用档案信息。
- 持续更新原则: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反映医务人员的最新情况和技术水平。
3. 档案管理流程3.1 档案建立- 新入职医务人员在入职时填写个人信息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学历资料。
- 按照职称和从业资格等级,对医务人员进行分类建档。
- 将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并进行备份存档。
3.2 档案整理与保存- 档案管理员根据规定的分类标准,将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料整理划分为相应的文件夹或档案盒。
- 对于涉及医疗技术的档案,必须经过相关科室审核和确认后,方可进行整理和存档。
- 档案管理员定期检查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保存完整和有效性。
3.3 档案使用与查询- 科室主任或管理员可根据需要查询和调阅医务人员的档案信息,但需明确目的和合法性。
- 其他部门或机构如需查询医务人员的档案,需提供合法的申请和授权。
4. 相关责任和措施-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
- 档案管理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培训并定期更新知识。
- 医务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篡改、毁坏或泄露档案信息,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法律法规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所有相关人员应遵守和执行。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doc
A-9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
凡是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㈠医疗新技术的法令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㈡医疗新技术的计划、总结。
㈢医疗新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㈣医疗新技术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
㈤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来信来访调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
㈥新疗法、新技术的鉴定及实施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便修改。
三、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四、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五、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
销毁前必须经科
主任批准。
六、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八、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
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防止误用。
科室档案包括科室人员档案、质控档案、技术档案、行政档案、档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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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管理
质量
核心制度---十三项核心制度
操作规范---三基训练
诊疗常规---单病种质控
规范的流程---临床路径
合理用药---抗菌素合理应用。
手术准入与授权机制
医疗技术项目的管理。
一、科室档案管理:
文件夹1、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诊疗常规管理
医疗技术目录。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
医疗人员技术档案(资质、职称、学历、论文、科研、手术操作名称及年例数)。
(科室前5位病种建立“病种临床路径表单、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手册)。
文件夹2、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
依据全院的方案制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方案。
每年度工作总结(依据指标、任务完成)。
质控记录本(制定目标—落实目标—自查—总结--改进)
建立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小组。
分工明确。
(医院感染管理、病案质量管理、手术安全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单病种与临床路径、合理用药管理、安全事件上报、教学管理、护理质量管理、教学管理)
科室分组管理结构图。
主任、副主任职责。
各级医师的岗位职责。
质控员职责。
缩短平均住院日的措施。
医院医院医疗质量考评结果通报。
文件夹3、手术与安全管理
《卫生部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河北省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界定术前讨论与疑难病例病种。
年手术操作名称及例数
重点操作项目与授权制度与目录。
文件夹4、医疗制度、法律法规、医院管理文件
《《法律法规》、病历书写规范核心制度》、《医院制度汇编》。
医院下发文件
文件夹5、重症病人管理与流程
常见内科急症及突发公共事件流程图。
本科室危、重病人界定。
重症病人抢救预案与流程图。
危急值登记本。
疑难病例讨论本。
文件夹6、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手册》、科室应急预案(停电、泛水、着火、输液反应、地震、穿刺伤)
文件夹7、合理用药
抗菌药物管理规范(药剂科制定)。
本科室常用药物名称、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
本科室常见病种用药原则(预防性应用及时间、三线分类)(与路径相匹配)。
文件夹8、医院感染管理
院内感染例数及感染率。
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
医院感染现患率。
垃圾处理及流程。
传染病上报。
文件夹9、医疗安全事件管理
患者安全目标责任书。
不良事件登记本.
文件夹10:科研教学、进修生管理
教学计划、课件、三基内容。
业务学习登记本。
安全
各类应急预案与流程
危急值报告、
医院安全事件报告、
手术核查流程、
患者参与报告、
手卫生流程、
跌倒、坠床、压疮的护理流程。
急救药品
基本技能
服务
科室出院患者复诊预约
急诊通道管理(界定本科急诊疾病名称及流程、提高辅助检查的效率、)
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需要转院、专科可能情况,审批程序及流程;特殊病人的管理)
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互认管理
患者的合法权益(医患沟通制度、(手术、药品、植入物、检查项目)知情同意书、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药物不良反应卡、临床
路径患者患者表单)
投诉管理(首诉负责制、投诉途径图、电话、意见本、纠纷与绩效)
病区环境管理(卫生、供水、床位设置、通道管理、仪器使用、宣传壁报警示提醒、胸牌病室医生介绍、检查流程、健康教育、住院复诊流程、整体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