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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务论文
我对律师职业的看法10法学2班黄郁 2010214143122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
而我国的法律这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律师是一个以运用法律为基础,帮助没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解决法律问题的职业。
我认为,律师这个职业对于从事的人有极高的要求,需要有十分强的综合能力才可以很好的胜任这个职业。
以下就是我认为的律师需要的几个方面的能力。
一、律师是一门需要有极强专业知识的职业。
法律是体现一个国家的意志和精神的产物,而要了解法律,读懂法律,需要涉猎广泛的知识,阅读大量的书籍,研究精深的法律知识等。
律师每天每对不同的案件,需要了解不同的法律法规,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因此,律师需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还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了解新事物,不断提高自己。
二、律师需要有很好的沟通能力和社交能力。
律师作为一个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业,少不了要跟别人打交道,因此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社交能力。
只有充分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明白当事人的所需所想,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当事人。
另外,律师的职业表明他必须和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所接触,只有拥有良好的社交能力,才能在律师的工作中更好的完成当事人的任务,同时也能构建属于自己的良好的人脉关系,为自己将来的工作提供方便之门。
三、律师需要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出众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从古至今,律师给人的印象就是口才了得,反应敏捷。
不管在平时的交流或是在法庭的辩论中,律师都需要快速的对事物作出反应并且流利舒畅的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
所以口才和反应能力对律师来说不可缺少。
法律事务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为例,从案件背景、法律关系、争议焦点、判决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合同纠纷案件的解决途径和法律适用问题。
通过对该案例的深入研究,旨在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关键词:合同纠纷;法律关系;争议焦点;判决结果一、引言合同纠纷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涉及合同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合同纠纷的解决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本文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为例,对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解决途径进行探讨。
二、案件背景2018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关系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1.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2.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关系;3. 法院对甲乙双方的审判权。
四、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1. 甲乙双方是否构成买卖合同关系;2.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货款;3. 法院是否应当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五、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甲公司已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甲公司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据此,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六、案例分析1. 合同纠纷案件的解决途径本案中,甲公司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合同纠纷。
除了诉讼途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合同纠纷:(1)协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以解决纠纷。
(2)调解: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条款,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认定乙公司构成违约,判决其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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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律师实习论文篇一:实习律师培训结业论文浅议东西方法律的差异在做实习律师的这段时间里,我曾跟随我的指导老师一共参加过数次庭审。
庭审前,常会有当事人半开玩笑般地问我,你们开庭戴假发吗?你们开庭穿律师袍吗?更有一位当事人,在同我们一起开庭时,一直称呼法官为“法官大人”,惹得法官哭笑不得。
律师这个庄严而神圣的职业,因为欧美律政题材影视剧在国内的风靡,而给民众留下了思维慎密、口才了得、雄辩滔滔的印象。
而那些不熟悉我国诉讼程序的民众也常常误以为中国式的庭审会像欧美律政题材的影视剧一样充满着对抗制色彩。
但实际上,尽管我国的诉讼程序特别是刑事诉讼因新刑诉法的颁布已经有从纠问式向对抗制转化的趋势,但与西方国家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异。
正确看待东西方法律的差异有利于年轻律师更好地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以便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断提升自己的诉讼技巧,做一名合格且专业的律师。
本文就以一个实习律师的角度,来谈谈笔者眼中东西方法律的差异。
一、东西方法律差异产生的原因东西方法律的差异,并不是法学院教科书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
实际上,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均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系。
中国法律在旧中国时代属于大陆法系,在新中国时代则不属其中任何一个法系。
中国的法律与西方的法律有着较大的差异,比如中国法律更多体现的是国家本位,西方法律则强调的个人本位;中国是一个典型的成文法国家,而西方国家有判例法国家和成文法国家之分;中国法律传统中更多的是人治思想,西方则很早就有了法治意识,等等。
这些差异的产生与不同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不同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特别是,中国数千年来推崇的儒家思想使得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在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更影响了中国的现行法律,形成了区别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绍兴市2008年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参考选题.doc
附:绍兴市2008年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参考选题一、律师与律师的社会责任1.中国律师立法检讨2.律师的职业定位3.律师的职业伦理4.律师执业权利的内容与保护5.律师参政议政的模式与路径6.社会公益与律师7.和谐社会与律师8.和谐司法与律师作用9.和谐司法与律师职业权利10.律师的社会职能与律师产业化11.律师的社会责任与律师的商业化12.律师权利与公权力的制衡与互动二、律师业发展类1.《律师法》修订与律师执业2.律师与参政议政3.律师管理体系与价值评价体系4.律师执业环境保障问题5.中小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发展6.个人律师事务所问题研究7.律师和知识经济8.律师税收问题思考9.青年律师的实务培养问题10.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研究11.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定性与定位三、民、商事(一)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理念与路径2.民事上诉制度改革及民事再审程序改革3.民事审限制度4.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5.法院调解制度6.检察监督制度7.再审发动程序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改革与完善8.判决与调解比较研究9.人民调解新发展与法院调解的再兴10.制执行制度改革11.代位执行问题研究12.司法改革的现状与问题13.仲裁制度创新与研究14.劳动仲裁法律问题15.ADR发展研究(二)商事《合伙企业法》1.有限合伙制度与风险投资法律实务2.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与制度完善3.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问题探析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运作与债权人利益保护5.律师办理风险投资法律实务《企业破产法》6.法院在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商业化判断原则与实践7.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8.企业破产重整方案的制定与实施9.金融机构破产的理论与实务研究10.律师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法律实务(三)侵权法1.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前景、发展趋势及其在现阶段所面临的问题2.侵权法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3.“侵权类型”的责任形态、分类原则及依据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及两者在法律实务中的联系5.侵权损害赔偿权的消灭时效问题6.在当今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的保护、对其相关权利的限制以及达到各方利益均衡的实务探讨7.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于完善我国产品侵权责任立法,解决产品侵权责任的现实性意义8.违法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相关问题的探讨9.“同命不同价”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的现实困境10.校园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探究11.对侵害债权行为、法人的侵权的法律思考12.“艳照门”事件对于完善我国侵权理论及实务的启示13.“拒签”事件与医疗事故责任的现实碰撞14.“华南虎”事件与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是与非15.“许霆案”中的侵权责任探讨16.从“艳照门”看隐私权的保护(四)合同法1.情事变更原则的产生2.缔约过失责任的发展3.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合同法的冲击4.对格式条款的规范和限制5.默示条款的法律问题分析6.无证(照)经营者所签订合同的效力7.合同相对性的突破8.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发展9.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发展10.侵权法与合同法的交错和相互渗透1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12.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前景及对业主的效力13.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回权研究14.小区内汽车保管合同研究15.房地产居间合同相关法律问题16.论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
律师实务情况汇报
律师实务情况汇报近期以来,我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诉讼业务方面,我们成功代理了多起复杂的民事案件,为客户争取了应有的权益。
在非诉业务方面,我们积极参与了多个重大商业项目的谈判和合同起草工作,为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首先,就诉讼业务而言,我们所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在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我们成功代理了被告一方,通过充分调查取证和合理的辩护,最终成功撤销了原审法院的判决,为客户避免了巨额赔偿。
在另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中,我们成功协助原告取得了赔偿,并通过司法救济程序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这些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展示了我们团队的专业素养和扎实的法律功底。
其次,就非诉业务而言,我们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一起重大商业项目的谈判中,我们充分发挥了律师的专业优势,为客户制定了合理的谈判策略,并最终成功达成了有利的合作协议。
在另一起合同纠纷中,我们为客户起草了严谨的合同文本,有效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这些成功案例再次彰显了我们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总的来说,我们所在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实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在部分案件中,我们在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非诉业务中,我们也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团队内部的学习和交流,提升整体的业务水平。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们相信,在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将会迎来更加辉煌的发展。
法律价值与律师实务论文
法律价值与律师实务论文法律价值与律师实务论文在当今社会,法律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工具。
律师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在律师实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为律师,除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案例资料,还需要具备深入的法律理论知识,掌握各种诉讼技巧和撰写律师答辩论文的技能,以顺利地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和手续。
律师实务的论文是律师在法律实践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它不仅可以为律师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也是律师在影响裁判权利方面具有的一个重要手段。
通过撰写出高质量、有实践意义的论文,律师可以展现自己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敬意,进而获得更多业务机会。
那么,律师实务的论文应该具有哪些法律价值呢?首先,律师实务的论文可以为法律实践提供真实可行的参考,为法官和律师提供客观公正的对案件的看法。
论文能够通过分析和总结已有的法律案例,把案例中显露出的症结提取出来,进行分析、探讨和解决。
通过给出理论基础的同时,律师实务论文还可以通过实际案例的来分析和探讨法律问题,以更加贴近实际情况,为当今社会催生出先进接时的法律理念。
其次,律师实务的论文还可以提升律师的专业水平,使其在专业领域上更加显著。
如今,在法律界,被尊称为专家的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在各个领域里都深入研究,对案例和司法实践有深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
律师实务的论文就是律师在该领域里最好的展现自己专业水平的方式之一。
论文中准确的法规服务器解决了专业领域内纷纷扰扰的问题,并且是充分体现创新和现实应用的律师实务法律技巧和策略部分。
最后,律师实务的论文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律师实务论文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权威和专业的意见,在案件的各个环节向客户传递出各个方案的利弊、风险和影响,使客户更清楚地知晓案件所处的状态和风险,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以娴熟的律师答辩和法庭辩论技巧,为客户争取更好的利益。
总之,撰写高质量的律师实务论文是律师必须要具备的技能之一。
《律师实务》
《律师实务》第一篇:《律师实务》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律师制度并非是随着国家与法的出现而产生的,而是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大约在公元前奴隶制的罗马共和国时期,古罗马的保护人制度被认为是世界律师制度的起源。
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制度是民主、法治化的一个窗口,因此资本主义国家通常都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律师制度。
二、旧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在漫长的封建专制过程中,虽然也出现过类似律师的“讼师”,但缺乏滋生律师制度俄土壤。
清末民初,曾试图借鉴、移植西方国家的律师制度,但终为成功。
1927年国民党南京政府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律师制度。
三、新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直到文革之前,律师制度在我国一直未受重视。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8月2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95年5月15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同时颁行了一些法规,这对于加强和晚上律师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我国律师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律师行业正成为人们羡慕的职业之第二章律师的性质、地位和任务一、律师的性质律师的性质包括阶级属性和职业属性两个方面。
律师的阶级属性,是指律师制度作为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阶级性,而律师的职业属性是指它区别于其他职业尤其是官方法律职业的本质特征。
社会自由职业者的性质是律师区别于官方法律职业最本质特征。
对律师这一性质的认识,有利于律师行业摆脱不必要的束缚,从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二、律师的地位律师的地位包括律师的社会地位和诉讼地位。
律师的社会地位指律师受社会重视的程度以及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律师的诉讼地位指律师在执行诉讼业务的过程中与其他诉讼主体之间的关系。
在西方国家,律师普遍受到社会重视,受到重视的原因主要有: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良好的信誉;高收入;律师职业是进入权力部门的重要通道。
在我国,律师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高,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律师往诉讼中的地位也得到了加强,所有这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的结果。
《律师法与律师实务》论文题目
《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写作题目包括本科在内的各科复习资料及详细解析,可以联系屏幕右上的“文档贡献者”(三道题目各自内容独立,需要考生根据提供的题目分别写相应的文书,必须全部作答,每道题目各占有一定分值(已在题目后标明),前两道题每题不少于250字,第三题不少于500字。
须作答在同一个word 文档中,正文题目可略,写作模版见附件中的“课程论文写作模板(多题式)”)一、案例分析(25分)大连市中山区吴某自筹资金开办了一家小型百货商场,因违法经营被中山区工商局依法处以5000元的罚款。
吴某认为处罚过重,遂向中山区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大连市工商局(位于大连市西岗区)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便作出了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吴某接到决定书后,仍然不服,便来到某律师事务所,要求该所律师担任代理人,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代为提起行政诉讼。
请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律师在接受此案之前应注意哪些问题?(2)吴某要以大连市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正确?律师应如何答复?(3)如果大连市工商局做出了罚款6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4)如果大连市工商局做出了罚款6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提起诉讼,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二、实务操作(25分)现年20岁的王某因抢劫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认为将来法院有可能判处王某死刑。
于是检察院便指定红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某担任王某的辩护人,并办理了委托手续。
请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检察院是否有权指定辩护人?为什么?(2)作为辩护人,律师在法院开庭前应做哪些工作?(3)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指定辩护的情况是如何规定的?三、律师文书写作(50分)根据下面所给的材料,制作一份公诉词。
要求:格式规范,论证清晰,语言流畅,论点完整,条理清楚,结构合理,有较强法律逻辑性;有关事实情节部分可以根据行文需要自行补充、缩写、略写处理。
律师实务心得(通用3篇)
律师实务心得(通用3篇)律师实务心得篇3律师实务心得自从我大学毕业后,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成为一名律师。
在这条路上,我经历了许多挫折,但我坚持不懈,不断学习,最终取得了一些经验。
现在,我想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律师,我意识到法律实务与理论学习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大学里的法律课程为我们提供了基础理论知识,但在实践中,我们需要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因此,我始终保持谦虚的态度,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其次,我了解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律师行业是一个团队作战,只有紧密的合作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在我的工作中,我与团队成员保持密切沟通,共同解决问题,达成共识。
再次,我认识到律师实务中,沟通技巧至关重要。
我经常与客户和当事人沟通,有时需要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
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理解对方的需求,并在沟通中保持耐心。
最后,我深刻地体会到律师的责任重大。
我们的工作关乎法律的实施,关乎人们的权益。
因此,我始终保持谨慎、细致的态度,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的利益。
总之,成为一名律师后,我经历了许多挫折,但不断学习、进步,最终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我希望我的心得体会能对大家有所启发,帮助大家更好地适应律师行业。
律师实务心得篇4律师实务心得做一名合格的律师,不仅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更需要一颗真诚为人民服务的心。
以下是本人在实务中的心得体会。
一、案例分析:以真实案例为背景,通过深入分析,揭示了法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分析案例,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的实际应用,并从中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法律研究:在律师实务中,法律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我通过深入研究法律条文,了解法律背后的真正含义,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
三、沟通能力: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以便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实践中,我学会了如何有效地与当事人沟通,并理解他们的需求。
四、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时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律师专业论文范文3篇
律师专业论⽂范⽂3篇法律硕⼠专业学位论⽂⼀、适⽤范围(⼀)法律硕⼠专业学位论⽂是法律硕⼠专业学位研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完成的,合乎严格的写作规范并标志着获得法律硕⼠专业学位(JM)的⼀篇书⾯作品。
全⽇制法律硕⼠研究⽣和在职法律硕⼠研究⽣取得法律硕⼠学位,必须撰写学位论⽂。
(⼆)本规范是关于撰写法律硕⼠专业学位论⽂基本要求的指导性⽂件,是开展法律硕⼠专业学位论⽂评选、检查和评估⼯作的基本依据,供法律硕⼠培养单位、法律硕⼠研究⽣指导教师和法律硕⼠研究⽣使⽤.⼆、选题(⼀)论⽂选题必须符合法律硕⼠专业学位研究⽣指导性培养⽅案所确定的培养⽬标;论题本⾝属于法律的或关于法律的,⽽不是法律以外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法律硕⼠学位论⽂的选题可以不受法学学科门类(如法学⼆级学科)划分的限制;可以围绕某⼀法律的或法学上的专门问题,运⽤不同学科的理论和⽅法进⾏交叉或综合的研究.(三)选题有意义并且题⽬设计合理,⼀般应是来源于以下⽅⾯的题⽬:1、在法律和法律职业领域中有着显著的实践价值并和教学⽬标的要求相适应的问题;2、全⽇制法律硕⼠研究⽣在实习或调研中遇到的有研究意义的案例、事例或问题;3、在职法律硕⼠研究⽣在本职⼯作中⾯临的缺乏学理解释的,或者突破了某种流⾏的观点和认识的,其研究的结果可能对解决这些实际问题有⼀定价值的案例、典型事例;4、法律实务部门的兼职指导教师提出的,或者专职教师正在进⾏的项⽬研究课题。
(四)论⽂作者在确定论⽂的选题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能否⽐较清晰地意识到所选论题的价值;2、对拟确定选题有关的已经发表、出版和通过答辩的研究成果了解的程度如何;3、所选论题的难易程度和允许的篇幅之间能否保持适当的⽐例;4、是否可以充分利⽤个⼈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法和经验;5、可⽤的研究材料能否⽀撑该项研究;6、有⽆合理的调研和写作的时间。
(五)论⽂题⽬的确定必须取得论⽂指导教师肯定的评价意见。
三、论⽂的形式、内容要求与篇幅(⼀)论⽂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案例研究或调研报告.(⼆)论⽂的写作⼀般应完成以下⽅⾯的⼯作:1、对论⽂的主题有完整、充分的描述,概念界定清晰;2、对选题所涉及的问题有必要的综述,归纳分析同类题⽬的研究成果或研究观状;3、综合运⽤理论、专业知识、技术⼿段和⽂献资料对论题予以扩展,进⼀步具体地记录或描述思考、判断和推理的过程。
法律事务专科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事务人才需求日益增长。
法律事务专科教育作为培养法律实务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分析了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现状,探讨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策略。
一、引言法律事务专科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具备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事务人才需求量逐年上升,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现状1. 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发展迅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20年,全国共有法律事务专科院校近400所,在校生人数超过30万人。
2. 课程设置多样化,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完善法律事务专科教育在课程设置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体系日趋完善。
同时,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建立,包括模拟法庭、实习实训、法律援助等环节,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
3. 师资力量逐步增强,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随着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发展,师资力量逐步增强。
许多院校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4. 就业前景广阔,社会认可度较高法律事务专科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主要就业领域包括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社会对法律事务专科毕业生的认可度较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较强。
三、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存在的问题1.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部分院校师资力量、实践教学条件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2. 课程设置不合理部分院校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不足。
3. 教学方法单一法律事务专科教育教学中,部分教师仍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律师实务纸上得来终觉浅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律师实务课程结业论文本学期,学校为我们开设了“律师实务”这门课程,课程首先系统的学习的一下律师实务的大概内容,由资深的律师为我们讲授。
之后,学校安排我们进入不同类型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让我们走进律师事务所,走进律师行业,自己亲手实际操作律师实务,将三年学习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的案件中,使我们在实践中得到真正的锻炼,在律师实务操作中间将所学习的理论与律师实践相结合。
这样的课程安排让我有机会接触到新的法律领域,有机会看见一片新的天地,给我的人生增添了新的色彩。
现在我就把我在学习过程中的初浅感受给大家分享。
最初的感受是律师行业是一个比较好的行业,这个行业的挑战性引起了我对这个行业的兴趣。
原来我在学习法律期间,对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比较感兴趣,认为只有凭借着国家的权威来适用法律,才能实现法律的最核心的目的——公正。
但是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接触到那么多有才华的律师和他们经受办理的经典案件。
我感受到:法律在国家的权威之下,或许确实能达到国家管理的法制化,但是真正的实现法治、宪政,需要有人站在国家权威的对面,修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在这样的法制与修正过程中才能实现真正的宪政与法治。
而且律师行业一直处于挑战性阶段,律师面对的案件是多彩分层的,每一个案件都有不同的特点和细节,这些细微的差别在适用法律过程中都会产生较大的差异。
为了适应这种差异,律师就需要不断的学习,以此来适应不同案件的需要。
这种持续不断的挑战性让律师永远保持着学习的心态,永远保持着一颗年轻的心。
这种使命感和挑战性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所以我确立了自己大学毕业之后的职业理想,做一名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而奋斗的律师。
当然在律所实习期间,我深切的感受到律师实务和我以前学习的知识的差距比较大,我在实际的操作中间遇到许多的困难。
虽然有指导律师的悉心教导,有律师一群朋友的帮助,但是因为自己在大学期间有很多基础性的知识没有认真的学习,很多应该掌握的法律技巧没有能完全掌握。
律师实务情况汇报范文模板
律师实务情况汇报范文模板一、案件概况。
本月,我所代理的案件数量共计15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2件、经济案件2件。
在这些案件中,我所主办的案件有10件,参与协办的案件有5件。
案件类型涵盖了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离婚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二、工作亮点。
1. 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在本月的工作中,我所主办的案件中,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占比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达到了60%。
这得益于我们在案件分析、证据收集和法律逻辑推理方面的不断提升,使得案件处理的质量得到了保障。
2. 业务拓展成效显著。
在本月,我所成功接洽了2起新的潜在客户,他们分别涉及商业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
我们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耐心的沟通,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为未来的业务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工作不足。
1. 时间管理有待提升。
在本月的工作中,我发现自己在时间管理上存在一些不足,有时候会因为琐事耽搁了案件的处理进度。
因此,我打算在下个月制定更加严格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 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
随着法律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我在本月的工作中发现自己在某些新领域的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导致在案件处理中出现了一些遗漏和错误。
因此,我决定在下个月加强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保持法律知识的更新。
四、下月工作计划。
1. 提高案件质量。
下个月,我将继续加强对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
同时,我还将加强与团队成员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提升整个团队的案件处理水平。
2. 拓展业务范围。
在下个月,我将继续积极寻找新的潜在客户,拓展业务范围。
同时,我还将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沟通和维护,提高客户满意度,为未来的业务合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3. 加强自我管理。
在下个月,我将加强对自己的时间管理和法律知识更新,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素养。
同时,我还将加强对团队成员的指导和帮助,共同提升整个团队的综合素质。
五、总结。
本月,我所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
律师技能与实务课程论文
课程论文石墩祥合同诈骗案辩护词石墩祥合同诈骗一案辩护词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我根据规定和被告石墩祥的要求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被告石墩祥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即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使用了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
本案被告石墩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是否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在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者担保,故意制造假象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这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
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2、采取欺骗手段。
3、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误认识。
4、被骗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财物或者行为人(或第三人)直接非法占有他人因履约而交付的财物。
以下,辩护人将主要从实现手段(客观方面)和行为目的(主观方面)这两个方面主要进行论述。
一、从客观方面看,石墩祥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骗取彝良烟草公司的财物。
根据199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465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点针对申诉、抗诉和决定再审的理由进行审理。
必要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对该案的再审决定书,原判认定石墩祥具有参与实施共同诈骗的共同犯罪故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合同诈骗罪并非行为犯,而是结果犯,即需要被害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处分了财产,且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只有如此,才能认为对于本罪的客体造成了危害。
法律事务本科毕业论文范文(2)
法律事务本科毕业论文范文(2)推荐文章法律事务毕业论文格式是怎么样热度:法律事务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热度:法律实务的毕业论文题目2018年热度: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的论文范文热度:专科法律事务方面的毕业论文热度:一、歧视、性别歧视的概念歧视中的“歧”,是指差异、不同,歧视即区别对待,歧视的原意可以是褒义的,体现为正确看待差异的能力,即人所具有的洞察力;可以是中性的,体现为制造区别或差异,即人能够辨别差异的能力;可以是贬义的,体现为在待遇中表现偏见,即不合理的不同对待或不合理的相同对待。
“歧视”指基于一系列与人们的潜能或能力无关的因素存在的不公平对待。
2005年为北京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而编写的《英汉妇女与法律词汇释义》中,将歧视解释为:由于某些人具有的某些天生的特征,或强烈的信仰,或个人身份,诸如人种、种族、性别、年龄、宗教或性倾向等,而予以不公平的待遇或剥夺其权益。
人类的发展潜能因歧视而受到抑制,人类的自由因歧视而无法实现,然而,导致歧视的“因素”或“特征”却难以改变。
歧视无视人的努力、打击人的进取、致使被歧视者感到侮辱和无能为力。
其后果是损害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导致和强化不平等。
相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歧视的危害性更加严重。
歧视造成人类资源的巨大浪费,“人的才能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对生产力、竞争力和整个经济具有不良影响;社会经济不平等加剧,社会合力和团结遭受侵蚀,政治稳定受到威胁。
”①与性别相关的歧视,被称作“性别歧视”,指基于人的生理性别或社会性别而产生的歧视与偏见。
这个词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泛指一切歧视女性的态度和做法。
当时的研究表明,一切被视为与男性有关的特点及事物都被看作是有价值的、规范的,而与女性有关的一切则被贬值,被认为是偏离常规的。
这种对于男性及女性的不平等的社会认识,使性别歧视作为一种强大的势力得以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延续。
对于美国社会中的非洲裔、拉美裔及亚裔妇女来说,性别歧视主义与种族主义及其他歧视性的意识形态与做法结合在一起,无疑是雪上加霜。
律师实务情况汇报材料
律师实务情况汇报材料
近期,我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务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进展。
在本次汇报中,
我将就我所参与的具体案件、法律服务和团队合作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首先,我所参与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重要进展。
我们代理的客户在
与雇主的劳动合同纠纷中,成功获得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裁定雇主支付了客户应得的工资和补偿金。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充分运用了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所参与的一起商业合同纠纷案件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在这起案件中,
我们代理的客户与合作伙伴在商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分歧,导致了合同纠纷。
通过我们的努力,成功协商解决了双方的分歧,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并为客户争取到了合理的经济补偿。
此外,我所在团队在法律服务方面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我们不仅为客户提供
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还积极参与了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我们的团队成员不仅在专业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还在社会责任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团队合作方面,我们注重团队协作,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专业优势,形成了
高效的工作合力。
在案件代理和法律服务过程中,我们始终保持团结合作,共同为客户的合法权益努力。
综上所述,近期我们所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实务成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
将继续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