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经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2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2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大学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居决定自丰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元,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郑某、杨某、郭某、孙某之间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符合《合伙企业法》第18条第(2)、(8)项的规定。
B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3效的规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D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人以非货币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至于C选项,《合伙企业法》没有要求“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故C选项也不正确。
知识模块:合伙企业法2.王某、张某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将合伙企业的设备卖给李某,李某以为王某有权处理该设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买卖合同无效B.买卖合同效力待定C.张某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D.买卖合同有效正确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1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题中,李某为善意第三人,因此合伙企业不得以王某私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对抗善意第三人李某,所以买卖合同有效,D选项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公司及其股东责任承担的描述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B.公司独立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C.股东有限责任是指公司股东以其向公司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D.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须对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3条规定为依据。
故B选项正确。
A、C选项错在有限责任是指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D选项错在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知识模块:公司法2.丁老师提问关于分公司的相关内容,下列同学回答正确的是:( ) A.甲同学认为:不论是否经过了营业登记,分公司都具有诉讼主体资格B.乙同学认为: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范围而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C.丙同学认为:分公司不具有担保能力D.丁同学认为:分公司未经总公司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正确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A选项错在分公司经过营业登记方有诉讼主体资格;B选项错在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订立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中并无此情形;C选项错在并非分公司一概不具有担保能力,若经过总公司授权则有担保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5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5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为蓝天股份公司的股东,由于其所持的该公司的记名股票被盗,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通知公司股票被盗事宜.公司即可宣布该被盗股票作废.并为甲补发等值股票B.甲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股票失效C.设在公示催告期间,乙从朋友手中购得该股票,则乙有权要求蓝天公司给以股东名义变更D.设乙并不知情,则乙属于善意取得该股票权利正确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故A 选项说法错误,而B选项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故C、D选项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商法2.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出现下列情况。
哪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6人,因出车祸,导致3名董事死亡B.乙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3000万元,因经营出现重大失误,出现巨额亏损,导致未弥补亏损达800万元C.丙股份有限公司最大股东共持有5%股份.为改选董事会,该股东提出请求D.丁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总经理建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不必要正确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考试:商经100题答案
公司法1.[答案]C[考点]公司清算行为、清算中的诉讼问题[解析]A选项错误,并非报股东会“和”法院确认,而是二者选其一,即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法条依据为《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该选项要注意几个问题:(1)本题的甲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其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如果公司组织形式是股份公司,则其权力机构叫做“股东大会”。
(2)清算组的组成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如果是股份公司,其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所以在法院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时,清算方案才报法院确认。
参见《公司法解释(二)》第15条第1款:“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
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B选项错误。
该项考查公司在清算时的诉讼地位问题,应当注意要区分两种情况:(1)公司依法清算的,此时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法条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二)》第10条:“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经济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经济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周七五人为研究生同学。
2009年7月份研究生毕业时,五人商议欲创立一家经营法律类图书的华星英杰有限责任公司。
五人订立了设立公司的协议,约定张三以遗嘱继承的其祖父所留给他的临街的一处二层商业房作为出资;李四以货币作为出资;王五以其草原风情系列丛书的著作权作为出资;赵六以家中的一辆东风卡车作为出资;周七欲以其在翡翠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
于是公司决定以注册资本500万元设立。
华星英杰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日正式成立。
请结合上述题干内容,根据下列设定情形,分别回答问题。
情形一:2009年8月1日,张三将其作为出资的二层商业房交付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但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李四出资的100万元经过公司章程约定5年内缴清,到2010年李四已经如约缴付60万元;王五的其草原风情系列丛书的著作权已经办理了完整的权属转移手续给华星英杰公司,但一直未将相关作品以及稿件实际移交给公司;赵六的东风卡车实际上为其兄赵武所有;周七的股权未经过评估就直接作价为100万元载人章程并办理了股权转移手续。
2010年公司董事会就各股东的出资情形咨询于律师项羽,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请针对上述出资瑕疵情形,和项大律师一起提出解决方案。
1.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张三以该房屋出资,应当如何办理相关出资手续?若张三于2010年6月1日才办理商业房过户手续给华星英杰公司,张三现主张其应在2009年8月起即享有股权,张三的主张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若张三继承之房屋,系其祖父张三多受贿所得,则该房屋的出资效力如何,依据法律应当如何处理?正确答案:该房屋须经法定验资机构评估作价,出具验资报告,张三须自己办理登记后再过户给公司。
张三有权主张其在2009年8月起即享有股权。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相关内容,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之后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出资人有权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 - 其他范文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其他范文篇1: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3题: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
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题。
1.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CD【考点】子公司【解析】选项A错误。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
因此,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选项B正确。
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选项C、D正确。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答案】AB【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解析】选项A正确。
《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据此可知,子公司若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不设董事会,任命一名执行董事。
选项B正确。
《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商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商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我国公司法强调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对“公司独立人格”的下列理解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不能处分公司中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B.股东出资后,即丧失对出资额的所有权C.公司的财产和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D.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由股东对债权人承担个人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对法人独立性的理解ABC选项,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出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构成公司的财产。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
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理论上称为“分离原则”。
所以B、C选项表述正确。
D选项,虽然公司独立承担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公司制度的基石,但如果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制度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时要否认该股东的有限责任,而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这在理论上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股东的直索责任”,是对公司独立责任的补充。
所以D选项表述正确。
2.甲服装厂和乙食品厂经过协商,决定各自出资50万元设立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请问甲、乙两厂能否设立丙制药公司?( )A.不能,因为丙公司的范围超出了甲、乙两厂的生产经营范围B.不能,因为三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相同C.可以成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受出资人的生产经营范围的限制D.可以成立,但是甲、乙两厂要经过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自己的经营范围正确答案:C解析:公司的独立性本题甲服装厂和乙食品厂是出资人,二者投资设立的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丙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而甲与乙两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司法考试-商经知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2020年最新】
司法考试-商经知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43题,每题1分,共43分。
王某为万联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经营的千禧公司谋取了本属于万联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万联公司损失上百万元的收益。
万联公司小股东张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在张某持有的股份达到1%以上时,才能请求万联公司有关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必须先书面请求万联公司股东会提起诉讼C.张某必须先书面请求万联公司董事会提起诉讼D.张某必须先书面请求万联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答案:D解析: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本题考查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显然,股东代表诉讼发生的前提是公司利益受害,而非股东自己的利益受害。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一般来说,股东应当先向公司提出请求及要求,公司就所诉称的错误行为提起诉讼,只有在公司自己没有提起诉讼而又没有正当理由时,才允许股东提起本来属于公司的诉讼,这就是所谓的先诉请求,也叫“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模拟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模拟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 5. 名词解释 6. 简答题分析题1.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2010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
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保亩产800公斤,每公斤1元计算,共承保麦子8000公斤,保险金额8000元。
合同约定:A县保险公司自2010年6月5日麦子入场时到7月2日止,对姜某麦场上的麦子实行火灾保险。
在此期间,麦场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保险方负责赔偿。
但是,如果是由于投保方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火灾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投保方违反交通部门的规定在公路上碾打麦子发生火灾三种情况,造成小麦损失时,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同时合同约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在起保日前,按保险金额1‰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遵守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麦场发生火灾,应积极施救,尽量减少损失等。
合同签订日那天,姜某向A县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保险费80元,合同生效。
6月7日,姜某将麦子收割入场,6月10日姜某外出办事,麦场无人看管,下午3时左右发生了火灾,经群众抢救扑火,四垛麦子除一垛外,其余全部烧毁,剩余一垛获麦子2000公斤。
火灾发生次日,姜某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A县保险公司,A县保险协同A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作了勘察,A县公安局结论是火灾原因不明。
姜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A县保险公司请求偿付遭损失麦子的价值共6000元的损失。
A县保险公司以实际产量低于预测产量因而只能依实际产量赔偿损失为由,拒绝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赔偿。
姜某诉到人民法院。
问:(1)保险索赔和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2)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正确答案:(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根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民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民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2005年1月,甲、乙、丙、丁4人决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2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经其他3人同意,折价3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照3:2: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是对外签订合同的标的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合同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实:(1)甲因给父亲治病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张某多次向甲索要,但甲每次都说自己除了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于是在甲同意下,张某以自己对甲的麓权抵销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2005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意义和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的标的额为30万元,飞达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甲的权限限制。
其他合伙人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对此合同的效力不予承认。
(3)2005年6月,乙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2005年7月,乙与其他合伙人结算后,撤资退伙。
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5万元。
2005年8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银行就合伙人乙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丙、丁、戊和退伙人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是新入伙人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问题:1.合伙人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正确答案:合伙人的出资合法,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劳务出资,合伙人可以协商劳务的折价。
涉及知识点:合伙企业法2.合伙人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和出资比例不一致,是否合法?正确答案:合伙人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没有约定的,重新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最后就是按照平均分配。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有关保险利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B.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D.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正确答案:A解析:《保险法》第12条、第31条。
知识模块:保险法2.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 )A.甲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危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A公司B.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C.丙向C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C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D.丁向D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
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正确答案:A解析:《保险法》第52条第l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可见,即使被保险人尽了及时通知的义务.保险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
故A项正确。
同法第27条第3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可见,投保人虚报损失的,仅免除保险人对虚报部分的责任,对整个合同,其并无解除权。
故B项错误。
同法第16条第5教规定,“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5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5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
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商法2.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
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商法3.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
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商法4.丁某于2005年5月为其九周岁的儿子丁海购买一份人身保险。
至2008年9月,丁某已支付了三年多的保险费。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的是:( )A.达到了破产界限,具备了破产原因B.投资人决定解散C.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正确答案:A解析: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绝对原因。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继承,只有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才应当解散。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无限责任制度,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我国可以实行破产制度的是法人、合伙企业等,自然人不能申请破产,故达到破产界限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当然原因。
因此,B、C、D项都是可以解散的选项,A项不是。
知识模块:个人独资企业法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B.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C.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由投资人自行核算D.投资人死亡的,则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正确答案:B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该法第3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该法第2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进行会计核算。
该法第2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2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2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保险利益,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A.保险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利益B.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C.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D.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保险法》第12条第6款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不同的体现。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合同订立时可以不存在,但事故发生时,必须存在。
《保险法》第12条第1、2款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所以B、C项均错误。
根据《保险法》第95条的规定可知,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责任保险既然属于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并不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所以D项错误。
不论是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保险利益都是经济利益,因此A项正确。
知识模块:保险法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下列哪些人不具有保险利益?A.本人B.配偶C.子女D.其他近亲属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可知,只有与投保人有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和近亲属,投保人才对其有保险利益。
知识模块:保险法3.张某16周岁的儿子小张职高毕业后参加工作,张某为小张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为张某的妻子李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不能为小张投保B.张某不能指定受益人C.张某指定李某为受益人,应征得小张的同意D.张某有权自行指定受益人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中小张虽然只有16周岁,但是已经以劳动收入作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所以小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4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4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 )。
A.10%B.20%C.40%D.50%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保险公司在一次保险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的限制。
《保险法》第103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知识模块:商法2.设立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元。
A.2亿B.1亿C.5千万D.5亿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设立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保险法》第69条第1款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
”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知识模块:商法3.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制定?A.由金融监督管理机关制定B.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C.由各保险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制定D.由各保险公司自由制定正确答案:A解析:见《保险法》第106条。
该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知识模块:商法4.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 )提取保证金,存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A.20%B.30%C.10%D.15%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有关保险公司提取保证金的规定。
《保险法》第9r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票据权利在下列哪一期限内因不行使而消灭?( )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之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C.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3个月D.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6个月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使票据权利的期限。
《票据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知识模块:商法2.李某于2010年3月盗得一张10万元的见票即付的汇票,以1万元价格卖给朋友张某,张某10月后到银行,提示付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失票人可以通知付款银行挂失止付B.失票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C.张某享有票据权利,因其已付1万元对价D.张某不享有票据权利,因其是恶意取得盗窃的票据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恶意获得票据的效力。
《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本题中张某以1万元购买10万元的汇票,可以推定其有恶意,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故C项说法不正确,D项说法正确。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失票人可以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故本题A、B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