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助推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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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助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明确职责,找准定位。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等规定,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
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及时查错纠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立法的目的作出明确阐述“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审计法》为审计工作防范廉政风险提供了法律基础。二是审计署原审计长刘家义在部署2013年十项审计重点工作时指出,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坚决查深查透、如实报告、依法处理,对犯罪分子绝不手软。三是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部署,以不同形式提出了“强内审、促廉政”的要求,例如《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明确为“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又如《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
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明确“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对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起的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各部门(单位)规范财政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基础作用”。因此,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当前面临的形势,都对内部审计在防范廉政风险工作中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梳理问题,分析成因。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内部审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清内审工作现状,分析问题的成因,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打下基础,因此对内审工作的现实状况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发现存在以下现象:(一)各部门认识有待提高。内审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各部门负责领导、指导、监督本系统的内审工作。因此,各部门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内部审计管理的重要责任。但有的部门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内审人员尚有“内审是自找麻烦”的错误观念,导致内部监督不严,容易形成滋生腐败的温床。(二)各单位内审制度有待健全。一是制度流于形式。有的单位为应付检查草草制定内审制度,未结合实际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二是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未将内审工作纳入单位内部考核机制,也未形成责任追究机制,导致出现问题后责任不清、奖惩不明。三是制度缺乏操作性。有的单位内审制度仅有原则性的条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