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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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安全生产权力与责任清单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特成立洛宁县人民医院特种设备与物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拟定本清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监督、检查有关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储存、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科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
三、权力与责任清单
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相关负责人
2、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相关负责人
3、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相关负责人
6、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相关负责人
7、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8、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9、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上岗作业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使用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5、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6、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7、未经批准,擅自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8、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19、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0、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1、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2、储存、使用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储存、使用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3、使用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4、事故发生科室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5、事故发生科室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6、事故发生科室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7、事故发生科室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8、事故发生科室及其有关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29、事故发生科室及其有关人员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0、事故发生科室及其有关人员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1、事故发生科室及其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2、事故发生科室及其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3、事故发生科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4、事故发生科室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5、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6、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7、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8、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3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40、未采取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41、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42、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43、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44、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处罚相关责任人
45、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处罚相关责任人